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申請信息
項目名稱:
(略)
市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施工總承包房屋建筑施工公開招標
項目信息
項目
(略)JG
(略)
招標單
(略)辦事處項目類別施工
建設單
(略)辦事處
(略)
項目監督部
(略)
招標內容
招標方式:
(略)
誠信排名得分類別該類項目不需要選擇誠信得分類別資審方式:
(略)
(略)備案方式:
(略)
(略)工程類別房屋建筑
(略)
日程安排
活動開始時間結束時間場地
招標公告發布
(略):00:
(略)10:00:00
投標登記
(略):00:
(略)10:00:00
發放招標文件
(略):00:
(略)10:00:00
遞交投標文件
(略):00:
(略)10:00:00
招標答疑提問
(略):00:
(略)23:59:59
遞交電子光盤備用(投標)
(略):45:
(略)10:00:00第15開標室(
(略)333號)
一階段開標
(略):00:
(略)11:00:00第15開標室(
(略)333號)
投標文件解密
(略):00:
(略)10:30:00
答疑紀要
項目名稱:
(略)
沒相對應數據!
中標(成交)結果
項目名稱:
(略)
沒相對應數據!
市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施工總承包【電子標】
投資項目代碼
(略)-
(略)
投資項目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
招標項目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施工總承包
標段(包)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施工總承包公告性質正常
資格審查方式:
(略)
招標項目實施(交貨)
(略)橋街禺秀園、禺豐園、江南花苑、祺康園等老
(略)。
資金來源財政投資(區級)資金來源構成財政投資(區級100.00%)
招標范圍及規模主要工程內容包括:
(略)道照明、樓棟消防設施、樓棟排水設施、室外消防設施、無障礙設施、人行安全設施、
(略)、監控設施、信息標識、小區公共空間、小區入口、兒童娛樂設施,
(略)道、圍墻,
(略)棟“三線”,“三線”下地,清疏化糞池,治理外墻,改造適老化設施、
(略)(非雨污分流),鋪裝地面,小區綠化,新增信息宣傳欄等。其中,
(略)道照明燈具910處,
(略)棟消防栓設施170套,
(略)面約16596.7平方米等(具體內容以發布的招標公告及招標圖紙為準)。
招標內容按招標人:
(略)
工期(交貨期)270日歷天
最高投標限價(萬元)2419.840482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投標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
項目負責人資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
投標人業績要求:本項目不設置業績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
(略)
獲?。?span id="mgogky0qc22" class="open_quick_reg">(略)
遞交資格預審/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5年7月28日10時0分資格預審/
(略)(
(略))
(略)遞交電子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
(略)(
(略))
(略)(略)上投標登記手續。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略)(
(略))相關服務指南。
開標時間2025年7月28日10時0分開標地點:
(略)
(略)(
(略))網站(https://
(略))
招標
(略)
招標人:
(略)
(略)聯系地
(略)101房
招標代理:
(略)
招標監督機
(略)聯系電話:
(略)
其他依法應當載明的內容
使用企業庫數
(略)建設局企業庫
附件:附件:
市橋街禺
(略)+
(略)發展和改革局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1).pdf招標人:
(略)
interfacereturnerror
SF-
(略)
項目編碼:
工程編碼:
(略):
(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此為示范文本,最終以簽訂為準)
工程名稱:
(略)
工程地點:
(略)
發包人:
(略)辦事處
承包人:
(略)建設局
制定
(略)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〇二五年月
目錄
第一部分協議書7
一、工程概況7
二、工程內容與承包范圍7
三、合同工期8
★四、質量標準8
五、合同價款8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9
八、詞語含義9
九、承包人承諾9
十、發包人承諾9
十一、合同生效9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12
一、總則12
1定義12
2合同文件及解釋12
3閱讀、理解與接受12
4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12
5施工設計圖紙12
6通訊聯絡12
7工程分包12
8現場查勘12
9招標錯失的修正12
10投標文件的完備性12
11文物和地下障礙物12
12事故處理12
13交通運輸12
14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12
15專利技術12
16聯合的責任12
17保障12
18財產12
二、合同主體12
19發包人12
20承包人12
21現場管理人員任命和更換12
22發包人代表12
23監理工程師12
24造價工程師12
25承包人代表12
26指定分包人12
27承包人勞務12
三、擔保、保險與風險12
28工程擔保12
29發包人風險12
30承包人風險12
31不可抗力12
32保險12
四、工期12
33進度計劃和報告12
34開工12
35暫停施工和復工12
36工期和工期延誤12
37加快進度12
38竣工日期12
39提前竣工12
40誤期賠償12
五、質量與安全12
★41質量與安全管理12
★42質量標準12
★43工程質量創優12
44工程的照管12
★45綠色施工安全防護12
46測量放線12
47鉆孔與勘探性開挖12
48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12
49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12
50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試驗12
51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12
★52工程質量檢查12
★5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12
★54重新驗收和額外檢查檢驗12
55工程試車12
★56工程變更12
57竣工驗收條件12
58竣工驗收12
59缺陷責任與質量保修12
六、造價12
60資金計劃和安排12
★61工程量12
★62工程計量和計價12
★63暫列金額12
★64計日工12
★65暫估價12
★66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12
★67工程優質費12
★68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12
★69后繼法律變化事件12
★70項目特征描述不符事件12
★71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缺項漏項事件12
★72工程變更事件12
★73工程量偏差事件12
★74費用索賠事件12
★75現場簽證事件12
★76物價漲落事件12
★77合同價款調整程序12
★78支付事項12
★79預付款12
★80綠色施工安全防護費12
★81進度款12
★82竣工結算12
★83結算款12
★84質量保證金12
85最終清算款12
七、合同爭議、解除與終止12
86合同爭議12
87合同解除12
88合同解除的支付12
89合同終止12
★90承包人的違約責任12
★91發包人的違約責任12
★92除外責任12
九、其他12
93繳納稅費12
94保密要求12
95廉政建設12
96禁止轉讓12
97合同份數12
98合同管理12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13
1.定義13
2.合同文件及解釋13
4.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13
5.施工設計圖紙13
6.通信聯絡14
7.工程分包14
13.交通運輸14
14.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15
19.發包人15
20.承包人17
21.現場管理人員任命和更換18
22.發包人代表18
23.監理工程師18
24.造價工程師18
25.承包人代表19
26.指定分包人19
28.工程擔保19
32.保險20
33.進度計劃和報告21
34.開工21
35.暫停施工和復工21
36.工期及工期延誤22
38.竣工日期22
★42.質量標準、目標22
★45.綠色施工安全防護23
46.測量放線25
48.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25
49.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25
50.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試驗26
51.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26
5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26
55.工程試車27
56.工程變更27
★58.竣工驗收27
59.缺陷責任與質量保修29
61.工程量29
★63.暫列金額29
★65.暫估價29
★66.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30
★67.工程優質費、工程建設標準費用31
★68.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31
72.工程變更事件32
73.工程量偏差事件33
75.現場簽證事件33
★76.物價漲落事件34
78.支付事項35
★79.預付款35
★80.綠色施工安全防護費36
★81.進度款37
82.竣工結算38
★83.結算款40
★84.質量保證金41
85.最終清算款41
86.合同爭議41
94.保密要求44
97.合同份數44
第四部分附件與格式48
附件一48
附件二48
附件三48
附件四51
格式153
格式253
格式353
格式453
格式553
格式653
格式753
格式853
格式953
格式1053
格式1153
格式1353
格式1453
格式1553
格式1653
格式1753
格式1853
格式1953
格式2153
格式2253
格式2353
格式2453
格式2553
格式2653
格式2753
格式2853
格式2953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略)辦事處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合同工程施工有關事項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略)或廣
(略):
(略)-
(略)
項目名稱:
(略)
合同類型:■總承包施工合同□專業分包施工合同□其它:
工程規模:本項目
(略)棟排水設施、化糞池、外墻治理、適者化設施、遮陽棚、人行安全設施、
(略)、地面鋪裝、
(略)、監控設施、“三線”整治、信息標識、小區綠化景觀、小區公共空間、小區入口、景觀小品、兒童娛樂設施等(具體內容以發布的招標公告及招標圖紙為準)。
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二、工程內容與承包范圍
工程內容與承包范圍:按招標人:
(略)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_____天。
暫定從年月日開始施工,至年月日竣工完成,具體開工日期以現場具備施工條件且在項目依法領取施工許可證后,發包人或監理人簽發的開工令日期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確保符合國家、省、市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五、合同價款(含稅)
含稅合同總價(大寫):元;
(小寫):元。
其中:暫列金額元;
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元;
人工費(大寫):
(小寫):元(占合同總價的%)
項目單價:■詳見承包人的投標報價書(招標工程);
□詳見經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單或施工圖預算書(非招標工程)。
★六、工人工資支付分賬
工人工資款支付專用賬戶開設的約定內容:。
工人工資款支付專用賬戶開戶銀行(如有):,
工人工資款支付專用賬戶(如有):。
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
其中:每一期工程進度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
工人工資支付周期:按每個月支付。
承包人已確認上述約定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能滿足本工程項目的工人工資支付。
七、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2.2款賦予的規定一致。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1條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九、承包人承諾
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實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發包人承諾
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已閱讀、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條款,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全部義務。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訂立地點:
(略)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
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無正文)
(此頁為簽署頁,無正文內容)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略)辦事處
地址:
(略)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略):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電子郵箱:
(略)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注:按《
(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SF-
(略))的《通用條款》執行。
第三部分專用條款
1.定義
1.43單位:
(略)
□名稱:
(略)
□內容:詳見第一部分協議書。
□范圍:詳見第一部分協議書。
1.53所采用的書面形式包括:
■文書;
■信件;
□電報;
■傳真;
■電子郵件;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釋
2.2(10)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①協議書;②中標通知書;③招標文件及其附件;④投標書及其附件;⑤本合同專用條款;⑥本合同通用條款;⑦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⑧施工設計圖紙;⑨工程量清單。
4.語言及適用的法律、標準與規范
4.3約定適用的標準、規范的名稱:
(略)
5.施工設計圖紙
5.1發包人提供施工設計圖紙
(1)提供的時間:簽訂合同后。
(2)提供的數量:提供圖紙3套。
5.2承包人提供施工設計圖紙
(1)提供的時間:/
(2)提供的數量:/
(3)監理工程師答復的時間:/
6.通信聯絡
6.2各方通訊地址:
(略)
(1)各方通訊地址:
(略)
發包人:
通訊地址:
(略)
承包人:
通訊地址:
(略)
監理人:
通訊地址:
(略)
工程造價咨詢人(如有):
通訊地址:
(略)
(2)視為送達的其他方式:
(略)
7.工程分包
7.2指定分包工程名稱:
(略)
7.4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略)
11.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11.2對影響施工的管線的遷移工作,由發包人負責。對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無論合同中是否明確指出)的拆除工作,由承包人負責,有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款內,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12.事故處理
12.4承包人在本工程施工中發生重大質量或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并自事故發生之日起兩年內不再接受其參與發包人其它工程項目的投標,同時發包人扣罰承包人工程總價10%的罰款。
13.交通運輸
13.1
(略)通行權和修建場外設施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
13.2
(略)和交通設施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
13.4運輸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發包人不另外支付。
