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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優化完善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
管理機制的實施意見內政辦發〔2025〕26號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國辦發〔2024〕52號)精神,緊緊圍繞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工作主線,優化完善自治區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更好發揮專項債券強基礎、補短板、惠民生、擴投資等積極作用,有效防范專項債券償還風險,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專項債券項目儲備
(一)嚴格落實專項債券投向管理。專項債券項目申報單位要嚴格執行專項債券投向領域“負面清單”(詳見附件1)和用作項目資本金范圍“正面清單”(詳見附件2),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審核把關。要落實好國家關于專項債券可用作項目資本金規模的有關政策,有效撬動社會投資。專項債券優先支持落實“五大任務”、接續實施“六個工程”、組織開展“六個行動”等國家重大戰略和自治區決策部署,并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用途依法合規使用。
(二)做好發行項目競爭性評審。自治區財政廳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雙通過”的專項債券項目,及時組織區外評審專家開展競爭性評審工作,擇優確定專項債券項目發行備選清單,評審結果下發盟市并抄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二、優化專項債券額度分配
(三)科學分配債券額度。自治區財政廳在財政部每年下達的全區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根據國家和自治區重大戰略、重大決策部署、重大項目支出需要,統籌考慮自治區本級和盟市項目資金需求,結合盟市債務風險、財力狀況、項目儲備等因素,合理提出自治區和盟市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分配方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并履行自治區人大法定審批程序后下達。
(四)改革和完善專項債券項目遴選機制。各盟市要在當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內優先保障國家和自治區確定的重大項目,確定擬發行專項債券項目報送自治區財政廳,自治區財政廳征求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意見并履行報請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程序后發行。做好專項債券支持項目跨年度預算安排,優先支持申請“綠色通道”的在建項目,防止形成“半拉子”工程和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原則上用于支持在建項目的額度不得低于本地區額度的50%,防止盲目開工新建項目。
(五)嚴控高風險地區申報專項債券項目。原則上不安排高風險地區〔含盟市本級、旗縣(市、區),以財政部最新通報的紅色、橙色高風險地區名單為準〕申報的專項債券項目。對高風險地區符合條件的跨省區、跨流域和涉及安全的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可適當安排專項債券予以支持。
三、完善專項債券項目審核和管理機制
(六)打通在建項目續發專項債券“綠色通道”。已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且已發行專項債券的在建項目,如項目無實質性變化,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可直接安排續發專項債券;如項目出現較大變更,應按規定履行變更審批手續后重新申報。
(七)建立“常態化申報、按季度審核”項目申報審核機制。行業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要加快推進申報項目前期工作,確保項目手續完備,具備開工條件并形成實物工作量。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項目投向領域、前期手續、建設內容等的審核把關,梳理提出項目清單。各級財政部門要指導督促行業主管部門和建設運營單位真實測算項目收益水平,嚴把項目收益與融資需求平衡關,根據項目收支水平等合理提出專項債券需求。各地區要依托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信息系統,將申報項目常態化報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下一年度項目的集中報送,并在次年1月底、4月底、7月底前分別完成該年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全年項目的補充報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于每年2月、5月、8月、10月上旬定時采集申報項目,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審定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
