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選擇
反選
反選將當前選中的變為不選,未選的全部變為選中。
招標專區
項目專區
數據市場
營銷分析
增值服務
企業服務
小人物的“大腐敗”——北京市阜外心血管疾病醫院拆遷辦公室原辦事員許根樂貪污案解析
發布地址: 北京
?

?
小人物的“大腐敗”——北京市阜外心血管疾病醫院拆遷辦公室原辦事員許根樂貪污案解析
“前后折騰了三年多,最初是想反映問題,沒想到背后隱藏著千萬元大案。”47歲的王楠(化名)回憶舉報經歷顯得驚訝。這千萬元大案的制造者叫許根樂,落馬前是阜外醫院一名辦事員。阜外醫院因為擴建,原本給拆遷戶準備的周轉房,陰差陽錯剩下50余套,結果這善后的處置權就交給了這位普通辦事員。這位小人物面對巨大的利益誘惑,主觀能動性被充分激發,在一年半內加價銷售,非法獲利千余萬,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中強調“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打“蒼蠅”為的是切實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許根樂的貪污行為正是發生在群眾之中,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引起了群眾普遍關注。若在群眾之事上動歪腦筋,不僅損害單位和國家工作人員形象,也會動搖群眾基礎。在黨紀國法和群眾監督面前,以犧牲群眾切身權益為代價滿足自己私欲的腐敗行為只能是“黃粱美夢”。2014年2月20日,北京市高院終審裁定,駁回涉案人之一任蕊的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7年的原判。2014年2月,許根樂案被確定為“北京市醫療衛生系統職務犯罪預防與警示教育巡展”三十個典型案例之一。拆遷戶不懈揭發舉報,千萬大案浮現水面
北京阜外醫院,全名“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心血管病醫院”(以下簡稱“阜外醫院”))。其前身是始建于1956年的解放軍胸科醫院心血管病研究所,目前是隸屬于衛生部中國醫學科學院中國協和醫科大學的三級甲等心血管病??漆t院。該醫院占地面積4.3萬平方米,設有內科外科影像等專業系統17個臨床醫療中心13個病房和6個ICU共有床位542張,配備了可與世界接軌的醫療科研設備?,F有職工1500余人,其中中國工程院院士3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專家4人,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700余人。還有一支北京市規模最大實力最強的心血管ICU護理隊伍。不僅承擔著衛生部北京市指派的各種臨床醫療和保健任務,還以診治各種復雜疑難和重癥心血管病見長。多年來,憑借雄厚的專業技術實力以及“敬業仁愛求實攀登”的傳統精神,打造出“阜外”品牌在國內外享有盛譽。隨著心血管疾病發病人數的增多,該院業務場地不足的問題就變得日益突出。在衛生部、北京市政府等多部門的支持下,阜外醫院開始擴建,這自然就涉及到城市居民拆遷問題。2007年底之前,王楠是北京市西城區阜外大街北營房東里的居民,而她所居住的地方被劃入阜外醫院拆遷范圍。統共39.2平米的房子,王楠一家住了小半輩子。王楠稱,最初為了鼓勵大家盡快搬遷,拆遷人員給他們的安置公告顯示,先期遷走的居民可以獲得位于北京市五環外回龍觀地區的經濟適用房,并且可以按面積獲得一定的補償,而后搬走的居民“只少不多”。結果等王楠遷走之后,卻發現后期搬走的人得到更多實惠,于是從2009年底她開始搜集相關材料。起初王楠上網搜索“阜外醫院賣房”的信息,在一家網站上看到阜外醫院賣房的帖子。于是便以買房人的身份,謊稱是某位熟人介紹想要買阜外醫院的房子,給上述醫院拆遷辦打電話,工作人員這才告訴她醫院已將此事委托給一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隨后,王楠又找到該公司位于密云的注冊地點、到實地探訪拍下照片、走訪鄰居,前后歷時三年搜集了舉報材料。