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直管二部)其他
(略)(略)(略)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直管二部)污水處理設備采購采購
招標文件
(略):
招標人:
(略)
日期:2025年月日
目錄
一章投標人須知
(略)
條款名稱:
(略)
編列內容
(略)
招標人:
(略)
招標人: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電話:
(略)
傳真:/
電子郵箱:
(略)
(略)址:/
(略)
招標項目名稱:
(略)
(略)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直管二部)
1.2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
項目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
(略)
招標內容
詳見物資需求一覽表
(略)
投標人資格要求
資質要求:①公司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國家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投標人入圍2024年度的合格分供方名冊優先選用。②投標人必須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企業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必須涵蓋相關營業范圍,并具備相應供貨履約能力。財務要求:無不良財務行為,提供近兩年的財務報表。質量要求:近三年未有由于產品質量原因引起的糾紛、訴訟。業績要求:提供近兩年同類項目業績證明文件,不得少于兩份。履約信用要求:①供應商在過去5年中在云南省建設領域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驅逐,或因供應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業績被云南省各級主管部門通報。②供應商沒有正受到責令停業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務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③供應商沒有正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
④供應商涉及正在訴訟的案件經評標小組認定不會對承擔本供貨任務造成重大影響。
(6)其他要求:本次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略)
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不接受
□接受,應滿足下列要求:
(略)
投標預備會
√不召開
□召開,召開時間:
召開地點:
(略)
(略)
投標人在投標預備會前提出問題
時間:/
形式:/
(略)
招標文件澄清發出的形式
招標人:
(略)
1.11
偏離
√不允許
□允許
2.1
構成招標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標人:
(略)
(略)
投標人要求澄清招標文件
時間:招標人:
(略)
形式:招標文件收受人向招標人:
(略)
(略)
招標文件澄清發出的形式
招標人:
(略)
(略)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澄清
時間:發布澄清后24小時內。
形式:招標人:
(略)
(略)
招標文件修改發出的形式
招標人:
(略)
(略)
投標人確認收到招標文件修改
時間:招標人:
(略)
形式:投標人發出書面確認通知
(略)
構成投標文件的其他資料
招標文件修改澄清文件、投標人要求的澄清回函文件等相關資料。
(略)
最高投標限價
√無
□有,最高投標限價:設置最高限價相見最高限價表
(略)
投標報價的其他要求
本次招標結算付款方式:
(略)
(略)
投標有效期
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起計算,不超過90日。
(略)
投標保證金
是否要求投標人遞交投標保證金:
□要求,投標保證金的形式: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
√不要求
(略)
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
3.5
資格審查資料的特殊要求
□無
√有,具體要求:參照
(略)條款執行
(略)
近年財務狀況的年份要求
2023年至2024年
(略)
近年完成同類投標物資供貨業績的年份要求
2023年至2024年進兩年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供貨業績
(略)
近年發生的訴訟、仲裁及行賄犯罪情況的時間要求
2023年至2024年
(略)
投標文件份數及其他要求
要求按照招投標文件規定上傳1份電子標書,招標人:
(略)
(略)
投標文件的
簽字或蓋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
(略)
4.1
投標文件的密封和標記
無
(略)
投標截止時間
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資格預審后不少于3個工作日,
(略)為準。
(略)
遞交投標文件方式:
(略)
線上提交電子標書。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略)
是否退還投標文件
√否
□是,退還時間:/
5.1
開標時間和地點:
(略)
開標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
開標地點:
(略)
5.2
開標程序
在“云上營家”官網(https://
(略))
(略)上開標,
(略)設定的執行。
(略)
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評標委員會構成:5人
7.2
中標結果公告
公告方式:
(略)
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不少于3天。
(略)
履約保證金
□要求,履約保證金的形式:/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
√不要求
10.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
/
/
(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本招標項目有關物資(下稱招標物資)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招標。
(略)招標人:
(略)
(略)招標項目名稱:
(略)
資金來源及落實情況: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略)招標內容: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略)招標的技術質量要求:見第三章供貨要求。
(略)本次招標計劃交貨期和交貨地點:
(略)
(略)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本次招標物資供應能力:
(1)資質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財務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3)質量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業績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5)履約信用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接受聯合體投標的,除應符合本章第
(略)項和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要求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該投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此條款不涉及)
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包件中投標。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投標人須知前的數量;聯合體各方應分別按照本招標文件的要求,填寫投標文件中的相應表格,并由聯合體牽頭人負責對聯合體各成員的資料進行統一匯總后一并提交給招標人:
(略)
(1)與招標人:
(略)
(2)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為同一個單位:
(略)
(3)與本招標項目的其他投標人存在控股、管理關系;
(4)為本招標項目提供過設計、編制技術他文件的咨詢服務;
(5)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6)被依法暫停或者取消投標資格;
(7)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8)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9)在最近三年內發生重大產品質量問題(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決定或司法機關出具的有關法律文;
(10)
(略)(
(略).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
(略)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12)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以以“
(略)”(
(略).cn)的查詢結果為準);
(13)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情形。
投標人準備和參加投標活動發生的費用自理。
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各方應對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中的商業和技術等秘密保密,違者應對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除專用術語外,與招標投標有關的語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時專用術語應附有中文注釋。
所有計量均采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略)
(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召開投標預備會的,招標人:
(略)
(略)投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將提出的問題送達招標人:
(略)
(略)投標預備會后,招標人:
(略)
本招標物資不允許轉包或違法分包。
不允許偏離。
本招標文件包括:
招標公告(或投標邀請函);投標人須知;評標辦法;供貨要求;合同條款及格式;投標文件格式;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材料。根據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對招標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構成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最后發出的文件為準。
(略)投標人應仔細閱讀和檢查招標文件的全部內容。如發現缺頁或者附件不全,應及時向招標人:
(略)
(略)招標人:
(略)
2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招標人:
(略)
(略)投標人收到修改內容后,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時間和形式通知招標人:
(略)
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提出。招標人:
(略)
(略)投標文件應包括下列內容:
(1)投標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
(3)關于嚴禁采取停工、圍堵等不正當方式:
(略)
(4)投標保證金;
(5)投標報價表;
(6)資格審查資料;
(7)相關服務計劃;
(8)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資料。
投標人在評標過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規和招標文件規定的澄清確認,構成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略)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略)(4)目所指的投標保證金。
(略)投標人應嚴格按照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投標報價表”的要求填寫投標報價表格。
(略)招標人:
(略)
3.表。
期
(略)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有效期為90日。
(略)在投標有效期內,投標人撤銷投標文件的,應承擔招標文件和法律規定的責任。
(略)出現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招標人:
(略)
(略)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的同時,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金額、形式和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規定的投標保證金格式遞交投標保證金,并作為其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境內投標人以現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應當從其基本賬戶轉出并在投標文件中附上基本賬戶開戶證明。聯合體投標的,其投標保證金可以由牽頭人遞交,并應符合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
無論采取何種形式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均應與投標有效期一致。招標人:
(略)
