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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西域研究》2025年第2期
姚 波
通過對傳統文獻、石刻碑志及新出吐魯番文書的全面梳理,結合前輩研究,補充、訂正西州各級官吏83任次。
李方教授積數年之功,對李唐時期西州州、縣、鄉及折沖府官員、胥吏進行了詳細地梳理,相繼發表了一系列論文,[2]最終纂成《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3]一書,為西州地方行政體系及其運作的進一步研究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在后續的研究中,李方又對西州官吏進行了訂補。[4]在李方之后,趙曉芳、陸慶夫又據《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以下皆省作《新獲》)[5]對西州州級官吏進行了補正。[6]對縣級及折沖府官員,趙、陸稱“擬另文討論”,然迄今似尚未公開發表。筆者在閱讀相關史料時對西州官吏亦有所發現,故不揣谫陋,草作此文。趙、陸二位大作珠玉在前,筆者的補充主要在縣級官吏部分。
李方考得西州長官26任,趙、陸又補2任。今可再補1任。
1.韓孝威,貞觀十五年(641)或十六年(642)春夏。咸亨二年(671)八月二十日《大唐故昌黎縣開國子韓君(令名)墓志銘并序》:“君諱令名,字德輿,昌黎棘成人也。……祖孝威,皇朝松扶西伊恒貝六州刺史、芳松交代涼五州都督、銀青光祿大夫、行荊洛二州長史、左金吾衛大將軍兼檢校太子左衛率、上柱國、南康郡開國公,謚曰敬。”[7]《唐刺史考全編》卷二四七《松州(交川郡)》有韓威,貞觀十二年(638)在松州刺史任;[8]卷四四《伊州(伊吾郡)》有韓威,貞觀二十年(646)至二十二年(648)在任;唐人常有雙名單稱,韓孝威當即韓威。據墓志,韓孝威拜西州刺史當在任洛州長史前。據李方考,約貞觀十四年(640)八月至十五年初,西州刺史為謝叔方;十五年末至十六年初為喬師望;十六年九月至二十二年十二月為郭孝恪;二十三年(649)至永徽二年(651)十月,為柴哲威;永徽二年十一月至麟德二年(665),為麴智湛。[9]刺史只一員,自唐置西州至麟德間,西州刺史唯貞觀十五年、十六年初至春夏間有缺員,韓孝威當即在此時牧守西州。
李方考得西州上佐28任,趙、陸又補入2任不知姓名的長史,今再訂補6任。
1.王神感(長史),貞觀十四年后。開元二十九年(741)十一月二日《唐故趙郡君太原王氏(琳)墓志銘并序》:“趙郡君王氏,諱琳,字寶真,族望太原……高祖武英,隋棗陽公,皇朝左衛大將軍,尚咸寧縣主。曾祖神感,判涼府節度、西州長史。”[10]王琳卒于開元二十九年,年壽無考。據墓志,王神感之父王武英由隋入唐,則必是初唐時人。李唐貞觀十四年方轄西州,是王神感拜西州長史當在此年以后。
2.吳信(司馬),麟德元年(664)。文明元年(684)十一月十三日《大唐故西州司馬上騎都尉吳府君(信)之碑銘并序》:“君諱信,字守忠,本系華陰弘農,承周太伯之后也。……父信,字守忠,去貞觀十九年(645)鄉貢明經,釋褐創任始州普安縣尉。……又去麟德元年,轉授西州司馬。……粵以調露二年(680)十一月廿二日卒于本第郊城之里,春秋七十有四。”[11]墓志當系吳信某子所作,故稱志主為“父信”。
3.朱延載(長史),乾封元年(666)前。乾封二年(667)十一月五日《大唐故處士朱君(昭達)墓志銘并序》:“君諱昭達,字景祥,吳郡錢唐人也。……考延載,皇朝岐州司馬、西州長史。……(昭達)及丁外憂,殆將滅性,柴毀骨立,扶而后起。”[12]朱昭達卒于乾封元年,年僅十九歲,時在丁父憂后不久,故其父延載當于乾封元年前充西州長史。
4.王方(長史),高宗末。開元二十七年(739)二月十日《唐故幽州都督壽陽縣男王(方)府君墓志》:“公諱方,字平,太原人也。……出為西、甘二州長史,遷衢州長史。……居太夫人憂,毀殆滅性。既祥,除袁州刺史,轉道州刺史……登司府少卿。”[13]王方卒于長安元年(701),壽七十八。《唐刺史考全編》卷一六三《袁州(宜春郡)》有王方平,以為武后時在任,并說明王方平即墓志所言之王方。[14]據志文,王方任西州長史后,改甘、衢二州長史,丁母憂,又任袁、道二州刺史,入朝為司府少卿。據《唐九卿考》,王方任司府少卿約在證圣元年(695)。[15]唐人任官約三四年一任,丁憂亦是三年,則王方任職太府寺當已離任西州十五年以上,以此推之,是王方充西州長史當在高宗末。
5.田越(長史),約武后時。《正議大夫使持節易州諸軍事守易州刺史兼高陽軍使賞紫金魚袋上柱國田公(琬)德政之碑并序》:“公諱琬,字正勤。……曾祖君紓,隋甘州刺史。祖越,西州長史。”[16]此是田琬在易州刺史任時所建之德政碑,據碑文知田琬于開元二十八年(740)自易州改安西都護。田琬祖田越似約武后時人,其為西州長史或在武周時。
6.程奐(攝司馬),大歷二年(767)以后。大歷十一年(776)六月二十九日《唐故中散大夫恒王府長史攝北庭副都護廣平程府君(奐)墓志銘》:“府君諱奐,字奐……除瀚海軍副使……秩滿,攝西州司馬……轉北庭府長史,專知西州使庫,……春秋六十有三,以大歷十一年歲在丙辰六月丁巳朔十三日己巳,終于節義里之私第。”[17]尚玉平、武海龍以為程奐于大歷二年任恒王李瑱府長史,但其實際職務是瀚海軍副使。如此則程奐攝西州司馬當在大歷二年以后,后改北庭府長史。