13.7承包人自進場施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止,
(略)(或通道)的暢通安全及整潔。保證沿線相關單位:
(略)
14.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
14.2專項批準事件的簽認人選
(1)監理工程師:
姓名:印章樣式:簽字樣式:
(2)造價工程師:
姓名:印章樣式:簽字樣式:
(3)建造師:
姓名:印章樣式:簽字樣式:
19.發包人
19.2發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的時間:在開工前三天完成。
(2)完成施工所需水、電、
(略)接駁的時間及地點:
(略)
(3)
(略)間的通道的時間:開工前三天
(4)提供施工所需的有關資料的時間:開工前三天
(5)辦理施工所需的有關證件和批準手續的時間:開工前三天發包人只提供立項批文等施工報建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其中施工臨時用地、停水、停電、
(略)交通、爆破作業等申請批準手續由承包人自行辦理。
(6)現場交驗的時間:開工前三天以書面形式交驗。
(7)提供標準與規范的時間:不提供。
(8)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的時間:開工前三天。
(9)協調處理施工周圍場地系問題和鄰近建筑物等保護工作的約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負責保護,有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款內,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費用。
委托承包人辦理的工作有:對通用條款中應由發包人承擔的工作而發包人委托承包人承擔的,承包人已在投標時審慎報價,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發包人不再作補償。
19.3提供施工場地的時間:開工前三天。
19.4支付款項
(1)工程款支付期限
□按通用條款第80.3款、第81.3款、第83.3款等規定期限支付。
■另作約定:/
(2)工程款支付方式:
(略)
■按協議書所注明的銀行賬戶轉賬。
□支票支付。
□其他方式:
(略)
20.承包人
20.1遵守法律
承包人在本項目發包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通用條款20.1所列行為的,將被拒絕參與發包人后續工程投標。拒絕投標時限:/。
20.2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約定
(3)提交支付申請和工程款額報告期限
■按通用條款第80.2款、第81.1款、第83.1款等規定期限提交。
□另作約定:/
(5)向發包人提供施工場地辦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設施的數量和時間等要求:/
(6)辦完施工場地交通、環境保護、施工噪聲、綠色施工安全防護等手續的時間:開工前完成。
(8)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約定:由承包人自行勘查和負責保護,有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款內,發包人不再承擔任何費用。因施工過程造成的破壞,由承包人負責其翻修費用及賠償責任。
(9)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和做好交工前施工現場清理工作的約定:承包人必須按
(略)和
(略)文明施工管理有關規定執行,做好施工場地的文明施工措施,符合有關部門的文明施工要求;在竣工后搬走所有施工機械、垃圾及剩余材料,并使竣工現場干凈、整齊。有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款內。
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不能滿足施工合同約定,發包人不予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10)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和竣工結算文件
■按通用條款第82.2款規定提交。
□另作約定:/
20.4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勞務、材料、國產設備、施工設備和其他物品的約定:/
21.現場管理人員任命和更換
21.1發包人現場管理人員任命和更換:
21.2承包人代表任命和更換:
21.3監理工程師代表任命和撤回:
造價工程師代表任命和撤回:
21.4承包人代表授權人選任命和撤回:
22.發包人代表
22.1發包人代表及其權力的限制
(1)發包人任命()為發包人代表,其通訊方式:
(略)
通訊地址:
(略)
聯系電話:
(略)
(2)發包人對發包人代表權力做如下限制:
23.監理工程師
23.1負責合同工程的監理人及任命的監理工程師
(1)監理人:法定代表人:
(2)任命()為監理工程師,其通訊方式:
(略)
通訊地址:
(略)
聯系電話:
(略)
23.3(12)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
24.造價工程師
24.1負責合同工程的造價咨詢單位:
(略)
(1)工程造價咨詢人(如有):法定代表人:
(2)任命()為造價工程師,其通訊方式:
(略)
通訊地址:
(略)
聯系電話:
(略)
24.3(7)需要發包人批準的其他事項:
25.承包人代表
25.1承包人任命()為承包人代表,其通訊方式:
(略)
通訊地址:
(略)
聯系電話:
(略)
26.指定分包人
26.1依法指定的分包人
(1)實施、完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2)提供材料和工程設備、服務的分包人:/
28.工程擔保
28.1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的約定
(1)履約擔保的金額:履約保證金為中標價款的10%。
(2)提供履約擔保的時間:中標通知書發放后2個工作日內。
□簽訂本合同時;
■另作約定:(1)中標通知書發放后2個工作日內,中標人須向招標人:
(略)
(2)履約保證金退還:承包人在合同簽訂前繳交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8天后,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退還履約保證金的書面申請,經發包人審批一個月內無息退還。
(3)■出具履約保函的擔保人:應由在中國注冊的銀行開具。
□出具履約擔保的擔保人:
□出具履約保證保險的擔保人:
□其它:
28.4發包人提供支付擔保的約定
(1)□支付擔保的金額:(大寫)(小寫)
(2)提供支付擔保的時間:
□簽訂本合同時;
■另作約定:/
(3)□出具支付保函的擔保人:/
□出具支付擔保的擔保人:
□出具支付保證保險的擔保人:
■其它:
28.8擔保內容、方式:
(略)
32.保險
32.1委托承包人辦理保險的事項有:
■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1)項;
■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2)項;
■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3)項;
■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4)項。
■通用條款第32.1款的第(5)項。
32.8投保內容、保險金、保險期限和責任等事項的約定:另行約定
33.進度計劃和報告
33.3承包人編制月施工進度報告和修訂進度計劃的約定:定標后三個工作天內。
工程師確認的時間:發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供的施工方案后7個工作天內。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按雙方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執行。
工程中主要的階段性進度計劃:
工程開工后天內,完成總工程量的20%;
工程開工后天內,完成總工程量的50%;
工程開工后天內,完成總工程量的80%;
工程開工后天內,完成總工程量的100%;
工程開工后天內,具備整體竣工驗收條件;
工程開工后天內,工程整體竣工驗收及資料歸檔完畢。
承包人必須按期完成上述階段性進度計劃的施工任務,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期完成,誤期賠償費按66.2條款執行,若各階段工期出現延誤被扣罰合同款,而承包人最終仍能夠確保在合同工期完成項目進度并完成竣工驗收情況的,經承包人申請并發包人審核同意,發包人可在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將全部或部分因工期延誤發生的扣罰款項返還給承包人。
34.開工
34.2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簽訂后的()天內簽發開工令。
□按通用條款規定的時間。
■另作約定:承包人應在簽訂本合同后的7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開工申請書,并附上表明已做好開工準備的有關資料。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監理工程師應在本合同簽訂后的14天內報發包人批準后向承包人發出開工令;承包人應在接到開工令后的3天內開工,并一直保持合同工程連續均衡施工,直至其被改變為止。若在簽訂本合同后第4天承包人不具備開工條件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合同價的百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若在簽訂本合同后第24天承包人仍不具備開工條件的,發包人有權立即解除合同,沒收承包人的履約保證金,并且承包人需向發包人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35.暫停施工和復工
35.4承包人原因造成暫停施工的其他原因:為了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凡出現下列情況之一(不限于此)的,監理工程師有權下達停工令,責令承包人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負責,造成工期延誤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a質量事故;
b安全生產事故;
c拒絕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管理;
d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未獲監理工程師批準而進行施工;
e未經監理工程師檢驗而進行下一道工序作業;
f擅自采用未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人認可或批準的材料的,或者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不合格或未經檢查確認的,或者擅自采用未經認可的代用材料的;
g擅自變更設計圖紙的要求;
h轉包工程;
i擅自讓未經發包人和監理工程師批準的分包單位:
(略)
j存在安全隱患,未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及時進行整改到位;
k未按雙方約定的資料上報要求上報所需資料的。
L由于承包人現場管理不善,導致現場因質量、安全、環境問題被政府相關部門下達暫停施工的。
承包人不得以與發包人有爭議或爭議未解決為由而單方面停工。否則,工期不順延;造成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責任。
36.工期及工期延誤
36.1合同工程的工期約定為()天。
(1)(工程名稱:
(略)
(2)(工程名稱:
(略)
36.9趕工措施費
□發包人要求的合同工程工期小于定額工期的%時,根據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規定的趕工措施費率為%計算;
□發包人要求的合同工程工期小于定額工期的%時,根據
(略)建設局發布的趕工措施費規定的趕工措施費率為%計算;
□發包人要求的合同工程工期小于定額工期的%時,根據
(略)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趕工措施費規定的趕工措施費率為%計算;
□發包人要求的合同工程工期小于定額工期的%時,發包人、承包人約定趕工措施費率按%計算;
38.竣工日期
38.1計劃竣工日期:
★42.質量標準、目標
★42.1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
(1)合同工程質量標準:確保符合國家、省、市或行業現行的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并達到合格或(以上標準)。
創優目標:
□市級工程優質獎;
□省級工程優質獎;
□國家級工程優質獎;
□其它
(2)特殊質量標準和要求:
(3)工程質量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現行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執行,且驗收達到合格等級。
42.3質量保證體系
承包人應當完善質量管理制度,建立質量控制流程,建立并保持一個有效的工程質量管理體系。
(1)建立完整的質量體系,委派專人負責工程質量管理,現場管理機構、工區(段)設有專職質檢人員,班組設質檢員,同時附有項目架構人員名單,各類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資格證。承包人還應建立并完善各項目質量管理檢查制度及企業質量管理文件等。同時,承包人應積極配合工程質量第三方檢測工作,并積極采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
(2)承包人提交總監理工程師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必須附有完備的工程質量保證措施,包括:/
(3)單項工程開工前,承包人必須按要求對職工分級進行技術交底,組織學習有關規程、標準、規范和工藝要求,在施工中必須按規程及工藝進行操作。
(4)單項工程和重要部位必須遵循先試驗后鋪開施工的程序,開工前承包人應熟悉施工圖紙和圖紙會審、設計變更內容,并完成施工組織設計和必要的施工準備,送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批準后方可進行實驗性施工,完工后由總監理工程師檢驗,符合要求后才能鋪開施工或者批量生產。
★45.綠色施工安全防護
45.1綠色施工安全防護的要求: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另作約定: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穗建筑[2003]106號文所規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措施。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號文、番建發(2006)41號文、穗建質[2008]937號文、穗建質[2008]1008號文、
(略)(2012年)執行,各文件內容之間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內容執行。
其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由承包人承擔。
用工實名管理:由承包人承擔。
45.2用工實名制、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以及以下文件規定:
(1)切實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建市〔2019〕18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修改的通知》(建市〔2022〕59號)、《廣東省建設工程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管理辦法》(粵人社規〔2018〕14號)、《
(略))等關于用工實名制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各項規定。承包人要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采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實施考勤管理,對施工現場人員建立基本信息檔案、實行實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進度將建筑工人工資通過本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按時足額支付。承包人應對項目實名制管理負總責。若本項目在經發包人認可后,部分專業工程依法分包或實行勞務分包的,承包人對專業分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實施統一管理,監督其用工企業按時足額支付作業工人工資,督促落實實名制管理制度。承包人無條件接受發包人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2)■其他文件:按國家、廣東省、
(略)及業主的現行相關規定。
□另作約定:/
45.3(8)施工期間垃圾余泥應運送至合法堆放點,發生費用由承包人負責,若遇投訴的,每投訴一次扣款500元。
45.6治安管理: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另作約定:承包人應在工程開工后,編制施工場地治安管理計劃,并制定應對突發治安事件的緊急預案。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暴亂、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毆、械斗等群體性突發治安事件的,應立即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積極協助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平息事件,防止事態擴大,盡量減少財產損失和避免人員傷亡。