(略)投標人不按本章
(略)項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評標委員會有權否決其投標。
(略)投標保證金將在確定中標人并簽訂合同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投標保證金(不含利息)
(略)退回。
(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1)投標人在投標有效期內撤銷投標文件;
(2)中標人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
(略)
(3)發生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還投標保證金的情形。
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應按下列規定提供資格審查資料,以證明其滿足本章第1.4款規定的要求。
(略)“投標人基本情況表”應附投標人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等材料的復印件(按照或“三證合一”或“五證合一”登記制度進行登記的,可僅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略)“近年財務狀況”應附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的復印件,各類報表中反映的財務狀況數據應當一致,如果有不一致之處,以不利于投標人的數據為準。若沒有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的,請提供財務狀況的證明材料。具體年份及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投標人的成立時間少于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年份的,應提供成立以來的資料。
(略)“近年完成同類投標物資供貨業績表”應附相應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協議書復印件等證明資料,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每張表格只填寫一個業績,
(略)。
(略)“近年發生的訴訟、仲裁及行賄犯罪情況”應說明投標人的相關情況,并附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的判決、裁決等有關法律文書復印件,具體時間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略)投標文件應按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進行編寫,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頁,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略)投標文件應當對招標文件有關供貨期、投標有效期、供貨要求、招標內容等實質性內容作出響應。投標文件在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基礎上,可以提出比招標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標人:
(略)
(略)投標文件份數及其他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略)投標文件簽字或蓋章的具體要求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具體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密封和標記的投標文件,招標人:
(略)
(略)投標人應在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略)投標人遞交投標文件的方式:
(略)
(略)除投標人須知前附表另有規定外,投標人所遞交的投標文件不予退還。
(略)在本章第
(略)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遞交的投標文件。
(略)修改的投標文件應按照本章第3條、第4條規定進行編制、密封、標記和遞交。
招標人:
(略)
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
(略)
(1)在
(略)項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后送達的;
(2)不符合4.1項規定的“投標文件密封和標記”要求的。
(略)評標由招標人:
(略)
(略)評標委員會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回避:
投標人或投標人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項目主管部門或者行政監督部門的人員;與投標人有經濟利益關系,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曾因在招標、評標以及其他與招標投標有關活動中從事違法行為而受過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與投標人有其他利害關系。
(略)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有回避事由、擅離職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繼續評標的,招標人:
(略)
評標活動遵循公平、公正、科學和擇優的原則。
評標委員會按照第三章“評標辦法”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標準和程序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方法、評審因素和標準,不作為評標依據。
招標人:
(略)
招標人:
(略)
在本章第3.3款規定的投標有效期內,招標人:
(略)
(略)在簽訂合同前,中標人應按投標人須知前附表規定的形式、金額或招標文件第三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的規定或事先經過招標人:
(略)
(略)中標人不能按本章
(略)項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標,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
(略)
(略)招標人:
(略)
8.1重新招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
(略)
(l)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文件的投標人少于三個的;
(2)評標委員會否決不合格投標或者界定為廢標后,有效投標不足三個的;
(3)中標候選人未與招標人:
(略)
重新招標后有效投標人仍少于3個的,經原審批部門批準后可以不再進行招標。
招標人:
(略)
投標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標或與招標人:
(略)
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評標委員會成員應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評標辦法”沒有規定的評審因素和標準進行評標。