李方考將西州勾官(錄事參軍事、錄事)、諸曹參軍事、參軍事與市司官吏視作州級中低級官員。筆者未見市司令、丞,今補倉曹、兵曹各1人,不詳曹司的參軍1人。
(一)倉曹參軍事
1.王爽,景龍三年(709)前。《唐景龍三年后西州勾所勾糧帳》(后文作《糧帳》)第40行:“二石粟,準前勾征,前倉曹安恪、王爽代納”。[18]此件文書是景龍三年后某時西州勾檢糧料帳的公文,涉及官吏人數頗多,安恪、王爽是當時的兩位前倉曹參軍。然丁俊以為安恪、王爽二人是倉曹典。[19]但是文書此處實作倉曹,并無“典”字,丁俊錄文亦無,不知為何又以為此二人為倉曹典。趙、陸已據此件文書補充西州倉曹安恪,系于景龍三年前,[20]然脫漏王爽,當補充。西州為中都督府,諸曹參軍皆只有一員,[21]是安恪、王爽非同時在任。
(二)兵曹參軍事
1.李德,龍朔元年(661)至總章二年(669)。天授二年(691)正月十八日《唐戎州都督府開邊縣令李君(德)墓志銘并序》:“君諱德,字玄泰,趙郡邯鄲人也。……龍朔元年,授西州都督府兵曹參軍事。乾封元年,預封東岳,除宣德郎。考滿,以總章二年加朝請郎,行滄州司士參軍事。四年(688)十二月廿六日,終于縣之公館,春秋七十有一。”[22]知李德于龍朔元年至總章二年間為西州兵曹參軍。乾封元年,李德曾參與高宗封禪事,顯然不在任,西州兵曹僅一人,似當有他官攝職。經查,未見同年兵曹文書。據墓志,李德是龍朔元年任西州兵曹,至乾封元年與封禪間不見有其他遷轉。若李德只是遙領西州兵曹,則龍朔元年至乾封元年,長達五年的時間內,李德皆無實職。可能性較小。
(三)不詳某曹
1.德,龍朔二年(662)十月。《新獲》收錄有《唐龍朔二、三年(662、663)西州都督府案卷為安稽哥邏祿部落事》(下文皆作《案卷》),[23]榮新江對此有深入研究。[24]據榮文,此文書共六組,第一組第5行有“□□參軍德”,據行文判斷,“德”當是西州某曹參軍,然前文缺損不知是何曹司。
李方考補西州縣級官員87任,其中高昌縣(即前庭縣)[25]42任、天山縣17任、交河縣7任、蒲昌縣10任、柳中縣5任,另有不詳何縣者6任,基本勾勒出了西州諸縣官員的總體情況。筆者又訂補19任。
(一)高昌縣
1.令德(令懷?縣丞),永徽年間(650~655)或前后。《唐西州高昌縣典周建帖山頭等烽為差人赴葦所事》:
1 帖山頭烽
2?叁人并鐮目隨
3?被州帖,奉處分,令山頭、橫城
4?烽抽叁人。帖至,仰烽帥
5??□差人付左慈隆進止,
6??日赴葦所,夜依式知更。
7??月十三日典周建帖。
8 (畫押)令德白[26]
此件另有陳國燦錄文,略有不同,第5行缺字陳氏釋讀為“各”,第8行釋讀為“丞令陳一□”,認為時在永徽年間或前后。[27]孫麗萍認為第4行“仰烽帥”當是“柳烽□”,第7行“典周建”當是“典周達”,第8行當是“丞令懷”或“丞令德”。[28]孫麗萍已考得柳烽在高昌縣北偏東永昌谷及附近一帶。且若第4行釋讀為“仰”,則有仰賴、請求之意,然此件公文為“帖”屬上級傳達至下級的命令,不應用此類語氣。當以孫考為正。
2.洛(縣尉),永徽、顯慶時。2004年,阿斯塔那395號、398號墓出土了《唐某年二月西州高昌縣更簿》(以下省作《更簿》),原為十個殘片,經編者綴合為三件文書。[29]黃樓對此進行了詳細的研究,認為實是十一個殘片,并綴合為兩件文書,進行了重新釋讀,[30]本文引此《更簿》皆從之。《更簿》殘存兩處向主管官員請示的文字,均屬第一件文書,略引如下:
(前略)
16 二月十三日史張韻牒
17 依注告知歡文 白
18 十三日
(中略)
37?錄今日夜當值里正及獄
38 ?□□謹牒。
39 二月十五日
40 依注告知 洛?白
(后略)
黃樓認為此件《更簿》是永徽、顯慶間《更簿》文書。從行文而言,標注為“白”的歡文和洛應是高昌縣判官,即主簿或縣尉。李方考高昌縣主簿有范歡文,以為永徽二年至五年(651~654)或顯慶二年至五年間(657~660)在任,[31]與此《更簿》載判官歡文在職時間仿佛、名字相同,當是同一人。唐制,長安等六京縣外,諸縣主簿皆只一人。[32]歡文既為高昌主簿,則同時在任的判官洛只能是高昌縣尉。
3.素(縣丞或縣令),龍朔三年四月。《唐龍朔三年四月十日西州高昌縣麴武貞等牒為請給水事》第10~11行有:“素示”。[33]此件文書是高昌官員對請求給水的批復。從行文上看,“素”顯然是主管官員的名字,其下用“示”,可知其為通判官或長官。[34]
4.孫杲(縣丞),約大歷四、五年(約769、770)。元和四年(809)閏三月二十四日《唐故蘄州刺史兼御史中丞孫府君(杲)墓志銘并序》:“府君諱杲,字,富陽人也。……永泰中,杖信北庭,獻書軍府,陳犬戎之利害,葉軍旅之機要,本道奏聞,敕授伊州參軍。秩滿,授西州交河天山縣尉、前庭縣丞、天山縣令,北庭大都護府司馬,尋改中大夫、試將作監兼北庭大都護府長史。……建中三年,奉使入朝,途徑獫狁,屬□圍四合,河北興師,單車而來,一身歸國,冒艱歷險,方達鎬京。”[35]孫杲卒年六十八,葬時無考,他永泰中任伊州參軍,“秩滿”為西州縣官。“凡居官以年為考,六品以下四考為滿。”[36]伊州參軍官從九品下,“秩滿”當即四年,孫杲自伊州參軍改官當約在大歷四、五年(769、770)時,此后所任均為六品以下的縣級官員(品級最高的天山縣令為從七品下),考滿后需守選數年方能得到遷轉,守選年限雖有一定之規,然常被皇帝詔敕臨時規定、減選或殿選獎罰措施等打破。[37]今無從得知孫杲任西州天山縣尉、前庭縣丞、天山縣令時是否任滿,亦不知其守選之年限,實無從考得其任職各縣的具體時間。但墓志稱其建中三年(782)入朝,故其在西州歷任諸縣必在建中三年以前,本文暫系其任天山、前庭二縣的時間于大歷(766~779)中。