45.8創文明工地目標:
□市級安全文明綠色施工樣板工地;
□省級安全文明示范工地;
□國家級安全文明工地;
□
(略)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廣東省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全國建筑業綠色施工示范工程;
■其它/
45.9特別安全生產事項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專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標準、要求:按國家、廣東省、
(略)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專項工程施工技術措施費:/元。
46.測量放線
46.1
(略)資料的時間:在收到監理工程師提供的原始基準點、基準線、基準高程等書面資料后3天內,承包人應根據國家測繪基準、
(略)和工程測量技術規范,按照上述資料以及合同工程精度要求,
(略),
(略)資料提交監理工程師確認。
46.4測量放線誤差的約定:按現行國家、行業和廣東省的標準與規范或規程要求執行。
48.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
48.1約定供應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發包人不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本條不適用。
□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應與承包人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一覽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48.8發包人供應材料和工程設備的結算方式:
(略)
49.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
49.1承包人采購材料和工程設備
□按通用條款規定,由承包人負責運輸和保管。
■另作約定:(1)工程的材料由承包人嚴格按設計要求的規格、型號及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采購,承包人所采購材料的產品質量檔次必須高于或相當于發包人在招標時所列明之生產廠家生產的材料,承包人采購之材料所需費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約定的工程造價之中,該工程造價將不因材料、人工價格的變動而作任何調整。
(2)承包人應按照施工組織計劃在材料使用前30天前提出材料采購計劃,確保工期按時進行。如需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及成品,同樣需在30天前提出計劃,如承包人未履行此提前告知的義務,相關損失均由承包人負責賠償。
49.2承包人供貨要求:工程所需材料、設備,如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本合同工程的要求,必須以其它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要求代替品不低于原設計技術、規格及質量標準,并應征得發包人同意,在辦理有關變更手續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49.8發包人依法指定的生產廠家和供應商:/
發包人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設備建設標準、質量等級:/
50.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檢驗試驗
50.2見證取樣檢驗試驗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1)種類:所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必須附有材料合格證和材質鑒定單據,所有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現場制作成品、半成品
(2)檢測機構:全部按見證采樣要求由現場監理人員見證取樣送發包人認可的檢測機構檢測。檢驗結果經監理工程師和發包人認可后才可以使用,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1.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51.1承包人配置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按通用條款規定,承包人承擔修建臨時設施的費用。
□另作約定:/
51.2發包人提供的施工設備和臨時設施:/
5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未經專業監理工程師驗收合格,不得隱蔽或繼續施工,否則該部分工程被視為不合格,由此所產生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1中間驗收的部位有:按工程驗收規定,屬于隱蔽工程的由雙方驗收簽證。
55.工程試車
55.1試車內容
□不需要試車的,本條不適用。
■需要試車的,試車的內容和要求:有關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總價款內,由承包人承擔。
56.工程變更
56.4承包人提出工程變更建議
發包人采納承包人建議帶來利益的計獎方法:/
★58.竣工驗收
★58.1竣工驗收標準
合同工程竣工驗收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質量驗收標準執行。
(1)按我國現有關驗收規范、評定標準全面檢驗所承建工程的質量會同監理單位:
(略)
(2)發包人在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申請表》及上述其他資料后,可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應按要求修改;發包人對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內容可提出整改要求,承包人應按要求及時修改;發包人有權根據修改或整改造成的時間延誤重新確定計劃驗收日期;承包人必須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的上述費用。
(3)發包人對符合竣工驗收要求的工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
(略)
(4)承包人在竣工驗收后十個工作天內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驗收資料4套、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竣工資料4套(按《廣東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資料統一用表》要求編制),竣工驗收報告4份、竣工圖紙4套、竣工圖電子文件光盤2套??⒐を炇召Y料須按工程檔案管理的有關要求編制成冊,竣工圖紙應委托設計單位:
(略)
如承包人不能在項目竣工驗收后10個工作日內按規定收集、整理、裝訂并向發包人移交上述檔案、報告、圖紙和電子文件光盤,承包人須按合同價款的千分之五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58.8單位:
(略)
■合同工程無單位:
(略)
□合同工程單位:
(略)
(1)(名稱:
(略)
(2)(名稱:
(略)
58.9施工期運行
■合同工程無單位:
(略)
□合同工程單位:
(略)
(1)(名稱:
(略)
(2)(名稱:
(略)
58.10竣工清場
■按通用條款規定。
□另作約定:
58.11施工隊伍的撤離
■按通用條款規定,承包人的人員和施工設備全部撤離施工現場。
□另作約定:
59.缺陷責任與質量保修
59.1缺陷責任期計算
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二年。缺陷責任期滿后,承包人仍應承擔合同范圍內的質量保修義務。
59.3(2)缺陷責任期內,發包人對已接收使用的工程負責日常維護工作。發包人在使用過程中,發現已接收的工程存在新的缺陷或已修復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損壞的,應及時通知承包人修復,承包人應在收到通知后的2天內派人修復,直至檢驗合格為止。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修復的,發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修復,所需費用從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質量保證金不足以支付的,承包人應當補足差額。
59.8質量保修期計算
質量保修期:按質量保修書規定執行。
61.工程量
61.1清單工程量包括的工作內容
□按通用條款規定。
■另作約定:承包人在交易期間或施工合同簽訂前未對工程量清單提出質疑,或提出后經招標人:
(略)
61.2與專用條款61.1不同之處按專用條款61.1執行。
61.3發包人對本工程范圍內多余土方擁有優先處置權,土方的調配要服從發包人安排。在發包人放棄處置權的情況下,發包人不提供取、棄土點,由承包人負責運輸和合法處置,土方的運距按15公里考慮進行計價,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因運距而引起造價變化屬投標風險,發包人在項目實施時對相關影響不作合同價款的增減。
★63.暫列金額
63.1合同工程的暫列金額為/元。
★65.暫估價
★65.1招標暫估價項目
必須招標暫估價項目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材料、工程設備:/
□專業工程:/
65.3非招標專業工程款的確定
□按通用條款規定,由造價工程師與分包人確定。
□另作約定:/
★66.提前竣工獎與誤期賠償費
66.1提前竣工獎
(1)提前竣工獎額度
■沒約定提前竣工獎的,本款不適用。
□約定提前竣工獎的,每日歷天應獎額度為/元。
□約定提前竣工獎的,為/元。
(2)提前竣工獎的最高限額
□按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價款的5%,即/元。
□另作約定:/
66.2誤期賠償費
(1)每日歷天應賠償額度為若延誤工期在15天內(含15天),每天按工程總造價的0.2%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超過15天,每天按工程總造價的0.3%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所扣違約金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超過60日歷天,發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承包人全額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的全部款項,并且承包人需向發包人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2)誤期賠償費的最高限額
□按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價款的5%,即/元。
■另作約定:沒有最高限額規定。
★67.工程優質費、工程建設標準費用
67.1工程優質費的計算方法
■沒約定工程優質費的,本款不適用。
□約定工程優質費的,其計算方法:/
□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為基礎計算:/
★67.2工程優質費的計算額度:
■按通用條款規定計算。
□另作約定(工程優質費率參考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工程優質費、
(略)建設局發布的工程優質費率;合同工程同時獲得下列多個獎項的,只按最高獎項的額度計算。):
國家級質量獎,工程優質費/%;
省級質量獎,工程優質費/%;
市級質量獎,工程優質費/%。
其它,工程優質費%。
★68.合同價款的約定與調整
68.2合同價款的方式:
(略)
■總價合同。
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報價匯總中的價格應包括施工設備、臨時用水、用電、臨時設施費、趕工措施費、交通安全維護設施費、技術措施費、材料檢測費、試驗費用、綠化養護費用、勞務、管理、材料、安裝、維護、保險、利潤、稅金和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內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并包括執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時所有附帶工作及費用,不論它們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說明。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中,發包方不再承擔有關風險費用。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間
(略)有關工程計價文件規定和材料指導價格執行。
68.3合同價款的調整事件
□按通用條款規定的調整事件。
■另作約定:采用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范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報價匯總中的價格應包括施工設備、臨時用水、用電、臨時設施費、趕工措施費、交通安全維護設施費、技術措施費、材料檢測費、試驗費用、綠化養護費用、勞務、管理、材料、安裝、維護、保險、利潤、稅金和政策性文件規定及合同包含內的所有風險、責任等各項應有費用。并包括執行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時所有附帶工作及費用,不論它們是否在合同文件中有所說明。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中,發包方不再承擔有關風險費用。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間
(略)有關工程計價文件規定和材料指導價格執行。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合同中,發包方不再承擔有關風險費用。
風險范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按照施工期間
(略)有關工程計價文件規定和材料指導價格執行。
68.3(9)調整合同價款的其他事件:①設計變更修改(施工單位:
(略)
72.工程變更事件
72.1變更工程價格的增加或減少以財政評審價為準。
72.2調整分部分項工程費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
■按照下列方法調整:本工程采取的固定總價包干形式為按招標文件、圖紙及交易期間的補充資料進行大包干,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所包含的合同工程承包范圍以外的增加工程的簽證,應遵循先經監理單位:
(略)
(1)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相同項目的適用綜合單價,則沿用。
(2)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則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對相應子目、消耗量、單價等進行調整換算,原管理費、利潤水平不變。如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有兩個以上,則由招標人:
(略)
(3)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同項目或類似項目的,可套用施工時期廣東省相應定額,材料價格按
(略)造價管理站同期《廣
(略)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計算,《廣
(略)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沒有的材料單價,則參照
(略)造價管理站同期《廣
(略)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并
(略)場詢價;對《廣
(略)建設工程材料(設備)廠商價格信息》仍然沒有的材料單價,則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材料單價,經招標人:
(略)
本工程的變更及結算價,最終以評審機構核算結果為準。
72.4調整承包人報價偏差的方法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
□按照下列方法調整:/
73.工程量偏差事件
73.1承包人在交易期間或施工合同簽訂前未對工程量清單提出質疑,即視為承包人對本項目清單工程量的認可,以及工程量清單已包含圖紙中的全部工程內容,且沒有出現量差、漏項或重復計算等情況,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發包人增加工程量或項目。
73.2調整分部分項工程費的方法
調整結算分部分項工程費: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
■按照下列方法調整:無
73.3調整措施項目費的方法
調整結算措施項目費: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調整。
■按照下列方法調整:無
75.現場簽證事件
75.3現場簽證報告的確認
提交現場簽證報告的時間: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的時間提交。
□另作約定:/
★76.物價漲落事件
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是。
因市場價格波動調整合同價格,采用以下第2種方式:
(略)
第2種方式:
(略)