(八)強化財政資金統籌。各盟市要統籌財政專項資金、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專項債券等多種資金渠道,優先支持納入零基預算改革“三張清單”的重大項目,確保各類資金有效銜接、協同發力;要落實專項債券項目資本金,未達到項目資本金最低比例要求的,不予安排專項債券;要提高專項債券使用集中度,合理控制新建項目數量,提高單一項目支持比例,原則上對單一項目安排專項債券額度不低于其當年專項債券需求的70%;要用好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新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運營,拓寬融資渠道,形成多元資金保障格局。
四、完善專項債券資金全過程監管
(九)加快專項債券資金撥付。自治區財政廳原則上在債券發行、承銷機構繳款到位后3個工作日內,將預算指標、庫款同步下達盟市;盟市財政局在收到專項債券預算指標、庫款后3個工作日內下達至旗縣(市、區)。自治區本級部門參照盟市專項債券資金撥付流程進行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專項債券項目建設進度、支出需要和項目單位申請,按照國庫集中收付管理制度及時撥付資金。加強專項債券資金撥付到主管部門或項目單位后監管,不得以撥代支、虛列支出,防止超進度提前支付工程款。
(十)加快債券項目建設和支出進度。各盟市要及時履行專項債券發行的預算調整程序。各級財政部門要建立定期調度機制,加強與本級發展改革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的分工協作,督促項目單位加快專項債券支出進度。對專項債券資金下達超過1年仍未開工的,原則上由自治區財政廳收回額度并統籌調劑至其他盟市使用。各級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有關方面加強在線監測、調度督促和現場檢查,分級分類做好要素保障,推動項目加快開工建設,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
(十一)加強專項債券資金使用監管。嚴格執行專項債券專戶管理制度,確保專款專用,嚴防擠占、截留和挪用。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信息系統,對專項債券發行使用實行穿透式、全過程監控,動態監測相關主管部門、項目單位等各類參與主體資金使用、項目運營、專項收入、資產管理等方面情況,壓實主體責任,將所有專項債券項目納入信息系統覆蓋范圍。加強發展改革、財政部門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及時共享項目進展、債券規模、資金支出進度等信息。
五、加強專項債券還本付息管理
(十二)做好專項債券項目融資收益平衡。對專項債券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項目專項收入難以償還本息的,允許通過一般公共預算依法分年安排專項債券項目財政補助資金,以及調度其他項目專項收入、項目單位資金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等償還,確保專項債券在各盟市、旗縣(市、區)實現區域平衡。自治區人民政府對專項債券還本付息承擔兜底責任,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按照政府債券轉貸協議,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統借統還,確保按時足額償付。
(十三)加強專項債券項目資產管理。嚴格落實國家關于專項債券投資項目形成資產管理規定,項目單位要在申報階段合理明確資產持有單位,項目建成后及時轉為固定資產,分級分類建立專項債券項目資產明細臺賬,防范以項目資產抵押融資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和國有資產流失等風險,確保項目對應的政府負債和資產保持平衡。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托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穿透式監測系統等信息化手段,強化對專項債券投資項目形成資產的日常監管,真實、全面反映專項債券投資項目形成資產有關情況。
(十四)抓好項目收益歸集工作。嚴格落實專項債券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主體責任,將專項債券形成資產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和用于償還債券本息的專項收入列入本部門、本單位年初預算。項目單位(資產持有單位)要依法依規做好產權登記、會計核算、收益收繳等工作,并將相關收入及時足額繳入國庫,保障償債資金來源。項目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未及時足額落實專項債券還本付息責任的,財政部門可以采取扣減相關預算資金等措施償債。自治區本級建立專項債券償債備付金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建立相應制度。對收入較好的項目,允許動態調整全生命周期和分年融資收益平衡方案,支持提前償還債券本金。
六、加強違規使用專項債券監督問責
(十五)依法接受人大監督。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政府債務情況報告制度,每年定期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各級財政部門要依法落實同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關于預算、預算調整、決算的決議中涉及債券管理的審查意見,依法統一管理政府債券的舉借、支出與償還。
(十六)加大監督問責力度。各級審計部門要將專項債券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等審計項目的重要內容。對審計、監管等發現的資金閑置和違規使用等問題,各地區要建立清單、限期整改。各級財政部門對存在專項債券管理違法違規問題的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等,要會同相關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實施懲戒,選取典型案例公開通報;對違法違規使用專項債券資金的地區,要依法依規采取扣減限額、約談通報、考核監督等方式嚴肅處理,并選取典型問題案例公開通報,發揮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1.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禁止類項目清單
