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56:04
(略)實驗中學擴建項目(一期)配套工程補充通知
各投標人:
(略):晉建施招
(略)),現發布補充修改通知如下:
1.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一章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內容中的“
(略)建設局”修改為“
(略)發展和改革局”;
2.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一章招標公告“2.2.工程建設規模”修改為“2.2.工程建設規模: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2489.5620萬元,總建筑面積37995㎡,其中綠化面積約8869㎡,具體詳見招標人:
(略)
3.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一章招標公告“2.3.(3)招標范圍和內容”修改為“(3)招標范圍和內容:本招標項目系
(略)(略)、雕塑、景墻、標識、宣傳板塊、臺階、圍墻等景觀建筑,海
(略)、運動場、主席臺、苗木種植及養護、新建景觀給排水工程、景觀電氣工程及供配電工程等相關配套設施。具體詳見招標人:
(略)
其中,用于確定企業資質及等級的相關數據:總造價為人民幣2489.5620萬元,總建筑面積37995㎡,其中綠化面積約8869㎡;
用于確定注冊建造師等級的相關數據:總造價為人民幣2489.5620萬元,總建筑面積37995㎡,其中綠化面積約8869㎡;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4.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一章招標公告“2.6.”修改為:“2.6.標段劃分(如果有):/;”
5.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一章招標公告“3.6.”修改為:“3.6.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6.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一章招標公告“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略)
7.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項”修改為:
2.
1.2
本招標項目名稱:
(略)
招標項目名稱:
(略)
(略):
(略)49903
(略):晉建施招
(略)
標段名稱:
(略)
(略)(如果有):/
招標人:
(略)
招標人:
(略)
8.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5項”修改為:
5.
1.5
工程建設規模
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2489.5620萬元,總建筑面積37995㎡,其中綠化面積約8869㎡,具體詳見招標人:
(略)
9.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6項”修改為:
6.
1.6
招標范圍和內容
本招標項目系
(略)(略)、雕塑、景墻、標識、宣傳板塊、臺階、圍墻等景觀建筑,海
(略)、運動場、主席臺、苗木種植及養護、新建景觀給排水工程、景觀電氣工程及供配電工程等相關配套設施。具體詳見招標人:
(略)
10.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1項”修改為:
11.
2.2
質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園林綠化工程項目規范》、《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福建
(略)綠化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福建
(略)園林綠地養護質量標準》并達到合格標準。
11.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1項”修改為:
21.
(略)
技術文件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提交技術文件。
12.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項”修改為:
(略)
(略)
條款名稱:
(略)
編列內容
23.
18.1/
(略)
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金額:49萬元人民幣;
2、投標保證金形式: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沒有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⑥種形式提交;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仍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僅限于使用第①種形式提交。
(略)查詢。
①現金形式: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招標文件指定的投標保證金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晉建施招
(略)),
(略)造成銀行無法識別投標保證金到賬情況或識別錯誤的,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招標人:
(略)
(略):
開戶銀行:建設銀行晉江福埔支行;
帳戶名稱:
(略)
(略):
(略)(略)-0003。
開戶銀行:中國銀行晉江分行;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6。
銀行存款利率類型為:銀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從投標截止當日開始計息。
利息部分應出具發票的類型為:稅務發票
②銀行保函形式:投標人須按閩建筑〔2020〕8號、泉發改規〔2023〕5號、泉建筑〔2020〕68號、泉建筑〔2022〕24號以及泉建筑〔2022〕65號文件要求,通過
(略)(略)具體項目信息頁面購買電子保函。
投標人向商業銀行繳交的保函費用,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從投標人所在地銀行的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到商業銀行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晉建施招
(略))。開具保函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③
(略)出具的擔保保函形式(適用于已推行工程擔保
(略)文件要求,通過
(略)(略)具體項目信息頁面購買電子保函。
(略)繳交的保函費用,
(略)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晉建施招
(略))。開具保函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④
(略)出具的投標保證保險形式:投標人須按閩建筑〔2020〕8號、泉發改規〔2023〕5號、泉建筑〔2020〕68號、泉建筑〔2022〕24號以及泉建筑〔2022〕65號文件要求,通過
(略)(略)具體項目信息頁面購買電子保函。
(略)繳交的保費,
(略)賬戶,并應在電匯或銀行轉賬單上注明(晉建施招
(略))。開具保證保險的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⑤年度投標保證金形式(適用于已實行年度投標保證金制度
(略))規定執行),但
(略)工程建設項目年度投標保證金繳存30萬元的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其他投標保證金提交方式:
(略)
⑥免繳投標保證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標人,予以免繳投標保證金。