5.程奐(兼縣令),大歷二年以后。《程奐墓志》云:“攝西州司馬,□□□□□□泊,題與別乘,亦承乏兼臨,務惣當年,紀無虛月,鳧舄亦與。”所謂“鳧舄”乃縣令之代稱,知程奐任西州司馬時兼縣令職。尚玉平、武海龍考以為所兼即西州治所高昌縣。
(二)天山縣
1.侯仁愷(縣令),約貞觀十四年(640)至二十一年(647)。貞觀二十二年三月二日《大唐故天山縣令侯府君(仁愷)墓志銘》:“君諱仁愷,字友悌,上谷人也。……釋褐杞州司功,又轉潁州司戶。……上以西州創置,鄰狄跨羌。……君勇冠三軍,當斯五辟,遂膺嘉命,朝野榮之。……以征龜茲有功,酬庸之賞巨萬。……以貞觀廿一年二月十三日非命于任,春秋卌有九。”[38]唐于貞觀十四年定高昌、置西州。據墓志,侯仁愷為天山縣令當在西州成立后不久。墓志稱侯仁愷后從征龜茲有功。《舊唐書·太宗紀下》:貞觀二十一年,“十二月戊寅,左驍衛大將軍阿史那社爾、右驍衛大將軍契苾何力、安西都護郭孝恪、司農卿楊弘禮為昆山道行軍大總管,以伐龜茲。”[39]李唐決定征伐龜茲在貞觀二十一年末,實際出兵已在二十二年。而侯仁愷卒于貞觀二十一年初,是斷不能參與此役。墓志所謂“征龜茲有功”,并非指此役。唐平高昌以后,西域形勢并未隨之安定,在昆丘道行軍前唐與西域諸國發生過不止一次軍事摩擦,[40]侯仁愷當在其間某次與龜茲的戰役中立有功勛。
2.仇大恩(縣主簿),約永徽四年(653)以后。延和元年(712)七月六日《唐故朝議郎淄州鄒平縣令仇府君(大恩)墓志銘并序》:“君諱大恩,字思泰,虢州恒農人也。……解巾,補吳王府祭酒……俄而被責,降授西州天山縣主簿、澤州端氏縣丞。”[41]仇大恩卒于久視元年(700)六月十七日,終年七十八歲,是生于武德六年(623)。依唐人弱冠釋褐之例,則仇大恩入仕當在貞觀十六年以后,其時吳王乃李恪。墓志諱言大恩左降之緣由。永徽四年吳王恪以謀反罪被殺,[42]大恩被貶謫或與此有關。
3.孫杲(縣尉、縣令),大歷中。說見前文高昌縣孫杲條。
(三)交河縣
1.李秀(縣主簿判縣尉),麟德二年。《唐麟德二年閏三月三日西州交河縣張秋文帖永安城主為限時到縣司事》:
?1交河縣 帖永安城主
(中略)
3 ?□帖至,仰城主速□
4 □□□,限今日午時到縣司□
5 不得遲晚。潤(閏)三月三日張秋文即日帖
6 主簿判尉李秀[43]
此件是交河縣下發給永安城主令其當日到縣司的公文,時李秀以主簿判縣尉。據此件文書可知,交河縣有永安城。此前學界所知交河縣僅洿林城,今可為補充,惜無從考得城主姓名。
2.王義(主簿),長安三年(703)以前。《唐神龍二年(706)七月西州史某牒為長安三年七至十二月軍糧破除、見在事》(以下省作《神龍二年牒》)第38行:“前交河主簿王義歷元年職陶(淘)漿價,張素。”[44]交河府不置主簿,此王義必是交河縣主簿。
3.杜禮(縣令),開元時。《唐開元年間西州交河縣帖鹽城為令入鄉巡貌事》第25行:“令杜禮”[45]知此時交河縣令為杜禮,將親自入鄉對百姓進行貌閱。
4.孫杲(縣尉),大歷中。說見前文高昌縣孫杲條。
(四)蒲昌縣
1.李仁宗(縣令),高宗時。天寶十三載(754)二月十八日《唐太子左贊善大夫裴公(遘)故夫人隴西縣君李氏墓志銘并序》:“夫人武陽公十代孫,隋刑部侍郎道裕之曾孫,皇西州蒲昌縣令仁宗之孫,洺州司戶令同之長女也。”[46]查《新唐書·宰相世系表》隴西李氏武陽房有李道裕,系李大亮之從子。[47]《新唐書·李大亮傳》:“兄子道裕,貞觀末為將作匠。……歲余,刑部侍郎缺,宰相屢進名,不可。……遂命道裕。終大理卿。”[48]是知李道裕乃唐官,貞觀二十二年拜刑部侍郎,[49]永徽二年至三年(652)為大理卿。[50]墓志作“隋”者誤,李道裕或卒于高宗初年,李仁宗為道裕之子,則任蒲昌令或在高宗時。
(五)柳中縣
1.□客師(縣丞),龍朔二、三年。略引《案卷(一)》[51]如下:
?22 [即]差柳中縣丞[□客師,]充使往金滿州發
23?遣。今得客師狀稱:[至金]滿州,得哥邏祿咄俟斤
24 烏騎支狀,上件部[落奉] 敕令還大漠都督府
是知龍朔二、三年時□客師奉令為使至金滿州處理哥邏祿百姓還居大漠都督府事,時客師官為柳中縣丞。
2.曹知君(縣主簿),垂拱元年(685)。《楊炯集箋注》卷八《曹通神道碑》:“君諱通,字某,其先沛國譙人也。……以龍朔元年某月某日,終于里第。……次子朝議郎、行西州柳中縣主簿、上騎都尉知君等,……炅效官昌運,負譴明時。始以東宮學士,出為梓州司法。”[52]是知此神道碑乃楊炯左遷梓州時作。《舊唐書·楊炯傳》:“則天初,坐從祖弟神讓犯逆,左轉梓州司法參軍。”[53]箋注者以為即在垂拱元年。據神道碑文知作文時曹通次子知君正任柳中主簿。
3.楊澹然(攝縣令),建中元年(780)六月。明代胡廣《記高昌碑》:“后二碑,乃唐碑也,亦用俳體。其一《西州四面精舍記》,隨軍守左金吾衛兵曹參軍張玠為節度觀察處置副相李公述。末云:‘唐大歷十五年歲在庚申六月日,攝西州柳中縣令、給事郎、守太子司議郎楊澹然書。’”[54]大歷盡十四年,十五年即是建中元年,西州去長安懸遠,交通不便,未能及時獲知改元事。建中元年時楊澹然正攝柳中縣令。
