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略)
根據年度工作計劃,我局依據有關規范規程標準,于2025年5月28日至6月6日,
(略)在建
(略)政工程開展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綜合執法抽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抽查工作貫徹落實“雙隨機”抽查監管要求,組成檢查組,重點檢查在建
(略)政工程質量、施工安全以及文明施工管理情況,現場抽查檢測鋼筋、回彈法測定重要部位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等。
共檢查在建項目9個,發現工程質量方面問題隱患29條、施工安全方面問題隱患79條(其中:重大隱患11條)、建筑垃圾處置和文明施工方面問題隱患5條。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9份,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5份,移交涉嫌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的函5份,對相關責任單位:
(略)
抽查檢測鋼筋9組(合格9組,不合格0組)、回彈法測定結構構件混凝土強度13個(合格13個,不合格0個)。
從檢查情況看,所檢查工程項目總體能執行工程質量安全規范標準,能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做好工程質量、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工作,但仍有個別項目存在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臨時用電不規范、高處作業臨邊防護不嚴、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宣貫不到位、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等問題。
同時,檢查組在工地開展了有關政策宣貫。一是開展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進企業”“進工地”活動,向企業宣貫《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廣東省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治理手冊》《廣東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等。二是開展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源頭管控和減量化政策宣貫,指導企業優化施工組織設計、強化各工序質量管控、推行永臨結合利用、優先選用重復利用率高的標準化設施和周轉材料等建筑垃圾減量控制措施,進一步降低建筑材料損耗率。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施工安全管理方面。
1.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如
(略)花園商
(略)(二期)±0.000以上、
(略)云浮萬洋眾創城(一期)-五標段、
(略)循環熱力發電項目(一期)綜合
(略)等項目特種作業人員未持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
2.起重機械、土方開挖管理不到位。如
(略))工程[“±0.000以上”]未能提供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爬升以及附著前對結構件、爬升裝置以及高強度螺栓、銷軸、定位板等連接件及安全裝置的檢查記錄;
(略)循環熱力發電項目(一期)綜合
(略)履帶吊未能提供驗收合格證明,未辦理使用登記、
(略)線及作業位置承載能力資料、高處作業吊籃無施工專項方案及相關安全管理資料;
(略)第二自來水廠工程未能提供基坑土方開挖及支護工程、邊坡工程相關安全驗收記錄核查、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要求足額配備安全員。
3.外腳手架工程管理不到位。如
(略))工程[“±0.000以上”]塔吊附墻桿與外腳手架嚴重干涉,腳手架立桿存在較大變形;
(略)石城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一期)綜合站房處外架缺斜撐;
(略)第二自來水廠工程反沖洗泵房局部外架立桿底部懸空。
4.高處作業臨邊防護不嚴。如
(略)首層局部外架內側臨空無防護欄。
5.臨時用電不規范。如
(略)層施工用電末端電箱不足;
(略)雍爵帝景大酒店建設工程(一期)
(略)、
(略)亂拉接;
(略)云浮萬洋眾創城(一期)-五標段重復接地PE線非多股銅線、現場攪拌機未配置末端開關電箱。
(二)工程質量方面。
1.質量檢測、驗收資料不全。如
(略)循環經濟環保項目吊頂及幕墻后錨固件未做抗拉檢測試驗;
(略)石城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一期)未能提供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等資料;
(略)循環熱力發電項目(一期)綜合
(略)鋼結構安裝、驗收資料不全。
2.工程建設責任主體質量行為不規范。施工單位:
(略)
3.工程實體質量問題依然存在。
(1)部分工程鋼筋施工不規范,存在拉結筋松動、箍筋未有135度彎鉤、未設置拉筋等問題。如
(略)云浮萬洋眾創城(一期)-五標段首層拉結筋有松動現象,植入長度不足;
(略)雍爵帝景
大酒店建設工程(一期)地下室柱箍筋未有135度彎鉤;
(略)第二自來水廠工程底板鋼筋未設置拉筋。
(2)混凝土澆筑表觀質量差。如
(略)部分二層柱頂部有蜂窩、麻面、孔洞情況;
(略)石城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一期)綜合站房消防水池混凝土有爛根、蜂窩、麻面現象。
(三)文明施工方面。
1.大氣污染防治管理不到位。如
(略)石城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一期)裸露土無覆蓋;
(略)(略)硬化不足。
2.建筑垃圾管理不到位。如
(略))工程[“±0.000以上”]無建筑垃圾轉移聯單;