a.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仍屬于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公布的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名單內;
b.應用于本招標項目的/類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超過(含)/分;(不適用)
c.本項目為招標標的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且3000萬元以下的
(略))相關規定。投標人須同時符合以下情形:①投標人信用記錄良好、沒有失信記錄;②沒有影響投標的其他不良行為記錄;③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中,市政類上一年度四個季度信用分均為85分以上(含85分);且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人申請免繳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及《
(略)》信用分截圖后,予以免繳投標保證金。
⑦其他形式:/。
3、投標保證金證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采用現金形式:提交電匯或銀行轉賬單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②采用投標保函(銀行保函)形式:提交電匯或銀行轉賬單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③采用年度投標保證金形式:提交年度投標保證金憑證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采用
(略)工程建設項目年度投標保證金形式的投標人,應在資格審查文件中提供“收訖證明”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④采用免繳投標保證金形式:符合免繳投標保證金情形之一的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采用免繳投標保證金形式的,提交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注:a.免繳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應當自覺遵守招投標法律、法規,不因免繳投標保證金事項而免除違法、違規和違約責任。當出現法律法規中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的情形時,投標人應于收到招標人:
(略)
⑤/。
4、投標保證金有效期:至少與投標有效期一致。
12.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7項”修改為:
37.
29.1
履約擔保金額和形式
履約擔保金額:中標人合同簽訂時屬于福建省建筑業龍頭企業且房屋建筑類企業季度信用得分超過(含)/分的),其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10%;其他中標人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價的10%。
履約擔保形式:現金或銀行保函或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形式或工程擔保(具體形式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確定),以工程擔保或建設工程保證保險方式:
(略)
履約擔保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后90天止;若履約擔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長至擔保期限后,繼續提供履約擔保所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13.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2章“投標須知前附表第40項34.2條款“其他”刪除(4)增加:
(4)本項目執行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福建省房屋建
(略))。
(5)本項目招標人:
(略)
(6)招標公告第3.4條款:“本招標項目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房屋建筑類。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
(略)(
(略)的“
(略)”登錄)查詢。”內容修改為:“本招標項目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房屋建筑類。以聯合體參與投標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總承包資質的聯合體成員中的/確定。投標人的企業季度
(略)(
(略)的“
(略)”登錄)查詢。”
14.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5項”修改為:
5
(略)
擬派出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最低資格和人數要求
1、項目負責人1人,注冊建造師注冊專業及等級:不低于貳級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無需資質的項目,從其規定)。擬派出項目負責人須附上其有效的注冊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身份證和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的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2、項目技術負責人1人,職稱:中級工程類職稱(只考核工程師職稱等級,無需考核職稱專業)。擬派出項目技術負責人須附上其職稱證書能夠證明其資格符合招標文件要求職稱等級的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并加蓋投標人單位:
(略)
3、其他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根據《福建省房
(略)文附件1,文件有修改或更新的,則以修改或更新后的內容為準)的最低配備標準,設置相應崗位和數量。要求如下:
施工員:2人,其中:土建工程施工員1人、設備安裝施工員1人;
土建工程質量員:1人;
材料員:1人;
機械員:1人;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人;(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提供社保憑證)
勞務員:1人;
注:
(1)上述擬派出施工現場管
(略)登記的人員中選取,
(略)上生成《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后在資格文件中上傳。《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列明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滿足招標文件的人員崗位和數量要求。
(2)上述各類執業注冊證書發生變更的,應按有關規定辦理完變更手續后方可參加投標,并以發證機關核準的變更為準,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3)對除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外的其他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評標委員會根據《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僅評審是否滿足招標文件規定的人員崗位和數量要求,投標人無需提交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中標后,應按照《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派出項目部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并向招標人:
(略)
a、工程開工前,不論是否存在不可抗力原因,
(略)登記的,或無法在合同簽訂后30日內提供《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登記的人員證書的,或《擬派出施工現場管理人員表》的人員證書信息與實際不一致的,招標人:
(略)
b、除不可抗力外,投標人變更項目負責人或項目技術負責人,每人每次向招標人:
(略)
15.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7項”修改為:
7
4.2
危大工程清單
無
16.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4章合同條款及格式“說明”修改為:本章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略))的基礎上,結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
(略))和我省實際情況進行調整。使用前,應仔細閱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略))的說明。
17.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2節“通用合同條款補正表”修改為:
(略)
(略)
原通用合同條款內容
刪除、補充或修改后內容
1
1.13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新增工程量清單項目的,按照
(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無相同項目的〕確定綜合單價。
(2)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與設計要求不符的,按照
(略)〔變更估價原則〕確定綜合單價。
(3)工程量偏差的,綜合單價按照
(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第(3)點確定。
(4)未按照國家現行工程量計算規范強制性規定計量的。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
發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發包人負責。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發包人應按照第
(略)項〔變更估價原則〕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工程量清單存在缺項、漏項的;
(2)工程量清單項目特征與設計要求(含地勘報告)不符的;
(3)工程量偏差的;
(4)列為包干項目存在不符合規定或不合理的;
(5)未按照國家現行工程量計算規范及福建省有關規定計量的;
(6)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2
1.14
1.14招標控制價錯誤的修正采用簡易評標法招標的項目,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應被認為是準確的和完整的。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工程量偏差錯誤的修正按照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執行,綜合單價偏差按實調整,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14招標控制價錯誤的修正
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其準確性和完整性由發包人負責。
(略)采用簡易評標法招標的項目,工程量偏差錯誤的修正按照第1.13款〔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的約定處理,綜合單價偏差按實調整,發包人應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略)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或綜合評估法的項目,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符合合同條款第12.7款〔單價合同與總價合同風險范圍〕的,發包人應按照第
(略)項〔變更估價原則〕予以修正,并相應調整合同價格:
(1)招標控制價采用的措施方案不合理的;
(2)招標控制價的清單綜合單價明顯不合理的;
(3)各項費用未按計價規定計取的;
(4)主要材料品種及其數量不合理,或其單價明顯低于或
(略)場價格的;
(5)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運運距不合理的;
(6)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其他情形。
3
(略)
(略)變更估價原則
因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或項目特征變化的,其工程量按照
(略)〔計量原則〕確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綜合單價按照下列方式:
(略)
(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
(1)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中相應綜合單價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的,比較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發包人的相應綜合單價,增加的工程量執行較低單價,減少的工程量執行較高單價。
(2)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中相應綜合單價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執行承包人的相同項目綜合單價。
(3)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項目工程量變化幅度超過15%的,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執行合同單價不合理,增加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
(略)重新確定綜合單價。其中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否則執行合同單價。
前述綜合單價的偏差值,因發包人原因導致變化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則調整工程價款。
(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無相同項目的:
(1)現行計價定額能夠滿足計價要求的,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現行計價定額規定計價,參與下浮。
(2)現行計價定額缺項的,
(略)場詢價方式:
(略)
(略)變更估價原則
因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或項目特征變化的,其工程量按照
(略)〔計量原則〕確定,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綜合單價按照下列方式:
(略)
(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有相同項目的:
(1)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中相應綜合單價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的,因合同條款第10條〔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的,結算時比較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發包人的相應綜合單價,按照下列規定調整合同價格:
a.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較低單價調增合同價格。
b.工程量減少的,遇合同條款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1)、(2)項中取消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減少的工作未變更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單錯誤、招標控制價錯誤情形的,按照減少的工程量乘以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調減合同價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減少的工程量乘以較高單價調減合同價格。
(2)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中相應綜合單價的偏差不高于10%且不低于20%的,執行承包人的相同項目綜合單價。
(3)變更導致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中列明的該項目工程量變化幅度超過30%的,且合同中任何一方提出執行合同單價不合理,增加或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按照第
(略)目〔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無相同項目的〕的約定重新確定綜合單價,否則執行合同單價。其中,工程量增加的,增加超過30%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工程量減少超過30%的,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前述綜合單價的偏差值,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對承包人不利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原則調整工程價款。
(4)承包人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存在未按照綜合單價法組價(招標控制價中未按照綜合單價法組價的相應清單子目除外),或清單組價信息(即包含定額子目信息)與清單名稱:
(略)
a.因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時,比較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的相應綜合單價,增加的工程量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較低單價調增合同價格;工程量減少的,遇合同條款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1)、(2)項中取消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減少的工作未變更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單錯誤、招標控制價錯誤情形的,按照減少的工程量乘以承包人的綜合單價調減合同價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減少的工程量乘以較高單價調減合同價格。
b.分析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的主要材料設備,與招標控制價中調差用主要材料設備進行對比,如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無相應主要材料設備的,市場價格上漲的不予調整價差,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招標控制價中的數量調整價差;如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主要材料設備的數量大于招標控制價中的數量,且偏差值超過15%的,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招標控制價中的數量調整價差,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主要材料設備的數量調整價差;如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主要材料設備的數量小于招標控制價中的數量,且偏差值超過15%的,市場價格上漲的,按照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主要材料設備的數量調整價差,市場價格下跌的,按照招標控制價中的數量調整價差。
(略)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或預算書無相同項目的:
(1)現行計價定額能夠滿足計價要求的,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現行計價定額規定計價,參與下浮。
(2)現行計價定額缺項的,
(略)場詢價方式:
(略)
4
11.1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略)人工費價差調整
(1)人工費不納入風險承包范圍。合同履行期間,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指數和塔機人工費綜合信息價格調整人工費價差,但中標價中的人工費總額與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中的人工費總額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除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人工費總額比值產生誤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
(略)
(2)人工費價差不參與下浮,不計取總價措施項目費,但應計取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
(3)合同履行期間,出現多個人工費指數時,按照人工費指數對應的已完工程量分別調整人工費價差。
(略)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
(1)主要材料和設備的調差范圍(品種)和基準價格見招標控制價中《主要材料和設備項目與價格表》。
(2)主要材料和設備單價的風險承包幅度為±5%以內(具體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合同履行期間,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價格波動超過風險承包幅度的,其價差按下列方式:
(略)
(a)當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基準價格與基期綜合信息價格一致時,風險承包幅度按照報告期綜合信息價格除以基期綜合信息價格計算,幅度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超過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價差據實調整。
(b)當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基準價格與基期綜合信息價格不一致時,風險承包幅度按照報
(略)場價格除以基準價格計算,幅度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超過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價差據實調整。
前述基準價格是指由發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給定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價格,該價格原則上按照綜合信息價格編制。前述基期綜合信息價格指招標控制價編制期綜合信息價格。前述報告期綜合信息價格指合同履行期間綜合信息價格。
