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買公告標的物介紹受讓方資格條件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重大事項披露競買記錄產權轉讓公告
項目名稱:
(略)
(略)報廢資產一批
資產屬性
廢舊物資
轉讓底價
756,000元
掛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掛牌起止日期
(略)站公告顯示的起止時間為準。
掛牌期滿,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信息發布終結。
轉讓方承諾
我方向產權交易機構(
(略),以下統稱“云交所”)提出申請,將持有的轉讓標的公開轉讓,由云交所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交易。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1.本次產權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實物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分權且處分權的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按照法律法規以及我方章程和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相關決策程序及決策文件合法合規;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云交所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轉讓方基本情況
轉讓方名稱:
(略)
(略)
住所
云南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804693R
法定代表人
周義華
經濟類型
國有控股
內部決策情況
(略)總經理:
(略)
批準機構
(略)
標的情況及列表
本項目處置資產共438項,主要為車床、刨床、鉆床、銑床、磨床、鏜床、起重機、焊機、變壓器、低壓配電柜、焊機、拖拉機、電腦、打印機、會議椅等,詳見“標的清單”。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1.本項目資產在“標的清單”范圍內按現狀整體打包進行轉讓。
2.此次轉讓的資產以現場展示為準,部分標的有可能存在零配件缺失、不完整、已失效等現象,轉讓方對設備的使用性不作任何保證,也不保證所轉讓資產實物與標的清單完全一致,同時不因實物的減少而減少轉讓價款。
3.本項目掛牌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意向受讓方在本項目公告期間有權利和義務自行對產權交易標的進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讓方一經提交報名登記并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已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本項目所披露的內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項目產權轉讓公告內容(含附件)及本次交易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已完成對本項目的全部盡職調查,并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讓意向為不可撤銷的意思表示,并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法律與經濟責任及所有風險。
4.意向受讓方須在報名前到資產處置現場進行現場踏勘并對此行為簽署《現場踏勘確認函》,在報名截止日前不進行現場踏勘的,視為自動放棄該項權利,但仍須簽署并提交《現場踏勘確認函》,并視為接受轉讓標的實際現狀(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質量、數量、型號/標識、廠家、價值、生產日期及瑕疵等),不再另行對轉讓標的進行驗收。
5.本項目轉讓底價為含增值稅價值。
6.轉讓標的相關備查文件請到云交所查閱。
7.
(略)站公告為準。
8.公告內容來自于轉讓方的申請和其提供的資料,云交所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交易條件
價款支付方式:
(略)
一次性支付
受讓方資格條件
1.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報名人應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項目掛牌截止日當天17:00時前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及交納交易保證金,以e
(略)顯示保證金狀態“有效”為準。(具體詳見本公告“報名手續、保證金設定及處置方式:
(略)
3.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名手續
1.報名方式:
(略)
報名人應于本項目掛牌截止日當天17:00
(略)站(
(略))自行注冊、登錄、報名意向標的,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交納交易保證金。意向受讓資格經云交所審核通過后,競買人憑e
(略)和密碼,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e
(略)進行競價,并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確定受讓方。
2.報名材料包括:
(1)經報名人簽署的《報名材料》(由云交所提供),上述文件詳見附件下載,其內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視為無效;
(2)自然人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3)法人須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及其身份證復印件(若需法人授權,則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4)非法人組織須提交可以證明主體資格的相關材料;
(5)云交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須加蓋鮮章(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或簽字、捺手?。ㄗ匀蝗耍?,并用電腦統一掃描為一個PDF文本上傳至e
(略)供云交所審核,報名人保證其提交的報名資料均為真實、完整、合法和有效。
3.注意事項:
(1)成功受讓后,受讓方須將紙質版報名資料遞交給云交所辦理成交確認手續;