??????2.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行業
2025年6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禁止類項目清單
一、完全無收益的項目
二、樓堂館所
(一)黨政機關辦公用房、技術用房;
(二)黨校(行政學院);
(三)培訓中心;
(四)行政會議中心;
(五)干部職工療養院;
(六)其他各類樓堂館所。
三、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一)巨型雕塑;
(二)過度化的景觀提升和街區亮化工程;
(三)文化慶典和主題論壇場地設施;
(四)其他各類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
四、房地產等項目
(一)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以外的房地產開發;
(二)主題公園、仿古城(鎮、村、街)等商業設施。
五、一般競爭性產業項目
一般競爭性產業是指市場能夠有效配置資源、供需平衡、競爭充分,且不存在足以影響價格的企業或消費者的產業領域。
注:鼓勵安排專項債券支持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但僅限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專項債券不得投向一般競爭性產業領域。
允許專項債券用于土地儲備,支持城市政府回收符合條件的閑置存量土地,有需求的地區也可用于新增土地儲備;允許專項債券支持城市政府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具體操作要求按照相關部門規定執行。
附件2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可用作項目資本金的行業
一、鐵路
二、收費公路
三、干線和東部地區支線機場
四、內河航電樞紐和港口
五、貨運綜合樞紐
六、城市停車場
七、天然氣管網和儲氣設施
八、煤炭儲備設施
九、城鄉電網
十、新能源
十一、水利
十二、城鎮污水垃圾收集處理、城鎮再生水循環利用、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和資源循環利用
十三、衛生健康
十四、養老托育
十五、供排水
十六、供熱(含供熱計量改造、長距離供熱管道)
十七、供氣
十八、國家級、省級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十九、城市更新
(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老舊街區改造、老舊廠區改造
(二)城市公共空間功能提升及其他城市更新基礎設施建設
二十、保障性住房
二十一、新型基礎設施
(一)云計算、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算力設備及輔助設備基礎設施
(二)鐵路、港口、高速公路、機場等傳統基礎設施安全性、智能化改造
二十二、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基礎設施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重大集成電路產線及配套基礎設施
(二)信息技術、新材料、生物制造、數字經濟、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生命科學、商業航天、北斗等相關產業基礎設施。
?來源: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于舉辦新形勢下基建投融資模式創新與操作實務專題培訓班的通知
近年來,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投融資模式持續創新,以專項債、超長期特別國債、政策性貸款等為代表的“4+1”資金拼盤模式(專項債+國債+預算內+政策性貸款+組合融資)逐步成熟,形成多層級、全周期的資金支持體系。
在“穩增長、調結構”的宏觀目標下,2024-2025年國家密集出臺多項政策優化資金供給結構:專項債規模增至4.4萬億元,首次明確支持存量商品房去庫存和土地收儲,實行“負面清單”動態管理,申報周期壓縮至3個月;超長期特別國債1.3萬億聚焦“兩新一重”(新基建、新型城鎮化、重大工程),采用“項目包”申報模式,單個項目投資門檻不低于50億元;中央預算內資金突破7350億元,重點投向節能減碳、農林水利等領域,強化“資金跟著項目走”的精準投放機制;政策性銀行加大傾斜力度,國開行Q1投放基建貸款3691億元,農發行設立科技產業金融專項通道,形成“投貸聯動”新范式。
當前項目謀劃面臨三大核心問題,一是資金錯配:專項債期限短(10-15年)與特別國債長周期(20-30年)如何銜接;二是合規風險:資本金與債務資金混用、土地出讓金返還等政策紅線;三是效率瓶頸:部分領域(如城市更新)因收益不足導致市場化融資困難。對此,國家鼓勵通過“資金拼盤”破解難題?;诖耍覇挝惶嘏e辦新形勢下基建投融資模式創新與操作實務專題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時間地點
2025年7月25日-27日(25日為報到日) ? ? ? ? 成都市
培訓內容
模塊一、政策背景與宏觀趨勢
1.2025年基建投融資政策總覽
2.專項債、特別國債、中央預算內、政策性貸款最新政策解讀
3.“資金拼盤”模式的必要性與政策支持
4.“4+1”模式的資金供給與申報窗口
5.專項債、特別國債、預算內資金、政策性貸款的規模與投放節奏
6.申報時間節點與關鍵注意事項
模塊二、專項債申報與創新應用
1.專項債券用于項目資本金實務(案例)
2.改委、財政部門對三類項目謀劃申報實施最新政策要求
3.國辦發52號文新政解析
4.專項債券12大領域50個具體投向高質量項目謀劃的方向重點與“五張清單”