若合同工期一年或以上:合同約定工期內,當鋼材、砂(含砂漿)和混凝土價格上漲幅度不超過合同基準期(指最高投標限價計價月度)價格的10%(含本數)時,材料價差由承包人承擔不作調整;上漲超出10%但未超過20%(含本數)部分的材料價差由發包人及承包人各承擔50%;上漲超出20%部分的材料價差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承擔99%及1%。當鋼材、砂(含砂漿)和混凝土價格對比合同基準期下落幅度超過10%(含本數)時,超出10%但未超過20%(含本數)的部分由承包人退還50%給發包人,超出20%部分由承包人退還99%給發包人。其余人工、材料、工程設備和施工設備機械臺班價差均不作調整。
上述價格漲落幅度以
(略)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發布的建設工程價格信息文件為依據并結合投標時的下浮系數(如上浮,則不考慮系數。系數的計算以合同基準期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價格信息與投標報價為依據)計算,價格調整基數為相應鋼材、砂(含砂漿)和混凝土的投標報價。承包人在施工期間每個月度應向發包人及監理人申報當月實際完成的工作內容及工程量,由監理人和發包人審核后,作為調整價差的依據,如不按時申報,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提出價格調增的申請不予認可,并保留對價格調減的權利。當月建設工程價格信息文件發布后,材料價差調整的工程款按工程變更審核流程審核后(不
(略)建設局審批),可以在下次申請工程進度款時一并申請撥付(或扣除)。撥付(或扣除)比例為已辦理調差審核的價款的60%,余款待項目完工后與主體合同一并報財政結算評審后依原合同約定支付。
對未在原合同約定工期內完工的,只對約定工期內發生的符合前述材料價差調整條件的鋼材、砂(含砂漿)和混凝土的價差進行調整,對超出約定工期部分發生的人工、材料、設備價差不作調整。
若由于發包人的原因停工(或不能如期開工)工期超期一年(含一年)以上,復工(或批準開工)后按照復工(或批準開工)當月發布的建設工程價格信息文件為依據,在工程結算時調整合同價,復工(或批準開工)后施工期間的價差按照上述調整方式:
(略)
78.支付事項
78.2計算利息的利率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
■另作約定:不計算支付利息。
★79.預付款
79.1預付款的約定及管理
(1)預付款的約定
□沒約定預付款的,本條不適用。
■約定預付款的,預付款的金額為合同價的30%,其支付辦法和抵扣方式:
(略)
(2)預付款的最高限額
□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價款(扣除暫列金額)的30%
,即/%,即/元。
■另作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合同總價的30%;
79.2提交預付款支付申請期限:
□按承包人在完成本款三項工作后的7天內。
■另作約定:合同已簽訂,承包人已完成進場,具備開工條件,且監理單位:
(略)
79.4預付款抵扣方式:
(略)
□預付款按照期中應支付工程款的/%扣回,直到扣完為止。
□其它方式:
(略)
★80.綠色施工安全防護費
★80.1綠色施工安全防護費的內容、范圍和金額
(1)內容和范圍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以現行廣東省統一工程計價依據規定、省市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管理文件為準。
□另作約定:/
(2)綠色施工安全防護費的總金額為/元;
其中:施工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費為/元;
用工實名管理費為/元。
危大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元。
80.2支付申請的提交與核實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另作約定:/
80.3費用支付
綠色施工安全防護費的支付辦法和抵扣方式:
(略)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另作約定:/
★80.6文明工地增加費
文明工地增加費的計算額度:
□按通用條款規定計算。
□按分部分項工程費為基礎計算。
■另作約定(文明工地增加費率參考廣東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文明工地增加費、
(略)建設局發布的文明工地增加費;合同工程同時獲得下列多個獎項的,只按最高獎項的額度計算。):
市級安全文明工地增加費/%;
省級安全文明工地增加費/%;
國家級安全文明工地增加費/%;
其它/,文明工地增加費/%。
★81.進度款
81.1約定支付期限和提交支付申請
(1)支付期限、比例
□以月為單位:
(略)
□以季度為單位:
(略)
■以形象進度為準,具體為:
(1)簽訂施工合同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0%(預付款);
(2)完成合同內合格工程量的50%時,經核實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總價的40%;
(3)完成合同內合格工程量的80%時,經核實工程量后支付至合同總價65%;
(4)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總價的80%(其中,工人工資余款在竣工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
(5)工程結算經財政評審后,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7%;
(6)剩余結算總價的3%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且完成保修項目并驗收合格后14天內,將剩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無息付清。
備注:因發包人使用的是財政資金,發包人在前款約定的付款時間為發包人向財政支付部門提出辦理財政支付申請手續的時間(不含政府財政支付部門審核的時間),發包人在約定時間內提出支付申請手續即視為發包人已經按期支付。本項目所有款項支付時間和比例最終以上級財政部門撥款情況為準。
□實施施工過程結算方式:
(略)
□其它方式:
(略)
81.1(11)本期間應支付或扣留(回)的其他款項:
(2)政府資金投資工程的支付期、支付辦法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實施施工過程結算方式:
(略)
□其它方式:
(略)
81.2期中支付的最低限額為/元。
81.7工人工資支付約定:
(1)在本工程開工后,發包人應當根據《
(略)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將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與其他款項,分別匯入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及工程項目專用賬戶,工程進度款中的工人工資款比例按施工招標的《中標通知書》中單列的人工費金額除以中標金額計算。發包人應當按照此計算方式:
(略)
(2)承包人應根據《
(略)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對建設項目工程款中的工人工資款與其他款項實行分開銀行賬戶管理,以工程項目為單位:
(略)
(3)承包人應當每月核實工人工資實際金額,并在工資支付至少10日前將工人簽名確認的工人工資表報發包人審核后,向工人工資專戶銀行提交支付通知。
(4)承包人應當保證工資支付專用賬戶內的資金足以支付工人工資,工資支付專用賬戶資金少于應支付工人工資的,承包人應當及時補足。
(5)如承包人未能達到以上要求,工程款停止支付,直至整改至符合以上要求。
82.竣工結算
82.1
(1)竣工結算的程序和時限: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辦理。
■另作約定:(1)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經財政評審,評審結果確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請后28天內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經財政評審,評審結果確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請后28天內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經財政評審,評審結果確定,承包人提出支付申請后90天內發包人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若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后二年內不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則合同自動失效,承包人不得再向發包人申請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4)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施工過程結算約定:
1、施工過程結算的程序:/
2、施工過程結算節點:
□工程分標段施工的,以標段完成后作為施工過程結算節點:/
□以完成單項工程、單位:
(略)
□規模較大的分部工程或分部工程計劃完成時間一年以上的,以完成分部工程的進度節點或時間(季、年等)節點作為施工過程結算節點:/
□以完成工程功能內容或專業工程作為施工過程結算節點:/
□其它:/
3、施工過程結算價款的編制與核對:/
4、采用施工過程結算方法時竣工結算價款的編制與核對:/
5、施工過程結算支付時限:/
6、分段結算的其他約定:/。
82.2
(1)竣工結算文件清單:
■(1)工程結算書
■(2)工程量計算書
□(3)鋼筋抽料表(如有)
■(4)工程承包合同
□(5)工程竣工圖(含電子版和相關部門要求的專用軟件版本)
■(6)工程竣工資料(含電子版及相關部門要求的專用軟件版本、單位:
(略)
□(7)圖紙會審記錄
□(8)設計變更單
□(9)工程洽商記錄
■(10)監理工程師通知或發包人施工指令
■(11)會議紀要
■(12)現場簽證單
□(13)材料設備單價呈批審核單
□(14)綜合單價呈批審核單
■(15)招標文件、答疑紀要
■(16)投標文件(含經濟標軟件版)、中標通知書
□(17)發包人供應材料收貨驗收簽收單
■(18)其他結算資料
□(19)工期履行審核表
□(20)移交資料簽收表
■(21)其它
(2)發包人對送審結算資料的具體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向發包人和監理人提交竣工結算申請單,并提交完整的結算資料。
★83.結算款
83.1提交竣工支付申請
(1)竣工支付期限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在造價工程師簽發竣工結算支付證書后的28天內。
□另有約定:。
(2)政府資金投資工程的支付期、支付辦法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另作約定:/
(3)實施施工過程結算的,其竣工結算支付方法:/
★84.質量保證金
84.2質量保證金的約定與扣留
(1)質量保證金的約定
□按通用條款規定為合同條款的3%(采用銀行保函),即/元。
■另有約定:結算價的3%。
(2)質量保證金的扣留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按每支付期應支付給承包人的進度款和結算款的3%扣留。
■另有約定:按結算款的3%,從最后一期支付給承包人的進度款中扣留。
85.最終清算款
85.1提交最終清算支付申請
(1)最終清算支付申請
提交份數:
提交期限:
(2)最終清算支付時限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在造價工程師簽發最終清算支付證書后的14天內。
□另有約定:/
86.合同爭議
86.4調解或認定
爭議調解或認定機構: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
□另有約定:
(1)/
(2)/
(3)/
86.6仲裁或訴訟
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
(略)
□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略)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勝訴方因處理糾紛而產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鑒定費、公證費、擔保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87.違約
87.1發包人違約
(略)發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發包人違約:
(1)因發包人原因未能在計劃開工日期前7天內下達開工通知的;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合同價款的;
(3)發包人違反約定,自行實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轉由他人實施的;
(4)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
(略)
(5)因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暫停施工的;
(6)發包人無正當理由沒有在約定期限內發出復工指示,導致承包人無法復工的;
(7)發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發包人發生除本項第(7)目以外的違約情況時,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通知,要求發包人采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28天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的,承包人有權暫停相應部位工程施工,并通知監理人。
(略)發包人違約的責任
發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給承包人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此外,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略)
(略)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承包人按第
(略)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28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或出現第
(略)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略)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承包人按照本款約定解除合同的,發包人應在解除合同后28天內支付下列款項,并解除履約擔保:
(1)合同解除前所完成工作的價款;
(2)承包人為工程施工訂購并已付款的材料、工程設備和其他物品的價款;
(3)承包人撤離施工現場以及遣散承包人人員的款項;
(4)按照合同約定在合同解除前應支付的違約金;
(5)按照合同約定應當支付給承包人的其他款項;
(6)按照合同約定應退還的質量保證金;
(7)因解除合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合同當事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結清達成一致的,按照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與工程有關的已購材料、工程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并將施工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87.2承包人違約
(略)承包人違約的情形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下列情形,屬于承包人違約: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進行轉包或違法分包的;
(2)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
(3)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4)承包人違反材料與設備專用要求的約定,未經批準,私自將已按照合同約定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或設備撤離施工現場的;
(5)承包人未能按施工進度計劃及時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6)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未能在合理期限對工程缺陷進行修復,或拒絕按發包人要求進行修復的;
(7)承包人明確表示或者以其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8)承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
承包人發生除本項第(7)目約定以外的其他違約情況時,監理人可向承包人發出整改通知,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內改正。
(略)承包人違約的責任
承包人應承擔因其違約行為而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此外,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略)
(略)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出現第
(略)項〔承包人違約的情形〕第(7)目約定的違約情況時,或監理人發出整改通知后,承包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內仍不糾正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繼續完成工程的需要,發包人有權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現場的材料、設備、臨時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義編制的其他文件,合同當事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相應費用的承擔方式:
(略)
(略)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后的處理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則合同當事人應在合同解除后28天內完成估價、付款和清算,并按以下約定執行:
(1)合同解除后,經雙方商定或確定承包人實際完成工作對應的合同價款,以及承包人已提供的材料、工程設備、施工設備和臨時工程等的價值;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支付的違約金;
(3)合同解除后,因解除合同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4)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要求和監理人的指示完成現場的清理和撤離;
(5)發包人和承包人應在合同解除后進行清算,出具最終結清付款證書,結清全部款項。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包人有權暫停對承包人的付款,查清各項付款和已扣款項。發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和款項支付達成一致的,按照雙方約定處理。
(略)合同權益轉讓
因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將其為實施合同而簽訂的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合同的權益轉讓給發包人,承包人應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后14天內,協助發包人與采購合同的供應商達成相關的轉讓協議。
87.3第三人造成的違約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一方當事人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91.保密要求
91.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
94.保密要求
94.1提供保密信息的期限: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
97.合同份數
94.1約定提供合同文件
提供合同文本:
■按通用條款的規定,由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另有約定:/
94.2正副本效力
合同的份數:
正本貳份,副本肆份。
其中:發包人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承包人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99.補充條款
95.1承包人應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考慮切實可行的施工方案及費用,發包人一旦接受承包人的方案,發包人不再補償因施工方案改變而引起的任何費用。施工過程中由于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未考慮周全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調整施工方案所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情況嚴重時發包人可終止合同。
95.2施工期間承包人應遵守并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防火、爆破和施工安全以及文明衛生施工、環衛、環保噪音等規定,建立規章制度和防護措施。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或被有關部門處罰,均由承包人負責。
95.3項目負責人及現場管理人員要求:
承包人必須派出投標文件中列出的項目負責人及現場管理人員負責本工程施工的管理工作,承包人有特殊情況需更換項目負責人或相關管理人員,須征得發包人同意并按有關規定報有關管理部門備案。
項目負責人和現場管理人員每月駐工地時間不得少于24天。在施工過程中,發包人和監理單位:
(略)
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必須每日填寫安全施工日志備查;施工單位:
(略)
95.4安全生產措施費
承包人必須嚴格執行穗建筑[2003]106號文所規定的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措施。
95.5文明施工要求:按穗建筑(2006)411號文、番建發(2006)41號文、穗建質[2008]937號文、穗建質[2008]1008號文執行,各文件內容之間如有矛盾,以最新文件內容執行。
95.6本合同在履行時如發生爭議,承包人在協商解決過程中不得因此停止施工,否則,發包人為確保工程按時竣工,有權委托其他施工單位:
(略)
95.7本工程使用的工程材料,須有建材質檢部門的產品合格證、生產許可證及出廠合格證的優等品。
95.8本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訂貨前,承包人應提供生產廠家的合格證書及試驗報告,主要裝飾材料須提供樣板并經發包人及監理單位:
(略)
95.9本工程使用商品混凝土及商品砂漿。不得使用被有關主管部門檢查不合格或通報批評的生產廠家。
95.10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要求將按合同專用條款外,還須參照《項目EH&S管理規定》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95.11本工程施工圖紙中工程量表僅作參考,承包人要結合圖紙與現場實際來綜合考慮,相關風險包含在合同價中,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不予增加費用。
95.12項目開工前影響沿線房屋結構安全的,要做好房屋鑒定及保護工作,發生相關費用須包含在合同價中,房屋鑒定時要約當地鎮街建委人員到現場見證。
95.13本項目發包人所提供的沿線地下管線探測資料僅供參考,承包人應自行勘察地下管線資料,有關費用已包含在投標報價中。
95.14因工程需要,經發包人同意的相關施工單位:
(略)
95.15若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沒有??顚S?,或拖欠工人薪酬、或拖欠材料款、或拖欠分包單位:
(略)
95.16合同簽訂后3天內承包人的項目負責人與投標文件中配備的人員須到發包人處報到,否則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沒收承包人的履約保證金,并且承包人需向發包人賠償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
95.17承包人自進場施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止,
(略)(或通道)的暢通安全及整潔。保證沿線相關單位:
(略)
95.18為了保護本合同工程無遭損壞,或為了現場附近和過往群眾的安全與方便,在確有必要的時候和地方,或當監理工程師或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時,承包人應提供照明、警衛、護柵、警告標志等安全防護設施,有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施工期間的交通組織方案由承包人負責向交警部門審批,與此相關的報批及施工過程的交通維護費用,承包人在投標報價中要充分考慮,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95.19根據<>(番府[2014]106號)及
(略))中工程款支付相關規定,中標人在簽訂施工合同前必須提交本中標工程合同的以下兩個銀行專用賬戶:
第一個賬戶為工程項目專用賬戶:中標人必須在
(略)番
(略)內銀行機構開設此專戶,并由招標人:
(略)
第二個賬戶為工人工資支付專用賬戶:中標人必須在
(略)番
(略)內商業銀行開設此專戶,并為每位工人辦理個人工資賬戶。
未經招標人:
(略)
上述兩個銀行專戶應在中標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未經招標人:
(略)
若投標人列屬國資企業,應提前做好開具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在
(略)內開設本工程上述兩個銀行專戶證明文件的準備。
95.20嚴格按照《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粵辦函〔2017〕708號)、《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采取切實措施堅決遏制施工揚塵污染的緊急通知》(粵建電發〔2018〕20號)、《關于印發房屋建
(略))有關規定執行,其費用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費中。
95.21違約處理條款
(1)對發包人、監理單位:
(略)
(2)對發包人、監理單位:
(略)
(3)對發包人、監理單位:
(略)
(4)凡與本工程發包人或施工單位:
(略)
(5)對各施工總承包單位:
(略)
(6)發包人、監理單位:
(略)
對上述情況,與專用條款中其它處罰條款不一致的,按此條款執行。如經繳納違約金處理后仍不整改的,監理單位:
(略)
95.22未盡事宜,按招標文件、附件及相關法規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
以下空白
第四部分附件與格式
附件一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略)辦事處
承包人:(全稱)
為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工程名稱:
(略)
1.質量保修范圍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電氣管線工程、給排水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供熱、
(略)工程、裝飾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其他項目。具體質量保修范圍,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如下:
承包人負責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圖紙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內容。
2.質量保修期
2.1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2.2合同工程質量保修期,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工程為5年;
3.電氣管線工程、給排水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4.供熱、
(略)工程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5.裝飾裝修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本工程保修期為2年。
3.質量保修責任
3.1屬于保修范圍的項目,承包人應在接到發包人通知后的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保修。
3.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應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和安全。凡出現其質量問題,應立即報告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經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后,承包人應立即實施保修。
3.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4.質量保修費用
質量保修等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5.質量保證金
質量保證金的約定、支付和使用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84條賦予的規定一致。
6.其他
6.1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質量保修事項:
6.2本質量保修書,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在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時簽署,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3本質量保修書,自合同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至質量保修期滿后失效。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略)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二
廉政合同
發包人:(全稱)
(略)辦事處
承包人:(全稱)
根據國家、省有關廉政建設的規定,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設,保證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提高建設資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資效益,合同雙方當事人就加強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設,訂立本合同。
1雙方權利和義務
1.1嚴格遵守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1.2嚴格執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覺按合同辦事。
1.3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業務活動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和誠信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不得違反工程建設管理規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開展廉政教育,設立廉政告示牌,公布舉報電話,監督并認真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1.5發現對方在業務活動中有違反廉政建設規定的行為,應及時給予提醒和糾正。
1.6發現對方嚴重違反合同的行為,有向其上級部門舉報、建議給予處理并要求告知處理結果的權利。沒有上級部門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第87條規定處。
2發包人義務
2.1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報銷任何應由發包人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費用等。
2.2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請(工作餐除外)和娛樂活動;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2.3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2.4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薦分包人、推銷材料和工程設備,不得要求承包人購買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設備。
2.5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準營私舞弊,不準利用職權私自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隊伍,也不得從事與合同工程有關的各種有償中介活動。
2.6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含其配偶、子女)不得從事與合同工程有關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供應、工程分包、勞務等經濟活動。
3承包人義務
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行賄或饋贈禮金、有價證券、貴重禮品。
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義為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報銷應由發包人或工作人員個人支付的任何費用。
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參加宴請(工作餐除外)及娛樂活動。
3.4承包人不得為發包人和個人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等。
3.5承包人不得為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的住房裝修、婚喪嫁娶活動、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違約責任
4.1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條和第2條規定,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廉政建設規定的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予賠償。