(六)不詳何縣
1、2.開煌(縣令),開元年間(713~741)。司馬景(縣尉),開元二十六年。大谷文書1001號《唐開元間西州某縣尉司馬景九月十八日帖》:
(前缺)
1得兼惡必須細好九月十八日帖
2 尉司馬景
(后缺)[55]
是知開煌曾于開元某年任西州某縣令,司馬景時為該縣縣尉。司馬景又見大谷文書1027號《唐開元二十六年六月某縣行判文尾》第3行“尉景”[56],“尉景”當即司馬景,開元二十六年六月在西州某縣尉任。
3.杜敬(縣主簿判縣尉),神龍三年(707)十月。《唐神龍三年十月西州某縣史李思一牒為準狀科料事》第3行:“主簿判尉杜敬”[57],知神龍三年時杜敬為某縣主簿判縣尉事。
李方考得西州州級屬吏48任,諸縣屬吏計55任。筆者補充州級屬吏13任,縣級屬吏4任。
(一)州級屬吏
1.白逢湍(府),龍朔二年十月十五日。《案卷(一)》[58]第4行有“府白逢湍”,時在龍朔二年十月十五日。從行文而言,白逢湍當是參軍德的府,唯不知屬何曹。
2.□慈達(戶曹史),龍朔三年十月。《案卷(三)》第41行:“史□慈達”,《案卷(五)》第4行:“史□慈[達]”,據行文,慈達應是戶曹史,另有一戶曹府缺名。
3.康義(典),龍朔三年。《案卷(三)》第48行:“龍朔三年典康義
”,知龍朔三年時有康義,為西州典,不詳所屬曹司。荒川正晴以為康義是不隸屬于某固定官司的典。[59]
4、5.張德(史)、趙德生(史),儀鳳二年(677)前。《唐儀鳳某年西州殘牒》第2、3行見:“史張德”“史趙德生?
”[60],編者以為此是儀鳳年間文書。趙、陸二位認為可能是儀鳳二年文書,并據第4行補兵曹參軍裴元貞,“姑且將之系于儀鳳二年前”[61]。則張德、趙德生二人也當是儀鳳二年前西州州府的史。
6~9.宋祚、張達、和讓、張義均為倉曹典,長安三年(703)。《神龍二年牒》所涉乃軍糧等事自當屬倉曹該管,則第9、12、15、32行出現的宋祚、張達、和讓、張義等四位典,均應是倉曹典。
10、11.氾同、陰達均為倉曹典,景龍三年(709)后。略引《糧帳》如下:
?7 四升米,準前冬季勾征,典氾同。
48六十二石六斗四升青稞,神龍元年已后巡察
49 使勾征,陰達等折納粟六十五石二斗五升。
89 二石二斗一升四合,給陰達中館供
(后略)
糧帳所涉事當屬倉曹,則氾同應為倉曹典。丁俊認為陰達亦是西州倉曹典。李方考有陰達,開元二年(714)為州兵曹府。[62]時代相近,當為一人。
12.段明(戶曹府),天寶十載(751)。《唐天寶年間交河郡某曹府段明牒為濟弱館修理事》:
(前略)
2 日 府 段明牒
3長行坊牒稱:濟弱館破壞,
4須有修理,下所管縣量事
5差人修補訖,申諮。旺白。
(后略)[63]
趙曉芳、陸慶夫引此件文書證得“旺”為天寶十載時交河郡戶曹參軍。[64]則段明當是戶曹府。同書《唐天寶年間交河郡某曹府段明牒》《唐天寶十載交河郡某曹府段明牒為許獻之赴軍事》皆有段明,不贅引。
13.氾慎(府),唐某年。《唐某年某月二十三日符》第3行:“府氾慎”[65],此件文書殘缺嚴重,不能考得氾慎隸于哪一曹司,亦不知制作年月,惟知氾慎曾于唐時為西州某曹府。
(二)縣級屬吏
1.周建(周達?高昌縣典),永徽年間或前后。前引《唐西州高昌縣典周建帖山頭等烽為差人赴葦所事》第7行“月十三日典周建帖。”知周建是當時負責抽調三人至葦所服役的縣典。
2.張韻(高昌縣史),永徽、顯慶間。前引《更簿》第16行“二月十三日史張韻牒”、第26行“二月十四日史張韻牒”。更簿第39行僅存“二月十五日”等字,其后缺文或亦是“史張韻牒”。
3.李思一(某縣史),神龍三年(707)。《唐神龍三年十月西州某縣史李思一牒為準狀科料事》第2行“龍三年十月四日史李思一牒”。知神龍三年時李思一任縣史為科料事行文。
4.張通(高昌縣典),景龍三年后。《糧帳》第46行:“一斗一升米,準前勾征,高昌縣典張通納。”
城鄉里坊職役主要指代押城、城主、副城主、城局、坊正和里正等類。李方共計考得西州此類職役114任,其中坊正6任、里正99任。筆者又見坊正1任、里正13任,可為續貂。
(一)坊正
1.康進感(天山縣某坊坊正)。阿斯塔那230號墓出土《唐坊正康進殘文書》第2行:“?到,今將隨送。三月廿五日坊正康進”[66],此件文書無紀年。王啟濤認為當作于高宗年間,坊正“康進”實名為“康進感”[67]。康進感之名又見《武周天授二年知水人康進感等牒尾及西州倉曹下天山縣追送唐建進妻兒鄰保牒》及《武周天授二年康進感辯辭》,[68]前件文書顯然與天山縣有關。《辯辭》第4行提及“檢校主簿高禎”。據李方研究,高禎即高元禎,武周天授二年時在天山縣任。[69]如此則康進感當供職于天山縣,其所任坊正似亦應為天山縣所轄,惜不知坊名。
(二)里正
1~12.唐隆士(即康隆士,武城鄉),令狐武遷(即令狐遷、令狐建,寧大鄉),高士通(安西鄉),馬武貞(崇化鄉),王才歡(崇化鄉),秦豐海(即康豐海,寧戎鄉),以上均為貞觀十九年(645)前后——永徽、顯慶間。左慈隆(寧昌鄉),康隆海(寧昌鄉),張相幢(安西鄉),索感仁(崇化鄉),嚴武達(順義鄉),張善聚(順義鄉),以上均為永徽、顯慶間。《更簿》記載了當值的高昌諸鄉里正,現據黃樓復原錄文,略引如下:
?? ? ? ? ?(一)
(前缺)[70]
1?? ?