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收受他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不得向他人透漏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在評標活動中,與評標活動有關的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影響評標程序正常進行。
二章評標辦法
評標辦法前附表
一)形式、響應性評審
(略)
評審因素
評審標準
1
形式評審標準
投標人名稱:
(略)
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一致
投標函簽字蓋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且加蓋單位:
(略)
投標文件格式
符合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標文件的編制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3.6款規定
投標文件份數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
投標文件密封和標識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4.1款規定
投標文件遞交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4.2款規定
投標文件內容的完整性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第
(略)項規定
聯合體投標人
提交聯合體協議書,并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如果有)
報價唯一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2
資格評審標準
資質要求
符合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投標人資格要求”的相關規定
財務能力要求
質量保證能力要求
供貨業績要求
履約信用要求
其他要求
3
響應性評審標準
投標報價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
投標內容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
投標有效期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
投標保證金
符合第一章“投標人須知”的相關規定
關于嚴禁采取停工、圍堵等惡劣方式:
(略)
是否按要求提供
評
(略)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分值
權重
1
商務
評審
投標報價
滿分100分,權重占比60%,投標報價總價最低者得滿分,與最低價相比每上浮1%扣4分,按實際上浮率計算(上浮率*4),保留兩位小數。
100
90%
投標文件響應情況
滿分100分,權重占比10%,審查投標文件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企業資質
滿分100分,權重占比10%,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
承諾函
滿分100分,權重占比10%,承諾函是否齊全。
企業業績
滿分100分,權重占比10%,投標單位:
(略)
2
技術評審
質量技術要求
滿分100分,權重占比10%,產品質量優異,相關檢測報告齊全,樣品提供準確,以往用戶使用無不良記錄,產品要求,相關技術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指標參數應等于或高于標書要求,數據準確,資料齊全。
100
10%
合計
100
100
1.評標方法
本次評標采用綜合評分法。
2.評標程序及評標標準
2.1形式評審
形式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經形式評審不合格的投標將被否決。只有通過了形式評審的投標才進行下一步的評審。
2.2資格評審(適用于未進行資格預審的)
資格評審標準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經資格評審不合格的投標將被否決。只有通過了資格評審的投標才進行下一步的評審。
2.3商務、技術和投標報價評審
(略)商務評審
評審投標人的商務文件是否實質性地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商務評審標準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技術評審
評審投標人的技術文件是否實質性地響應招標文件的要求。技術評審標準詳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略)投標報價評審
(略)算術性錯誤修正
投標報價有算術錯誤的,按照以下原則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
(1)投標文件中的大寫金額與小寫金額不一致的,以大寫金額為準;
(2)總價金額與依據單價計算出的結果不一致的價,但單價金額小數點有明顯錯誤的除外;
(3)對不同文字文本投標文件的解釋發本為準。
(略)投標價的評定
投標價以每包件物資的含稅到站總價予以評定;
(2)如果發現投標范圍有非實質性的遺漏,為便于公平比較,遺漏部分的價格要用同一個包件所有投標中相同部分的最高報價計入投標價;
(3)投標價根據本章第
(略)和
(略)(2)目規定予以修正,投標人應被視為受此約束。如果投標人不接受修正后的報價,其投標將被否決;
(4)投標價分析:評標委員會對投標報價進行評審,審查投標報價是否明顯低于成本價或明顯
(略)場價,是否高于最高投標限價。
低于成本價的確認: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明顯低于成本價、或投標報價明顯低于其他投標報價的,評標委員會將要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由評標委員會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價招標,其投標將被否決。
明顯
(略)場價的確認: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報價高于投標交易地的物價部門上月(或季度)指導價或者投標交易地當
(略)場平均交易價求該投標人做出書面說明和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人標,其投標將
開標時的唱標價或修正后的投標價高于招標文件載明的最高投標限價否決。
(5)如果修正后的投標價與開標時的唱標價不一致,則以行價格排序。如果該投標人最終中標,則以兩者間的低者作為中標價訂合同。若投標人不承諾,其投標將被否決。
2.4投標文件的澄補正
(略)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件中不明確的內容進行書面澄清或說明,或者對細微偏差進行補正。評標委員會不接受投標人主動提出的澄清、說明或補正。
(略)澄清、說明和補正不得改變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算術性錯誤修正的除外)。投標人的書面澄清、說明和補正屬于投標文件的組成