綜合信息價格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綜合信息價格。
(3)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不參與下浮,不計取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不計取總價措施項目費,只計取稅金。
(4)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的數量以及本款第(2)項中的報
(略)場價格,承包人在采購前需向發包人申請確認,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價差調整依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請資料后5天內予以確認,不予確認的視為發包人認可,并作為價差調整依據。承包人未向發包人申請確認,發包人有權不予調整價差,發包人同意的,可以調整價差。
(略)施工機械使用費價差調整
(1)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中的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按照現行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計算的,風險承包幅度為±5%以內(具體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合同履行期間,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價格波動超過風險承包幅度的,超過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價差據實調整。施工機械臺班中的人工費用并入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計算。
(2)施工機械使用費價差不參與下浮,不計取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不計取總價措施項目費,只計取稅金。
11.1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包括人工費差價、主要材料和設備差價、施工機械使用費價差以及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腳手架鋼管使用費價差,調整的價差并入合同價格,并隨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略)人工費價差調整
(1)人工費不納入風險承包范圍。合同履行期間,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布的人工費指數和塔機人工費綜合信息價格調整人工費價差,但中標價中的人工費總額與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中的人工費總額的比值大于1.05或小于0.95的,均不予調整。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人工費總額比值產生偏差的,按照有利于承包人的方式:
(略)
(2)人工費價差不參與下浮,除計取現行費用定額規定的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外,其他的費用均不計取。
(3)合同履行期間,出現多個人工費指數或塔機人工費綜合信息價格時,按照人工費指數對應的已完工程量分別調整人工費價差。
(略)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
(1)主要材料和設備的調差范圍(品種)和基準單價見招標控制價中《主要材料和設備項目與價格表》。其中,甲供材料和其他材料費均不參與價差調整。
(2)主要材料和設備單價的風險承包幅度為±5%以內(具體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合同履行期間,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價格波動超過風險承包幅度的,其價差按下列方式:
(略)
(a)當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基準單價與基期綜合信息價格一致時,風險承包幅度按照報告期綜合信息價格除以基期綜合信息價格計算,幅度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超過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價差據實調整。
(b)當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基準單價與基期綜合信息價格不一致時,風險承包幅度按照報
(略)場價格除以基準單價計算,幅度超過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超過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價差據實調整。
前述基準單價是指由發包人在合同條款中給定的材料、工程設備的價格,該價格原則上按照綜合信息價格編制。前述基期綜合信息價格指招標控制價編制期綜合信息價格。前述報告期綜合信息價格指合同履行期間綜合信息價格。
綜合信息價格是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造價管理機構發布的綜合信息價格。
(3)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不參與下浮,除計取稅金外,其他的費用均不計取。
(4)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的數量以及本款第(2)項中的報
(略)場價格,承包人在采購前需向發包人申請確認,經發包人確認后作為價差調整依據。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申請資料后5天內予以確認,不予確認的視為發包人認可,并作為價差調整依據。承包人未向發包人申請確認,發包人有權不予調整價差,發包人同意的,可以調整價差。
(略)施工機械使用費價差調整
(1)發包人提供的招標控制價中的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按照現行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計算的風險承包幅度,以及大型機械設備租賃單價的風險承包幅度均為±5%以內(具體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合同履行期間,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價格波動超過風險承包幅度的,超過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價差據實調整。施工機械臺班中的人工費用并入施工機械臺班單價計算。
(2)施工機械使用費價差不參與下浮,除計取稅金外,其他的費用均不計取。
(略)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腳手架鋼管使用費價差調整
(1)按照風險共擔、合理分攤原則,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腳手架鋼管使用費的風險承包幅度為±10%,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在風險承包幅度以內的,其價差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市場價格波動幅度在風險承包幅度以外的,其價差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2)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腳手架鋼管使用費價差調整參照第
(略)項〔主要材料和設備價差調整〕的約定執行。
5
12.7
無
12.7單價合同與總價合同風險范圍
除合同約定可調整合同價格的情形外,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固定價格不作調整。其中:
(1)除簡易評標法外,投標人在投標截止前未在規定時間內對招標控制價以及招標文件中影響投標人報價的內容(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第10條〔疑問〕)提出異議的,除招標文件和合同另有規定外,納入風險承包范圍,中標后不再調整;招標人:
(略)
(2)建筑安裝工程費中“其他項目清單”中的暫列金額(包括但不限于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工程噪音超標排污費、渣土收納費、優質工程增加費、縮短工期增加費等)、專業工程暫估價、總承包服務費不納入風險承包范圍。
(3)工程地質條件變化、不可抗力、異常惡劣的氣候條件、不利物質條件不納入風險承包范圍。
(4)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其他風險。
19.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3.1.(10)③”修改為:“承包人應當詳細了解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含文物保護建筑)、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采取適當措施予以保護。如果發生毀損滅失事件的,承包人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和費用并使發包人免受任何損失,包括經濟和名譽。”
20.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3.1.(10)⑤”刪除。
21.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負責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修改為:“承包人未提交勞動合同,以及沒有為項目負責人繳納社會保險證明的違約責任:項目負責人無權履行職責,承包人應在發包人規定限期內提交勞動合同并補繳社會保險,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更換項目負責人并按照
(略)約定的標準追究承包人違約責任,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22.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違約責任”修改為:“承包人擅自更換項目負責人的違約責任: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照每人每次10萬元的標準向發包人交納違約金,發包人還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責令承包人退場,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擔。”
23.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8)施工現場揚塵防治的具體要求中的“施工揚塵防治費用已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中”刪除。
24.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文明施工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修改為:“合同當事人對文明施工的要求:嚴格按照《
(略))要求對建筑渣土進行處置及運輸管理。要求對建筑渣土進行處置及運輸管理。承包人工程開工前,
(略)(略)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渣土運輸企業承運,及時組織運輸單位:
(略)
25.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修改為:“關于安全文明施工費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約定:安全文明施工費應專款專用,在財務賬目中單獨列項備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損失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由監理人發出開工通知后28天內,發包人預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含揚塵防治措施費,下同)的50%,其余部分與進度款同期支付。工程開工后,承包人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編報當月投入使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報表,并附相關憑證,報監理人審核,經發包人確認后予以支付。承包人在編制當月投入使用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報表(附相關憑證),同時應編制下個月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使用計劃,一并報監理人審核。承包人應根據工程實際需要足額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當實際投入使用費用超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額時,承包人應在本項目其他相關細目單價中予以考慮,發包人不另行支付超出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實際投入使用少于合同中規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總額的,發包人不予支付余額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26.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預付款支付期限”修改為:“預付款支付期限:發包人在約定的開工日期前的7天內一次性支付預付款至共管賬戶。承包人不得將預付款用于與本工程無關的支出或轉移到本項目工程以外,發包人和監理人有權監督承包人對該項費用的使用,如經查實承包人濫用預付款,發包人有權立即從履約擔保中扣回,并有權要求承包人支付預付款總額的20%作為違約金。”
26.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預付款擔保提交期限”修改為:“預付款擔保提交期限:承包人應在施工合同簽訂后7天內提供預付款擔保。”
27.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14.2中“工程結算由業主單位:
(略)
28.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四章第3節專用合同條款“
(略)承包人違約的責任承包人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
(略)
29.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通用本補正表”修改為:
(略)
(略)
原通用本內容
補正后內容
1
《通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1節的“資格文件”
無
增加:附件一:《建筑業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
附件二:《擬派出的安全員本單位:
(略)
2
《通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1節的“資格文件”中“四、投標人誠信承諾函”
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
修改為:“六、我單位:
(略)
具體內容詳見本專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之第1節的格式1“四、投標人誠信承諾函”
3
《通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1節的“資格文件”中“十四、投標保證金有關單據掃描件”
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
具體內容詳見本專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之第1節的格式2“十四、投標保證金有關單據掃描件”