武城唐隆士
2?獄
寧大令狐武千巡更
(中略)
8二月十三日夜更薄(簿)
9寧昌左慈隆一更安西高士通二更
10寧大令狐千三更 武城唐隆士四更
11崇化馬武貞五更 寧戎秦豐海六更
12順義嚴武達巡 典獄嚴六仁入獄
(中略)
19 二月十四日更薄(簿)
20 崇化王才歡一更 寧大令狐武遷
21 寧昌康隆海二更 安西張相幢
22 順義張善聚五更武城?
23 寧戎?
(中略)
30二月十五日更薄(簿)
31 安西張相幢一更 寧戎?
32 崇化索感仁□更 □
33 □
(后略)
? ? (二)
(前缺)
1 崇?化索?感仁一更
2 寧?昌左慈隆二更
(后略)
以上總計有里正12人,其中,李方考康豐海、馬武貞和王才歡、高士通,貞觀十九年前后在任,今可知此四人至永徽、顯慶時仍在任。李方考另有康隆士,乃貞觀十九年武城鄉里正,黃樓以為是唐隆士之誤,似可訂正,永徽、顯慶時仍見在任;高昌寧大鄉有令狐建,當即是令狐武遷,其至永徽、顯慶時一直在寧大鄉里正任。唐人常有雙名單稱,則令狐遷之名或當以令狐武遷為正。此外,李方考永徽、顯慶間高昌某鄉里正有隆士,時代仿佛、名字相近,或正是武城鄉唐隆士;又,永徽三年后左慈隆為高昌縣史。[71]當即此件更簿所見寧昌鄉里正,然縣史、里正皆為流外,不知何者為高,難以確定左氏遷轉。
13.趙弘慈(不詳),武周時。阿斯塔那230號墓出土《武周里正趙弘慈等殘牒尾》,僅存兩行文字,有“里正趙弘慈”[72]。文書“正”字用武周新字,故朱雷以為是武周時文書。文書殘損嚴重,無法得知趙弘慈為何鄉里正。然同墓另出土有《武周天授二年里正張安感殘牒》,[73]李方認為張安感是天山縣安昌城或南平城之里正。[74]是趙弘慈亦任職于天山縣某鄉?不敢妄斷。
西州有前庭府(即高昌府)、蒲昌府、岸頭府(即交河府)[75]、天山府等四折沖府。李方考得西州折沖府官員總計104任,其中前庭府35任、蒲昌府37任、岸頭府17任、天山府15任。筆者補訂前庭府10任、蒲昌府和岸頭府各4任、天山府3任。
(一)前庭府
1~3.賈文聰(校尉),氾護尼(隊正),賈建通(隊正),垂拱三年(687)。見于大谷文書3357號《唐垂拱三年西州前庭府賈文聰團諸色人等名籍稿(一)》第1、3、4行[76];又見大谷文書3030號《唐垂拱三年西州前庭府賈文聰團諸色人等名籍(一)》第2行:“隊正賈建通 衛士曹畔洛 沮渠武意 張白狐”[77]。
4~6.樊充充(旅帥)、□思尚(隊副)、劉某(隊副),垂拱四年(688)。李方引大谷文書2848號于附錄補旅帥樊充充、隊副□□尚,以為時間不詳,亦未考得所屬折沖府。[78]文欣將大谷文書2848號、3020號及1261號綴合,定名為《唐垂拱四年九月西州某團牒為通當團第二蕃兵破除、見在具顯姓名事》,其5、8、18行[79]可知此二人乃垂拱四年時前庭府官,并可補充隊副劉某。
7~9.陰嗣業(果毅)、張興(果毅),久視元年(700)三月。馬神祿(折沖),神龍元年(705)六月。《唐神龍元年六月后西州前庭府牒上州勾所為當府官馬破除、見在事》略引如下:
? ? ? ?(前略)
4 卅疋,久視元年三月給果毅陰嗣業乘往名岸趁賊,沒落不回。
欠卌疋,□。
5 五疋,久視元年三月給果毅張興乘往名岸趁賊,沒落不回。
(中略)
8 一疋,神龍元年六月給當府折沖馬神祿趁賊致死,申州未報。
(后略)[80]
折沖府當有左、右果毅都尉各一人,久視元年三月時陰嗣業、張興皆為果毅,當是一為左、一為右。神龍元年六月時,馬神祿為前庭府折沖。李方考神龍二年二月時有押官折沖馬神祿,“姑且將馬神祿系做蒲昌府的折沖”[81],似當訂正為前庭府。當然,不能排除馬神祿在神龍元年下半年自前庭府改任蒲昌府的可能。
10.賀婁余潤(左果毅、折沖),開元三年(715)后。天寶十三載七月十五日《大唐故特進左羽林軍大將軍河南賀婁公(余潤)墓志銘并序》:“公諱余潤,字成名。……弱冠之歲,應此制科。……旋改西州前庭府左果毅都尉、上柱國,仍充安西鎮守使。……擢游擊將軍、本府折沖,……去天寶九載(750)五月十九日,侍奉恩制,除云麾將軍、右金吾衛大將軍、長澤縣開國男,尋加使持節、天保軍太守、劍南節度副使,進階特進。”[82]賀婁余潤卒于天寶十二載(753),壽五十九。弱冠之年,即開元三年,以制舉擢第入仕,此后歷任前庭府左果毅、折沖都尉。
(二)蒲昌府
1.張元相(隊正),永徽五年(654)九月。《唐永徽五年九月西州諸府主帥牒為請替番上事(五)》第4行:“永徽五年九月二日蒲昌府隊正張元相”[83],知永徽五年九月時張元相正為蒲昌府隊正。
2.康護(隊副),永徽六年(655)。《唐永徽六年某月西州諸府主帥牒為請替番上事(五)》第3行:“?蒲昌府隊副康護牒。”[84]知永徽六年時康護任蒲昌府隊副。
3、4.翟壽(方亭戍主)、馬藝(蓯蓉戍主),約景龍三年。略引《糧帳》如下:
?12一十五石七斗四升,方亭戍主翟壽重征
16一石七斗,蓯蓉戍主馬藝重征
此二人似因糧料問題被牒放免,任戍主時間難以確考,暫定在景龍三年。方亭戍、蓯蓉戍均屬蒲昌府。[85]
(三)岸頭府(交河府)
1.□護(唐神護?),貞觀十四年后。唐垂拱二年(686)十一月二十七日《□如節墓志》:“君諱如節,其先兗城之勝族。卜宅徙塞,高棲此地,長為西州人焉。其祖前庭府隊正上護軍諱護,父上柱國諱歡之長子,”[86]據墓志,如節生于顯慶二年,則其祖父護任前庭府隊正似當在貞觀時。李方考有前庭府旅帥唐神護,貞觀十八年(644)在任。[87]唐神護與如節祖父護,時代相近、名亦相近,不知是否同一人。墓志缺載如節姓氏,僅稱“其先兗城之勝族”。斯二〇五二《新集天下姓望氏族譜》載兗州魯國郡出廿姓,以唐為首。[88]則如節姓唐?今不敢妄斷。
2.張□(旅帥),永徽五年九月。《唐永徽五年九月西州諸府主帥牒為請替番上事(三)》第4行:“永徽五年九月一日岸頭府旅帥張?”[89],可據補岸頭府旅帥張某,永徽五年九月在任。文書出現“湛示”,孟憲實以為是時任西州都督麴智湛。[90]
3.康延愿,龍朔二年以前。唐龍朔二年正月十六日《康延愿墓志》:“諱厶,字延愿,交河群(郡)內將之子。……釋褐而授交河郡右領軍岸頭府隊正,正八品,……今以龍朔二年正月十六日,薨于私第也,春秋七十有六。”[91]天寶元年以前,不當有交河郡之名。然右領軍衛、岸頭府等均是李唐建制,康延愿當是在西州建立后任職隊正。墓志稱隊正官為正八品,《舊唐書·職官志一》作正九品下,[92]《新唐書·百官志四上》《通典·職官典》同。《舊唐書·職官志三》及《唐六典·諸衛府》皆不載官品。據《康延愿墓志》知初唐時,折沖府隊正為正八品。當是初唐時品秩較高而后跌落至九品,典籍漏載其品秩變動之過程。
4.張彥之(員外折沖),開元十七年(729)后。《唐開元十七年后張彥之差充伊吾軍副使文書》第1行:“右領軍衛西州岸頭府折沖員外置同正員張彥之”[93]。
(四)天山府
1.趙玄應(右果毅),顯慶四年(659)至垂拱二年(686)。天授二年一月三十日《唐故左玉鈐衛天山府右果毅都尉上柱國趙君(玄應)墓志銘并序》:“君諱玄應,字仁宗,其先天水人也。……弓月道行軍大總管劉文舉、波斯道行軍大總管蘇定方等并鑿門而出,杖鉞而行。……軍還,勛至上柱國。尋授左玉鈐衛天山府果毅都尉。”[94]趙玄應于垂拱二年卒于官舍,終年五十八歲。據劉子凡研究,顯慶四年,蘇定方以波斯道行軍總管討伐西突厥五弩失畢部都曼。[95]趙玄應在此戰中立功,得到了上柱國的勛官。墓志此后不言趙玄應官職遷轉,直至垂拱二年卒任,是玄應為天山府果毅時間長達十數年。李方考引阿斯塔那191號墓《唐軍府名籍》考得天山府三位果毅都尉,其中麴善任職在乾封元年前,趙刀乾封元年見在任,張全乾封元年至永隆二年(681)間某時在任,“其(張全)任職時間也應與趙刀相當或在趙刀之后,不可能在其之前”[96]。折沖府果毅都尉置左右各一人。[97]已知,顯慶四年至垂拱二年間趙玄應長期在天山府右果毅都尉任,則趙刀、張全所任當均是左果毅,且張全任職當在趙刀之后。