(略)云浮萬洋眾創城(一期)-五標段沒有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備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對這次檢查發現的存在問題,各項目建設、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
(略)
(一)嚴格問題整改閉環。對檢查組反饋的問題隱患,各地要及時督促整改,跟蹤復查,
(略),切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確保按時限、按標準整改到位。對檢查組下達整改通知書的項目,項目所在地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參建單位:
(略)
(二)強化工程質量保障。各地要嚴格落實《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高度重視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行為的監管,強化檢測隊伍和檢測能力建設,規范工程質量檢測行為。落實《廣東省房屋建
(略)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提升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略)年)》,以開展住宅工程質量多發問題治理為契機,全面推進《廣東省工程質量安全手冊》的貫徹落實工作。要加強過程標準化管理,強化對設計、施工、驗收等重點環節的監管,形成制度健全、責任落實、措施到位、管理嚴格的標準化推進機制,努力實現工程質量水平持續健康穩定發展。
(三)加強施工安全監管。各地要督促參建單位:
(略)
(四)加強環境保護工作。一要結合季節揚塵防控特點,制定針對性的揚塵防控措施,強化施工現場的防塵設施建設和維護,確保圍擋、噴淋等設施的完好有效;要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日常監管,對違規行為進行嚴格查處,確保施工現場揚塵得到有效控制。二要加大建筑垃圾減量化工作推進力度,將其納入綠色施工和文明施工監管,督促參建各方嚴格履行建筑垃圾減量化職責、落實垃圾減量化措施。
(五)嚴查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進一步加強過程監管,特別是建設過程中涉及危大工程管理、實體質量控制和大型機械設備管理較為薄弱的項目,對反復出現違法違規施工的項目,要綜合運用責令停止施工、上限處罰、行業和職業禁入、“一案雙罰”、信用懲戒、行刑銜接等多種方式:
(略)
附件:
(略)2025年第二季度
(略)政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綜合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
(略)建設局
2025年6月29日
附件:
(略)2025年第二季度
(略)政工程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綜合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
(略)
檢查
日期
所在
地區
項目名稱:
(略)
施工單位:
(略)
監理單位:
(略)
存在問題
處理情況
1
2025年5月28日
(略)
翰林春
(略))工程[“±0.000以上”]
(略)
(略)
【安全】:
(1)外腳手架與結構外表面貫通未采取水平防護措施(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九條(四)……);
(2)部分外架連墻件設置離桿件主節點距離大于30cm;
(3)局部外架懸挑部位未封閉或封閉不嚴;
(4)電梯井道貫通未采取水平防護措施且電梯井口未設置防護門(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九條(四)……);
(5)
(略)層預留洞口未封閉;
(6)個別施工出入通道口無防護棚;
(7)
(略)周邊防護不嚴;
(8)個別電箱內用電閘具無標識;
(9)現場物料亂堆放;
(10)項目出入口無車輛沖洗設施,違規在項目外堆放建材;
(11)外腳手架橋架上堆放較多雜物;
(12)
(略)脫落破損;
(13)工地大門未設置洗車措施,原項目洗車槽未使用;
(14)鋼筋材料不合理堆放,存在擠壓外腳手架,腳手架立桿變形情況;
(15)鋼筋加工場分配電箱位置積水;
(16)鋼筋加工場分配電箱重復接地線未能全部接入接地體;電箱門跨接線老化破損;部分機具接線未接地保護;
(17)塔吊附墻桿與外腳手架嚴重干涉,腳手架立桿存在較大變形;
(18)未能提供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塔吊、施工升降機)安裝、爬升以及附著前對結構件、爬升裝置以及高強度螺栓、銷軸、定位板等連接件及安全裝置的檢查記錄(屬于重大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八條(三)……)。
【質量】:
(1)39幢5層個別衛生間處混凝土不平順,有蜂窩現象,未及時修復;
(2)39幢5層拉結筋植膠不飽滿,有松動現象;
(3)標準養護室設備未開啟,堆放雜物。
【建筑垃圾處置】:
(1)無建筑垃圾轉移聯單。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移交涉嫌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的函
》各1份,發出《違規行為記分通知書》1份,共1條記3分。
2
2025年5月28日
(略)
(略)循環經濟環保項目
(略)
(略)
【安全】:
(1)部分電箱內用電閘具無標識;
(2)樓層施工用電末端電箱不足;
(3)
(略)無防護欄;
(4)坡道處高大支模架缺剪刀撐;
(5)吊籃作業范圍無地面警戒措施。
【質量】:
(1)吊頂及幕墻后錨固件未做抗拉檢測試驗。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
3
2025年5月29日
(略)
(略)花園商
(略)(二期)±0.000以上
(略)
(略)
【安全】:
(1)部分外架連墻件設置離桿件主節點距離大于30cm;
(2)塔吊附著處個別立桿斷開;
(3)部分外架卸荷鋼絲繩未及時張拉;
(4)
(略)架體均未設置橫向斜撐;
(5)
(略)梯無臨邊防護;
(6)電梯井口安全門缺擋腳板;
(7)
(略)層施工消防水管徑不足;
(8)部分電箱內用電閘具無標識;
(9)
(略);
(10)部分安全日志和施工日志無簽名及日期;
(11)特種作業人員焊工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四條(三)……)。