(略)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提交的澄清、說明或補正有疑問的,可以要求投標人進一步澄清、說明或補正。
(略)評標委員會有權對有疑問的內容要求投標人提供相應的原件,投標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2.5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對招標文件作出實質性響應的偏差,如接受將不能實其他投標進行公平比較。投標文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屬重大偏差:
(1)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對投標函、授權委托書、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進行簽字并蓋單位:
(略)
(2)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供有效的授權委托書的;
(3)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制造商授權書的;
(4)不符合國家或者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的;
(5)投標有效期不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
(6)未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投標保證金,或所提交的投標保證金沒有實質性響應的;
(7)未按招標文件規定填寫投標報價表、物資描述表的;
(8)投標物資主要技術指標和性能不滿足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的;
(9)
(略)、數量、交貨期等與“物資需求一覽表”不符,且不能滿足招標物資要求的;
(10)投標價低于成本價或明顯
(略)場價,或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11)出現招標人:
(略)
(12)投標文件的編制內容不完整、出現重大漏項的;
(13)不符合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他實質性要求的;
(14)其他情況:見評標辦法前附表。
2.6投標文件的否決
投標人或其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標將被否決:
(略)被確定為有重大偏差的;
(略)不接受評標委員會根據本辦法對投標報價進行修正的;
(略)未按評標委員會要求進行澄清、說明或補正的;
(略)投標文件中使用虛假材料的;
(略)投標人有串通投標、弄虛作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①投標人之間協商投標報價等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②投標人之間約定中標人;
③投標人之間約定部分投標人放棄投標或者中標;
④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投標人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
⑤投標人之間為謀取中標或者排斥特定投標人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
①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一單位:
(略)
②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
(略)
③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載明的項目管理成員為同一人;
④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異常一致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⑤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裝;
⑥不同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從同一單位:
(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招標人:
(略)
①招標人:
(略)
②招標人:
(略)
③招標人:
(略)
④招標人:
(略)
⑤招標人:
(略)
⑥招標人:
(略)
(4)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弄虛作假的行為:
①以他人名義投標;
②使用偽造、變造的許可證件;
③提供虛假的財務狀況或者業績;
④提供虛假的項目負責人或者主
⑤提供虛假的信用狀況;
⑥其他弄虛作假的行為。
2.7否決所有投標
(略)在評審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評標委員會可以否決該包件的所有投標:
(1)所有投標均被否決的;
(2)有效投標少于3個使得投標明顯缺乏競爭性且決定否決全部投標的。
2.8評標結果
(略)推薦中標候選人:除第一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外通過形式評審、資格評審和商務、技術、報價評審的投標人,按照經評審的投標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推薦1至3名排序在前的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
經評審的投標價相同的投標,排序方式:
(略)
(略)中標人的確定:在被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中,招標人:
(略)
供貨要求
二、物資需求一覽表
(略)情況,現特別提示各投標人
請各投標人對本次招標項目現場自行進行實地考察,招標人:
(略)
招標人:
(略)
(略)
物資名稱:
(略)
(略)
計量單位:
(略)
數量
備注
1
污水處理設備
-
套
1.0
后附清單明細表
合計
結算付款方式:
(略)
1.(1)設備工程結算后按照建設單位:
(略)
(2)以結算價總金額的5%作為設備的質量保證金,工程驗收一年以后甲方向乙方付清質保金,并完善相關財務手續。
2.結算付款方式:
(略)
計重方式:
(略)
理計
計價方式:
(略)
固定價
合同交貨期限
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項目完工,具體以招標人:
(略)
備注
按設備清單要求報價
質量技術標準及要求
設備到貨開箱驗收主要包括:數量清點、外觀驗收、資料的審核以及人為必要的抽檢等。
買方收到賣方發運設備后,即通知賣方派員到設備保管存放地共同開箱驗收。賣方收到通知后,必須在叁天內到達,參加開箱驗收;如賣方逾期未到經雙方協商后買方有可單獨開箱,賣方須承認開箱結果。
設備開箱驗貨完畢后,買賣雙方檢驗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
在檢驗過程中發現屬賣方的缺損件及質量問題,賣方必須及時處理。
四、驗收標準及要求
1.數量驗收:按賣方進場經買方指定驗收人員簽收的送貨單據(一車一單)計算材料數量。
2.驗收須經本合同買方書面授權驗收人員簽字確認,且驗收的效力不等同于每次結算,結算以本合同約定的結算條款為準。
3.買方對本材料的驗收,并不視為免除賣方對材料質量應負的責任。