2.麴善因(果毅),乾封元年前。《唐西州某縣何花辭為男女放良事》第4行:“天山府果毅麴善因認□
”[98],李方考有天山府果毅麴善,實當訂正為麴善因。此件文書還出現了士曹張善和。《張善和墓志》載:“釋褐從官,補任安西都護府參軍事……未經夕年,轉遷士曹參軍。”[99]是知張善和所任士曹參軍乃安西都護府官。
3.李由(果毅),長安三年以前。《神龍二年牒》第37行:“前天山府果毅李由巳天元年地子,征陰敏。”
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有“附錄一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補”將烽帥、鎮將等官皆系于此,計99任。筆者再補2任。
1.曹攬延(隊副),貞觀以后。阿斯塔那525號墓出土《唐隊副曹攬延牒為索笓籬檑木事》,其中第5行:“?元年四月日隊副上柱國曹攬延牒”[100]。朱雷先生據文字避諱,認為此件文書當作于太宗卒后。
2.鄭玄(維摩鎮副),約武后時?開元十五年(727)十二月十七日《唐故岐州望云府折沖贈左衛郎將鄭公(玄)墓志并序》:“公諱玄,字仁裔,滎陽人也。……公以軍功授上柱國、西州維摩鎮副,尋加游擊將軍、會州黃石府果毅,仍朔方軍總管。……以開元六年(718)九月六日身死于王事,享年六十有七。”[101]維摩鎮副是鄭玄首次擔任的職事官,其或在武后時?據陳國燦研究,西州蒲昌府轄區內有維磨戍。[102]不知是否即是維摩鎮。唐制,鎮、戍皆分上、中、下三等,各鎮、戍等級無考,然下鎮將官正七品下,上戍主僅為正八品下,[103]是知鎮較戍地位為高。若維摩鎮即維磨戍,則其地位當有所下降。
通過以上對傳統典籍、石刻文獻及出土文書的梳理,筆者補充了西州各級官吏72任,訂正了康豐海等5位里正的任期,訂正了康隆士等3位里正和□□尚、麴善兩位折沖府官吏的姓名,更正了樊充充等3位折沖府官吏所屬的折沖府。為補充和完善西州官吏,進一步了解和研究這一群體,以及通過這一群體更深入討論唐代州縣政令的運行當有一定的價值。想來仍有未見,尤其是不曾補正的錄事參軍、戶曹參軍等,將在今后的學習中繼續挖掘補充。筆者發現,前人囿于史料所限未能補充的西州官吏,如倉督、倉史、典獄等,皆可從新見吐魯番文書中找到,似亦可增入以補充西州官吏之全貌。
?滑動查閱注釋
[1]本文為江蘇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一般項目“新出石刻與隋唐州郡牧守考索”(項目編號:2024SJYB0190)階段性成果。
[2]計有《唐西州長官編年考證——西州官吏考證(一)》,(季羨林等主編:《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一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6年,第271~296頁)、《唐西州上佐編年考證——唐西州官吏考證(二)》(季羨林等主編:《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二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89~214頁)、《唐西州勾官編年考證——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三)》(季羨林等主編:《敦煌吐魯番研究》第三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129~160頁)、《唐西州功曹參軍編年考證——西州官吏考證(四)》(白化文等編:《周紹良先生欣開九秩慶壽文集》,中華書局,1997年,第155~163頁)、《唐西州倉曹參軍編年考證(上、下)——唐西州官吏考證(五)》(《首都師范大學學報》2000年第4、5期,第59~64頁、第19~24頁)、《唐西州戶曹參軍編年考證——唐西州官吏考證(六)》(《敦煌學輯刊》1997年第2期,第45~58頁)、《唐西州市令、市丞編年考證——唐西州官吏考證(九)》(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編:《出土文獻研究》第四輯,中華書局,1998年,第72~80頁)、《唐西州都督府參軍事編年考證》(《吐魯番學研究》2000年第1期,第39~46頁)、《唐西州法曹參軍編年考證——唐西州官吏考證(八)》(《吐魯番學研究》2001年第2期,第13~17頁)、《唐西州岸頭府官吏編年考證》(《中國歷史文物》2005年第6期,第53~58頁)、《唐西州前庭府官吏編年考證》(《新疆師范大學學報》2005年第3期,第11~18頁)、《唐西州兵曹參軍編年考證》(《吐魯番學研究》2005年第2期,第33~48頁)、《唐西州天山縣官員編年考證》(中國文化遺產研究院編:《出土文獻研究》第七輯,中華書局,2005年,第266~277頁)。
[3]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
[4]李方:《唐代官吏考課制度拾遺——敦煌吐魯番考課文書考釋》,《98’法門寺國際研討會論文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9年,第557~581頁;李方:《唐西州行政體制考論》,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125頁。
[5]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中華書局,2008年。
[6]趙曉芳,陸慶夫:《唐西州官吏編年補證——以〈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為中心》,《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0年第2期,第64~76頁。
[7]張永華,趙文成,趙君平主編:《秦晉豫新出墓志蒐佚三編》六〇,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20年,第237頁。
[8]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增訂本),鳳凰出版社,2022年,第494、563、3022頁。
[9]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3~5頁。
[10]趙君平,趙文成編:《河洛墓刻拾零》二四五,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年,第325頁。
[11]王其祎,周曉薇:《澄城新見唐文明元年〈西州司馬吳信碑〉考略》,《考古與文物》2009年第6期,第49~55頁。
[12]毛陽光,余扶危主編:《洛陽流散唐代墓志匯編》一四,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3年,第29頁。
