(略)大樓一至二層及五至八層部分房產對外公開招租,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房產坐落
(略),周邊交通便利,商業氛圍濃厚,配套設施完善。
二、招租方式:
(略)
本次招租采取有底價的方式:
(略)
三、承租條件
1.承租人應是法人,社團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無違法或不良經營記錄。
2.承租方應按國家法律規定合法經營,因承租方出現經營違法違規的情況,一切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3.本次招租由意向競租人自行到現場勘驗,意向承租人應在本公告期截止前到現場勘驗,就相關情況、出租具體辦法和出租方對經營項目相關要求等主動向出租方咨詢,自行了解可能涉及的相關法律法
(略)政規定及裝修情況等;完成報名的意向的承租人都視同已實地勘驗出租標的,確認了標的范圍、面積、現狀并認可租賃要求等,自愿承擔因上述原因導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責任。
四、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不得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
2.租賃期內,出租房屋必須由承租人本人經營,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分租、出借租賃房屋;承租期間不得在場所內亂搭亂建,不得將場所分割給他人用,否則視作違約。
3.租賃期內,承租人負責租賃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租賃房屋發生的水、電、燃氣、通訊(網絡)、垃圾清運、物業管理、停車等相關費用。
4.租賃期內,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裝潢時,裝修、裝潢方案須經出租方書面同意,且裝修、裝潢必須按照甲方房屋的總體設計布局要求、安全要求進行,不得改變原房屋結構、場所現狀,不得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如擅自改動或破壞房屋結構,承租人應立即恢復原狀,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由承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租賃房屋的裝修、裝潢費用及租期內房屋的維修費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5.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人仍要對外出租的,承租人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6.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承租人須將租賃房屋場所恢復原樣,并且及時交還給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補償要求。
7.承租人自中拍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逾期不簽合同的視作放棄承租權。
8.具體事宜以《房屋租賃合同》為準。
五、租賃期限與租金繳納方式:
(略)
租賃期限5年,年租金從第二年起,在上一年度基礎上逐年遞增0.5%:;支付周期為每半年一次(以拍賣成交的年租金為基準);租賃押金10萬元,具體支付期限以《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為準。
六、未盡事宜,
(略)擁有最終解釋權。
七、報名時間地點:
(略)
有意者請持有效證件,
(略)綜合辦報名(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略)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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