其實,不惟是王楠,在阜外醫院擴建工程中,醫院方與拆遷戶之間發生過很多不愉快的事。由于對拆遷補償條件不滿,部分拆遷戶自2008年開始不斷上訪甚至發生過激行為。不過也正是這群像“啄木鳥”一樣的上訪戶,卻為醫院啄出了一條大“蛀蟲”——許根樂。2012年春節前,西城區檢察院收到一封聯名舉報信,反映阜外醫院拆遷辦公室相關人員在醫院擴建拆遷工作中存在腐敗問題。反貪局偵查人員隨即開展了系列走訪調查工作,小人物許根樂巨額貪污案由此浮出水面。根據當庭檢方出具的材料,正是因為王楠等拆遷戶的實名舉報,引起了反貪部門的關注,原本舉報人要反映的是阜外醫院倒賣房子,之后辦案機關查證發現賣房子得到了批準,但是具體辦事人員從中有牟利。2012年4月10日,時任阜外醫院拆遷辦辦事員的許根樂因涉嫌貪污罪被羈押。醫院擴建善后處置,辦事員被委以重任
據阜外醫院出具的“許根樂任職情況說明”顯示:許根樂,男,1972年11月出生,群眾,職高文化,北京人,1996年進入阜外醫院工作。在工作的第11個年頭,他進入拆遷辦負責勤務,一直沒有擔任領導職務。讓這名普通辦事員沒想到的是,自己有一天會忽然被委以重任。2007年,時值阜外醫院擴建拆遷,許根樂在阜外醫院拆遷辦公室擔任一名辦事員。2008年4月,阜外醫院整棟購買雙橋西里6號院1號樓,共60套單元房,作為拆遷周轉房用于安置強拆戶,但實際上只安置了1戶強拆戶,用了2套房屋。2009年,阜外醫院為收回當初購買該樓的成本,決定將剩余58套房屋出售,并專門成立了周轉房處置工作組。由于阜外醫院不具備銷售二手房的資質,經周轉房處置工作組商議,遵照院辦公會指示和拆遷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對這58套房屋以收回成本為原則,按照每平方米7680元向市場出售,并指派許根樂為銷售房屋的實際經辦人。據檢察機關收集的證據顯示,2009年4月17日阜外醫院周轉房處置工作組召開工作會,確定許根樂的工作職責是:全面負責周轉房的銷售、產權登記委托、稅費辦理,配合中介公司按照醫院所確定的房屋銷售價格進行銷售。許根樂接到這個任務之后,查看了他負責銷售的房屋。隨后,他找到周邊的房產中介公司為這些房屋評估市值,評估結果顯示,這一地段的房子當時已經漲價,遠高于醫院所定的每平方米7680元。許根樂沒有及時向單位匯報這一情況,私欲開始萌動,貪念很快占了上風。一名普通辦事員需要為單位賣掉58套房屋,面對這項涉及金額達幾千萬的任務,而其中又存在尋租的巨大空間,許根樂將何去何從?房產中介聞訊來,心照不宣賺大錢
正當許根樂思索著通過什么途徑賣掉房屋時,他認識了一位從事房地產中介工作的女士張某某。看似通過朋友介紹偶然相識,但張某某實際上是有備而來,她知曉阜外醫院對外售房的價格為每平米7680元,她主動接觸許根樂的目的是想代理阜外醫院銷售房屋,許根樂表示可以考慮。感覺合作有望,她立即在密云專門注冊成立了北京坤乾浩然房地產經紀公司,也就是王楠實地查證的那家房地產中介公司,開始緊鑼密鼓籌備代理事宜。許根樂認為,售房之事實際上由他一人承辦,如果高價賣出,應該會“神不知鬼不覺”,差價可以直接收入自己囊中。想到“差價”,許根樂突然難以抑制住內心的激動。他沒有意識到自己內心微妙的變化,或許正是從這時開始,他開始逐漸蛻化成一只貪婪的“蛀蟲”。貪念一起,心智水準開始降低。許根樂甚至未對張某某公司的二手房交易資質進行認真核查,很快就與張某某達成了合作意向。兩人約定張某某以每平米1.2萬元左右的市場價格銷售房屋,所得售房款按照每平米7680元匯到阜外醫院賬戶上。同時,根據樓層不同,將每平米高于7680元,低于1萬元或1.15萬元的差價部分,由張某某直接以現金形式交給許根樂本人,而張某某公司則從中收取阜外醫院20萬元的傭金。2010年1月18日,張某某收到了其賣出的第一套房的房款,除去交給阜外醫院的,張某某將27萬余元現金用紙袋裝著在許根樂的辦公室拿給了他。一下子看到那么多現金,許根樂雖有些心慌,但他感受到更多的還是驚喜。對于多余部分款項如何處置,許根樂并沒有告訴張女士事情??陀^上,也使張女士躲過了后來像其他人那樣深陷囹圄的風險。“一套房子就能撈到20多萬的差價款,那58套……”,初嘗甜頭的他心里盤算著,心里雖隱約有些擔憂,但是這種擔憂也只是一閃而過,他并沒有抵制住對金錢的渴望。2010年3月22日,一個大號的紙箱子放在了許根樂面前——300多萬現金,14套房屋的差價款。因為有了第一次的欣喜,這一次看到那么多錢,許根樂反而顯得有些平靜,盡管錢的數目多了很多,但內心并沒有那么大的波瀾,似乎有種輕車熟路的感覺。由于張某某公司不具備銷售二手房的相關資質,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在賣了15套房屋后,張某某和許根樂的合作畫上了句號。新建聯盟狂斂財,貪得巨款購房產