4.賣方每次供貨都應隨車提交該批次材料相關驗收資料,買方現場確認所提供的資料是否齊全。若賣方提供的資料不齊全,買方有權要求賣方補齊;在賣方補齊所需提供資料之前,買方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由賣方承擔一切賠償責任。
投標人根據自身情況,針對該投標項目提供合理的組織供應、運輸、保供等服務方案。
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
購銷合同
(略):
買方:
賣方:
工程名稱:
(略)
簽訂地點:
(略)
簽訂日期:
(本合同示范文本中的紅色字體均為提示性詞語或參考示例,合同起草時,應根據實際情況予以修改或刪除;合同條款中的下劃線是方便提示填寫設置的,合同起草完成后,請將所有下劃線刪除。)
XXX物資購銷合同
買方:
賣方:
經買賣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開和誠實(工程項目名稱:
(略)
第一條貨物名稱:
(略)
貨物
名稱:
(略)
規格
(略)
生產
廠家
計量單位:
(略)
數量
不含稅
稅率
稅額
價稅合計
單價(元)
合價(元)
單價(元)
合價(元)
單價(元)
合價(元)
合計
/
/
/
/
1.本合同暫定總價(含稅)元(大寫:人民幣元)。其中,不含稅價合計為元(大寫:人民幣元),稅額合計為元(大寫:人民幣元)。若因國家稅收政策調整,導致適用稅率發生變化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不含稅價為準,按照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所適用的稅率計算稅額,同時調整價稅合計金額。
2.本合同的數量為暫估,以實際交貨并經驗收合格的數量為準,當合同執行數量不能達到合同簽訂量時,以合同執行數量結算,賣方自愿承擔合同簽訂量未發生部分的風險。
3.本合同單價為固定/浮動單價。
(1)固定單價在合同履行中不做任何調整。
(2)浮動單價的浮動機制:。
(若為浮動價的需明確價格浮動調整參照標
4.本合同單價為綜合單價,包含。
(注:應注明單價是否包含貨物的出廠價、運輸費、包裝費、運雜費、裝卸費、服務費、損耗、保險、利潤等到達買方指定地點:
(略)
第二條質量技術標準及相關要求
賣方技術標準及相關要求為:。
(注明國家或行業相關標準規范,
(略)、編號和標準名稱:
(略)
第三條交貨時間、方式:
(略)
1.交貨方式:
(略)
2.運輸方式:
(略)
(由賣方負責運輸的,運至買方指定交貨地點:
(略)
3.交貨地點:
(略)
(本項目施工現場,具體以買方通知為準。)
4.卸貨:貨到指定交貨地點:
(略)
5.供貨期間:暫定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年月日,最終供貨期間以買方書面通知的實際供貨截止時間為準。
6.交貨時間:具體供貨計劃及時間以買方通知為準;買方需提前*日向賣方提交供貨計劃通知;賣方收到買方的供貨計劃通知后,應根據買方的要求*日內將貨物送到買方指定交貨地點:
(略)
7.貨物交付給買方之前包括運輸、滅失、損毀在內的所有風險均由賣方承擔。
第四條貨物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提供與回收
1.賣方貨物的包裝標準應符合國家及行業的標準。貨物的包裝物由賣方負責提供,買方負責回收和處置。包裝物費用如合同中沒有特殊說明,不得向買方另外收取。賣方如果對包裝物回收有特殊要求的,應在合同中明確,否則買方有權自行處置。
2.包裝應適應運輸、裝卸、防潮、防曬、防銹、防腐蝕、防震動等需要,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合同交貨地點:
(略)
第五條驗收
1.貨物發出前賣方應根據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及合同要求對貨物進行全面檢驗,檢檢驗及質量證明等資料作為交貨的初步依據,未按買方要求提交資料或提交資料與所供貨物不相符的買方有權拒絕收貨或拒付貨款,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2.數量驗收
(1)計量方式:
(略)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買賣雙方約定。)
(2)買方對驗收數量存在異議的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賣方人員未在24小時以內到現場清點注明實際到貨數量,或者未與買方共同選擇第三方復磅的,以買方確認的實收數量為準進行驗收。
3.質量驗收
(1)驗收應依據相應的標準和技術規范進行,質量驗收以檢驗及質量證明資料為依據,并由買方對貨物按照規定復檢。貨物的檢驗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現行標準規范。
(2)買方復檢以買方及工程建設相關方認可的試驗室檢測結果為準,復檢存在質量異議的,買方向賣方提出異議和處理意見,對質量有爭議的貨物進行封存、不得使用,賣方在接到買方異議后,應在日內按照買方要求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違約,買方有權自行處理,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自行承擔。
(3)賣方對買方復檢結果有異議的,由雙方共同對存在異議的貨物現場進行見證取樣后送第三方進行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終檢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若非賣方供貨質量問題,第三方終檢費用由買方承擔;若為賣方供貨質量問題,第三終檢費用及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如特殊物資涉及多次檢測的,檢測方式:
(略)
4.如驗收不符合合同要求或經檢驗貨物質量不合格,賣方必須無條件接受退貨處理,在限定的時間內重新發運符合要求的合格貨物,并承擔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
5.貨物驗收須經本合同買方書面授權驗收人員簽字確認,且驗收的效力不等同于每次貨物結算,結算以本合同約定的結算條款為準。
6.買方對貨物的驗收,并不視為免除賣方對貨物質量和技術應負的責任。
第六條貨款的對賬與結算
1.上月日至本月的日為一個結算周期,每月日前雙方憑結算周期內實際收貨的有效簽收憑證進行對賬結算,并由買方出具對賬或結算憑證讓賣方進行確認。有效簽收憑證是指由買方指定驗收人員簽字的相關驗收憑證。
2.貨物的結算須經本合同雙方書面授權結算人員簽字,且經本合同買方內部結算程序確認,否則不作為支付依據。若指定結算人員發生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發票有關事項
1.項目計稅方式:
(略)
2.買賣雙方開票信息:
單位:
(略)
買方:
賣方:
納稅人類型
(略)
注冊地址:
(略)
聯系電話:
(略)
開戶銀行
(略)
3.增值稅發票開具時間和類型的要求:
(1)增值稅發票開具時間:賣方應在與買方辦理完對賬結算,并接到買方通知后,在天內向買方提供增值稅發票以便買方辦理付款手續。如賣方未向買方提供發票,買方有權停止支付貨款,賣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欠款
(2)增值稅發票開具的類型:稅局代開£自行開具□;一票制□兩票制□;賣方提供的票據類型:。
a.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為%)
b.增值稅普通發票(稅率為%)