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合同第1條和第3條規定,應按照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給予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承包人1~3年內不得進入工程
(略)場的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5雙方約定
本合同由合同雙方當事人或其上級部門負責監督執行,并由合同雙方當事人或其上級部門相互約請對本合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工程名稱:
(略)
7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合同雙方當事人各執叁份。有上級部門的,合同雙方當事人應送交其上級部門各一份。
發包人:(蓋章)承包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聯系電話:
(略)
上級部門:(蓋章)上級部門:(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interfacereturnerror
市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
施工總承包
招標文件
招標單位:
(略)
招標代理:
(略)
日期:2025年7月
1
目錄
第一章投標須知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
二、投標須知修改表
三、投標須知通用條款
(一)總則
(二)招標文件
(三)投標文件的編制
(四)投標文件的提交
(五)開標、評標、定標及合同簽定
第二章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
一、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修改表
二、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通用條款
(一)總則
(二)開標評標辦法程序和細則
可選辦法七(適合綜合評分法四,技術標與經濟標同時開啟)
第三章合同條款
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術條件(工程建設標準)
第六章圖紙及勘察資料
第七章工程量清單
第八章最高投標限價
第一章投標須知
一、投標須知前附表
聲明:本投標須知前附表使用GZZB2018-3招標文件范本,與范本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
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表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對范本
《投標須知通用條款》和《開標、評標和定標辦法通用條款》可選擇部分的選擇使用,
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條款可選擇部分中未被本投標須知前附表選擇的部分無效。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11定義招標人:
(略)
22.2工程
(略)橋街禺
(略)(二期)微改造項目施工總承包
32.2建設地點:
(略)
42.2建設規模詳見本工程招標公告。
52.2承包方式:
(略)
62.2質量標準合格
72.2招標范圍詳見本工程招標公告。
82.2工期要求施工總期:270日歷天。
93.1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104.1投標人資質等級及項目負責人等級要求詳見本工程招標公告。
11資格審查方式:
(略)
1213.1報價以及單價和總價計算方式:
(略)
1315.1投標有效期90日歷天。(從投標截止之日計起)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1416.1投標保證金方式:
(略)
155踏勘現場招標人:
(略)
168投標答疑1.方式:
(略)
1720.1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月日時(北京時間)。
1820.1開標開始時間和地點:
(略)
1926開標評標辦法方式:
(略)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2029.1履約擔保方式:
(略)
21最高投標限價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人民幣
(略).82元。
22非競爭費用本項目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為
(略).48元,暫列金額為0元,暫估價為0元。(未按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填寫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23保修期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
24計算評標參考價的等分點值計算評標參考價的等分點值X在開標前從[0,100]的整數中隨機抽取。
25進入第二階段評審的家數①通過技術有效性審查的投標人均進入第二階段(適用于通過技術有效性審查家數在[3,]中的)。②將第一階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名投標人進入第二階段評審(適用于通過技術有效性審查家數大于家的,招標人:
(略)
26工程成本警戒價工程成本警戒價為
(略).75元。對低于該警戒價的投標報價,投標人必須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單價、措施性費用、單價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投標人成本分析供評標委員會評審,由評標委員會判定其是否低于企業自身成本。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投標人的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或者低于成本警戒價,使得其投標報價可能低于其個別成本的,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注:為充分體現招標人:
(略)
27第一階段各分值的權重技術分權重為%,綜合誠信評價分數權重為%。注:綜合誠信評價得分權重按《關于誠信綜合評價在招標投標環節中應用的指引》(招標投標指引2020年第6期)規定執行,招標人:
(略)
28評標委員會人數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
(略)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29企業綜合誠信評價分數本項目的企業綜合誠信評價分數,以排名為準。
30第二階段投標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適用于辦法一、辦法二)選取方法方法一:將進入第二階段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由低至高進行排序。報價相同的投標文件,以技術分較高的排前;報價與技術得分均相同的投標文件,以綜合誠信評價分數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況,則對具有相同情況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采用隨機方式:
(略)
31經濟分相同情況下的排序方法(適用于辦法三、辦法四)選取方法方法一:經濟分相同的投標文件,以報價較低的排前;經濟分與報價均相同的投標文件,以技術分較高的排前;經濟分、報價與技術得分均相同或經濟分、報價均相同但未評技術分的投標文件,以綜合誠信評價分數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況,則對具有相同情況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采用隨機方式:
(略)
32第二階段投標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適用于辦法五、辦法六)選取方法方法一:評標委員會按照“總分=的公式,計算各有效投標文件的總分,并按照總分從高到低排序??偟梅窒嗤耐稑宋募詧髢r較低的排前;總得分與報價均相同的投標文件,以較高的排前;總得分、報價與均相同的投標文件,以誠信綜合評價分數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況,則對具有相同情況的投標人,由評標委員會采用隨機方式:
(略)
3313.4、
(略)合同價款的調整辦法詳見招標文件及相關合同條款。
34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
(略)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35分包□不允許;■允許:分包內容要求:對于非主體、非關鍵性工程,需經招標人:
(略)
36電子招標投標解密失敗及突發情況的補救1、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略)(
(略))。2、提交投標文件光盤備用投標人可制作非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PDF格式)刻入光盤(1份),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8項規定的時間、地點:
(略)
37補交紙質投標文件中標單位:
(略)
38招標人:
(略)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39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1、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本招標項目不執行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本招標項目執行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注:(1)符合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條件的,應當執行該政策;不符合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條件的,不得執行該政策。(2)財政性資金是指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以財政性資金作為還款來源的借貸資金,視同財政性資金。?若本招標項目執行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當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且分包承諾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應附分包意向協議(格式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對該內容進行明確。2、根據《廣東省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實施細則(試行)》(粵財采購〔2022〕10號)、
(略))執行。注:(1)小微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國務院批準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確定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略)內容說明與要求
39投標報價評審優惠政策(2)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分包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價格評分優惠。(3)公示期間如有異議、投訴的,被異議、投訴單位:
(略)
(略)(
(略))繳納,
(略)(
(略))向中標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41其他要求中標單位:
(略)
42項目風險提示項目風險提示:本項目招標范圍不包含本工程居民出資部分的施工內容,但承包人應提供本工程財政出資部分及居民出資部分的相關施工交接面施工管理配合服務,保證本工程順利實施,相關風險和費用由承包人在相關綜合單價中綜合考慮。
注:企業綜合誠信評價得分即企業綜合誠信評價60日誠信分,以下同。
二、投標須知修改表
聲明:本投標須知使用GZZB2018-3招標文件范本的投標須知通用條款,與該通用條款不同之處,
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現文為準,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標文件中不再轉錄投標須知通用條款,請投
標人自行到
(略)(略)站(網址:
(略).cn/)下載查閱。
(略):2.5,修改類型:增加
現文:2.5建設單位:
(略)
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因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
(略)場監督管
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的檢測單位:
(略)
(略):5.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5.1投標人應按本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所述時間和要求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踏
勘,投標人應充分重視和仔細地進行這種考察,以便投標人獲?。?span id="mgogky0qc22" class="open_quick_reg">(略)
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所有的資料。一旦中標,這種考察即被認為其結果已在中標文件中
得到充分反映??疾飕F場的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現文:5.1投標人應按本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所述時間和要求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進行踏
勘,投標人應充分重視和仔細地進行這種考察,以便投標人獲取:
(略)
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所有的資料。投標人不進行踏勘的,視為已熟知現場條件,自行承
擔相關風險。一旦中標,這種考察即被認為其結果已在中標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且充分考慮了現
場各種因素。招標人:
(略)
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略):7.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7.1本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須知第8條發出的招標答疑會會議紀要和
按本須知第9條發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標須知
第二章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
第三章合同條款
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術條件(工程建設標準)(另冊)
第六章圖紙及勘察資料(另冊)
第七章招標工程量清單(另冊)
第八章最高投標限價
注:①招標人:
(略)
以及擬在本項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相關技術的具體要求,明確本項目采購綠色建材
和對原材料、生產制造工藝的環保、節能、低碳的要求,明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要
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勵招標人:
(略)
人信息的暗標評審。
現文:7.1本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須知第8條發出的招標答疑紀要和按本須
知第9條發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標須知
第二章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
第三章合同條款(另冊)
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術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要點)
第六章圖紙及勘察資料(另冊)
第七章招標工程量清單(另冊)
第八章最高投標限價(另冊)
注:①招標人:
(略)
以及擬在本項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相關技術的具體要求,明確本項目采購綠色建材
和對原材料、生產制造工藝的環保、節能、低碳的要求,明確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要
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勵招標人:
(略)
人信息的暗標評審。
(略):8.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8.1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包括招標圖紙)中有疑問,可以書面形式通過交易
(略)提交給招標人:
(略)
現文:8.1
(略)上答疑方式:
(略)
同條款)有疑問的,
(略)(
(略))交易
(略)將問題提交給招標人:
(略)
項。
(略):8.2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8.