與張某某合同的終止并沒有影響售房進展。許根樂經過朋友文化宮的朋友田海介紹,又找到了在北京嘉順瑞德房地產經紀公司做房產中介的業務員任蕊。這次,許根樂調整了與中介合作的模式,他與田海、任蕊三人建立了一個鐵三角的關系同盟。由任蕊按照市場價格銷售房屋,房子出售之后,同樣是按照每平米7680元的價格轉賬給阜外醫院,但是實際售價與該價格之間的差額不直接給許根樂,許根樂也不另外支付給任蕊傭金,而是自己收一半,另外一半由田海和任蕊平分。不久,開始變得精明的許根樂發現田海作為中間人,其實發揮不了太大的作用,于是開始“過河拆橋”,他讓任蕊直接和自己聯系。田海退出后,許根樂跟任蕊建立了新的利潤分配方案,許根樂將雙橋西里的房價定為每平米1.1萬元,任蕊可以在1.1萬元以上加價銷售,超過1.1萬元以上的部分為任蕊及其公司的利潤,7680元至1.1萬元之間的差價為許根樂的“收益”。許根樂不再向任蕊支付傭金,這樣二人達成了“雙贏”。一來二去,許根樂和任蕊愈發熟絡了。除了售房的關系,許根樂也開始為售房差價謀求出路,任蕊無疑成為他最好的代理人。2010年開始,許根樂借親戚朋友之名讓任蕊用差價款購買新世界3號公寓、雙橋西里3單元的二手房和房山區石樓鎮支樓村小產權房。在房屋全部銷售完畢之后,任蕊給了許根樂一張以她名義辦理的銀行卡,卡里存有剩余的差價款110萬余元,并把密碼告訴了許根樂?!笆鄯宽椖俊卑雌诮Y束,許根樂終于不用擔心售房過程中會出什么差錯了,但另外一種可能會遭受刑事處罰的擔心正在其心頭漸漸萌生。僥幸終究是不幸,一夜暴富終成空
也許在外人想來,“一夜暴富”的許根樂有錢有幾套房產,應該日子生活的比較滋潤吧。事實是,許根樂擔驚受怕,甚至不敢將實情告知自己的家人。庭審中,許根樂的妻子才充分知曉自己的丈夫都瞞著自己干了什么。面對妻子的怒火,許根樂選擇沉默。他的妻子告訴審判長,許根樂全家依舊住在醫院分配給許根樂的地下室,他們并沒有揮霍這一大筆錢。但這改變不了貪污罪的定性,也改變不了許根樂的命運。許根樂認為只要事情做得足夠隱蔽就不會被發現,抱有極強的僥幸心理。他“偽裝”自己,讓自己看著和原來一樣,但巨額公款已經悄悄成為他的“資產”:他讓房產中介把售房差價用現金形式給他或用他人銀行卡開戶存房款避免銀行轉賬留下痕跡;他用親戚朋友的名義購買房產自己卻仍然住在地下室;對于非法所得款項他也不敢用于揮霍。他坦言:“我知道這些錢都是我不該得的錢,所以我不敢花,想等這些事過去幾年再用?!比欢S根樂沒有等到他可以大膽放心消費的那一天。許根樂本以為自己的行動“萬無一失”,但他卻忽視了群眾監督的力量。在醫院拆遷擴建過程中,部分對拆遷條件不滿意的拆遷戶成為上訪戶,他們對拆遷安置相關事項的監督是迫切的也是強烈的。許根樂忽視了他們,這種抱有僥幸心理的做法在群眾監督、網絡輿論監督發揮重要作用的今天變得越來越不可取。2012年11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許根樂構成了貪污罪,鑒于他認罪態度較好,贓款贓物全部追繳在案,故從輕處罰判處無期徒刑。2013年8月22日上午10點,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16法庭,法官剛宣布休庭,一名老人就走到法官面前替自己的女兒求情。站在被告人席上一言不發的就是老人的女兒任蕊,因為涉嫌貪污,她被起訴到了一中院。法不容情。“80后”的房產中介任蕊和“70后”的少年宮教師田海最終因犯貪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有“爭議”的罪與罰
