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
(略)GR2025BJ
(略)-2
(略)
轉讓方承諾承諾函北京產權交易所:本轉讓方現委托
提出申請,
(略)站及相關媒體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轉讓,請予審核。本轉讓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實物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
(略)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轉讓底價1346.32萬元資產來源企業實物資產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略)信息披露期滿日期
(略)
標的是否存在抵押情況否權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否
交易機構項目負責人:田經理:
(略)
資產情況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信息披露期交易方式:
(略)
二、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房屋建筑物坐落位置
(略)24層2408
(略)京(2017)朝不動產權第
(略)號目前用途
附屬設施建筑面積(平方米)301.43
使用年限已用年限
(略)
轉讓方決策文件類型股東會決議
批準文件名稱:
(略)
(略)
價款支付方式:
(略)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1.意向受讓方需自行對照國家以及房產所在地關于商品房購買資格的有關規定對自身的購房資格進行確認,并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轉讓項目受讓方的主體資格,決定是否受讓轉讓標的,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費用、風險和損失;2.意向受讓方在遞交受讓申請時須承諾:(1)在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并在《實物資產交易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以外的剩余交易價款及有關交易服務費一次性支付至北京產權交易所指定賬戶(以到賬時間為準);(2)按標的資產現狀進行受讓,在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視為意向受讓方對轉讓標的現狀及相關交易風險充分知悉,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并自愿承擔除因轉讓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意若發生以不了解標的房產的現狀及瑕疵等為由逾期或拒絕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拒付交易價款、放棄受讓或退還標的房產、因自身原因或因未了解清楚標的房產所在地相關政策而無法完成標的房產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等情形的,即可視為違約行為,轉讓方有權扣除已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由受讓方承擔相關的全部經濟責任與風險;(3)須在轉讓標的《實物資產交易憑證》出具后20個工作日內配合轉讓方到相關部門開始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如因受讓方原因導致不能如期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手續,轉讓方有權按保證金金額扣除受讓方所交納的資金,并可單方解除《實物資產交易合同》,收回轉讓標的,再次進行公開轉讓;(4)同意標的房產物業、水、電等相關費用如有欠繳,不動產轉移登記日期之前產生的費用由轉讓方承擔,不動產轉移登記日期之后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5)本次標的交易過戶所產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國家及標的所在地關于房產交易的相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凡沒有明確規定的相關稅費由受讓方承擔;(6)產權交易過程中,因國家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導致交易無法繼續進行的,交易相關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責任;(7)同意按照成交價款的1%支付交易服務費。
受讓方資格條件無
踏勘安排展示時間為項目公告期間內,意向受讓方查看標的資產須提前電話預約,聯系人:
(略)
其他需要披露的內容1、本標的資產以房產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遞交意向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后,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認可本項目的資產評估報告、公告內容,并完成對本項目的現場踏勘,對標的資產現狀予以認可,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資產情況為由退回標的資產,且自愿承擔相應風險;2、本項目標的資產因受限購政策的影響,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到當地相關部門了解并自行判定自身是否具有購買資格,且其受讓標的房產事項是否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標的房產所在地相關政策、不動產登記機構的相關規定;3、標的房產處于空置狀態;4、轉讓標的不存在抵押、擔保等其他他項權利;5、本項目轉讓底價含增值稅;6、本次轉讓標的其他情況請詳見北京產權交易所備查文件;7、
(略),
(略)員工邢坤代持,房產轉讓及辦理過戶手續的過程中,邢坤及配偶隗合雷承諾將積極配合辦理房產轉讓及過戶手續。
保證金設定交納保證金380.00萬元
交納方式:
(略)
交納截止時間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時(以到賬時間為準)
保證事項如因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轉讓方將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交納的全部交易保證金作為補償:(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面撤回受讓申請的;(2)在報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的;(4)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交所交易規則中規定的意向受讓方違約的其他情況。
處置方法(1)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其交納的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等額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證金扣除事項的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在受讓方被確定后,
(略)申請退還保證金。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日起5個工作日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四、交易方式:
(略)
交易方式:
(略)
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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