(略)“項
目答疑紀要”專區公開發布。
(略)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現文:8.
(略)(廣州公
(略))
(略)“項目查詢(日程安排、答疑紀要)”專區公開發布。答疑紀要一經在
(略)(
(略))
(略)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略):8.3,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8.3答疑會會議紀要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
現文:8.3招標答疑紀要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
(略):8.4,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8.4若招標答疑會會議紀要與招標文件有矛盾,以答疑會議紀要最后發出的書面形式的
文件為準。
現文:8.4若招標答疑紀要與招標文件有矛盾時,
(略)(廣州公共資源交
(略))
(略)最后發布的答疑紀要為準。
(略):9.2,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9.
(略)“項目答疑紀要”專區公開發布。答疑紀
(略)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略)上網發布時間作為送達
時間。
現文:9.
(略)(
(略))交易
(略)“項目查詢(日程安排、答疑紀要)”專區公開發布。
(略)(廣
(略))
(略)發布,視作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略)(廣州
(略))
(略)上網發布時間作為送達時間。
(略):9.4,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9.4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書面形式明確的內容為準。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補充
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書面形式的文件為準。
現文:9.4招標文件的澄清、
(略)(
(略))
(略)
發布的內容為準。當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不一致時,
(略)
(
(略))
(略)最后發布的文件為準。
(略):11.2,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1.2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略)技術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
(略)資格審查文件:
(1)投標人聲明;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本投標文件授權委托證明書;
(3)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4)企業資質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5)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6)項目負責人(按網上投標登記時選擇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7)專職安全員(按網上投標登記時選擇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
(8)擬委托技術負責人的相關證書、資料(具體要求由招標人:
(略)
(9)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的有效期內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10)項目負責人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11)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
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12)用于資格審查的業績(設置業績要求時選擇此項,投標人須提供類似工程業績的項目名
(略),具體格式由招標人:
(略)
(13)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
(略)建設局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擬擔任本工程項
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是本企業信用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14)列明主辦單位:
(略)
責人應為聯合體主辦方信用檔案中的在冊人員,聯合體工作協議應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
任);
注:1.相關電子證書按規定需打印后手寫本人簽名的,應按照規定手寫本人簽名后再掃描提交。
2.投標人在投標登記時選擇了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即已滿足“資格審查
前,投標人須在
(略)建設局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
員須是本企業信用檔案中的在冊人員”的要求,投標人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略)項目管理機構配備。
(1)投標人應列出該項目工程的施工組織機構構成和畫出機構框架圖及其負責人;
(2)投標人應詳細列出該施工組織機構中主要成員的名單、簡歷資料、職務職稱和在本項目
中擬擔任的職務等資料,并附上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
(3)其他輔助說明資料。
(略)投標人在
(略)可使用適合本工程的機械設備(附:機械設備為自有或租賃的說明;
及承諾機械設備如屬于租賃的,其租賃是不屬于重復租賃)。
(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1)投標人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按照招標人:
(略)
量的具體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提供相應措施。
(2)投標人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應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并針對本項目的關鍵技
術、工藝、重點、難點以及擬在本項目采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編制,應突出重點,標準、
規范中已有的內容無需贅述,一般篇幅不宜超過150頁;對于技術特別復雜,施工工藝超出國家標
準的項目,施工組織設計的篇幅要求可適當放寬,但不宜超過200頁。超過部分不予評審。
(略)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填寫的《參與編制技術標投標文件人員名單》。
現文:11.2投標文件技術標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略)《廣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書》(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電子投標管理軟件編制
的“廣州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書”不作為否決投標的條件)。
(略)資格審查文件:
(1)投標人聲明掃描件(須按招標公告附件內容及格式要求編制);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的本投標文件授權委托證明書(詳見第四章投
標文件格式);
(3)企業營業執照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4)企業資質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5)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掃描件或電子證照;
(6)項目負責人(按網上投標登記時選擇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
(7)專職安全員(按網上投標登記時選擇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
(8)擬委托技術負責人的相關證書、資料(具體要求詳見招標公告)
(9)擬委派項目負責人的有效期內的建造師注冊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10)項目負責人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
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11)專職安全員須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或建筑施工企業專職安
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3類)掃描件或電子證書;
(12)資格審查前,投標人須在
(略)建設局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擬擔任本工程項
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須是本企業信用檔案中的在冊人員;
(13)投標人認為應提供的其他資料(如有);
注:1.相關電子證書按規定需打印后手寫本人簽名的,應按照規定手寫本人簽名后再掃描提交。
2.投標人在投標登記時選擇了擬投入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即已滿足“資格審查
前,投標人須在
(略)建設局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
員須是本企業信用檔案中的在冊人員”的要求,投標人無需提供證明材料。
(略)《參與編制技術標投標文件人員名單》(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施工項目管理團隊人員信息表》(詳見招標公告附件格式)。
(略)《企業類似工程業績信息表》(如有)(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工程獲獎一覽表》(如有)(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及超過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
(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關于投標保證金的承諾》(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響應招標文件所附施工組織設計要點的承諾書》(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中小企業聲明函》(如有)、監獄企業證明文件(如有)、《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略)
(如有)《分包意向協議》(如有)(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投標人認為應提供的其他資料(如有)。
(略):11.3,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1.3經濟部分投標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略)經濟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
(略)投標總價。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工程量清單的組成、格式、項目編
碼、項目名稱:
(略)
報價由投標人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招標文件、招標工程量清單、設計文件、企業定
額、施工現場情況和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結合企業成本、市場價格以及招標
文件中載明的風險內容和范圍等編制。其中包括如下:
(1)投標總價封面、扉頁;
(2)總說明
(3)工程項目投標報價匯總表;
(4)單項工程投標報價匯總表;
(5)單位:
(略)
(6)分部分項工程清單與計價表;
(7)單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8)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與計價表;
(9)綜合單價分析表;
(10)其他項目清單與計價匯總表;
(11)暫列金額明細表;
(12)材料(工程設備)暫估價明細表;
(13)專業工程暫估價明細表;
(14)計日工表;
(15)總承包服務計價表;
(16)規費和稅金項目計價表;
(17)人工、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
(略)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填寫的《參與編制經濟標投標文件人員名單》。
(略)若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工程成本警戒價的,投標人還須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單
價、措施性費用、單價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投標人成本分析供評標委員會評審。
現文:11.3經濟部分投標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略)經濟投標文件(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電子投標管理軟件編制的“廣州建設工程施
工招標投標書”不作為否決投標的條件)。
(略)投標總價。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工程量清單填報價格,工程量清單的組成、格式、項目編
碼、項目名稱:
(略)
報價由投標人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招標文件、招標工程量清單、設計文件、企業定
額、施工現場情況和投標時擬定的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結合企業成本、市場價格以及招標
文件中載明的風險內容和范圍等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的組成、
(略)
的投標文件管理軟件自動生成為準)。
(略)《參與編制經濟標投標文件人員名單》(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若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低于工程成本警戒價的,投標人還須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單
價、措施性費用、單價分析表、主要材料價格表、投標人成本分析供評標委員會評審。
(略)按照招標文件要求填寫的《對投標文件編制的承諾》(詳見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略)投標人認為應提供的其他資料(如有)。
(略):12.2,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2.2投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投標文件所附證書證件均為原件掃描件,并采用單位:
(略)
數字證書,按招標文件要求在相應位置加蓋電子印章。投標文件中需個人簽字或蓋章的,應在線下
完成后掃描上傳。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注釋:投標文件電子文檔需要投標人單位:
(略)
人未對電子文檔加蓋實物印章作為否決投標的情形。
現文:12.2投標文件全部采用電子文檔,投標文件所附證書證件均為原件掃描件,并采用單位:
(略)
數字證書,按招標文件要求在相應位置加蓋電子印章。投標文件中需個人簽字或蓋章的,應加蓋個
人電子印章或在線下完成后掃描上傳。
(略)生成的“工程量清單主表--工
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頁和扉頁可以僅采用單位:
(略)
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略)(
(略))相
關服務指南。
注釋:投標文件電子文檔需要投標人單位:
(略)
人未對電子文檔加蓋實物印章作為否決投標的情形。
(略):12.3,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2.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編制,詳
見:,。
現文:12.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編制,詳見:廣州
(略)(
(略))相關服務指南。
(略):13.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3.1本工程的投標報價采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2項所規定的方式:
(略)
及總價)精確到“分”。
現文:13.1本工程的投標報價采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2項所規定的方式:
(略)
金額和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投標報價(含單價及總價)精確到“分”。
(略):13.3,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3.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8項的工期要求,在投標須知前
附表第3項的建設地點:
(略)
明工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潤、稅金、技術措施費、大型機械進出場費、
風險費以及政策性文件規定費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計算。招標人:
(略)
標文件其他部分中有關規費、暫列金額、暫估價、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等非競爭性項目明列了
單價或合價的金額的,投標人應按照明列的單價或合價的金額報價,未按照規定金額報價的,由評
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正。
