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物資名稱:
(略)
物業360.0人*月
物業600.0人·天
(略)高鐵南站綜合交通樞紐泰州高鐵南站項目
安保服務****采購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略),招標項目建設已落實。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項目安保服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
(略)
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
(略)醫藥
(略)(
(略)),項目位置為現狀白馬工業公園附近。本項目由站前
(略)及匝道工程構成,其中,
(略)及配套、
(略)、
(略)、配套用房、社會車場、出站夾層東西向通廊、站前廣場、地下社會停車場等;
(略)及匝道工程包括新建站前大道、
(略)、
(略)(站前大道至滬渝蓉高鐵)、
(略)(站前大道至滬渝蓉高鐵)、匝道(
(略)段)。鐵路紅線外總占地面積240.84畝,其中樞紐
(略)工程占地約132.06畝,
(略)工程占地約108.78畝。
其他:/。
2.2招標內容
(略)向招標人:
(略)
(略)本次招標的安保服務,其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工程項目要求。
(略)計劃開始提供服務日期:暫定2025年7月15日
(略)交付(提供服務)地點:
(略)
(略)履約保證金:/
(略)最高限價:/元
(略)本次招標分為1個包件,每個包件擬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投標人可以對一個或者多個包件進行投標,最大中標能力為1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并具有與本招標項目相應的提供服務能力。
(略)資質要求: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期內的保安服務許可證,按國家法律經營。
(略)財務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
(略)業績要求:近年已完成或正在服務或新承接的不少于1個標的業績;
(略)信譽要求:若投標人出現以下情況,其報價將被拒絕,在“
(略)”(
(略).cn/)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黑名單),在“信用中國”(
(略).cn)網站存在失信懲罰信息,在“
(略)”(
(略).cn)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被本層級及以上層級列入供應商黑名單或重點關注名單的。
(略)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單位:
(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略)(略)并且已通過招標人:
(略)
(略)在網平級單位:
(略)
(略)(略)的單位:
(略)
5.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7月14日9時。投標人
(略)遞交電子投標文件。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
(略)將予以拒收。
5.3電子采購的供應商報價文件由電子報價表及附件共同組成。當電子報價表與附件內容沖突時,應以電子報價表的數據為準。
6、其他
(略)
合作單位:
(略)
根據《關于印發〈中交四航局合作單位:
(略)
一、聯合懲戒規定
(略)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
(略)場主體施行“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
(略)、全業務領域實施全面禁入或者重點監管措施。
1.被列入黑名單的,根據具體事實和情形,在公司范圍內實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懲戒。禁入有效期內一律不得參加投標等生產經營活動;
(略)黑名單的,永久禁入。
2.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的,根據具體事實和情形,由使用單位:
(略)
3.存在相關不廉潔或不誠信行為,
(略)人員受到黨紀輕處分(警告、嚴重警告)或政務輕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的,
(略)范圍內1年禁入/不予發包處理。
4.存在相關不廉潔或不誠信行為,
(略)人員違法犯罪或受到黨紀重處分(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政務重處分(撤職、開除)的,
(略)范圍內3年禁入/不予發包處理;
(略)范圍內永久禁入/不予發包處理。
5.對于在黑名單處理期內,
(略)人員違紀違法的,
(略)范圍內永久禁入/不予發包處理。
6.因產品問題或違法違規引發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的一般質量問題;
(略)或所屬單位:
(略)
7.因產品問題或違法違規引發一般質量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重大質量問題;
(略)或所屬單位:
(略)
8.因產品問題或違法違規引發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較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重大質量問題;因環保問題引發一般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或經各級政府認定的環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圍內被聯合懲戒等其他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環保事件;
(略)或所屬單位:
(略)
9.對于在黑名單處理期內,再次出現因發生禁止行為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質量事故或質量問題、重大環保問題的,
(略)范圍內永久禁入/不予發包處理。
10.在公司開展的供應商考核評價中,連續兩次得分60分以下的,
(略)范圍內1年禁入/不予發包處理。
11.存在圍標串標、哄抬物價或以虛假方式:
(略)
12.遭三個及以上項目/單位:
(略)
二、認定標準
黑名單和重點關注名單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潔行為、不誠信行為兩類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潔行為
1.
(略)人員或其親屬、特定關系人。
2.向公司人員或其親屬贈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
3.支付、
(略)人員或其親屬個人支付的費用。
4.
(略)人員或其親屬投資入股、個人借款、買賣股票、債券等提供方便。
5.為公司人員購買或裝修住房、婚喪嫁娶、配偶子女上學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國(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為公司人員安排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健身、娛樂等活動。
7.為公司人員或其親屬購置或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檔辦公用品。
8.
(略)人員或其親屬、特定關系人在合作商企業中投資、擔任重要職務及相關聯業務職務。
9.
(略)人員受到法律法規處罰或黨紀處分、公司處罰的行為。
10.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相關規定等其他不廉潔行為。
(二)不誠信行為
1.圍標、串標,哄抬價格。
2.以他人名義進行投標、競價或者以提供虛假資質、材料等弄虛作假方式:
(略)
3.中標后拒不簽訂合同或者簽訂合同后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違反合同約定進行分包、轉包。
履行合同過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惡意勒索、敲詐,以達到調增合同價格或獲得補償的目的。6.因違法違規或產品問題引發安全質量環保事故(事件),
(略)造成損失的。
7.遭項目投訴并承擔主要責任。
8.捏造、
(略)及所屬單位:
(略)
9.拒不聽從工作人員勸導,惡意采取《信訪工作條例》(2022年5月1日起實施)第26條中任一行為,且經核實其上訪動機不良、訴求嚴重不合理不合法,屬于“以鬧求解決”獲取:
(略)
10.其它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
(略)有關規定等其他不誠信行為。
(三)其他情形。
1.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書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被行政機關生效文書認定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
2.
(略)列入嚴重違法失信、經營異常名錄的。
3.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
4.上級或者其他單位:
(略)
5.公司誠信廉潔共建共享合作單位:
(略)
三、處置措施
1、被列入黑名單的,根據具體事實和情形,在公司范圍內實施1年、3年或永久禁入懲戒。禁入有效期內一律不得參加投標等生產經營活動;
(略)黑名單的,永久禁入。
(略)黑名
(略)場主體,各單位:
(略)
2、被列入重點關注名單的,根據具體事實和情形,由使用單位:
(略)
四、信用修復
對禁入或整改期限結束,并在期限內完成整改、主動糾正失信行為、
(略)信用管理制度的
(略)場主體,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復。
7.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采購聯系人:
(略)
現場聯系人:
(略)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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