要認定許根樂是否構成犯罪,構成何罪,就必須要判斷許根樂擅自加價后取得的價款應該歸屬于何人。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說。醫院決定由許根樂負責出售房產的行為具有委托合同的性質。《合同法》第404條規定:“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取得的財產,應當轉交給委托人?!痹S根樂是為了醫院的利益,受醫院的委托指派參與房屋的出售工作。在這一過程中,即使其發揮“主觀能動性”賺了巨額差價,也應當將其利益轉交給醫院而不能據為己有。這種情況下一般是構成民事侵占的。但是本案特殊在許根樂是阜外醫院的工作人員,從刑法的角度來說就是國家工作人員。那么問題就變成了許根樂是否構成貪污罪。如若按一般標準,依貪污罪懲治許根樂可能會碰到某些障礙。因為許根樂畢竟是在醫院的指定價格上出售房產,而且也確實將售房所得轉交給了醫院。關鍵就在于許根樂將自己發揮“主觀能動性”賺取的增值利益據為己有該怎么認定。這筆錢對于醫院來說可謂是筆意外之財,這意外之財是應該受刑法規制還是應該僅僅受民事法律規制呢?從維護刑法所要保護的公務行為廉潔性這一角度出發,還是根據刑法貪污罪來懲治較為合理。因為許根樂受醫院委托的行為畢竟是公務行為,用刑事手段來懲治之,才能真正地起到阻嚇作用,最大程度地防范那些意圖在公務行為中也想發揮“主觀能動性”的“許根樂”們。u許根樂庭審辯稱,“我認為自己的行為是市場行為,收錢只是受賄或返點”,不是貪污。這種辯解自然是站不住腳的。貪污罪與受賄罪自然有著嚴格的區別?!缎谭ā返?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第385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兩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1、犯罪對象不同。受賄罪的對象是公私財物,沒有所有權的限制。而貪污罪的對象主要是公共財物。本案中,阜外醫院限定售房價格為每平米7680元而許根樂卻私自提高價格謀取差價予以非法占有,售房差價是否為公共財產歸阜外醫院所有呢?由于許根樂所售房屋為全民所有制單位所有,其實際占有差額的行為實際上是對國有財產的一種侵占。2、犯罪手段不同。受賄罪是采取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財物。而貪污罪是采取侵吞、竊取、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經營、經手的公共財物。本案中,許根樂采用騙取手段,在阜外醫院謊稱用每平米7680元的價格賣房而實際上卻是提高價格贏取差價,其行為是典型的貪污犯罪行為。3、利用職務之便的內容不同。貪污罪利用的是主管、經管、經手公共財物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財物,受賄罪利用的職務之便是利用職權或與職權有關的便利條件。本案中,許根樂利用的是其為拆遷周轉房處置負責人,全面負責阜外醫院周轉房的銷售、產權登記委托、稅費辦理,配合中介公司進行銷售的職務便利,屬于“經手公共財物之便”。正亦如此,許根樂的行為不是受賄行為而是典型貪污行為。貪污罪與“返點行為”同樣有著嚴格的區別。在市場經濟發展中的返點通常是指在公開、誠信、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本上,賣方出售商品后給代理商的按照一定比例費用或折扣的行為。返點作為一種商業行為目的是為了刺激銷售,提高經銷商或代理商積極性。在本案中,許根樂把房地產中介的性質定性為賣方,其自身是算是發揮中介作用的“代理商”,但在實際案件中,許根樂并非中介代理商,而是主犯,是房產銷售代理合同簽訂的主導者、利益分配的決定者。所以其截留售房差價款的行為不能認定為“返點”。給許根樂定罪并不意味著本案的終結,還有很多值得思考的問題。既然醫院規定按7680元/平方米的均價來出售房屋,那么在買賣合同上也應該體現這個數字。但是現實的情況是這些周轉房的買主們確實都是按1萬元至1.15萬元這一接近當時市價的價格購買的房屋。同一個合同是不可能產生兩個價格的。如何在成交價問題上漫天過海,許根樂和他的朋友們是如何騙過醫院和購房者的,這一點還需調查,畢竟這涉及到許的朋友是否知情構成共犯。也涉及到這諸多購房者是否也是變相的加害人,其房產權利是否能合法存續的問題。