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賃標的基本情況
1.1.租賃標的:
(略)廠區內建筑物、場地及辦公生活用品等,整體出租。詳見租賃標的清單。
1.2.租賃標的簡況:
租賃標的土地總面積224157㎡(約336.23畝),建筑物23幢,建筑面積約49572㎡(其中有1幢臨時搭蓋鋼架建筑物約337㎡、
(略)約282㎡
(略)301室、303室、305室為出租方自用,不在本次租賃標的范圍內),即本次租賃標的:建筑物有產權證建筑11幢面積約45424㎡,未辦理產權證的建筑10幢面積約3529㎡;場地有硬化場地面積約有4.6萬㎡,未硬化場地約有4.01萬㎡;辦公生活用品等。
房屋建筑物大多已閑置多年,多處出現屋頂漏水、墻體滲水和剝落等問題。辦公生活用品部分已損壞或無法正常使用;
(略)目前沒有供水供電,水、電等基礎生產設施需重新整備后才能使用;廠房倉庫的門窗老化、銹蝕,損壞嚴重;機器設備拆除后,廠房及場地留下了大量的設備基礎和機坑;硬化堆場已出現表面破損,坑洼不平。
租賃標的中1#深加工車間廠房目前尚處于出租狀態,
(略),租賃面積約為7501.74平方米,租賃期限至2026年9月30日(具體原租賃合同等材料備查)。如在簽訂本項目資產租賃合同時出租方未能與原承租方達成解除原合同,承租方須承諾協助出租方繼續履行該原合同,并負有管理責任,直至該原合同到期。但承租方當月的租金應扣減該原合同的當月租金。
1.3.租賃用途:符合工業用地要求的相關生產經營活動。承租方租賃使用租賃標的應遵守國家和屬地及出租方的有關房屋(場地)、工業用地使用和管理之規定。
1.4.租賃期限:承租租期暫定為10年(從合同簽訂生效之日算起,若合同生效當月不足1個月,仍按1個月計算),免前期3個月租金(免租金期自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計算。若合同生效當月不足1個月,仍按1個月計算)。
1.5.租金掛牌價(底價):10年租賃期限總租金掛牌價(底價)2082萬元。第一年(含3個月免租期)月租金掛牌價(底價)10萬元,第二年月租金掛牌價(底價)13萬元,第三年月租金掛牌價(底價)15萬元,第四年月租金掛牌價(底價)16萬元,第五年月租金掛牌價(底價)17萬元,第六年至第十年月租金掛牌價(底價)21萬元。
競租人針對10年總租金掛牌價(底價)進行競價,競價成交價為10年租賃期限總租金,具體每個租賃年度月租金為月租金掛牌價(底價)加上按照競價成交價溢價率計算的增值部分,即每個租賃年度月租金=月租金掛牌價(底價)×(1+競價成交價溢價率)。
1.6.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抵押金、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收繳辦法
(略)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抵押金:60萬元,承租方在合同簽訂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30萬元,剩余的30萬元分6個月支付,每個月1日前支付5萬(伍萬元整),直至支付完為止。
(略)租金按月支付,為先付后用的方式:
(略)
(略)其他有關費用:基于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自行繳納費用的支付方式:
(略)
(略)承租方應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
(略)
1.7.風險提示
(略)租賃標的是以現狀出租,其品質和狀況以現狀為準,且均以現狀出租、移交。出租方不提供租賃標的的單證和資料,意向承租方應對租賃標的進行現場勘察核實,簽署《現場看樣確認書》(一式四份,一份作為報名競買的必備文件,另三份作為資產出租合同的附件。看樣人須出具委托單位:
(略)
(略)出租方和承租方對租賃標的進行移交時,具體租賃標的的品質和狀況(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態、數量重量)以租賃標的現場實物為準,雙方對租賃標的的數量進行清點,制表并雙方確認。
(略)競租人一旦報名繳納競價保證金即視為對租賃標的已確認認可。標的移交時與現場看樣日至移交之時所產生的風險如隱蔽瑕疵、缺陷、損毀安全、環保等均由競租人、承租方承擔。競租人、承租方不得以租賃標的的現狀或質量問題為由拒絕承租。
(略)交易過程中出租方、產權交易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向競租人、承租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咨詢、標的情況的描述、說明等僅作為參考,競租人、承租方應自行把握交易風險,審慎決策。
(略)若在看樣期至租賃標的移交日期間現場發生變化,最終解釋權歸出租方所有,產權交易機構不對現場狀況進行保證及現場狀況變化解釋,不承擔任何責任。
1.8.成交結果公示和合同簽署
(略)本項目競價成交后,產權交易機構和出租方將成交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出租方和承租方應自行在公示結束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資產租賃合同》,承租方須到出租方辦公場所簽署《資產租賃合同》。
(略)(略):
(略)“成交公告”欄公示時間為準。
(略)的關于本項目的成交結果公示信息,否則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均由承租方承擔。
二、競租人(承租方)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2.1.承租方為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境內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
2.2.注冊資本金不得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壹佰萬元整);
2.3.未被列入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略)查詢情況競租人不存在失信記錄;
(略)(
(略).cn/)無失信記錄;
2.4.