(3)買方不接受賣方提供開票日期超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4.若賣方提供增值稅發票開具的貨物數量為一批,
(略)開具的《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并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5.增值稅專用發票丟失的補救措施:若買方發生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聯或抵扣聯的情況,則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該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復印件等資料
6.賣方提供的發票不符合買方要求,買方有權拒絕支付貨款,直至賣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給買方為止,且因此產生的遲延支付不視為買方違約。賣方不向買方開具符合法律規定發罰款等相關損失的賠償責任。
7.如賣方不能出具發票,買方有權代開,賣方須配合提供代開所需資料,代開產生的費用賣方同意在結算價款中扣減。
第八條貨款的支付
1.貨款支付:買方依據雙方共同核對簽字且經買方內部結算程序確認的結算單及相關結算資料及對應開具的發票向賣方付款,發票不得單獨作為結算依據。
2.貨款支付比例及時間:。
(根據實際情況明確貨款支付、時間及質量保證金。)
3.支付方式:
(略)
(明確本合同價款以人民幣支付;并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銀行轉賬、承兌匯票支付等方式:
(略)
4.款項支付至合同約定的收款賬戶,收款賬戶名稱:
(略)
5.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建設方資金支付風險,若建設方對買方的款項延期支付,則賣方同意本合同項下所有相應款項向后推延至買方收到建設方工程款,在此延遲支付期限內不視為買方違約且不計算逾期資金費用,賣方不得以此為由中斷本項目的貨物供應。(該條款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使用)
第九
1.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為。
2.非買方原因貨物在質量保證期內如破損、變質或被發現存在任何質量問題,賣方應負責對貨物進行修補和退換,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更換的貨物的質量保證期應重新計算。
3.在質量保證期內,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履行義務,買方有權從質量保證金中取得補償,如因賣方違約質保金被買方扣除,賣方須在被扣除后的7日內將質保金補足到與原金額一致,如賣方不補齊的,買方有權在結算款中扣除。
第十條相關服務
1.相關服務是指賣方應提供的與貨物有關的輔助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解決貨物存在的數量及質量問題,以及為買方檢驗、使用和修補貨物進行的技術指導、培訓、協助等。買方要求賣方派專業技術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相關服務的,賣方需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指導。
2.賣方提供合同約定的相關服務所發生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單價中。
3.賣方應配備充足的技術人員,并根據買方要求,通過進行電話聯系或派遣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服務。如果賣方技術人員不合格,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撤換,因撤換而產生的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4.買方應免費為賣方技術人員提供工作條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術資料及出入許可等。賣方技術人員的交通、食宿費用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履約擔保
1.賣方需要/不需要向買方提供履約擔保。需要提供的,履約擔保的形式:;履約擔保的金額:。
2.履約擔保的退還:。
第十二條環境保護及安全要求
1.賣方所供貨物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必須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略)交通管理部門規定的限高、限重標準運輸供貨,
(略)、
(略)或其他設施造成影響。在貨物裝卸、運輸中應做相應的環保措施,應符合國家環保要求,對貨物裝卸、運輸途中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環境污染或使第三方受到影響,均由賣方自行解決,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經濟損失。
2.賣方運輸車輛及人員進入買方施工作業現場,必須遵守買方現場相關的安全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買方現場文明工地等有關管理制度。對不聽從買方管理的人員、車輛,買方有權清理出場。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責任。
3.賣方必須對自身出入工地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自行配備安全帽和必要的防護用具,在現場因賣方過錯造成的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由賣方承擔。若賣方車輛在場內外運輸及卸車過程中造成買方或第三者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廉潔條款
1.雙方的業務活動堅持公開、公正、誠信、透明的原則(法律認定的商業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規定除外),不得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發現對方有違反廉潔規定的行為時,有義務提醒并有權利制止。
2.嚴禁買方人員以任何方式:
(略)
3.嚴禁賣方以任何方式:
(略)
4.若賣方違背上述規定且經買方法人單位:
(略)
5.如任何一方發現對方人員違反廉潔規定的,應向對方相關紀檢監察或監督部門進行舉報;買方監督舉報電話:,郵箱:
(略)
第十四條雙方的義務(可結合實際,補充完善)
1.買方負責提供供貨計劃和準確的交貨地點:
(略)
2.買方應按合同約定支付貨款。
3.買方不得無故拒絕接收供貨計劃范圍內的物品。
4.買方應按合同約定對貨物進行檢驗和驗收。
5.賣方保質保量提供服務,所供貨物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及相關規定。
6.賣方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準確無誤地將貨物送至買方指定送貨地點:
(略)
7.賣方應做好所供貨物進場工作,保證順利卸貨退場,確保供貨正常進行。
8.賣方有義務協助買方調劑非賣方原因造成的賣方所供應的多余貨物。
