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
(略)2024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5年9月1日公告)
總第258號
——在區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一次會議上
(略)審計局局長楊葉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略)政府委托,向區人大常委會報
(略)2024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
(略)審計條例》相關規定,
(略)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區審計局對
(略)2024
(略)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工作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審計委員會、市委審計委員會決策部
(略)委審計委員會工作要求,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立足經濟監督定位,聚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審計主責主業,深化與紀檢監察等各類監督的貫通協同,較好的發揮了審計在推進
(略)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獨特作用。
審計工作緊緊圍繞重大政策部署落地見效、財政資金管理使用、國有資產管理使用、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開展監督,重點審
(略)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情況、災后重建結對幫扶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殯葬設施和服務管理情況、“百千工程”示
(略)創建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政府投資建設項目情況等。
審計結果表明,一年來面對錯綜復雜的外部環境和多重挑戰疊加的嚴峻考驗,在區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區各部門、各單位:
(略)
一、區本級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一)區級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略)(略)預算審查監督監督辦法》規定,對區財政局編
(略)級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區級決算草案反映,2024年區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量505.55億元,支出總量419.17億元,結轉下年使用86.38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量223.73億元,支出總量193.73億元,結轉下年使用30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總量1.02億元,支出總量4283萬元,結轉下年使用5938萬元。審計結果表明,決算草案編制總體符合預算法要求,財政收支實現平衡。
(二)轉移支付資金審計情況
2024年,
(略)收到上級下達轉移支付資金共計294.91億元,其中:稅收返還和一般性轉移支付238.74億元;專項轉移支付56.17億元,主要用于支持教育、城
(略)、農林水、節能環保、衛生健康等方面,保障重點領域項目實施等。
(三)政府債務審計情況
2024年,
(略)政府債務限額為743.36億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131.14億元,專項債務限額612.22億元。截至2024年底,
(略)政府債務余額為653.06億元,其中:一般債務余額122.76億元,專項債務余額530.30億元,未超出債務限額,相較2023年底增加22.72%。本年法定債務率為121.66%,處于黃色
(略)域,債務風險總體可控。但未來3年償債壓力依然較大,2026年為償債高峰,需償還本金223.53億元,相關部門應積極做好政府綜合債務化解工作,有效緩解財政還款壓力,防范化解債務風險。
從審計情況看,2024年區級決算草案編制總體符合《預算法》要求,區財政局能夠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加強財政資源統籌,持續優化支出結構,統籌財力保障“三保”支出需求,有效防范化解財政風險,保障了災后恢復重建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但審計中也發現存在部分支出超預算、結余資金統籌管理有待加強、直達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等問題。
二、區級部門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重點審
(略)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等9家預算單位:
(略)
(一)預決算編制不規范。涉及2家單位:
(略)
(二)預算執行不嚴格。涉及6家單位:
(略)
(三)資產管理不規范。涉及8家單位:
(略)
(四)財務管理及會計核算不規范。涉及8家單位:
(略)
(五)內控制度不健全、執行不到位。涉及2家單位:
(略)
三、重點專項審計情況
(一)災后重建結對幫扶援助資金專項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了佛子莊鄉、史家營鄉等16個鄉鎮災后重建結對幫扶援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從審計調查情況看,資金安排總體符
(略)以人為本、民生優先的重建原則,統籌推進恢復重建與長遠高質量發展,項目建設管理過程基本符合相關規定。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項目前期手續辦理進展緩慢。涉及6個鄉鎮,11個項目。
部分項目因涉及新建或翻建房屋,規劃審批、立項手續辦理進展緩慢,導致項目總體推進緩慢,截至2025年4月底,11個項目尚未開工建設,影響后續援建工作深入開展。
2.資金使用缺乏效益。涉及4個鄉鎮。由于項目推進緩慢、資金使用計劃未量化具體任務目標等原因,導致直接幫扶援助資金使用率低,4個鄉鎮資金結余共計6289.41萬元,未充分發揮效益。
3.未嚴格落實成本管控規定。涉及3個鄉鎮,3個項目。3個項目成本控制意識不強,工程驗收審核不到位,存在工程驗收流于形式,驗收內容與實際不符;結算審核不到位,工程款支付與實際不符的問題。
4.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涉及9個鄉鎮,16個項目。一是采購程序不規范。6個項目三方比價不規范,中標單位:
(略)
(二)殯葬設施和服務管理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略)審計局統一部署,審計調