目前來看,本案中的唯一受害者是醫院。但是很難說醫院的領導者與這巨大的損失就沒有任何關系。首先,拆遷周轉房的出售涉及到巨額經濟利益,本應慎重對待,至少也應成立專門的工作小組之類,但卻放心大膽地讓許根樂一人操辦,不知醫院領導為何如此放心。其次,如此數量的周轉房出售,即使交與一人,也應在事中事后監督檢查。許根樂欺騙醫院的方法并無高明之處,大量的合同文件難免有疏漏之處。況且買賣之后還有過戶環節,在這一點上本也可拆穿騙局。但為何狐貍的尾巴就是沒有露出來呢?究竟是制度漏洞,還是領導失察?假如,當初許根樂如果按照醫院確定的價格把房子賣出去,沒好處可拿也無罪可言,但1000多萬元的國有資產就流失了,而且再也討不回來。無疑,許根樂的貪污犯罪,卻在客觀上避免了巨額的國有資產流失,從某種意義上講,他似乎“有功”。許根樂的“客觀上避免國資流失”,雖不屬于刑法規定的立功行為,但在量刑上是否也應作為一個情節加以考慮?凡事都講主客觀,犯罪更是如此。許根樂的貪污犯罪,主觀上是他的貪心,而客觀上則是醫院的決策失誤給了他機會,“誘使”他犯罪。所以,許根樂案發后,有種意見認為,許根樂的行為客觀上避免了國有資產流失卻因貪污罪被判無期,而客觀上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決策者卻沒有受到處罰,這有違公平正義。耐人尋味的“許根樂現象”
眾所周知,城市拆遷領域,案件易發多發。但在諸多被查辦的案件中,以串案、窩案居多,為什么?因為拆遷會涉及諸多環節、諸多人,一個人動了邪念,想貪不是那么容易,就必須與其他相關人合謀。而許根樂案是拆遷領域近年少見的獨特案例。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認為,這起案件中,數千萬資金的項目交給沒有任何財務經驗的普通辦事人員全權處理,暴露出的問題值得反思。一、主體職級低但犯罪金額大、持續時間長、內外勾結是本案突出特點。本案具有三個特點:一是“小吏巨貪”。一個醫院的普通辦事員能量有多大,許根樂案向我們透漏了些許信息。在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間。其利用負責醫院拆遷周轉房銷售及產權辦理的職務便利,將房屋加價出售,并將所獲加價款1000余萬元非法占有。二是持續時間長。許根樂2009年4月至2011年3月實施犯罪行為,持續時間近兩年。由此可以反映出許根樂作案手法不高明但相對隱蔽,由于所有事項均由許根樂一人承辦,阜外醫院工作組其他人員基本一無所知,客觀上造成了貪污行為的隱蔽性。三是內外勾結共同貪污售房差價款。許根樂作為主要負責售房工作的辦事員,與中介公司工作人員張某某、任蕊等相互勾結,截留本單位應收售房差價款,并指示任蕊負責幫助其掩飾并轉移犯罪所得,這是典型的內外勾結式的職務犯罪。二、售房監督不到位、留給許根樂的權力裁量空間大。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是本案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阜外醫院將賣房事項交一名處長負責,但實際經辦只有許根樂一人,處長對具體事項管得很少,導致對許根樂缺少必要的監督。阜外醫院后期服務中心處長作為周轉房處置工作組組長,應是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而這位處長在法庭上說:“許根樂全面負責銷售房屋的所有工作,包括聯系中介公司,收回房款,辦理房屋過戶,繳納各種稅費等?!?/span>我們有理由追問,房產為何交給許一人處理?據許根樂的律師介紹,法院第一次開庭時他就提出來,醫院將如此大規模的項目交給許根樂一個人,明顯存在漏洞,而且許根樂將房子加價賣出屬于市場行為,因此不能將其行為視為簡單的貪污罪。就此,檢方提供證據顯示,在一份來自阜外醫院的說明中,醫院稱院方的主要產業是治病救人,當初院辦公會通過決議要以成本價7680元/平方米賣出去,并交給拆遷辦具體落實,而許根樂此前有過物業工作經驗,因此最后就由他一個人負責。無疑的是,把一個涉及58套房、巨額資金的項目全權交給一名普通辦事人員處理,存在著極大的隱患,為之后其順利截留差價房款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而且,醫院從一開始就沒明確說過不能加價銷售,也沒說超出部分如何處理。