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略)社區飯堂(長者飯堂)助餐配餐服務項目,以提升我街助餐配餐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居
(略)養老助餐配餐服務規范>
一、項目概況
(一)項目名稱:
(略)
(二)項目類別:建設及運營服務。
(三)服務場地:街道提供素社直街37號、39號物業(面積約360㎡),用
(略)飯堂(長者飯堂)場地使用,由第三方專業機構承接具體的建設及運營。
(四)項目周期:合作周期為三年,合同協議一年一簽。
(五)項目內容
根據《
(略)社區飯堂(長者飯堂)助餐配餐項目,中選機構建成1個符合建設驗收標準
(略)飯堂(長者飯堂),完成消防審驗手續,并投入運營,為
(略)域內的居民提供質量有保障、價格合理、便捷可及、多樣化的餐飲服務,
(略),發展以政府為主導的鎮街普惠餐飲服務及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務。居
(略)養老助餐配餐服務規范>
(六)補貼資助:按照《
(略))等有關文件標準執行。
二、項目要求
(一)社區飯堂的建設
社區飯堂(長者飯堂)的場地建設需具備以下條件:
1.在符合《
(略)老年人助餐配餐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一條關于食品
(略)面積、集中
(略)使用面積等要求基礎上,優先保障長者就餐
(略)域、空間;
2.設有滿足老年人需求的無障礙設施并進行適老化改造,并配備適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空調等設施設備;
3.按照養老助餐配餐服務規范、食品安全相關規定設置就餐等
(略)社區飯堂平面圖(見附件);
4.
(略)內顯著位置設置電子顯示屏,按規定在場所內公示食品經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品安全管理、安全承諾書等制度以及助餐配餐服務信息等,根據長者飯堂助餐配餐項目日常管理要求,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購買公眾責任險;
5.社區飯堂(長者飯堂)應以蒸菜、燉湯等適合中老年人口味的營養菜品為主(占80%),并確保在烹制的過程中不產生油煙污染。
6.符
(略)居
(略)養老服務相關規定。
7.社區飯堂(長者飯堂)投入運營后,如因房屋拆遷等原因導致場地無法使用,雙方應友好協商解除合同,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中選機構承擔。
8.項目必須配備的設施設備見附件
(二)社區飯堂(長者飯堂)的運營
第三方專業機構合作運營我街素社直街37號、39
(略)飯堂(長者飯堂)助餐配餐項目,
(略)(略)域內居住的60周歲及以上的戶籍居家老年人
(略)居民提供制餐、配餐、分餐、就餐、送餐等服務;在優先滿足長者助餐配餐基礎上,可提供面向全齡段社會大眾、價格合理、服務便利的普惠性餐飲,拓展場地功能“增效造血”,在非用餐時間延伸、提供惠民便民服務。
中選機構須配備不少于4名工作人員,其中駐點項目負責人1名、廚師不少于3名。其余工作人員如廚工、保潔人員、服務人員、送餐員等,由中選機構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社區飯堂(長者飯堂)菜式制作及收費標準應根據老年人生理特點、身體狀況和時令變化,充分考慮老年人的飲食習慣和禁忌,制定葷素搭配、營養均衡的食譜、定時更新營養菜單,并實行普惠性用餐定價。
(三)其他事項
鑒于
(略)飯堂為公益性場地,鼓勵中選機構自愿參
(略)公益事業:
1.中選單位:
(略)
2.支持中選單位:
(略)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機構應符合以下資格要求
1.依法成立的,取得企業營業執照、社會組織登記證書或事業單位:
(略)
2.企業注冊資本達200萬元以上;社會組織或事業單位:
(略)
3.具有開展助餐配餐服務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設施設備及工作人員。其中,運營機構在長者飯堂場地內制作、加工、分餐或者分餐并消毒餐具的,應符
(略)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管理有關規定,承諾中標后取得相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提供承諾函)。
4.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且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如企業成立不足三年則須滿足企業成立至今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且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條件。
6.
(略)或聯合體報名。
(二)報名文件要求
1.單位:
(略)
2.財務狀況證明:提供近三年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如企業成立不足三年則提供企業成立至今的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
3.提供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且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證明資料(提供聲明函及信用中國查詢截圖,聲明函格式自擬,如企業成立不足三年則提供企業成立至今的證明資料);
4.提供適應飯堂服務要求的廚房設備、餐飲設施及工作人員情況,以證明申請單位:
(略)
5.場地設計方案:展示飯堂場地布局,能夠針對本項目場地進行設計,并說明設計理念和科學性。提供場地設計平面圖或設計效果圖,
(略)設置合理齊全,包含
(略)、
(略)、食品
(略)、
(略)等
(略)域劃分;
6.運營方案:詳細闡
(略)飯堂的運營理念、人員配置、食品安全管理及餐費擬定收費標準等方面的內容;有詳細明確的運營理念,結合素社實際打造特色亮點,凸顯素社品牌;
7.服務內容:詳細闡述能運用該場地為居民提供的服務內容;
8.同類型項目經驗:提供與政府、機團單位:
(略)
9.如報名機構參與我
(略)公益事業,請附詳細方案在報名文件中。
10.報名機構保證所提交資料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否則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任何損失;
11.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資料的報名機構報名,資料不齊全視為報名無效;
12.報名文件需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上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均需要加蓋單位:
(略)
四、公告時間及報名時間和地址:
(略)
(一)公告時間:2025年7月1日。
(二)報名與遞交資料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7日18:00止(共7天)。
(三)遞交資料地址:
(略)
(四)聯系人:
(略)
五、中選機構的確定
根據報名機構所提供的資料,綜合考慮其企業資質、過往業績、建設及運營方案等多個維度,進行全面的綜合評定。
(略)辦事處對本公告具有最終解釋權。
特此公告。
附件1:素社直街37號、39
(略)飯堂平面圖.png
附件2:項目必須配備的設施設備.docx
(略)辦事處
2025年7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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