9.賣方保證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
10.賣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貨物及對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應適用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強制性規定。
11.賣方保證貨物符合合同約定的規格、質量標準,并且全新、完整,能夠安全使用。
12.賣方保證,賣方所提供的資料完整、清晰、準確且真實有效,符合合同約定并且能夠滿足買方使用貨物的需要。
13.賣方保證,在貨物使用壽命期內,如果賣方發現貨物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缺陷,賣方應及時通知買方并及時采取修補、更換等措施消除缺陷。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補充)
1.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情形或未經賣方書面同意的,在已發貨條件下買方中途退貨、變更交貨期、拒絕驗收或接收貨物,視為買方違約,如對賣方造成實際損失的,應向賣方支付對應批次貨物價值***的違約金。
2.賣方原因導致供貨質量不合格、未按約定的數量、時間、地點:
(略)
3.賣方原因導致未按合同對應條款交付貨物的,買方有權從履約擔保、質量保證金或貨款中扣除的延誤違約金,同時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承擔由此給買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買方若發現賣方弄虛作假、采用欺騙手法虛增數量或以次充好的情況,均視為賣方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賣方賠償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5.買方不定期對賣方提供的貨物抽樣送第三方檢測,若由于賣方原因導致供應的貨物造成工程驗收不合格或買方工程無法竣工,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并負責賠償。買方有權從應支付貨款、履約保證金、質量保證金中扣除賣方違約金以及給買方造成的損失。
6.賣方保證提供的貨物、服務及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識產權和其他任何權利。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權指控時,賣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一切可能發生的經濟上、法律上的責任,由此給買方帶來損失的,賣方無條件予以賠償。
7.確因買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約定向賣方支付款項的,賣方自動放棄對資金占用費用及利息等費用的主張。若該條款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
(略)公布的1年期LPR
(略)場報價利率計算,且逾期利息總額最高不超過逾期付款總金額1%。
第十六條保密
合同雙方應對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當事人的信息、資料等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當事人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為與履行合同無關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的信息、資料。
第十七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若一方因未得到及時通知而導致損失增加的,則受損方可就增加部分的損失向另一方要求相應的賠償。一方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友好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買方注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本合同應在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2.當合同各方完成了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合同終止。
3.一方遲延履行超過30日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自合同解除通知對方之日起合同解除。
4.若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合同可以在任何條件下終止與解除。
5.合同終止與解除后,雙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義務,雙方未履行完畢的義務不因合同的終止與解除而喪失或減損,負有義務一方仍應如約履行。
第二十條工作聯絡
買賣雙方應就合同履行中有關的事項及時進行聯絡,重要事項應通過書面形式進行聯絡。
2.書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3.雙方工作聯絡方式:
(略)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1.未經對方當事人書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
2.本合同中除簽約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簽名以外,手寫的內容均為無效條款,對簽約雙方不具有法律效力。
3.買、賣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同意簽訂并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4.本合同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捌份,買方肆份,賣方肆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委托代理時提供委托書、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買方
單位:
(略)
單位:
(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略):
聯系電話:
(略)
賣方
單位:
(略)
單位:
(略)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開戶銀行:
(略):
聯系電話:
(略)
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
公告聯系人:
(略)
聯系人:
(略)
公告附件:
(略)凱發新泉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設備清單
(略)(1).xlsx
2.
(略)招標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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