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辦理流程申請材料辦理地點:
(略)
基本信息展開全部
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
(略)
基本編碼
(略)004實施編碼
(略)MB
(略)(略)4
實施主體霍林
(略)農牧局實施主體編碼
(略)MB
(略)
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行使
(略)級
權力來源法定本級行使聯辦機構無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行政許可事項類型條件型
事項狀態發布事項版本2
是否由審批機關受理是受理
(略)級
是否存在初審環節否初審層級無
審批
(略)級數量限制無
辦事信息
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組織法人、行政機關、其他組織辦件類型即辦件
是否為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是涉企許可事項名稱:
(略)
是否通辦否是
(略)通辦否
辦理形式窗口辦理、網上辦理有無法定中介服務事項無
是否支持預約辦理否是否進駐政務大廳否
(略)辦(Ⅳ級)查看詳情
計算機端是否對接單點登錄是計算機端在線辦理跳轉地址:
(略)
移動端是否對接單點登錄是移動端辦理地址:
(略)
是否支持自助終端辦理否辦理行政許可是否收費否
(略)上支付否是否支持物流快遞否
不計時程序補發、
(略)牌^進行安全技術檢驗改革方式:
(略)
具體改革措施加強宣傳,引導農業機械銷售者依法開具發票,引導機具所有者依法開具銷售發票申請辦理登記;鼓勵有條件
(略)牌;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安全檢驗,每年進行1次免費實地安全檢驗;對達到報廢條件或者正在使用的國家已經明令淘汰的農業機械實行回收。
審批程序信息
辦理行政許可的程序環節受理、審查、辦理登記是否需要現場勘驗否
是否需要組織聽證否是否需要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否
是否需要檢驗、檢測、檢疫否是否需要鑒定否
是否需要專家評審否是否需要向社會公示否
是否實行告知承諾辦理是審批機關是否委托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否
審批結果
審批結果名稱:
(略)
審批結果樣本預覽
辦理結果送達方式:
(略)
審批結果的有效期限當次審批結果的有效期限單位:
(略)
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否辦理審批結果變更手續的要求無
是否需要辦理審批結果延續手續辦理審批結果延續手續的要求無
審批結果的有效地域范圍本國審批結果的有效地域范圍其他解釋說明無
行政許可數量限制信息
有無行政許可數量限制無
行政許可后年檢信息
有無年檢要求有
年檢周期1年年檢是否要求報送材料否
年檢報送材料名稱:
(略)
通過年檢的證明或者標志檢驗合格標志
行政許可后年報信息
有無年報要求無監管
(略)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市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省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農業農村部
辦理流程
辦理流程環節
告知承諾環節
查看流程圖
受理辦結
環節辦理人員辦理時限審查標準辦理結果是否存在特殊環節
受理程國梅12個小時數符合標準受理否
辦結程國梅12個小時數符合條件發證否
環節辦理人員辦理時限審查標準辦理結果是否存在特殊環節
受理程國梅1個小時數合格合格否
辦結程國梅1個小時數合格合格否
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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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情形
暫無辦事情形
申請材料查看我的“免證辦”材料
辦理地點:
(略)
辦理地點:
(略)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略)線暫時無公交
收費信息
是否收費:否
該事項不收費
準予行政許可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
設定依據
設定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一條
依據內容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2依據名稱:
(略)
條第一百二十一條
(略)行駛的拖拉機,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行使本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職權。......
(略)行駛的拖拉機,由農業(農業機械)主管部門行使本法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管理職權。......
3依據名稱:
(略)
條第八條
依據內容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
(略)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
(略)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
(略)行駛。尚未登記的機動車,
(略)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實施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一條
依據內容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2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三條
依據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
3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條
依據內容本規定所稱登記,是指依法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進行的登記。包括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拖拉機包括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履帶拖拉機、輪式拖拉機運輸機組、手扶拖拉機運輸機組。聯合收割機包括輪式聯合收割機、履帶式聯合收割機。本規定所稱登記,是指依法對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進行的登記。包括注冊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抵押登記和注銷登記。拖拉機包括輪式拖拉機、手扶拖拉機、履帶拖拉機、輪式拖拉機運輸機組、手扶拖拉機運輸機組。聯合收割機包括輪式聯合收割機、履帶式聯合收割機。
4依據名稱:
(略)
條第三條
依據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負責本
(略)域內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登記管理,其所屬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監理機構)承擔具體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農機監理機構負責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業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縣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負責本
(略)域內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的登記管理,其所屬的農機安全監理機構(以下簡稱農機監理機構)承擔具體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農機監理機構負責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業務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監管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九條
依據內容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
(略)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
(略)域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
(略)場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
(略)域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五十一條
依據內容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證書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證書和牌照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收繳偽造、變造或者使用的證書和牌照,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批評教育,并處200元以上
(略)以下罰款。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證書和牌照的,或者使用其他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證書和牌照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收繳偽造、變造或者使用的證書和牌照,對違法行為人予以批評教育,并處200元以上
(略)以下罰款。
3依據名稱:
(略)
條第四條
依據
(略)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增加對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的補貼,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的財政投入,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增加對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的補貼,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的財政投入,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
4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五十條
依據內容未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并取得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擅自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逾期不補辦的,責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并處200元以上
(略)以下罰款。當事人補辦相關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扣押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未按照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并取得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擅自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或者未按照規定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責令限期補辦相關手續;逾期不補辦的,責令停止使用;拒不停止使用的,扣押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并處200元以上
(略)以下罰款。當事人補辦相關手續的,應當及時退還扣押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
規定行政許可條件的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八條
依據內容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所有人應當向居住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冊登記,填寫申請表,交驗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提交以下材料:(一)所有人身份證明;(二)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來歷證明;(三)出廠合格證明或進口憑證;(四)拖拉機運輸機組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五)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免檢產品除外)。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確認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類型、品牌、型號名稱:
(略)
2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三條
依據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
3依據名稱:
(略)
條第十條
依據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一)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二)來歷證明被涂改,或者來歷證明記載的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三)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不符;(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強制標準;(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六)屬于被盜搶、扣押、查封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一)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二)來歷證明被涂改,或者來歷證明記載的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三)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不符;(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強制標準;(五)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六)屬于被盜搶、扣押、查封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七)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情形。
規定申請材料的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三條
依據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
規定行政許可程序的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三條
依據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
規定法定審批時限的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一條
依據內容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持本人身份證明和機具來源證明,向所
(略)級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申請登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經安全檢驗合格的,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登記并核發相應的證書和牌照。拖拉機、聯合收割機使用期間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其所有人應當按照國務院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的規定申請變更登記。
2依據名稱:
(略)
條第二十三條
依據內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向登記地的農機監理機構申請注銷登記,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
(略)牌、行駛證、登記證書:(一)報廢的;(二)滅失的;(三)所有人因其他原因申請注銷的。農機監理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略)牌、行駛證和登記證書。無法收回的,由農機監理機構公告作廢。
設定年檢要求的依據
1依據名稱:
(略)
條第三十條
依據
(略)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進行免費實地安全檢驗。
(略)交通安全法律對拖拉機的安全檢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安全檢驗為每年1次。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機械化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對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進行免費實地安全檢驗。
(略)交通安全法律對拖拉機的安全檢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安全檢驗為每年1次。
常見問題
暫無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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