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
(略)場調研力度,進一步完善采購流程,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要求,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對項目
(略)場調研工作,請符合條件的服務商參加。
一、調研內容:
(一)項目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危險廢物名錄》《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污染控制標準(GB
(略))》《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廢物分類目錄》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的相關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從源頭減量、就地無害化,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積極響應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環辦人事函2021年467號)鼓勵環保領域中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的發展。參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國家推行集中無害化處置,鼓勵有關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二)項目需求
現公開征集社會各界符合條件的服務供應商提供解決方案,征詢醫廢處置新技術、新工藝,優化醫廢處置流程,降低醫廢處置成本,有效利用醫廢殘值,
(略)為我院提供當前國內醫廢處置新業態,提供更加合理、便捷的醫廢處置新技術,以及采用新技術處置醫廢的必要性、投入產出等相關資料。
注:
(略)場調研旨在
(略)場潛在供應商、獲取:
(略)
咨詢電話:
(略)(總務科)。
二、遞交資料內容包括:
1.封面(項目名稱:
(略)
2.服務方案、報價一覽表(含費用明細)
3.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身份證復印件
4.營業執照復印件(經有效年檢)
5.其他相關資料:國家規定的其他相關資質。
備注:以上資料需按內容順序排列,并注明頁碼。本項目只接受一次報價,請服務商務必保證所填信息真實準確,加蓋公章。
三、資格及資料提交要求
歡迎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備本項目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質的服務商,將相關資料密封后遞送至
(略))。
(略)全稱、聯系人:
(略)
聯系地址:
(略)
特別申明:本公示僅
(略)場調研參考使用,無任何針對性,如有不妥之處,敬請理解,如有疑問可具體咨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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