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
(略)年產20000噸MDI組合料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審批意見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若對本項目建設有不同意見,請于公示期內將書面意見反饋至
(略)生態環境局行政審批服務科。
聯系電話:
(略)
監督電話:
(略)
地址:
(略)
一、項目名稱:
(略)
年產20000噸MDI組合料擴建項目
二、建設地點:
(略)
位
(略)化
(略)
三、建設單位:
(略)
(略)
四、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略)
五、項目概況
項目為擴建項目,建設內容為:擴建標準化廠房及輔助用房約4000m2,建設年產20000噸MDI組合料生產線,技改完成后本項目可形成年產10000噸阻燃異氰酸酯組合料、1000噸烷烴異氰酸酯組合料、5000噸復元異氰酸酯組合料、4000噸LBA異氰酸酯組合料的生產規模。項目所需的部分公用工程、
(略)現有工程。
六、主要環境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項目設計實施中,
(略)的總體發展規劃,按照《報告書》提出的現有工程存在的環境問題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確保各項環境保護要求落實到位。進一步優化主體工程、公用工程、貯運工程及污染防治設施的設計,采用先進的生產設備、密閉的物料轉運方式:
(略)
2、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廢氣污染防治措施。工藝廢氣應實行分類收集和分質處理,生產、輸送、儲存過程采用全密閉或負壓收集處理,嚴格控制無組織排放,按規范要求設置廢氣排放口。活性炭吸附裝置和催化氧化裝置的技術性能、運行工況須分別符合《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略))和《催化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略))要求。現有組合聚醚項
(略)頂經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通過15m高(DA004)排氣筒排放。項目廢氣非甲烷總烴、MDI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及其2024版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無組織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及其2024版修改單表9中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略))相關限值。
3、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廢水污染防治措施。廠區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項目污水采用分類收集、分質處理,按規范要求設置廢水排放口。擴建項目職工生活污水、地面沖洗水及冷水機廢水,依
(略))要求。
4、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應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裝減振消聲設施等措施,確保廠界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表1中3類區標準要求。
5、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強固體廢物的環境管理,分類收集固體廢物。落實危險廢物廠內暫存措施和最終處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險廢物暫存場所建設應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中有關規定。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產品檢驗廢物、廢活性炭、脫水廢液、廢催化劑、廢危化品包裝材料等危險廢物需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6、落實《報告書》提出的風險防控措施。罐區按規范設置圍堰,擴
(略)現有的686m3事故應急池至775m3,依托現有567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廢水和初期雨水,確保事故廢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體,初期雨水不排入外環境。生產車間、危險品庫、危廢暫存間、丙類倉庫、罐區、污水處理站、事故水池、初期雨水池等應采
(略)防滲措施,防止對地下水環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在檢修和故障時,應按《報告書》要求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必要時停止生產,并及時向當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并報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強化風險意識,建立完善的風險防范體系,加強安全管理,杜絕發生污染事故。
7、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業時間、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施工現場等措施,確保施工期顆粒物排放滿足安徽省《施工場地顆粒物排放標準》(DB34/
(略))表1監測點顆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場界噪聲達到《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的有關標準要求。施工期產生的施工人員生活垃圾、施工廢棄物等定點收集,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8、按《報告書》要求,該項目應設置廠界外400米環境防護距離,環境防護距離內不得建設敏感建筑。工程建設和運營過程中,
(略),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保護訴求,并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9、落實《報告書》提出的跟蹤監測計劃,配備必要的分析設備,及時發現和解決項目在建設期、運行期的各種環境問題,確保周邊環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管理辦法(試行)》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后評價,對項目實際產生的環境影響以及污染防治和風險防范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跟蹤監測和驗證評價,提出補救方案或者改進措施,并報我局備案。
11、若項目的規模、地點:
(略)
七、公眾參與情況
根據《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暫行辦法》,項目在報告書編制過程中進行了多次公示,介紹了環評報告的主要結論,如項目的主要環境影響,擬采取的措施等,使公眾能夠了解擬建項目概況、建設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擬采取的污染防治對策及主要評價結論,聽取公眾對項目建設的進一步意見及對擬采取環保措施的意見,同時公布了建設單位:
(略)
八、相關部門意見
項目備案表(代碼:
(略)-
(略))
(略))
九、聽證權利告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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