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準書
渝(市)環準〔2025〕33號
(略):
(略)年產11萬噸高檔生活用紙生產線原料調整項目(項目編碼:
(略)-
(略))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申請表及相關材料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略)(社會信用代碼:
(略)MA5U5P5431)編制的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結論及其提出的環境保護措施。
一、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理文重慶生產基地位于永川
(略)港橋組團,
(略)、
(略)、
(略)三家獨立法人資格企業,并分別在永川
(略)港橋組團筍
(略)和沿
(略)建有
(略)和
(略)。
(略)(略)現建有2條1萬噸/年、2條4萬噸/年、8條5.5萬噸/年共計12條生活用紙生產線并配套建設相關公輔、儲運和環保工程,合計生產高檔生活用紙及原紙54萬噸/年;
(略)新建年產30萬噸高檔生活用紙原紙
項目,目前該項目處于在建狀態。
擬建項目通過對
(略)10#車間內現有2條5.5萬噸/
(略)中部分設備進行調整,其中生產原料由現有外購闊葉木漿板調整為外購回收漿板,2
(略)中短纖疏解機均更換為短纖磨漿機,其余設施設備依托
(略)現有設施設備。擬建項目總投資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占總投資的1%。
二、項目建設與運營管理中,必須認真落實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實施清潔生產,減少污染物產生和排放,重點應做好以下工作:(一)嚴格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實施后,2臺紙機產生的纖維粉塵分別經各自配套旋風除塵裝置處理后進入現有2套水膜除塵裝置處理,顆粒物應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
(略))要求后經2根25米高排氣筒排放。廠界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濃度應滿足
(略)《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50/
(略))要求。(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實施后,車間地面沖洗廢水、生活污水產生量不變,10#車間生產線生產廢水產生量減少。廢水依
(略)現有廢水收集池收集后,
(略)建設的衛生紙污水處理站采用“格柵+氣浮+A/O+中和+脫氣+慢混+精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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濾”處理,化學需氧量、懸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磷、總氮應滿足表3限值要求后排入大陸溪河,最終匯入長江。(三)嚴格落實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
(略)采取
(略)防滲措施,現有廢水收集池、污水處理站、輔料
(略)、事故
(略)域作為重點防滲要求,防滲層的防滲性能不低于6米厚滲透系數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層的防滲性能,危險廢物貯存庫應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要求。生產車間、竹漿板倉庫、成品倉庫、外購回收漿板倉庫、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暫存
(略)域應滿足一般防滲要求,防滲層的防滲性能不低于1.5米厚滲透系數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層的防滲性能。生產廢水和液體物料輸送管道已架空布置,依托現有地下水監控井,定期對地下水開展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擬建項目通過采取廢氣治理、生產廢水輸送管道架空設置、
(略)、土壤環境跟蹤監測等措施以減少對土壤的影響。
(四)嚴格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
擬建項目通過盡量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隔聲、減振等措施等降噪措施,廠界噪聲應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中3類標準要求。
(五)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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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建項目廢機油、廢油桶及含油廢抹布等危險廢物產生量保持不變。新增廢鐵絲及廢包裝紙產生量較外售綜合利用;
(略)現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焚燒爐焚燒處置。廠區現有1個400平方米的一般工業固廢暫存間和1個200平方米的危險廢物貯存庫,貯存能力能夠滿足擬建項目實施后固體廢物貯存需要。危險廢物廠內貯存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要求,轉移應符合《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部令第23號)要求,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固體廢物時,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六)嚴格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擬建項目在工程設計、建設和管理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相關安全規范要求。廠區現有液堿儲罐設置圍堰,液體輔料使用噸桶貯存并在
(略)有效容積2000立方米事故池,
(略)設置雨污切換閥;修訂環境風險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大陸溪河進入長江處已設置自動控制的事故應急閘壩。
(七)嚴格執行排污總量控制。
擬建項目實施后,
(略)全廠廢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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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顆粒物有組織排放總量保持不變,排放量為715.305噸/年;
(略)污水總排口水污染物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總量分別為1364.35噸/年和127.935噸/年,較實施前分別減少0.6噸/年和0.05噸/年。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環保投資應納入工程投資概算并予以落實。項目投入運行前,應依據有關規
(略)生態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排污許可,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項目竣工后,你公司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并依法向社會公開驗收報告,公示期滿5個工作日內,
(略),填報驗收等相關信息。
四、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
(略)
五、
(略)報批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推薦方案預測的環境狀態和相應條件作出,若項目實施或運行后,國家
(略)提出新的環境質量要求,或發布更加嚴格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項目運行出現明顯
(略)域環境質量的狀況,你公司有義務按照國家
(略)的新要求或發生明顯影響環境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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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新情況,采取有效的改進措施確保項目滿足新的環境保護管理要求。
六、項目按規定
(略)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和
(略)生態環境局的環保日常監管。
(略)生態環境局2025年6月30日
抄送: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總隊,市生態環境
(略),
(略)生態環境局,重慶環科源博達環保科技有限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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