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名稱:
(略)
振亞(響水)
(略)果蔬萃取深加工項目(振亞(響水)
(略))
建設地點:
(略)
江蘇省
(略)北側、宣圩河東側
建設單位:
(略)
振亞(響水)
(略)
環境影響
評價機構
(略)
項目概況
振亞(響水)
(略)租賃經濟
(略)。
主要環境影響
及預防或減輕
不良環境影響
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
烘干廢氣(顆粒物)、氣流粉碎廢氣(顆粒物)、過篩廢氣(顆粒物)、包裝廢氣(顆粒物)經集氣罩收集后進入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DA001排氣筒排放;污水處理站廢氣(氨氣、H2S、臭氣濃度)經密閉+管道收集后進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15m高DA002排氣筒排放;未捕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本項目粉塵廢氣排放執行江蘇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
(略))表1及表3中標準限值,臭氣濃度、氨氣、H2S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和2中標準限值。
(2)廢水
本項目地面清洗廢水、果蔬清洗廢水、設備清洗廢水、冷卻廢水、漂燙廢水、初期雨水
(略)污水處理站預處理達標,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預處理達標,上述預處理后廢水再與純水制備濃水及冷卻循環水一起接管排入今越污水處理廠后集中處理,尾水達標后外排。今越污水處理廠尾水排放標準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一級A標準。
(3)噪聲
建設項目噪聲控制主要
(略)合理布局,主要噪聲設備選用低噪型,并采取有效的隔聲、減振等降噪措施,減輕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2類標準。
(4)固廢
各類固體廢物均妥善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略))中相關要求;危險廢物貯運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江蘇省固體廢物全過程環境監管工作意見》(蘇環辦〔2024〕16號)等文件要求。
公眾參與情況
(略)站公示等形式進行公眾參與調查。期間未收到公眾反對意見,表明該項目的建設基本得到周圍公眾的認可。
建設單位:
(略)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關
環境保護措施
承諾文件
江蘇響水經濟
(略)管理委員會同意并支持該項目建設。
聽證權利告知
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應在本公示發布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我局提出聽證申請。
公眾反饋意見
的聯系方式:
(略)
公眾如有相關意見,請于5個工作日內當面或通過信函、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聯系人:
(略)
郵政編碼:224600聯系電話:
(略)
傳真:
(略)8E–mail:
(略)@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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