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事項類型行政處罰
權力部門
(略)綜合行政執法局處罰對象
處罰條件對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處罰
處罰種類或方式:
(略)
(略)、信用貴州
咨詢通過
(略)電話:
(略)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
(略)(略)
監督投訴通過
(略)電話:
(略)5)
(略)地方領導留言板貴州省長欄目、
(略)書記省長群眾直通交流臺省長留言板、
(略)在線咨詢投訴。
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申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在六十日內依法提出行政復議申請,或者在六個月內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依據描述《建筑工程設計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評標委員會成員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給予警告,沒收收受的財物,可以并處
(略)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特殊環節
辦理流程
該事項為全省通辦事項,請選擇您需要辦
(略)域:
線下通辦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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