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施工總承包
[0]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的招標公告
(略)WXLX
(略)項目名稱:
(略)
(略)WXLX
(略)-X02標段名稱:
(略)
招標人:
(略)
代理機構:
(略)
項目批準機關名稱:
(略)
工程所須資金來源
工程地點:
(略)
工程規模
標段具體信息
申請人可申請的最多標段數
報名地點:
(略)
公告發布日期
計劃開工時間計劃竣工時間
公告開始時間2025年7月2日公告結束時間2025年7月7日
工程類型房屋建筑施工
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擬選報名人員資質等級
企業業績、信譽
項目經理:
(略)
其他條件
公告信息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略)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略)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略)建設地點:
(略)
(略)建設規模:項目新增用地面積約27289.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85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3.33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3.27萬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2.52萬平方米。項目擬新建10棟4-6層住宅,以及相關公建配套(設施)等。
(略)合同估算價:40456.0萬元
(略)工期要求: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竣工日期:2027年08月30日
2.2招標范圍: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防雷、建筑節能、電梯以及配套室外、市政景觀雨污水及整改提升等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
(略)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略)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略)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
(略)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5000萬元且建筑面積≥4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金額為準。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首日計算;若竣工驗收時間不一致的,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最晚竣工時間為準;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
(略)
自2023/07/02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4/07/02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
(略)
自2025/04/02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4投標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牽頭人資質要求:1)提交聯合體各成員單位:
(略)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的規定。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施工類評定分離(兩階段),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略)
6.1獲取:
(略)
6.2獲取:
(略)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
(略)”是指:
(略)(略)V7.0;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07月15日9:30
7.2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
(略)
8.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略)、
(略)上發布。
9.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略)
代理機構: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6號樓9樓
郵編:
214000
郵編:
214000
聯系人:
(略)
袁肖
聯系人:
(略)
徐麗平、俞秀梅
電話:
(略)6
電話:
(略)7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略)@qq.com
2025年07月02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傳真電話
郵編E-mail
招標代理:
(略)
地址:
(略)
傳真電話
郵編E-mail
報名信息請申請人于至,每天上午時分至時分,下午時分至時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時分至時分,下午時分至時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獲取:
(略)
特殊公告[0]資格預審公告(代招標公告)
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略)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項目名稱:
(略)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略)建設地點:
(略)
(略)建設規模:項目新增用地面積約27289.8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5.85萬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3.33萬平方米(計容建筑面積約3.27萬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2.52萬平方米。項目擬新建10棟4-6層住宅,以及相關公建配套(設施)等。
(略)合同估算價:40456.0萬元
(略)工期要求:73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竣工日期:2027年08月30日
2.2招標范圍:XDG-2024-13號地塊開發建設項目施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建筑屋面、裝修裝飾、建筑幕墻、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給水排水及供暖、通風與空調、電氣、消防、智能化、防雷、建筑節能、電梯以及配套室外、市政景觀雨污水及整改提升等工程。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須具備:[建筑工程(2015新標準)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注冊建造師二級](含)以上(資格),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
(略)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略)
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略)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
(略)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項目擔任項目負責人職務。(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認定標準:擬派項目負責人近三年(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5000萬元且建筑面積≥46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以施工合同金額為準。類似工程建筑面積以竣工驗收證明所載建筑面積為準;業績有效期以竣工驗收時間至本工程發布資格預審公告首日計算;若竣工驗收時間不一致的,以竣工驗收證明中最晚竣工時間為準;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項目可不提供中標通知書,但需提供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
(略)
自2023/07/02以來,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自2024/07/02以來,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
(略)
自2025/04/02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投標人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或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本次招標中需要的建筑業企業資質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3.4投標人不得有資格預審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標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聯合體牽頭人資質要求:1)提交聯合體各成員單位:
(略)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的規定。
4.資格預審方法
本次資格預審采用合格制,資格評審標準詳見資格預審文件第三章。
5.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施工類評定分離(兩階段),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附件。
6.資格預審文件的獲取:
(略)
6.1獲取:
(略)
6.2獲取:
(略)
本公告及資格預審文件中“
(略)”是指:
(略)(略)V7.0;
7.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的遞交
7.1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截止時間(申請截止時間,下同)為:2025年07月15日9:30
7.2逾期送達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
(略)
8.發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略)、
(略)上發布。
9.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略)
代理機構: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6號樓9樓
郵編:
214000
郵編:
214000
聯系人:
(略)
袁肖
聯系人:
(略)
徐麗平、俞秀梅
電話:
(略)6
電話:
(略)7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略)@qq.com
2025年07月02日
報名信息請申請人于時分,至時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報名,報名經辦人須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并于時分,至時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到提交資格預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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