那么,房子加價轉讓醫院是否知情?在案件審理期間,辯護律師說許根樂告訴他醫院從一開始就沒明確說過不能加價銷售,也沒說超出部分如何處理。許根樂自己也提出過,他曾向直接領導、醫院拆遷辦主任李某匯報過他加價銷售的事,后來他在崇文門外大街買房子也是李某同意的。針對這一點,辦案機關也曾專門找過阜外醫院院領導取證過,院領導都稱不知道許加價賣房一事,且沒有證據顯示院方知情。此外,辦案部門也專門查證了千余萬差價款的資金走向,發現三套房子都是登記在許根樂或者其家人名下,銀行卡被許根樂控制。所有錢款都與他人無關。辦案檢察官說,許根樂經不住誘惑,利用擔任辦事員的職務便利,非法占有了國有事業單位阜外醫院的拆遷安置房銷售款已是既成事實。這一案件暴露出許根樂個人法律意識淡漠以及醫院用人制度與監督機制不健全。但是,這里面還是疑云一大堆。幾千萬的買房款,不從醫院的財務走,卻進了許根樂的私人賬款。58套房子出賣結果,竟然都不要向院長匯報,難道是醫院財大氣粗,幾千萬都看不上眼?假如真是如此,這家醫院也太牛了。現在腐敗的案子是越來越復雜了,有的是群蛀案,但是,因為一個人抗著了,案子就無法再深挖下了。這被公眾稱為:“犧牲一個人,保全一窩人。”當然,這個犧牲的人,也不會白犧牲,他的后事,一定會由窩案中的人幫他辦好,這一點事肯定的。這種套路,在腐敗案件中已經是屢見不鮮了。三、重大事項管理和合同簽訂把關不嚴為犯罪埋下隱患。一是對重大事項沒有制定科學合理的管理規定。阜外醫院財務處副處長是工作組的組員,他說只知道許根樂聯系的中介公司叫紫城房地產公司,從沒聽說北京坤乾浩然房地產中介公司,這說明工作組其他成員對房屋銷售幾乎一無所知,更談不上規范管理。二是對售房合同未進行審核,只關注收回買房的成本,而不關注賣房的規范性,許根樂與兩個房產中介公司簽訂賣房代理合同均為事后補簽,合同中也沒有關于出售房屋價格的條款,其中北京坤乾浩然房地產中介公司不具備成交二手房的資質,對于這些方面醫院方面未審核、未檢查,這表明單位對于重要事項執行過程的監督不到位。三是對重大事項如更換合作單位等缺少集體討論,阜外醫院院務會只原則性地決定出售房屋以收回購買成本作為目標,但對具體運作中的重大事項未重點部署,也未能通過其他方式加強管理。四、醫院用人管理不嚴謹、財務管理不規范為犯罪提供便利。本案中,許根樂1991年畢業后在北京市機械工業技工學校當車工老師,之后做過客房服務、修理、物業等工作,2007年被調回阜外醫院拆遷辦公室任辦事員,而到2008年就被委以重任,缺少相應售房經驗的他不明確售樓項目的責任而是急于謀求自身利益,這反映出醫院用人不嚴謹。同時,售樓項目涉及資金大,也涉及諸多的財務管理問題,許根樂并沒有相應的財務管理經驗,醫院也并沒有委派相應的財務管理人員共同接手此項目,導致許根樂在面對國有資產增值時,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將差價占為已有。如何防范下一個許根樂?
許根樂案暴露出的制度問題、監管問題很多。因此,案件起訴后,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向阜外醫院發出檢察建議書,提出醫院要加強對職工的廉政教育和法制教育,提升守法意識,嚴格選人用人機制;進一步規范辦事程序,加強監督,尤其是加強項目執行過程中的監管,確保規范用權。對此,醫院高度重視,積極制定并正在落實整改方案,加強對職工的法制教育,強化對風險崗位用人的監管,嚴格內部監督與完善辦事流程制度。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主站蜘蛛池模板:
藁城市|
北京市|
岑巩县|
镇安县|
西和县|
桦南县|
锡林郭勒盟|
陆川县|
徐闻县|
新干县|
股票|
怀柔区|
曲水县|
修武县|
霍城县|
广南县|
花莲市|
灵武市|
井冈山市|
嵊泗县|
施秉县|
睢宁县|
县级市|
行唐县|
绥化市|
开封县|
中江县|
轮台县|
静安区|
平潭县|
曲水县|
泸州市|
北安市|
视频|
曲沃县|
太湖县|
遵义县|
新邵县|
宜阳县|
布拖县|
宜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