[13]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志匯編續集》開元一六六,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567頁。
[14]郁賢皓:《唐刺史考全編》(增訂本),第2275~2276頁。
[15]郁賢皓,胡可先著;胡可先增訂:《唐九卿考》(增訂本),鳳凰出版社,2022年,第609頁。
[16] 〔清〕董誥等編:《全唐文》卷三〇五,中華書局,1983年,第3098~3100頁。
[17]尚玉平,武海龍:《吐魯番新出唐〈程府君墓志〉考釋——兼論安史之亂后伊西庭地區的軍政一體化》,《西域研究》2024年第1期,第97~109頁。原文對墓志部分闕文已有補充,今徑從之。
[18]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9~51頁。
[19]丁俊:《從新出吐魯番文書看唐前期的勾征》,沈衛榮主編:《西域歷史語言研究集刊》第二輯,科學出版社,2008年,第125~157頁。
[20]趙曉芳,陸慶夫:《唐西州官吏編年補證——以〈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為中心》,《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0年第2期,第74頁。
[21] 〔后晉〕劉昫:《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中華書局,1975年,第1917頁。
[22]西安市文物稽查隊編:《西安新獲墓志集萃》三三,文物出版社,2016年,第88頁。
[23]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09~325頁。
[24]榮新江:《新出吐魯番文書所見唐龍朔年間哥邏祿部落破散問題》,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433~465頁。
[25] 〔北宋〕歐陽修,宋祁:《新唐書》卷四十《地理志四》,中華書局,1975年,第1046頁。
[26]榮新江,史睿主編:《吐魯番出土文獻散錄》,中華書局,2021年,第377~378頁。
[27]陳國燦:《吐魯番出土唐代文獻編年》,臺北:新文豐出版公司,2002年,第54頁。
[28]孫麗萍:《德藏文書〈唐西州高昌縣典周達帖〉札記》,《西域研究》2014年第4期,第101~104頁。
[29]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8~14頁。
[30]黃樓:《唐代的更簿與直簿——以吐魯番所出〈唐某年二月西州高昌縣更簿〉為中心》,《吐魯番學研究》2015年第1期,第46~64頁。
[31]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174~176頁。
[32]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第1920~1921頁。
[33]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111頁。
[34]盧向前研究認為:“在署判的用詞上,也可以區分官吏的級別。判官用‘咨’、‘白’,通判官用‘咨’、‘示’,長官單用‘示’。”見《牒式及其處理程式的探討——唐公式文研究》,載氏著《唐代政治經濟史綜論——甘露之變研究及其他》,商務印書館,2012年,第349頁。
[35]周紹良主編:《唐代墓志匯編》元和〇二九,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969頁。
[36] 〔唐〕杜佑撰;王文錦等點校:《通典》卷十五《選舉典三·歷代制下》,中華書局,2016年,第363頁。
[37]參俞鋼:《唐代六品以下縣官考課制度探微》,《上海師范大學學報》2023年第5期,第131~140頁。
[38]毛陽光,余扶危主編:《洛陽流散唐代墓志匯編》〇〇三,第6頁。
[39]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第60頁。
[40]參見王玉平:《貞觀二十二年昆丘道行軍路線新考——兼論天山腹地的戰略意義》,《新疆大學學報》2022年第1期,第79~86頁。昆丘即昆山,參岑仲勉:《突厥集史》,中華書局,1958年,第259頁。
[41]趙君平,趙文成編:《秦晉豫新出墓志蒐佚》三二九,國家圖書館出版社,2012年,第419頁。
[42] 《舊唐書》卷四《高宗紀上》,第71頁。
[43]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120頁。
[44]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29頁;并參丁俊:《從新出吐魯番文書看唐前期的勾征》,沈衛榮主編:《西域歷史語言研究集刊》第二輯,第125~157頁。
[45]張慧芬:《〈唐開元年間西州交河縣帖鹽城為令入鄉巡貌事〉文書貌閱律令用語研究》,《西域研究》2020年第1期,第59~69頁。
[46]周紹良主編:《唐代墓志匯編》天寶二四二,第1699~1700頁。
[47] 《新唐書》卷七二上《宰相世系表上》,第2441頁。
[48] 《新唐書》卷九九《李大亮附兄子道裕傳》,第3913頁。
[49]嚴耕望:《唐仆尚丞郎表》,中華書局,1986年,第1010頁。
[50]郁賢皓,胡可先著;胡可先增訂:《唐九卿考》(增訂本),第393頁。
[51]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09~325頁。
[52] 〔唐〕楊炯撰,祝尚書箋注:《楊炯集箋注》,中華書局,2016年,第1145~1177頁。
[53] 《舊唐書》卷一九〇上《楊炯傳》,第5003頁。
[54] 〔明〕胡廣:《胡文穆公文集》卷一九,轉引自劉子凡:《北庭的李元忠時代——胡廣記〈唐李元忠神道碑〉研究》,《文史》2017年第2輯,第121~134頁。
[55] 〔日〕小田義久:《大谷文書集成》第一卷,京都:法藏館,1984年,第1頁。命名參陳國燦,劉安志主編:《吐魯番文書總目(日本收藏卷)》,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1頁。
[56] 〔日〕小田義久:《大谷文書集成》第一卷,第6頁。命名見《吐魯番文書總目(日本收藏卷)》,第4頁。
[57]榮新江,史睿主編:《吐魯番出土文獻散錄》,第420頁。
[58]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09~325頁。
[59] 〔日〕荒川正晴:《唐代天山東部州府的典和粟特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主編:《國學的傳承與創新:馮其庸先生從事教學與科研六十周年賀學術文集》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954頁。
[60]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79頁。