4
《通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2節的“一、投標函”
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
具體內容詳見本專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之第2節的格式1“一、投標函”
5
《通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2節“二、投標函附錄”
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
具體內容詳見本專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之第2節商務文件格式2“投標函附錄”
6
《通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第2節“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詳見招標文件通用本
具體內容詳見本專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之第2節商務文件格式3“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7
通用本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第2節“評標辦法和標準”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略)款
(略)應用建筑施工企業信用綜合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
刪除
8
《通用本》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第2節“評標辦法和標準”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略)
(略)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鋼筋、鋼結構的鋼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預制樁、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等主要材料、設備單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相應材料、設備單價(詳見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10項)85%;
(略)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鋼筋、鋼結構的鋼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預制樁、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等主要材料、設備單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相應材料、設備單價(詳見評標辦法和標準數據表第10項)85%。
(略)、規格而價格不同的,按照有利于投標人原則進行評審;
9
增加:《通用本》第3章“評標辦法和標準”第2節“評標辦法和標準”的“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7.2
無
7.2投標報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評標委員會要求投標人作出澄清,投標人不按要求澄清或無法作出合理說明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
(略)投標報價的清單綜合單價存在負數的(招標控制價中相應清單綜合單價存在負數的除外);
(略)投標報價“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匯總表”中的數量或單價存在負數的(招標控制價中相應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存在負數的除外);
(略)投標報價“人工、材料設備、機械匯總表”中的其他材料費合計金額占工程造價比例明顯異常的;
(略)投標報價文件固化時間或清單固化時間存在明顯異常的;
(略)評標委員會認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10
《通用本》第4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1節合同協議書六、合同文件構成
無
增加:其中,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根據投標人提交的投標報價XML格式電子文檔,
(略)生成投標報價PDF或OFD格式文件,經投標人確認后加蓋電子單位:
(略)
11
《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2節招標控制價第一條款
一、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作為投標報價的參考。
一、招標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最高投標限價,下同)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其準確性、完整性由招標人:
(略)
12
《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2節招標控制價四、招標控制價需滿足下列編制要求增加第4條款
無
增加:4.招標控制價應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設備項目與價格表》,調差用主要材料設備的品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房屋建筑工程優先列出鋼材(結構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鋼筋混凝土預制構件、外腳手架和模板支撐腳手架鋼管、電線電纜、橋架、管材(含風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優先列出鋼材(結構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水泥穩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
(2)除上述優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則上按照該材料金額占材料費的比例數從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計總比例不少于70%。
(3)已列出的成品、半成品,其組成材料不得再列為主要材料。輔助材料、次要材料不得列入主要材料。
13
《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2節招標控制價增加第五條款
無
五、招標控制價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和單價措施項目清單所包含清單組價信息,待中標后,由招標人:
(略)
14
《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3節投標報價四、投標人需按照商務文件詳細評審辦法和標準投標報價第(8)條款
(8)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鋼筋、鋼結構的鋼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預制樁、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等主要材料、設備單價,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相應材料、設備單價85%;
