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地址:
(略)
來源:
(略)、
(略)住建局、國浩律師事務所,整理:度川管理研究部。轉載請注明來源!
導讀
《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實施以來,實際執行情況不盡如人意,仍有拖欠、挪用、卷款等案例。此前,
(略)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
(略)建筑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監管的通知》,明確要求建立“四流合一”監管體系,嚴禁總包單位:
(略)
01加強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監管“四流合一”制度總包單位:
(略)
建立農民工工資發放與合同、考勤、工資表、銀行發放流水關聯一致的“四流合一”監管體系,
嚴禁總包單位:
(略)
預警通報機制每月對建設單位:
(略)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
(略)
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施工總承包單位:
(略)
每年定期檢查通報以及申報示范工地活動,把這項規定執行到位。
02提醒!這樣發農民工工資風險巨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偷稅案件查處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1996〕602號)第三條規定,對于有多重支付現象時,扣繳義務人按如下規定來決定扣繳義務人:凡稅務機關認定對所得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數額有決定權的單位:
(略)
下面這個案例中,雖然在發放農民工工資人均都未超過
(略),但仍被要求按勞務報酬來補繳個稅,并處以補繳稅款0.5倍的罰款。提醒大家,值提警惕!
案例:
(略)揚稅稽一罰[2022]4號
案件名稱:
(略)
處罰事由
(略)負責
(略)提檔升級項目,2017年8月至10月通過中間人張某某發放工程勞務費,共計發放264人次勞務費,每人次勞務費均不足人民幣四千元。
(略)對所得的支付對象和支付數額有決定權,支付所得的單位:
(略)
(略)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偷稅案件查處中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國稅函〔1996〕602號):“……三、關于扣繳義務人的認定??劾U義務人的認定,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向個人支付所得的單位:
(略)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扣繳義務人應扣未扣、應收而不收稅款的,由稅務機關向納稅人追繳稅款,對扣繳義務人處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
(略)應扣繳而未扣繳2017度勞務所得個人所得稅的行為,處以應扣未扣勞務所得個人所得稅稅款百分之五十的罰款
(略)。
03總包單位:
(略)
01農民工工資支付風險(一)信用不良風險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中規定:“將勞動用工、工資支付情況作為企業誠信評價的重要依據,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建立企業拖欠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查
(略)、
(略)、
(略)。
(略)互聯互通,實現對企業信用信息互認共享”,若總包單位:
(略)
(二)工程款超付風險
由于總包單位:
(略)
(三)工程停工風險
若總包單位:
(略)
(四)專用賬戶被查封風險
《支付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
(略)
(五)惡意鬧事風險
上述在容易出現拖欠農民工工資情形中包含了“農民工惡意討薪”和“分包單位:
(略)
02案例解讀(一)上海某項目分包單位:
(略)
2016年3月,某大型央企(以下稱總包單位:
(略)
施工過程中,該勞務分包單位:
(略)
(二)杭州某項目分包單位:
(略)
2019年某大型央企(以下稱總包單位:
(略)
律師解讀:
從上述兩案例可以看出,在總包單位:
(略)
1.尋找長期穩定有實力的分包單位:
(略)
上述兩個案例中,總包單位:
(略)
2.做好現場實名制管控和計量工作
在上述兩個案例中,總包單位:
(略)
04總包單位:
(略)
01嚴格落實實名制管理和勞動合同備案《支付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
(略)
一是對所有進入工地的農民工進行實名制管理,未經實名制的農民工無論任何情況一律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建議采用“刷臉”、“指紋識別”并配備門衛等多種方式:
(略)
(略)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管理,總包單位:
(略)
三是總包單位:
(略)
02落實農民工完成工作量和應付工資情況《支付條例》規定:“施工總承包單位:
(略)
一是在農民工進場施工前,總包單位:
(略)
二是總包單位:
(略)
三是總包單位:
(略)
03與業主協商改變施工合同付款條件根據《支付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
(略)
一是總包單位:
(略)
二是總包單位:
(略)
三是若業主拒絕按照《支付條例》更改合同付款條件時,總包單位:
(略)
04關注地方政府對執行條例的具體文件因《支付條例》很多規定為綱領性規定,地方政府在具體執行《支付條例》時,可能會根據自身情況,在不違反《支付條例》的前提下,制定更加詳細的文件。因此,總包單位:
(略)
05注意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證據保留根據《支付條例》相關規定,總包單位:
(略)
施工總承包單位:
(略)
實務參考:
根據規定,總包單位:
(略)
一、項目基本資料
1.施工許可證;
2.勞資專管員信息(任命文件,信息表);
3.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管協議,開戶證明印鑒);
4.工資保證金憑證(減免審批手續);
5.維權告示牌圖片;
6.其他項目資料。
二、工資支付材料
1.農民工實名制花名冊(附身份證復印件)
2.勞動合同或用工合同;
3.代發工資用工臺賬
4.工資發放表(按月)
5.考勤表(按月)
6.銀行發放流水(按月)
7.代發工資(代)支付臺賬
8.其他工資發放資料。
其中花名冊、身份證復印件、勞動合同按花名冊順序歸檔。工資表、考勤表、銀行流水按月整理歸檔附后。
勞動合同或用工合同、工資表及考勤表需由農民工本人確認簽字。
農民工工資檢查,一般從工資發放表入手,倒查農民工是否在花名冊內、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按規定考勤、是否通過銀行發放工資等。
花名冊、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表、考勤表及銀行流水需對應一致。
06若業主違反《支付條例》應及時告知《支付條例》中不僅規定了總包單位:
(略)
一是可以以防因業主遭受處罰導致項目停工等情形出現,從而使總包單位:
(略)
二是在業主違反《支付條例》時,絕大多數情形都對總包單位:
(略)
三是總包單位:
(略)
07嚴格對分包單位:
(略)
一是針對專業分包單位:
(略)
二是針對勞務分包單位:
(略)
三是針對業主指定分包單位:
(略)
附:范本|建筑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代發委托協議書
(略)建筑工程項目農民工
工資代發委托協議書
項目名稱:
(略)
甲方(施工總承包企業):
乙方(分包單位:
(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16〕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國辦發〔2016〕1號文件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6〕41號)和《
(略))等文件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本項目農民工工資委托支付事宜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按合同約定,按月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不得以建設單位:
(略)
二、乙方委托甲方代發農民工工資,承諾每月按時將農民工本人和施工班組長簽字確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報送甲方,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三、甲方負責審核確認乙方報送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按月足額將工資通過其設立的專用賬戶直接劃入農民工個人工資銀行卡。
四、每月支付的工資是甲方撥付的工程進度款的組成部分。
五、乙方對招用的農民工進出施工現場進行登記,甲方應為其提供便利,實施信息化考勤管理,并進行有效監督。
六、甲方委派為勞資管理員,乙方委派為勞資管理員,負責農民工現場考勤、工作計量、工資表編制等工作。
七、違約責任
施工期間,若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按下列方式:
(略)
1.甲方落實對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的相關規定,無條件支付和解決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偽造農民工考勤信息、提供虛假農民工身份信息套取工資等高估冒算超出的費用,甲方向乙方追償,并從剩余工資性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3.任何一方未履行協議,對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簽字):法定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本協議為參考文本,在此基礎上,協議雙方可根據項目的具體要求進行補充。)
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請僅作參考。感謝作者辛勤的創作,版權歸作者所有。若未能找到作者和原始出處,還望諒解,如原創作者看到,歡迎聯系
(略)如覺侵權,敬請通知“房地產企業財稅”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謝謝!【6月28-29日深圳】股權構架師線下大課6月28-30日-成都《資本交易稅務合規實戰訓練營》【6月27-28日廣州】企業重組并購稅務規劃實戰——合規避坑與價值創造策略【上?!抗蓹嘟灰着c股權構架設計稅務風險排查與全真稅案實戰演練廈門-董老師:智慧稅務&新征管法下稅企爭議化解之道-80+高頻爭議實戰案例全景剖析專題
點擊課題查看課綱
課程詳詢:楊莉老師
手機專線:
(略)(微信:
(略)
掃碼咨詢↓
今天免費贈送的超實用干貨是《最新最全現行稅收法規制度規范匯編.pdf》掃碼添加微信:
(略)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朱婷婷 |
 |
【聯系電話】 |
13581708390 |
【客服微信】 |
13581708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