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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發揮“紀委+12345+媒體+部門”四方聯動監督作用,市紀委監委聯合市級相關部門、市廣播電視臺,在西安新聞廣播《黨風政風熱線》節目中開設“物業連萬家”專題欄目。
今天《黨風政風熱線》節目邀請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副總督察劉崗,西安市資源規劃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席飛,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行政審批處處長黃浦,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保護二部部長李陽,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城市容貌管理處處長任亞峰做客直播間,著重對6月4日市民咨詢、投訴的問題進行回復。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副總督察劉崗介紹:
在6月4日的節目中,我們共收到11位市民通過電話和微信反映的問題線索(含1條重復反映)。節目結束后,市資源規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住建局迅速行動,于6月5日組成聯合檢查組對市民朋友們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核查。
核查過程中,檢查組現場召集了轄區資源規劃、城管執法、住建部門工作人員,并邀請小區開發商、物業公司代表共同參與,對群眾反映的每一個問題逐一進行核實、研判,現場定性存在的違法行為,并明確處置措施。
經核查確認:10個有效問題中,3個屬于違法建設問題;2個屬于圈占公共綠地問題;2個屬于物業管理范疇問題;3個問題經查證不屬實。針對核查結果,我們已采取如下措施:
對違法建設問題:資源規劃部門依法開展違法建設認定工作,并移交城管執法部門依法查處。
對非違建類問題(圈占綠地、物業管理):相關職能部門(資源規劃、城管執法、住建)已依據職責進行研判定性,制定了具體處置措施,確保群眾關切得到有效回應和解決。
問題回復:
微信網友反映:經開區鳳城九路白樺林間小區存在大量樓頂非法搭建陽光房,存在安全隱患問題,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無人處理。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白樺林間小區樓頂擅自搭建陽光房屬實。資源規劃未央分局對該小區違建陽光房進行了全面排查,共發現42處陽光房,目前已對2處進行了違法建設認定并移交城管執法部門查處,其余違建正在違法建設認定程序中。
經開區白樺林間樓頂擅自搭建陽光房(屬實)
微信網友反映:經開區鳳城九路文景小區31號樓后面老安家泡饃館搭建的棚子,屬于違建,至今未拆除。希望相關部門介入,督促物業進行拆除。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文景小區31號樓后老安家泡饃館搭建棚子不屬實。老安家泡饃館存在非落地雨棚,非落地雨棚屬于尚未明確納入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調整范圍或無需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形,不列入違法建設認定范疇。
文景小區31號樓后老安家泡饃館搭建棚子(不屬實)
聽眾陳先生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我是西咸新區灃東新城藍光公園華府一期三號樓2單元業主,小區的3樓、18樓、27樓04戶在本樓層公共區域內違建鞋柜,改變了建筑本身的外墻結構,同時非法占用該樓層公共區域。發現該情況后,物業不處理不作為。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西咸新區灃東新城藍光公園華府一期三號樓業主擅自占用共用部分,在共公走廊的窗臺上放置木質鞋柜屬實,屬于物業管理問題。6月12日西咸新區住建局已將該違法行為線索交辦三橋街辦進行依法查處。
藍光公園華府(屬實)
聽眾馬女士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西安市蓮湖區西斜路協和漢林居漢夏閣(2號樓)西側3層有一個突出的平臺,上面堆放大量鋼筋建材和汽車配件,涉嫌違建。附近有天然氣管道,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蓮湖區西斜路協和漢林居漢夏閣西側3層平臺涉嫌違建不屬實。3層平臺建筑物為“新漢風造型”的直線大屋頂,是按大興新區建筑風格建造的屋頂造型結構,不屬于違法建設。屋頂樓面存在少量鋼筋建材和汽車配件堆放,無建設行為,屬一樓汽配城商戶因裝修臨時堆放,轄區住建部門已督促物業,要求商戶加快裝修并盡快清理堆放建材配件。
3層平臺涉嫌違建(違建不屬實,物品堆放屬實)