【質量】:
(1)地下室負一層頂板多處滲漏;
(2)10棟6層門過梁高度不符合規范要求;
(3)施工日志5月9日、15日未有記錄當天10號樓鋼筋隱蔽驗收。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移交涉嫌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的函》各1份。
4
2025年5月29日
(略)
(略)雍爵帝景大酒店建設工程(一期)
(略)
(略)
【安全】:
(1)
(略);
(2)
(略)亂拉接;
(3)首層外架內側臨空無防護欄;
(4)
(略)架體無拉結;
(5)鋼筋加工機械無防護棚;
(6)
(略)司索工配備不足。
【質量】:
(1)地下室柱箍筋未有135度彎鉤;
(2)混凝土試件未有標貼見證取樣二維碼;
(3)混凝土同條件試件未有按規定放置在相應構件附近;
(4)5月8日監理日志未有記錄當天鋼筋隱蔽驗收;
(5)5月1日施工日志未有記錄當天鋼筋隱蔽驗收情況。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
5
2025年5月30日
(略)
(略)
(略)
(略)
【安全】:
(1)首層局部外架內側臨空無防護欄;
(2)天面梯間處外架架體拉結不足;
(3)部分施工電箱放置不當;
(4)天面處木屑未及時清理。
【質量】:
(1)部分二層柱頂部有蜂窩、麻面、孔洞情況;
(2)1月11日施工日志未記錄當天鋼筋隱蔽驗收情況。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
6
2025年5月30日
(略)
云浮萬洋眾創城(一期)-五標段
(略)
(略)
【安全】:
(1)現場局部用電線纜拉設不規范;
(2)部分電箱內用電閘具無標識;
(3)重復接地PE線非多股銅線;
(4)現場攪拌機未配置末端開關電箱;
(5)外架邊沿違規堆放材料;
(6)
(略)、踢腳板破損;
(7)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電工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四條(三)……)。
【質量】:
(1)首層拉結筋有松動現象,植入長度不足;
(2)4月29日施工日志未記錄當天砌體隱蔽驗收情況;
(3)驗收記錄未有簽名。
【建筑垃圾處置】:
(1)沒有建筑垃圾處置方案備案。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移交涉嫌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的函》各1份。
7
2025年6月4日
(略)
(略)石城產業園基礎設施配套項目(一期)
(略)
(略)
【安全】:
(1)鋼結構安裝作業無水平防護措施;
(2)鋼結構安裝人員爬升梯道固定不足、無安全保險繩;
(3)井口無防護措施;
(4)綜合站房處外架缺斜撐;
(5)綜合站房處外架局部單排;
(6)綜合站房處室內裝飾架體缺斜撐、平臺板鋪設不規范;
(7)施工電纜掛設不規范;
(8)抽水泵處缺未端開關箱。
【質量】:
(1)綜合站房消防水池混凝土有爛根、蜂窩、麻面現象;
(2)綜合站房首層拉結筋植膠不足,有松動現象;
(3)高強度螺栓絲扣過短,不符合規范;
(4)部分防腐涂層有破損現象;
(5)未有設置混凝土標準養護室;
(6)未能提供鋼結構施工質量、驗收等資料。
【文明施工】:
(1)裸露土無覆蓋;
(2)部分圍擋缺失。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份,發出《違規行為記分通知書》1份,共2條記6分。
8
2025年6月6日
(略)
(略)第二自來水廠工程
(略)
(略)
【安全】:
(1)
(略);
(2)反沖洗泵房局部外架立桿底部懸空;
(3)部分電箱內用電閘具無標識;
(4)鋼筋加工機械未按規定配置末端開關電箱;
(5)圓盤鋸缺防護罩,未配置末端開關箱、滅火器材;
(6)基坑內坑井周邊無防護欄;
(7)未開展工地應急救援演練;
(8)未能提供基坑土方開挖及支護工程、邊坡工程相關安全驗收記錄核查(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四條(五)……);
(9)建筑施工企業未按規定要求足額配備安全員(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四條(二)……)。
【質量】:
(1)底板鋼筋未設置拉筋;
(2)絮凝池和清水池止水鋼板未滿焊;
(3)施工日志5月27日后未有記錄。
【文明施工】:
(1)
(略)硬化不足。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移交涉嫌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的函
》各1份,發出《違規行為記分通知書》2份,共4條記21分。
9
2025年6月6日
(略)
郁南循環熱力發電項目(一期)綜合
(略)
(略)
(略)
【安全】:
(1)支模搭設作業無水平防護;
(2)局部單排防護腳手架缺斜撐;
(3)部分電箱內用電閘具無標識,用電線纜亂拉設;
(4)3號塔吊電纜未設置分段卸荷措施;
(5)3號塔吊防雷接地使用鋁線;
(6)焊機無開關箱,未使用二次降壓保護;
(7)
(略)未按規范設置斜腹桿;
(8)特種作業人員(電工)證書不符合要求(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四條(三)……);
(9)履帶吊未提供驗收合格證明,未辦理使用登記(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八條(一)……);
(10)
(略)線及作業位置承載能力資料(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十五條(一)……);
(11)高處作業吊籃無施工專項方案及相關安全管理資料(屬重大事故隱患,違反《
(略)政工程生產安全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4版)第四條(四)……)。
【質量】:
(1)垃圾儲坑1-c交1-7軸柱墻鋼筋偏位;
(2)箍筋未135度抗震彎鉤;
(3)標準養護室未有開啟;
(4)鋼結構安裝、驗收資料不全。
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掛牌督辦通知書》、《移交涉嫌安全違法違規線索的函
》各1份,發出《違規行為記分通知書》3份,共6條記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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