[61]趙曉芳,陸慶夫:《唐西州官吏編年補正——以〈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為中心》,《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0年第2期,第74~75頁。
[62]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260~261頁。
[63]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43頁。
[64]趙曉芳,陸慶夫:《唐西州官吏編年補證——以〈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為中心》,《中國邊疆史地研究》2010年第2期,第71~72頁。
[65]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45頁。
[66]朱雷:《吐魯番出土文書補編》,巴蜀書社,2022年,第80頁。
[67]王啟濤:《朱雷新刊布吐魯番文獻研究》,巴蜀書社,2022年,第25頁。
[68]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武漢大學歷史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第八冊,文物出版社,1981年,第145~146、154~155頁。
[69]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207~209頁。
[70]黃樓錄文此處不注“前缺”,與《新獲》不同。此處為十二日更簿,存里正兩人。下文二十三日夜更簿、二十四日更簿里正皆有七人,二十五日更簿殘存三人。黃樓復原更簿基本格式亦以為當有里正七人,后有典獄七人。是知今存十二日更簿前必有缺文,當予標注。
[71]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316~317、319、269~270頁。
[72]朱雷:《吐魯番出土文書補編》,第86頁。
[73]國家文物局古文獻研究室,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武漢大學歷史系編:《吐魯番出土文書》第八冊,第163頁。
[74]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331頁。
[75]前庭府在高昌縣境,岸頭府在交河縣境,故前庭府亦稱高昌府,岸頭府亦作交河府。參唐長孺:《吐魯番文書中所見的西州府兵》,《敦煌吐魯番文書初探二編》,武漢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31頁。
[76] 〔日〕小田義久:《大谷文書》第二卷,京都:法藏館,1990年,第81~82頁。并參文欣:《吐魯番阿斯塔那501號墓所出軍事文書的整理——兼論府兵番代文書的運行及垂拱戰時的西州前庭府》,季羨林,饒宗頤主編:《敦煌吐魯番研究》第十卷,2007年,第165~205頁。凡引大谷文書與釋文不同者,皆據此文。
[77] 《大谷文書》第二卷,第7頁。
[78]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424頁。
[79]文欣:《吐魯番阿斯塔那501號墓所出軍事文書的整理——兼論府兵番代文書的運行及垂拱戰時的西州前庭府》,季羨林,饒宗頤主編:《敦煌吐魯番研究》第十卷,2007年,第165~205頁。
[80]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3~37頁。并參丁俊:《從新出吐魯番文書看唐前期的勾征》,沈衛榮主編:《西域歷史語言研究集刊》第二輯,第125~157頁。
[81]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369~370頁。
[82]故宮博物院,陜西省考古研究所編:《新中國出土墓志·陜西四》一六一,文物出版社,2021年,第148頁。
[83]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117頁。
[84]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119頁。
[85]陳國燦:《唐西州蒲昌府防區內的鎮戍與館驛》,武漢大學中國三至九世紀研究所編:《魏晉南北朝隋唐史資料》第十七輯,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第85~106頁。
[86]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84頁。
[87]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388頁。
[88]郝春文主編:《英藏敦煌社會歷史文獻釋錄》第九卷,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第154頁。
[89]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116頁。
[90]孟憲實:《唐代府兵“番上”新解》,《歷史研究》2007年第2期,第69~77頁。
[91]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379頁。
[92] 《舊唐書》卷四二《職官志一》,第1802頁。
[93]王湛,劉子凡:《中國國家博物館藏〈唐開元十七年后張彥之差充伊吾軍副使文書〉考釋》,轉引自尚玉平、武海龍:《吐魯番新出唐〈程府君墓志〉考釋——兼論安史之亂后伊西庭地區的軍政一體化》,《西域研究》2024年第1期,第101頁。
[94]趙君平,趙文成:《河洛墓刻拾零》一〇八,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7年,第131頁。
[95]劉子凡:《瀚海天山——唐代伊、西、庭三州軍政體制研究》,中西書局,2016年,第141頁。
[96]李方:《唐西州官吏編年考證》,第395~396頁。
[97]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第1905頁。
[98]榮新江,李肖,孟憲實主編:《新獲吐魯番出土文獻》,第65頁。
[99]侯燦,吳美琳:《吐魯番出土磚志集注》,巴蜀書社,2003年,第491頁。
[100]朱雷:《吐魯番出土文書補編》,第69頁。
[101]西安碑林博物館編,趙力光主編:《西安碑林博物館新藏墓志匯編》一四二,線裝書局,2007年,第360頁。
[102]陳國燦:《唐西州蒲昌府防區內的鎮戍與館驛》,第98~99頁。
[103] 〔唐〕李林甫等撰;陳仲夫點校:《唐六典》卷三十,中華書局,1992年,第755~756頁。
(作者單位:南京師范大學歷史系博士后)
編校:楊春紅
審校:王文洲
審核:陳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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