現文:13.3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應是按照投標須知前附表第8項的工期要求,在投標須知前
附表第3項的建設地點:
(略)
括有關于本項目招標的相關資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單列明工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
作的成本、利潤、稅金、技術措施費、大型機械進出場費、風險費以及政策性文件規定費用等,不
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復計算。招標人:
(略)
暫估價、綠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費等非競爭性項目明列了單價或合價的金額的,投標人應按照明列
的單價或合價的金額報價,未按照規定金額報價的,由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金額進行修
正。
(略):13.5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3.5工程項目實施期間和結算時,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漏列而由監理單位:
(略)
場簽證確認的工程項目、原設計沒有而由招標人:
(略)
以下順序確定價格:
(略)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相同項目的適用綜合單價,則沿用;
(略)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已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則按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對相
應子目、消耗量、單價等進行調整換算,原管理費、利潤水平不變。如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
中類似項目的綜合單價有兩個以上,則由招標人:
(略)
選擇類似項目綜合單價進行換算。如換算時出現類似項目中沒有的材料單價,按
(略)造價管理站
同期《廣
(略)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計算,《廣
(略)建設工程常用材料稅前綜合價格》
沒有的材料單價,由招標人:
(略)
(略)中標的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沒有相同項目或類似項目的,如可套取相關定額,則以相
關定額為基數下浮計算單價,下浮率為中標價相對于最高投標限價的下浮率(下浮率=(最高投標限
價-中標價)/最高投標限價)。
(略)如相關定額沒有相應子目的,其計價方式:
(略)
規定的,中標后雙方協商約定。
現文:13.5工程項目實施期間和結算時,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漏列而由監理單位:
(略)
場簽證確認的工程項目、原設計沒有而由招標人:
(略)
加或減少工程量確定價格辦法詳見施工合同相關條款。
(略):16.1~16.3,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6.1投標人應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4項所述金額和時間遞交投標保證金。招標人:
(略)
允許投標人自主選擇現金、銀行保函、保證保險、
(略)擔保等方式:
(略)
(略)采用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須從投標人的銀行基本賬戶轉出。
(略)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如采用非電子形式的銀行保函、
(略)擔保或保證
保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在開標前不強制要求投標人提交紙質原件,由中標候選人在中標候選人公
(略)上公示,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交保函、擔?;虮WC保險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電
子印章。如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的,應將紙質原件提交給招標人:
(略)
(略)采用電子形式的保函、擔保或保證保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電子遞交途
徑。
16.2開標時投標人沒有按要求提供投標保證金的,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
交符合免予提供投標保證金相關證明材料,且未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視為未按要求提供投標
保證金。
16.3投標保證金應依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退還。
現文:16.1本項目免收投標保證金,但投標人需提供《關于投標保證金的承諾》(詳見附件)。
16.2對于投標人已提供《關于投標保證金的承諾》,若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該投標
人應在發現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按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4項所述金額補交投
標保證金。若未按要求補交投標保證金的將暫停其參與招標人:
(略)
止。
16.3投標人沒有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關于投標保證金的承諾》,視為未響應招標文件實質性
要求。
(略):16.5,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6.5投標人如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將被拒絕在一定時期內參與招標人:
(略)
(拒絕時限需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略)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且投標人提交的保函、擔保或保證保險無法兌付的;
(略)采用非電子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標人:
(略)
補交銀行保函、
(略)擔保或保證保險原件的;
(略)按招標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且未按招標人:
(略)
要求補交投標保證金的;
(略)按招標文件要求免于提供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的。
注:
(略)款由招標人:
(略)
現文:16.5對于投標人已提供《關于投標保證金的承諾》,若投標人存在16.4條款所列情形,
投標人應按照招標人:
(略)
未按要求補交投標保證金的,將暫停其參與招標人:
(略)
(略):17.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7.1投標人應采用單位:
(略)
件中需個人簽字或蓋章的,應在線下完成后掃描上傳。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
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現文:17.1投標人應采用單位:
(略)
中需個人簽字或蓋章的,應加蓋個人電子印章或在線下完成后掃描上傳。由廣州投標文件管理軟件
(略)生成的“工程量清單主表--工程量清單報價表”封面頁和扉頁可以僅采用單位:
(略)
子印章處理。
(略)關于全流程電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廣州交易集團有限
(略)(
(略))相關服務指南。
(略):18.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8.1遞交的電子投標文件(不含備用光盤)必須進行加密。
(略)關于全流程電
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現文:18.1遞交的電子投標文件(不含備用光盤)必須進行加密。
(略)關于全流程電
子化項目的相關指南進行操作。詳見:
(略)(
(略))相關服務
指南。
(略):18.2,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標文件,
(略)將予以拒收。
現文:18.2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標文件,
(略)(
(略))交易
(略)將予以拒收。
(略):19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19.投標文件的遞交和接收
19.
(略)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19.2投標人完成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后,
(略)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遞交回執通知。
遞交時間以遞交回執通知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
19.3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
(略)將予以拒收。
19.4投標截止前,招標人:
(略)
19.5如技術標和經濟標先后分別開啟,
(略)將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分別開啟
技術標和經濟標。
19.6在規定的時間內,項目負責人須到自助簽到。
(略)有關項目負責人自助簽到流
程進行操作。項目負責人凡未憑身份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
(略)
和評標(選擇性條款)。
現文:19.投標文件的遞交和接收
19.
(略)(
(略))
(略)遞交電子投標文
件。
19.2投標人完成電子投標文件上傳后,
(略)(
(略))交
(略)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遞交回執通知。遞交時間以遞交回執通知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
19.3逾期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
(略)(
(略))
(略)
將予以拒收。
19.4投標截止前,招標人:
(略)
(略):21.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21.1平臺將予以拒收。本須知前附表第17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交易
現文:21.1本須知前附表第17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電子投標文件,廣州交易集團
(略)(
(略))
(略)將予以拒收。
(略):27.1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27.
(略)、
(略)和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
(略)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三天。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
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可以通過線下或線上的形式提出異議。線上提交的,
(略)進行,
(略)答復線上提交的異議。作出答復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現文:27.
(略)(
(略))
(略)、廣東省
(略)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為三天。投標人或其他利害
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可以通過線下或線上的形式提出異
議。線上提交的,
(略)進行,
(略)答復線上提交的異議。作出答復
前,應當暫停招標投標活動。
(略):27.4,修改類型:修改
原文:27.4在產生中標候選人后,招標人:
(略)
(包括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
(略)(略)公開。
現文:27.4在產生中標候選人后,招標人:
(略)
(包括人員、業績、獎項等資料)
(略)(
(略))
(略)和
(略)公開。
(略):27.5~27.6,修改類型:新增
現文:27.5招標人:
(略)
(略)的鎖定情況。如校驗結果為鎖定的,則不能進行中標候
選人公示,
(略)向招標人:
(略)
招標人:
(略)
若三名中標候選人均出現以上情況,則按投標人的綜合得分排序,由招標人:
(略)
重新招標。
27.6招標人:
(略)
如果中標人在承包候選人公示后10天內尚未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資質申請延續核準的,招標人:
(略)
決其投標,由排名靠后的下一名中標候選人依次遞補或重新組織招標。
(略):28.5,修改類型:新增
現文:28.5招標人:
(略)
目任職情況。
(略)、
(略)
企業庫等進行查詢。如校驗結果為鎖定的,招標人:
(略)
補。
(略):31.1修改類型:新增
現文:31.
(略)交易服務費,其費用包含在中標人報價中,由廣
(略)向中標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略):33,修改類型:新增
現文:33.中標人須以工程項目為單位:
(略)
付工人工資。具體執行及管理辦法參照《
(略)建設局關于印發
(略)建筑施工實名制
管理辦法的通知(2020)》(穗建規字〔2020〕18號)、《
(略)建設局、
(略)人力資源
和社會保障局、
(略)交通運輸局等關于印發
(略)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實施細則的通
知》(穗建規字〔2020〕37號)、
(略)住建局于2017年7月19日發布的《
(略)住房建設局轉發
(略)建設委員會關于實施〈
(略)建設領域工人工資支付分帳管理實施細則〉有關工
作的通知》。
注:以上修改,僅限于本范本中有可供選擇條款的情形。(以下無正文)
三、投標須知通用條款
(一)總則
1、定義
本招標文件使用的下列詞語具有如下規定的意義:
(1)“招標人:
(略)
標代理”、“設計單位:
(略)
(2)“投標人”指向招標人:
(略)
(3)“承包人”指其投標被招標人:
(略)
(4)“招標文件”指由招標代理:
(略)
會會議紀要和招標文件的澄清與修改文件。
(5)“投標文件”指投標人根據本項目招標文件向招標人:
(略)
(6)“書面形式”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
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2、招標說明
2.1本招標工程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通過招標方式:
(略)
2.2工程名稱:
(略)
等均在投標須知前附表中列明。
2.3設計說明:詳見招標圖紙。
2.4工程施工特點:詳見招標圖紙。
2.5建設單位:
(略)
1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因偽造檢測數據、出具虛假檢測報告被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
(略)場監督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通報的檢測單位:
(略)
3.資金來源
3.1本招標工程項目資金來源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9項
4.合格投標人的條件
4.1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5.踏勘現場
5.1投標人應按本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所述時間和要求對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
進行踏勘,投標人應充分重視和仔細地進行這種考察,以便投標人獲取:
(略)
己負責的有關編制投標文件和簽署合同所涉及現場所有的資料。投標人不進行踏勘的,
視為已熟知現場條件,自行承擔相關風險。一旦中標,這種考察即被認為其結果已在中
標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且充分考慮了現場各種因素。招標人:
(略)
場條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賠。考察現場的費用由投標人自己承擔。
5.2招標人:
(略)
用的資料,招標人:
(略)
5.3經招標人:
(略)
投標人及其代表必須承擔那些進入現場后,由于他們的行為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不管是
否致命)、財產損失或損壞,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損失、損壞或費用,投標人不得
因此使招標人:
(略)
6.投標費用
6.1不論投標結果如何,投標人應承擔自身因投標文件編制、遞交及其他參加本招
標活動所涉及的一切費用,招標人:
(略)
(二)招標文件
7.招標文件的組成
7.1本招標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須知第8條發出的招標答疑紀要和按
本須知第9條發出的澄清或修改:
第一章投標須知
第二章開標、評標及定標辦法
第三章合同條款(另冊)
第四章投標文件格式
第五章技術條件(施工組織設計要點)
第六章圖紙及勘察資料(另冊)
第七章招標工程量清單(另冊)
第八章最高投標限價(另冊)
注:①招標人:
(略)
點、難點,以及擬在本項目采用的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業化相關技術的具體要求,明
確本項目采購綠色建材和對原材料、生產制造工藝的環保、節能、低碳的要求,明確施
工現場建筑垃圾源頭減量的具體要求以及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產品的使用要求。②鼓勵招
標人對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行隱藏投標人信息的暗標評審。
7.3投標人一旦中標,招標文件的內容對招標人:
(略)
8.招標答疑
8.1
(略)上答疑方式:
(略)
合同條款)有疑問的,
(略)(廣州公共資源交
(略))
(略)將問題提交給招標人:
(略)
形式見本須知前附表第16項。
8.
(略)(廣
(略))
(略)“項目查詢(日程安排、答疑紀要)”專區公開發布。
(略)(
(略))
(略)發布,視作
已發放給所有投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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