微信網友反映:我是美苑樓尚業主,投訴小區占用綠化違建問題:1、占用美苑樓尚西邊車庫出口處緊鄰北邊,這里原來是我們小區綠化區域,現在被建成樓梯間。2、占用美苑樓尚東邊,交房時是綠化區域,現在被改建當成車位收費。3、占用美苑樓頂,建物業辦公室。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美苑樓尚業主反映問題部分屬實。美苑樓尚西邊車庫出口樓梯間和樓頂鋼架玻璃房屬于違建;美苑樓尚東邊停車位未占用綠地。資源規劃部門已對違建進行了認定,并移交城管執法部門查處。
美院樓尚現場
聽眾任先生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我是雁塔區等駕坡街道新安路司法小區業主,開發商和物業把業主車位私自改做商用,建設便民服務市場,沒有變更手續。我們業主前期投訴停工,現在又開始施工,這個車位用途還能還原回去嗎?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司法小區地下車庫建設便民服務市場不屬實。小區地下車庫未出現建設便民服務市場的施工跡象。我們從小區物業了解到,前期小區開發商將小區1、2號樓地下一、二層車位作為商業體招商出租,小區物業已向開發商下發整改通知書,并向有關部門進行了上報,我們在現場看到,地下車庫實際尚未進行改造施工(有改造意向,但未實際實施)。雁塔區住建局已要求小區物業企業加強日常巡查力度,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勸阻、制止,對勸阻制止無效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并向有關部門進行上報,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相關處置工作。
司法小區地下車庫建設便民服務市場(不屬實)
聽眾杜女士和劉女士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御景城小區起初項目規劃108畝地(購房合同上有注明),最終只有95畝,項目是如何通過審批的?項目總平圖注明的上面的已有道路、建筑,但很多已有建筑部分都在紅線外,而且沒有手續,誰來管?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自然資源督察執法處處長李博回復:
經核實,反映御景城小區違建問題不屬實。
“御錦城”項目土地招拍掛時明確“允許競得人在規劃指標范圍內,按照實際開發情況自行編制詳細規劃”。水岸云萃I期2R8地塊與水岸云萃II期3R1地塊(業主所稱18期)作為御錦城低容積率地塊,項目整體詳規是將兩個地塊作為同一小區、統一規劃、分期開發、共同管理。項目在規劃審批時,按照規定進行了批前公示及批后公告。水岸云萃II期3R1地塊2021年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2023年取得《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書》,現場建設均符合規劃。
業主所稱土地缺失問題,主要是水岸云萃II期臨時圍欄導致,屬于物業管理范疇,前期開發商曾對圍欄進行拆除,但在拆除過程中,遭到水岸云萃I期業主的強烈反對,為維護穩定,屬地公安派出所要求暫停拆除行為。部分業主已對此向法院提起了訴訟,據了解,目前法院正在審理當中。小區物業明確,將根據法院審理結果來對臨時圍欄進行處置。
御景城小區規劃問題(不屬實)
聽眾程女士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我是未央區中南上悅城四期業主,小區一樓業主在綠化區域私自搭建。之前給多個部門反映,灃東新城城管局已經出具認定書,但目前一直沒有執法人員來處理。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城市容貌管理處處長任亞峰回復:
經核實,中南上悅城四期小區業主擅自圈占綠地問題屬實,共18戶圈占綠地,部分圈占區域進行了硬化。灃東新城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已安排專人包抓開展整治工作。目前14戶業主認識到了其行為是違法的,愿意配合整改,其中3戶基本完成整改,后續將進行綠植補種,恢復原狀;11戶部分完成整改,執法支隊將持續跟蹤,督促盡快完成整改,恢復原狀。其余4戶業主對違法事實存在異議,執法支隊將在普法宣傳的基礎上,依據行業部門整改意見,堅決依法依規查處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
中南上悅城(屬實)
聽眾余先生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我是高新區鉑悅小區業主,小區物業在公共綠地上搭建150平方米辦公室,2019高新區管委會認定為違建,至今沒有拆除。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城市容貌管理處處長任亞峰回復:
經核實,鉑悅小區物業違法搭建物業用房情況屬實,該處違法建設位于鉑悅小區以南,都市印象以北,都市春天以東,西辛莊以西的閑置用地內,不屬于鉑悅小區綠化用地范圍,資源規劃部門已對違建進行了認定,城管執法部門已下達法律文書并履行完執法程序,按照《西安市規劃條例》第七十一條的規定,高新區管委會已責成丈八街辦依法強制拆除,已督促高新區城管執法局提醒相關單位做好后續工作。
鉑悅小區(屬實)
聽眾孟先生撥打節目熱線電話反映:我是曲江萬科翡翠國際業主,我們小區西區14號樓、15號樓一樓有住戶私自擴建院子,占用小區綠化帶,嚴重影響小區整體美觀。相關部門如何查處?
