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5年小型水庫安全監測設施建設項目實施與技術服務項目成交結果公告
一、
(略):GDS-CG-CS-
(略)
二、項目名稱:
(略)
三、成交信息
供應商名稱:
(略)
供應商地址:
(略)
成交金額:人民幣伍拾玖萬元整(590000.00元)
評審報價:人民幣伍拾玖萬元整(590000.00元)
評審總得分:92.30分
四、主要標的信息
服務類
名稱:
(略)
服務范圍:本項目主要服務內容為對
(略)小型水庫大壩安全監測設施建設(滲壓自動監測),包括實施方案編制、監測儀器設備采購及測孔等輔助設施制作安裝調試服務、運行維護等,
(略)。
服務要求:滿足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服務時間:合同簽定后60天內完成采購安裝及調試上線,
(略),穩定率及上線率均達到97%及以上。
服務標準:符合磋商文件、采購人:
(略)
五、評審專家名單:朱自強、孫勇、靖廣飛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
1.代理服務收費標準: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中供應商須知前附表代理費用的收取標準和方式:
(略)
2.金額:人民幣捌仟捌佰伍拾元整(88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若供應商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成交結果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
(略)
若供應商對質疑處理意見不滿意,可在規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
(略)財政局提出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
(略)
2.采購人:
(略)
3.被質疑人名稱:
(略)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購人: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2.采購代理機構:
(略)
名稱:
(略)
地址:
(略)
聯系方式:
(略)
3.項目聯系方式:
(略)
項目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十、附件:
1.競爭性磋商文件:競爭性磋商文件.pdf
2.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主要成交標的承諾函.pdf
3.中小企業聲明函:中小企業聲明函.pdf
附件信息:
招標文件正文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朱婷婷 |
 |
【聯系電話】 |
13581708390 |
【客服微信】 |
13581708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