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報送的《
(略)年回收拆解10000臺廢舊機動車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下簡稱《報告表》)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
(略)年回收拆解10000臺廢舊機動車項目建設地點:
(略)
《報告表》結論表明:在嚴格落實《報告表》和本審批意見提出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后,不利生態環境影響可以得到緩解或控制。我局原則同意《報告表》的環境影響評價總體結論和擬采取的各項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二、項目建設與運行管理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施工期間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生態保護及恢復措施,防止施工揚塵、噪聲、廢水污染和生態破壞,妥善處置施工期的固體廢物。
(二)落實“雨污分流”等廢水污染防治措施。
(略)已建化糞池預處理后
(略)(略),不外排;初期雨水經雨水溝收集至初期雨水池,車間地面清洗廢水經溝槽收集后進入油水分離器,初期雨水和清洗廢水經隔油池+絮凝+沉淀池預處理達標后
(略)政污水管進入楊家湖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
(三)落實廢氣污染防治措施。拆解車間廢氣經負壓集氣裝置+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經15m排氣筒達標排放,切割粉塵經集氣罩+布袋除塵處理后經15m排氣筒達標排放;拆解粉塵在車間沉降后無組織達標排放,打包廢氣在車間內無組織達標排放;加強車間現場環境管理,確保廠界無組織廢氣達標排放。
(四)落實噪聲污染防治措施。優化設備布局,選用低噪聲設備,采取隔聲、減震等措施,降低噪聲影響,實現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五)按照“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的處理處置原則,落實各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布袋除塵器收塵、引爆后的安全氣囊、無法利用的碎玻璃、碎橡膠、碎塑料、布料、海綿、陶瓷等經分類收集后委外處置;規范化建設危廢暫存間,廢蓄電池、廢尾氣凈化裝置、
(略)板、廢油液、廢空調制冷劑、廢動力電池組、液壓油、隔油池油泥、廢活性炭、含石棉廢物、廢沉淀污泥等分類暫存于危廢暫存間,定期交由有資質單位:
(略)
(六)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規范化建設排放口,加強防滲工程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環境管理機構和環境管理體系,明確環境管理職責,制定并落實環境監測計劃,并按要求完成環境監測工作。
三、項目建設必須嚴格執行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項目竣工后,按規定程序自行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四、項目調試運行或者發生實際排污行為之前,應當按照國家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及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申請排污許可,不得無證排污或者不按證排污。
五、項目涉及產業政策、規劃、土地、安全、林業、農業、水利等方面內容,以相應主管部門批復意見為準。
六、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5年內有效。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經批準后,若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
(略)
七、請
(略)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負責該項目“三同時”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略)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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