5.新型基礎設施、新材料、生物科技、低碳經濟生態價值轉換、科技創新、智能裝備等新類型項目謀劃以案解析
6.市縣域鄉鎮謀劃儲備專項債券13類項目方向
7.城投公司作為專項債券申報主體7大領域35大細分方向
8.專項債券用于土地收回收購操作要點
9.國家發改委重大項目儲備庫各細分領域入庫篩選評審要點解析
10.財政部項目評審重點要點解析
11.省級財政部門評審標準重點難點解析
12.國家發改委專項債券“綠色通道”項目的認定
13.專項債券債貸組合規范要求,運營補貼規范
14.專項債券要素保障須達到的要求標準及附件上傳要求
15.財政部系統庫填報要求與注意事項
16.專項債“借、用、管,還”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資產管理、資金管理、績效評價、審計實務分享
模塊三、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謀劃、申報、儲備及申報實務
1.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謀劃的方向及領域有哪些
2.中央預算內資金項目支持范圍、具體投向及支持比例有哪些
3.水利、教育等新修訂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辦法解析
4.產糧大縣及人口流入城市項目謀劃重點
5.中央預算內資金申報時間節點、申報流程、審核要點與案例分享
6.八大領域28個方向要點分析及案例分析
模塊四、超長期特別國債申報策略
1.3萬億特別國債投向解析
2.“兩新”(新基建、新型城鎮化)與“兩重”(重大戰略、重大安全)
3.項目申報要點
4.特別國債申報實操
5.如何策劃“項目包”(單個不低于50億)
6.與發改委的預溝通技巧
模塊五、政策性銀行貸款創新模式
1.國開行、農發行最新貸款政策
2.交通、能源、水利、智慧城市等重點支持領域
3.科技—產業—金融協同貸款模式
4.政策性貸款+專項債/國債組合融資案例
模塊六、資金拼盤與組合融資策略
1.主流資金組合模式對比
2.專項債+銀行貸款(5-8倍杠桿)
3.國債+資本金(10-15倍杠桿)
4.預算內+REITs(3-5倍杠桿)
5.如何設計“自平衡”融資結構
6.現金流測算與風險控制
7.避免短貸長投、資金挪用等合規問題
參會對象
1.地方政府及職能部門:市/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發改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項目主管部門負責人;
2.城投公司及國有企業:城投平臺高管、投融資部門、項目運營團隊
3.金融機構及投資機構: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托、基金、保險資管風控及業務團隊;
4.社會資本及產業方:基建央企/民企、產業園區運營商、環保/能源類企業;
5.第三方服務機構:咨詢機構、律所、會計師事務所、工程咨詢公司。
擬邀師資
魏老師:中建政研申報與信息咨詢事業部總經理、中建政研綠色低碳發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建政研政府投融資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環境經濟學博士、高級工程師、經濟師。擅長環境保護(排水、污染治理及生態恢復)、低碳交通工程、低碳城鎮規劃、碳達峰、碳中和、基礎設施投融資咨詢、資金申請、鄉村振興、政府債務化解等領域。從事政府投融資咨詢近15年,擅長中、省預算內資金申請、鄉村振興、PPP模式融資、EOD模式融資、政府隱性債務化解、節能減碳咨詢等。是北京市財政局、山西省財政廳投融資顧問。在基礎設施、污染治理、低碳發展、社會事業、鄉村振興等領域具有扎實的投融資理論基礎和豐富技術經驗。
翟老師:中建政研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建政研投融資事業部總經理、中建政研鄉村振興研究院副主任、海南省鄉村振興促進會智庫專家、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產業改革與企業發展委員會PPP專家委員會委員。多個縣域政府經濟顧問和鄉村振興投融資顧問,多年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項目投融資咨詢經歷,主導了生態環保項目、鄉村振興項目、林業項目、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融資落地咨詢,具有扎實的投融資理論基礎和豐富實操經驗。
李老師:中建政研信息咨詢公司項目總監,政府投融資研究中心研究員,實戰型專家,對特許經營全過程、片區開發項目全過程、F+EPC項目全過程、EOD項目全過程、城市更新項目全過程、存量資產盤活全過程、專項債全過程都有豐富的實戰經驗。服務的項目有:灤洲投資人+EPC道路項目;濟南長清區產業新城項目;大城縣紅木家具產業園項目;赤峰市醫院急診急救業務用房及地下停車場建設PPP項目;深澤縣向陽街沿線片區城市有機更新項目;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二師西山新區生態環境導向綜合開發(EOD)項目;聊城高鐵片區EOD項目社會投資人+EPC;臺安縣小柳河重點污染源治理與農業產業融合發展(EOD)項目;邢臺斷頭路和古城城市更新項目;涼城縣及阿拉善高新區、左旗、右旗涉水存量資產盤活;新疆、西藏、遼寧、河北、陜西專項債項目。
注:本單位在保證學質量的前提下,保留對師資及上課順序調整的權利。
報名事宜
1.培訓費用:3600元/人,包含:會務、師資、資料、稅費
2.授課形式:面授
3.報名聯系方式:15201329067(同微信)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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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咨詢:15201329067(同微信)翁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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