西安市城管執法局城市容貌管理處處長任亞峰回復:
經核實,萬科翡翠國際西區業主圈占綠地屬實。6月10日,曲江派出所、龍游北路社區、雁塔區曲江執法中隊、物業服務中心已聯合對小區侵占綠地進行了整治,對占用公共區域的苗木進行拔除、清理,下一步,雁塔區曲江城管執法中隊將對逐步清理后的場地進行綠化恢復。
萬科翡翠國際(屬實)
如何理解豁免規劃許可?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行政審批處處長黃浦介紹:
豁免清單僅屬于工程規劃許可的豁免,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豁免。項目及建設行為還應符合民法典、土地管理、建筑安全、城市市容市貌、物業管理、房屋使用安全、生態環境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豁免清單包含免于辦理和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情形,免于辦理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或其他法律法規,原本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但本著簡化審批,提升管理效率的原則,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手續豁免。無需辦理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或其他法律法規,不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為更直觀了解豁免清單內容,以居住區為例,免于辦理規劃許可的情況有:老舊小區加建電梯、老舊小區加外墻保溫層、住宅區增建無維護結構的自行車停放場等。無需辦理的情況有: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自助式快遞存取柜等。
在露臺或附帶花園自建生活設施,屬于違建嗎?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土地儲備中心土地保護二部部長李陽介紹:
針對6月4日節目中反映的問題,部分小區業主可能存在的2個認識誤區:
第一個錯誤認識是,部分一樓業主圈占門前綠地,鏟除草坪進行硬化或搭建陽光房。這部分業主業主認為,在購房時約定贈送花園供業主使用,且為此支付了更高的房價,因此這些業主認為自己有權按照自身意愿對樓前綠地進行改建。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此條款明確規定了小區內綠地的歸屬權,即除非特別明示屬于個人或屬于城鎮公共綠地,否則均屬于業主共有。小區一樓業主房屋買賣合同及附加條款可能會約定業主可以優先使用樓前綠地,但沒有明示屬于個人的條款,因此樓前綠地實際屬于小區業主共有。
在綠地范圍內擅自圈占綠地、鏟除草坪、搭建建筑物、構筑物違反了《西安市城市綠化條例》相關條款,屬于違法行為。
第二個錯誤認識是,對只能本戶使用或通行的露臺或樓頂進行違規搭建,業主認為只有本戶能進入,就屬于專屬空間,可以進行搭建。
一、無論是否屬于專有部分,根據《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封閉改造(如建陽光房、鋼構等)均屬違建。
二、專有部分需同時滿足以下要件:構造獨立性、利用排他性、可登記性、規劃專屬性+合同明確列入。若未滿足上述專有部分條件(如規劃未指定專屬、合同未約定或無法登記),則屬于全體業主共有。
違法當事人或舉報人對查處情況存在異議,怎么辦?
西安市資源規劃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席飛介紹:
根據《西安市城鄉規劃條例》第五十九條:“資源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規劃實施監督巡查制度,及時發現和認定違法建設”、第六十八條規定:“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之規定,資源規劃部門負責違法建設巡查認定工作,城管執法部門負責違法建設具體行政執法工作。資源規劃部門出具的《違法建設認定函》屬于行政協助行為,是內部行政行為,不會直接影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權利,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不具有可訴性,西安市鐵路法院、鐵路中院的有關行政裁定書和判決書對此問題做出了明確闡釋。對最終城管部門就舉報事項作出的處理或者不作為行為不服的,可通過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等途徑進行法律救濟。
另外,節目收到的問題線索核查中關于地下車庫非法改造或者改變使用性質的問題。一是如遇加建、擴建的違法建設行為,根據《西安市城鄉規劃條例》的規定,由資源規劃部門負責違建認定,城管部門進行查處。二是對于擅自改變使用性質的違法行為,根據《西安市停車場管理辦法》第五十七條、第六十六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停車場管理......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停車場進行監督檢查。”“......擅自將停車場挪作他用或者停止使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恢復,逾期不恢復的,處以罰款”。
總之,違法建設的治理并非單一部門的職責,除了資規和今天到場的城管外,還需要住建、市場監管、供電供水供氣等部門及屬地鎮街共同執法,對拒不整改的違建采取綜合措施。只有各部門協同配合,才能真正形成治理合力。
綜合:佟媛媛
校對:趙剛信息來源:西安新聞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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