(8)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鋼筋、鋼結構的鋼材、商品混凝土、水泥、預制樁、裝配式建筑的預制構件等評標用主要材料設備單價,不低于招標控制價的相應材料、設備單價85%(適用于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略)、規格而價格不同的,按照有利于投標人原則進行評審。
15
《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3節投標報價第六條款
六、中標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相應清單綜合單價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因工程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的,結算時比較中標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人:
(略)
六、中標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控制價相應清單綜合單價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因合同條款第10條〔變更〕引起工程量變化的,結算時比較中標人的綜合單價與招標人:
(略)
(1)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較低單價調增合同價格。
(2)工程量減少的,遇合同條款第10.1款〔變更的范圍〕第(1)、(2)項中取消或減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減少的工作未變更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單錯誤、招標控制價錯誤情形的,按照減少的工程量乘以中標人的綜合單價調減合同價格;除上述情形外,按照減少的工程量乘以較高單價調減合同價格。
16
《通用本》第5章工程量清單及計價第3節投標報價第七條款
七、工程量清單中標價的單價或金額,應包括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所謂“一定范圍內的風險”是指合同約定的風險。投標報價中應考慮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投標人一旦中標,不論是否計取風險費用即可認為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各項費用中。
七、已標價工程量清單中標明的單價或金額,應包括所需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械使用費、企業管理費、利潤、規費和稅金,以及一定范圍內的風險,招標控制價中未按照綜合單價法組價的相應清單子目除外。所謂“一定范圍內的風險”是指合同約定的風險。投標報價中應考慮招標文件中要求投標人承擔的風險范圍。投標人一旦中標,不論是否計取風險費用即可認為風險費用已包括在各項費用中。
30.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8章資格文件“四、投標人誠信承諾函”已修改詳見格式1。
格式1
四、投標人誠信承諾函
(招標人:
(略)
我單位:
(略)
一、我單位:
(略)
二、經確認,我單位:
(略)
□1.由本單位:
(略)
□2.委托工程造價咨詢企業編制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投標文件提供加蓋雙方單位:
(略)
□3.按招標文件規定,無需提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三、經確認,我單位:
(略)
(一)從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規定的渠道獲取:
(略)
(二)使用本單位:
(略)
(三)沒有向其他投標人提供本單位:
(略)
(四)由本單位:
(略)
(五)授權委托的投標代理人為本單位:
(略)
(六)遞交的投標文件及其有關資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資料)沒有弄虛作假。
四、我單位:
(略)
(一)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上傳、解密(開標現場上傳、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標人的電子投標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編制。
(三)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文件使用同一臺計算機或同一計價軟件加密鎖編制。
(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串通投標認定的其他行為。
五、我單位:
(略)
六、我單位:
(略)
七、本承諾函由我單位:
(略)
投標人:(蓋單位:
(略)
法定代表人:(蓋章或簽字)
承諾時間:年月日
注:
1、本承諾函須由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牽頭人填寫,加蓋單位:
(略)
2、中標人在領取中標通知書之前,須將本承諾函原件提交招標人:
(略)
31.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8章資格文件“十四、投標保證金有關單據掃描件”已修改詳見格式2。
格式2
十四、投標保證金有關單據掃描件
備注:符合免繳投標保證金情形的投標人,在本招標項目采用免繳投標保證
金形式的,須按以下格式提交《投標人免繳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
投標人免繳投標保證金信用承諾函
致:(招標人:
(略)
我單位:
(略)
1.我單位:
(略)
2.我單位:
(略)
3.我單位:
(略)
我單位:
(略)
投標人:(蓋單位: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年月日
32.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8章第2節商務文件“一、投標函6”修改為一旦我司該工程中標,將嚴格按照《
(略))要求對建筑渣土進行處置及運輸管理。要求對建筑渣土進行處置及運輸管理。承包人工程開工前,
(略)(略)運輸經營許可證的渣土運輸企業承運,及時組織運輸單位:
(略)
33.刪除本項目招標文件專用本第8章投標文件格式與通用本重復部分。
34.本項目預算資料中的參考品牌修改為與招標文件專用本中第7章第4節(三)參考品牌一致。
主要材料設備參考品牌表
序
(略)
主要材料設備名稱:
(略)
參考品牌
備注
品牌1
品牌2
品牌3
品牌4
品牌5
1
人造草坪
廣州傲勝
南京共創
青島青禾
江蘇威騰
北京火炬
2
塑膠跑道
廣州繡林
廣州柏勝
廣東正奧體育
廣東愛上
廣東杰銳
3
說明:
招標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招標代理:
(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25年06月24日
(略):00:56
(略)實驗中學擴建項目(一期)配套工程補充通知(二)
致各投標人:
(略):晉建施招
(略)),現發布補充修改通知如下:
本項目的投標截止時間(即開標時間)及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均順延至:
2025年07月11日09時30分00秒。
本補充修改通知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所有投標人具有約束力;補充修改通知內容若與招標文件內容有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修改通知內容為準;招標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時間對同一內容存在不同約定時,以最后約定的內容為準。
招標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招標代理: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2025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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