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和《廣西壯族
(略))、《
(略)(略)場建設實施方案》精神,為做好
(略)(略)場運營服務采購工作,現我局就
(略)(略)場運營服務采購以詢價方式:
(略)
一、采購內容
(略)(略)場運營服務采購,報價時按代理運營服務基本保障所需費用計算。
服務內容包括:
(一)服務場所及基礎設施保障
1.負責在
(略)人力
(略)場(一橋客運站旁,面積約100平方米)提供裝修完善的符合
(略)綜合性
(略)場規范化建設參考標準的線下服務場所。服務場所醒目設置“
(略)場”標識,并統一使用廣西
(略)場圖標;科學合理劃分前臺綜合
(略)、崗位交流
(略)、公共服務
(略)、
(略)、信息
(略)、便民生活
(略)等多個
(略)域;按國家和
(略)有關規定,合規設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略),并建有保障殘障人員使用的無障礙服務設施。
2.負責配備完善的服務設施,包括信息發布大屏、公告宣傳欄、自助查詢機等基本服務設施設備;寫字桌臺、休息座椅、空調通風、手機充電、飲水取用、急救藥箱等便民服務設施設備;電腦、電話、打印機、復印機、傳真機、掃描儀、高拍儀、資料柜等必要辦公設施設備,保障基礎設備設施正常運轉。
(二)服務功能保障
1.人員配置。組建運營管理團隊,
(略)場運營時段內(工作日正常上班時間,法定節假日可按人社部門安排調整)同時駐場辦公人員不少于2人,
(略)場總體運營、市場軟硬件設施管理維護、日常業務開展。
2.
(略)搭建。以廣西“數智人社”
(略)為依托,
(略),能夠實現與廣西“數智人社”
(略)數據互聯互通,同時具備崗位收集與發布、招聘求職對接、政策宣傳、就業供需線上追蹤與監測等多種功能。
3.用工調查。對
(略)轄區內
(略)場主體開展用工需求調查,精準掌握用工需求。
4.崗位信息發布。為各類用工主體做好招聘崗位信息登記服務,積極對接用工主體,收集用工需求后整理、審核、線上線下發布并定期更新。
5.求職登記。為找工作的各類求職群體做好求職登記服務,整理、錄入求職信息,及時對外發布并定期更新。
6.職業介紹。根據用工主體招聘需求、求職人員技能狀況和求職意愿精準匹配推送招聘崗位信息,提供就業崗位供求信息撮合服務,支持用工主體和求職人員開展對接洽談。
7.培訓推介。為各類群體做好職業技能培訓需求登記服務,廣泛收集培訓信息并及時發布,根據群眾培訓需求精準推送培訓信息,積極引導有就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群眾參加職業技能培訓。
8.就業創業指導。為群眾提供就業失業登記、就業困難人員認定、就業創業扶持補貼申領等指導服務。
9.開展就業專項服務活動。組織開展各類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為靈活就業人員和用工企業提供常態化服務。
10.就業狀況跟蹤統計服務。建立完善的就業狀況跟蹤統計體系,通過定期回訪、數據采集和動態分析,全面掌握勞動者就業后的工作情況、薪資待遇及職業發展狀況,為后續就業服務優化提供數據支撐。
11.政策咨詢。為群眾提供就業創業政策、社會保險、勞動法律法規等咨詢服務,為群眾解答在就業、創業、社保、勞動法律法規方面的疑惑問題和解讀相關惠民政策。
12.市場推廣和宣傳。通過微信:
(略)
13.人社部門要求協助開展的其他服務等。
二、采購項目概括
通過聘請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開展
(略)(略)場運營服務采購,推動其提供專業服務。
1.項目名稱:
(略)
2.項目地點:
(略)
3.項目預算:本次采購控制價為48.8萬元;
4.服務期限:自采購合同簽訂之日起連續12個月。
三、供應商資質及相關要求
(一)供應商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資格條件。
(二)供應商具有承擔本項目所述服務內容運營資質的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略)
(三)供應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記錄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薦為成交候選供應商,不得確定為成交供應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的;
2.被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的;
3.被稅務部門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的;
4.被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
四、詢價程序
供應商應將報價函、相關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版)、供應商認為需要提供的有關資料等裝訂成冊、密封。密封袋封口處必須加蓋公章并在密封袋正面標明項目名稱:
(略)
由
(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詢價小組根據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原則,綜合考慮推薦成交候選供應商。
(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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