(略)(
(略).cn)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2.5.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競租。
三、競租人(承租方)須接受的主要租賃條件
3.1.承租方租賃使用標的應遵守國家、地方、物業管理及出租方的相關規定,合法合規地使用標的。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整體轉租、轉借或其他方式:
(略)
3.2.租賃標的僅作現狀出租,出租方不負責任何投入,承租方自行根據需要修繕并承擔全部費用,裝修不得危及到房屋結構安全、公共設施設備安全以及消防安全。承租方應向出租方報備裝修方案,若裝修方案改變房屋結構或可能涉及房屋結構安全及設施設備安全和使用的,該裝修方案應征得產權人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承租方室內裝修如需經過政府消防、市政、交通、環衛、環保等部門的審批或驗收,承租方應自行辦理相關手續,出租方可提供協助,相關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但不能破壞原建筑結構(混合結構),否則出租方有權追究承租方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視為承租方違約,并無條件解除租賃合同,沒收承租方履約保證金(押金),且出租方不補償承租方投入部分。
3.3.合同租賃期內,承租方為承租場所安全、消防、環保第一責任人,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有關部門規定生產經營,若有違規情節責任由承租方自負:承租方不得存放危險品或進行違法活動,應對防火防盜等安全負責,嚴格遵守消防部門頒發的防火安全措施和規定。若因承租方不慎造成事故損失,承租方應負責賠償并承擔法律責任。一切安全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對出租方日常的安全監督檢查給予配合協助。
3.4.出租方就承租標的依法享有的使用權由承租方行使,承租方在行使該使用權時不得違反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否則應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及后果。
3.5.承租期內,
(略)域因法律、法規、政策的改變需要拆遷拆除,
(略)建設規劃或更新改造需要拆遷或土地收儲等,或出租方因改制、重組需要收回
(略)域的,以及不可抗力的原因致承租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承租合同自行終止,租金按照實際承租時間計算,承租方應在規定時間內無條件交還承租資產。在結清租金、水費等費用后,出租方僅無息退還承租方履約保證金和安全生產抵押金。
3.6.其他未盡事宜以本項目以競價文件及其附件《資產租賃合同》的約定為準。
四、競價方式:
(略)
五、競租人報名
5.1.報名截止時間:2025年6月10日17時
5.2.競租人資格: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只有在報名截止時間前向產權交易機構完成交納競價保證金和遞交資格證明文件手續,并通過資格審核的競租人才具備競租資格。
5.3.交納競價保證金
(略)競價保證金金額:50萬元。
(略)競價保證金指定銀行賬戶:競租人須在報名截止時間前以電子匯款的方式:
(略)
(略)競租人在“
(略)(
(略))”提交報名成功之后,系統會自動生成一個8位識別碼,轉款時將識別碼正確填寫在【備注】【匯款用途】、【摘要】、【附言】等欄內,即可自動匹配到競買人的賬戶。競買人可在柜臺、
(略)銀、手機轉賬,請勿使用ATM機轉賬。工行柜臺轉賬僅能將識別碼填寫在【附言】中,不能填寫在【摘要】中,其他銀行正常轉賬即可。
5.4.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意向方須在公告期限內向產權交易機構領取《競價文件》,并按《競價文件》的規定在報名截止時間前遞交資格證明文件。
5.5.領取競價文件
(略)單位:
(略)
(略)意向方可按照將上述相關證照、聯系方式:
(略)
六、特別提示:所有(或僅有一名)
(略)絡競價,但均不報(應)價,其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返還,將按照本項目競價文件的規定進行處置。
七、公告期限: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6月10日。
八、網絡競價開始時間:2025年6月11日9時
九、聯系方式:
(略)
電話:
(略)2、
(略);監督電話:
(略)3
地址:
(略)
附件:租賃標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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