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東南府發〔2019〕9號
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黔東南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日
黔東南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根據《貴州省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及考核指標和《中共黔東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及依法治州“5+3”八件實事等相關工作要求,結合我州實際,現就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國家和省取消、下放行政許可事項的取消和承接調整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決策部署,對
(略)、州自然資源局、州住房城鄉建設局、州市場監管局、州發展改革委)
2.完善清單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和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動態管理,特別要將州內條例法規內容納入權力和責任清單內容。嚴格實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職業資格目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政府性基金清單動態調整和管理。實行全國統
(略)、州發展改革委、州財政局、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
(略)
3.切實轉變政府職能。積極推行“多評合一、聯合評審”試點和“先建后驗”管理模式試點,對國家鼓勵類企業投資項目探索不再審批,對不新增用地技改項目推行承諾備案制,推動最終實現“零審批”管理。
(略)場決定價格機制,做好政府定價目錄動態管理相關工作。(牽頭單位:
(略)
4.
(略)、州市場監管局、州商務局、州發展改革委、州民政局)
5.優化公共服務。優化提升綜合性實體政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實現企業和群眾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只進一扇門”。
(略)、
(略),健全和完善場內交易規則。全力推進“一網通辦”,
(略)上可辦率達到80%。建立政務服務評價制度,實現辦件和評價信息集中公開。深化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對確需保留的證明,實行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索要證明。規范審批服務事項運行流程,完善并嚴格落實“網上辦理、當場辦理、就近辦理服務、便民化服務、限時辦理、從嚴監管、承諾辦理”等七張服務事項清單。推進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
(略)
加快建設人民滿意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為廣大群眾提供“普惠均等、便民高效、智能精準”的公共法律服務。(牽頭單位:
(略)
6.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加強生態環境領域立法,重點推動《黔東南州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黔東南州物業管理辦法》等政府規章的制定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級層面制定的有關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改革政策和措施。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配套制度。堅決打好污染防治“五場戰役”,深入開展14項污染防治攻堅行動,嚴密組織“守護多彩貴州·嚴打環境犯罪”執法專項行動,推
(略)域、跨流域環境聯合執法、交叉執法。全面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牽頭單位:
(略)
7.加大法治扶貧力度。圍繞脫貧攻堅工作大局,開展易地扶貧搬遷法治示范點創建工作,引導搬遷群眾順利融入當地生產生活,促進搬
(略)和諧穩定。開展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法治在行動”,大力推進農村留守兒童服務體系建設,嚴厲打擊各類侵犯兒童合法權益行為(牽頭單位:
(略)
8.加強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規條例的法律責任落實工作。對我州制定的法規條例進行學習宣傳,完善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通過個案監督,加強對未適用我州法規條例情況的整改,有力改變相關職能部門貫徹落實州內條例主動性、積極性不足的局面。(牽頭單位:
(略)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9.完善行政立法體制機制。完善行政立法立項機制,規范立項調研、申報、審查和立法前評估等環節,科學制定行政立法年度計劃,合理配置立法資源。完善立法機關主導,有關部門參加,人民團體、專家學者、企事業單位:
(略)
10.加強重點領域政府立法。加強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事項的立法調研工作。(牽頭單位:
(略)
11.堅持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按照輕重緩急,分批做好機構改革涉及的政府規章清理修訂工作,嚴格執行政府規章報備制度。(牽頭單位:
(略)
12.加強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嚴格違法制發規范性文件責任追究。創新備案審查工作,強化備案糾錯功能和實效。做好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規范性文件審查建議的回復工作。健全審查專家庫,建立以法治機構為主體,專家、學者為補充的審查機制。(牽頭單位:
(略)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13.加強行政決策制度建設。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推動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掌握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
(略)
14.完善行政決策論證評估機制。健全行政決策咨詢論證專家庫,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完善部門或委托第三方評估、專家咨詢論證、公眾參與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把風險評估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探索制定行政決策執行糾偏制度,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工作機制。(牽頭單位:
(略)
15.深入推進法律顧問制度。加強法律顧問工作,完善法律顧問工作規則和管理考核機制,加大決策合法性審查力度。把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作為依法決策的重要程序,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牽頭單位:
(略)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6.改革行政執法體制。加快
(略)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
(略)場、交通運輸、農業等綜合執法隊伍改革,理順行政執法體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切實解決多頭執法等問題。(牽頭單位:
(略)
17.完善行政執法程序。
(略)具有裁量幅度的行政執法種類或事項進行梳理,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標準,向社會公布實施,實行清單化動態管理。理順行政強制執行體制,規范行政強制執行程序。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特別是完善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完善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堅決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現象。(牽頭單位:
(略)
18.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略)
19.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確定不同部門及機構、崗位執法人員的執法責任,完善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和行政執法責任制及評議考核制度,健全常態化責任追究機制。
(略)。深入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將是否主動運用州內條例法規作為評查主要內容。加強典型行政執法案例宣傳。完善投訴舉報、情況通報等制度,堅決排除對執法活動的干預,防止和克服部門利益和地方保護主義,懲治執法腐敗。(牽頭單位:
(略)
20.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完善行政執法人員平時考核制度,科學設計考核指標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執法人員職級調整、交流輪崗、教育培訓、獎勵懲戒的重要依據。嚴格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動態管理,未經執法資格培訓并考試合格,不得授予執法資格,不得從事執法活動。(牽頭單位:
(略)
21.加強行政執法保障。建立領導干部違法干預行政執法記錄和處理制度,堅決依法處理妨礙行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責的違法行為。執法經費,由各級政府納入本級預算,保證足額撥付。改善執法條件,合理安排執法裝備配備、科技建設等方面的投入。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變相掛鉤。(牽頭單位:
(略)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22.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加強行政程序制度建設,將州內條例法規列入行政權力重要內容。進一步完善行政權力運行流程圖動態調整。健全政務誠信約束和問責機制,把政務履約和守諾服務納入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年底前,建立公務員誠信檔案,完善各方面監督制度,確保行政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牽頭單位:
(略)
23.自覺接受監督。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報備政府規章制度。進一步完善知情明政機制,政府相關部門按規定定期向政協通報有關情況,為民主黨派、政協委員履職提供便利、創造條件。依法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健全行政機關依法出庭應訴制度和人民法院司法建議、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反饋制度。(牽頭單位:
(略)
24.加強內部監督。改進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的監督,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建立健全常態化、長效化監督制度。
(略)運行管理。深入推進審計管理體制改革,健全有利于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管理體制。(牽頭單位:
(略)
25.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及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認真執行省、州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辦法,完善政府新聞發言人、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制度。
(略)建設,
(略)無人自助服務終端(站)進村寨、學校、商場、企業、社區。依法及時辦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牽頭單位:
(略)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6.健全行政糾紛化解機制。健全行政調解制度,加強行業性、專業性調解組織建設。推進涉法涉訴信訪法治化建設,完善律師參與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訴信訪案件機制。加強行政裁決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裁決制度。(牽頭單位:
(略)
27.加強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探索整合集中行政復議辦案力量,推動相關機構設置、人員配備與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相適應。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加大公開聽證審理力度,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加強和改進行政應訴工作,嚴格依法履行出庭應訴職責,提升行政應訴答辯和舉證工作質量。認真貫徹落實《黔東南州重大行政爭議訴前溝通協商辦法(試行)》。解決我州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一升兩高一低”問題。探索建立行政應訴敗訴分析通報和自查整改制度。(牽頭單位:
(略)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28.加強法治教育培訓。組織開展分層次、全覆蓋的學習培訓活動,確保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落地生根、取得實效。完善學法制度,縣級以上政府每年至少舉辦一期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班,每年至少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將學法用法納入行政學院主體班教學計劃,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課。加大對公務員、事業單位:
(略)
29.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測試制度。完善領導干部憲法、法律學習教育制度機制。廣泛開展憲法宣誓活動,充分發揮我州憲法宣傳教育基地的作用。配合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加強領導干部任職前憲法和法律知識能力特別是州內條例法規內容考查,將考查結果作為領導干部任職的重要參考。探索推行公務員晉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牽頭單位:
(略)
八、健全組織保障和落實機制
30.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要自覺接受黨的領導,謀劃和落實好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各項任務,每年召開法治建設相關工作部署會議,出臺年度工作要點。
(略)級以上政府常務會議定期學法制度,每年至少聽取兩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及時解決突出問題。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請黨委研究并消除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發揮司法行政機關和部門法制機構在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中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作用,配齊配強法治力量,并作為檢驗是否真正重視法治建設的一個標準。加強司法行政和法制機構建設,使其機構設置、編制與其承擔職責任務相適應。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嚴密組織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牽頭單位:
(略)
31.落實第一責任人責任。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嚴格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市〕加強組織領導,為推進法治建設提供保障、創造條件。認真落實《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工作規定》,各級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級黨委、人大常委會和上一級政府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政府部門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并向社會公開。(牽頭單位:
(略)
32.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及時組織對
(略)本部門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核查,形成工作臺賬。突出問題導向,科學設定考核指標,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將督察結果作為
(略)(市)各部門政績考核和目標管理的重要內容。抓好問題整改落實,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及時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牽頭單位:
(略)
33.大力推進法治信息化建設。建立法治建設信息收集、互聯互通和共享機制,
(略)實現與其他部門數據共享交換。
(略)建設,推動法治建設專業數據、政府部門管理數據、公共服務機構業務數據、
(略)數據集成應用,發揮整體效能。(牽頭單位: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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