(略)民政局、區衛生健康委殯葬設施和服務管理情況,并延
(略)殯儀館等5家單位:
(略)
1.政策落實不到位。主管部門
(略)級要求編制殯葬設
(略)規劃、土葬政策調整計劃;未完成散墳治理目標要求,未制定散墳治理執法檢查方案。
2.殯葬服務機構建設運營管理不合規。個別機構存在未辦理用地審批手續、違規向服務范圍以外人員出售墓位、違規出售壽穴、超標準收取墓穴租賃費的問題。
3.殯葬服務機構管理不規范。個別機構存在未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未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的問題。
4.醫療機構太平間管理不規范。個別機構部分死者轉運未登記遺體接運臺賬,存在家屬自行接運等情況;
(略)域未按規定公示相關信息。
(三)“百千工程”示
(略)創建項目審計
審
(略)農業農村局“百千工程”示
(略)創建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延伸審計了周口店鎮、佛子莊鄉2個鄉鎮。從審計情況看,項目建立了相關工作機制,項目資金能夠及時足額撥付,各項手續基本完整,通過
(略)域生態環境豐富旅游業態,以特色產業項目輻射帶動村莊協同發展,逐步
(略)域聯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政策落實不到位。區農業農村局未制定項目實施細則,項目實施過程缺乏有效監管。
2.未按時限要求完成竣工驗收。周口
(略)項目未進行竣工驗收;佛子
(略)項目竣工驗收日期超出規定時限。
3.工作程序不合規。佛子
(略)項目臨時增加采購詢價單位:
(略)
4.檔案資料不完整。2個鄉鎮6個子項目工程資料缺失或不完整,監理日志缺失近半,監理工作流于形式。
(四)區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專項審計調查情況
審計調查了2024
(略)屬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
(略)、
(略)、新華書店3家企業。從審計調查情況看,相關企業穩步推進重組改革,不斷提升國有資產管理水平,多項指標同比實現增長,整體看國有資本實現了保值增值。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1.新華書店未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新華書店2023年、2024年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分別為91.29%、92.03%,主要原因是主營業務收入減少,
(略)連續2年經營虧損,入不敷出。
2.工程完工未辦理竣工決算。新華書店文化提升項目已交付使用2年,尚未辦理竣工決算,項目賬面支出454.71萬元。
3.固定資產臺賬信息不實。一是臺賬信息更新不及時。
(略)清掃車及電腦等辦公設備臺賬顯示為在用狀態,實際處于待處置、待報廢狀態;新華書店空調等資產存放地點:
(略)
4.資產管理制度不符合相關規定。一是固定資產確認標準不合規,
(略)未按使用壽命相關規定核算固定資產,導致價值43.05萬元的固定資產被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二是資產管理制度內容不健全,
(略)制度中未明確部門管理職責劃分,缺少固定資產的具體使用管理內容。
四、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審計情況
審計了災后校舍修復工程、漁兒溝
(略)改造等8個工程建設項目。從審計情況看,
(略)高效推進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注重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同時聚焦“一區一城”新房山發展目標,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提
(略)精細化治理水平,發揮政府投資作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未嚴格落實成本管控規定。涉及6個建設單位:
(略)
(二)項目建設程序不規范。涉及3個建設單位:
(略)
(三)項目管理水平有待加強。涉及2個建設單位:
(略)
(四)超范圍申報項目。個別單位:
(略)
五、審計查出問題初步整改情況
本次審計工作報告共指出28類116個問題,涉及資金5.93億元。對于審計查出的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提出審計意見和建議:針對審計查出的結余資金未上繳等違規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下達審計決定,要求有關單位:
(略)
下一步,區審計局將持續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推動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并按要求年底
(略)人大常委會報告審計整改情況。
六、審計建議
(一)強化預算統籌,促進財政資金提質增效。財政部門要進一步加大財政資源統籌力度,推進預算管理一體化建設,堅決把落實政府過緊日子作為常態化工作要求,嚴格控制各項支出成本,繼續壓減非必要非剛性支出,加強政策統籌協調,切實保障重大項目、重點領域支出,強化資產盤活和整合利用,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到刀刃上;各單位:
(略)
(二)深化績效管理,提升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深化全成本績效預算管理改革,進一步加大財政資金全面績效管理力度,加強對重大支出政策、重點領域、重大政府投資項目的績效評價,強化績效評價結果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掛鉤,充分發揮激勵約束作用,做實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從源頭上壓縮無效、低效支出,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三)持續深化國企重組改革,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持續
(略)屬國有企業改革,扎實落實重點工作任務,
(略)屬國有企業運營管理水平,促進企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管力度,規范資產管理工作,不斷提升企業國有資產精細化管理水平,維護國有資本安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本保值增值。
(四)強化項目過程管控,提高政府投資效益。主管部門應壓實主管責任,加強對工程建設的行業監管,監督指導建設單位:
(略)
(五)夯實審計整改責任,提升審計整改質效。被審計單位:
(略)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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