(2)報名人交納保證金須以注冊會員時的注冊名稱:
(略)
交易規則
競買人在競價前請務必遵照e
(略)(
(略))的《e
(略)競價交易規則》《e
(略)產權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標的情況、競買資格、注冊報名、保證金繳納、競買操作及款項支付方式:
(略)
交易方式:
(略)
(略)絡競價(動態報價)
交易服務費
受讓方應于收到e
(略)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按標的成交價的【5%】通過e
(略)向云交所交納交易服務費。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一、成交價確定
以《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確定成交價。
二、價款支付與結算
1.價款支付:
受讓方應于《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將交易價款支付至云交所資金監管賬戶(以到賬為準)。
2.結算
下列款項均以人民幣計價,并通過云交所資金監管賬戶統一結算:
A.交易保證金;
B.轉、受讓方應向交易機構(云交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C.交易價款。
1.受讓方須簽訂《產權交易合同》。
2.受讓方在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后【10】個工作日內,由轉讓方通知受讓方辦理標的移交手續,經雙方交驗并簽署《標的移交清單》后視為標的移交手續辦理完成,移交手續辦理完成后,標的所有權及標的相關的一切責任和義務皆轉移至受讓方。如本次轉讓標的由于不確定因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轉讓方未能掌握的情形等原因致使轉讓標的不能如期交割的,轉讓方概不承擔相關責任。受讓方未能按轉讓方通知時間前往標的所在地辦理移交手續的,轉讓方將不負責對該標的的保管,標的物損毀、滅失風險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與轉讓方無關。若因受讓方未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進行本項目資產回收處理的,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3.受讓方須在交付完成后【50】個工作日內自行完成標的物的拆卸、搬運和垃圾清運,轉讓方予以一定配合,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搬運、運輸、垃圾清運和場地占用等)及安全生產責任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若受讓方未在時限內完成上述事項,則須承擔相應的保管費用。若受讓方未進行垃圾清理,則轉讓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清理并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受讓方承擔。若受讓方未按政府相關部門要求、規定致使轉讓方遭受政府處罰或第三方索賠的,轉讓方為此支出的一切費用均由受讓方承擔。
四、本次產權轉讓所涉及的稅費
轉、受讓雙方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繳納。
特別說明
1.云交所向受讓方出具交易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按以上“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產權交易合同》中的相關條款只能以此為基礎細化,任一方均不得提議改變上述交易條件的實質性內容。意向受讓方向云交所登記受讓時須無條件接受以上交易條件。同時,云交所不負責交易價款的催收和權證變更的催辦。
2.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包括但不限于品牌、質量、數量、型號/標識、廠家、價值、生產日期及瑕疵等)為由退還標的物、拒簽《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及《產權交易合同》等交易文書、拒付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除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外,若本項目再次掛牌轉讓的成交價低于本次成交價的,本次交易的受讓方應對差額部分進行補足,如拒不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對本次交易的受讓方就差額部分進行追償。
保證金設定及處置方式:
(略)
保證金交納方式:
(略)
提交報名后根據e
(略)提示進行線上交納。
保證金交納金額
22萬元
保證金交納時間
掛牌截止日17:00時前(以e
(略)顯示保證金狀態“有效”為準)。
處置方式:
(略)
1.當受讓方確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證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將無息返還;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務費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情形的,
(略)退還至受讓方賬戶。
2.若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所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1)意向受讓方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
(2)在競價過程中以轉讓底價為起始價,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
(3)在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未按約定時限支付交易價款的;
(4)其他違反交易相關規則、交易保證金的有關規定和交易條件要求的。
3.若出現交易保證金轉違約金情形的,在扣除云交所交易服務費后將剩余違約金劃至轉讓方賬戶。違約金金額不足以彌補轉讓方、云交所損失的,利益受損方還可向有過錯的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進行追償。違約金的劃轉無需再由意向受讓方(或受讓方)確認。
附件下載:
標的清單.pdf
云交所報名材料.pdf
交易機構聯系方式:
(略)
交易機構名稱:
(略)
(略)
咨詢時間
工作日9點至17點
交易機構聯系人:
(略)
王經理:
(略)
咨詢電話
(略)6
交易機構地址:
(略)
(略)
現場展示及踏勘
展示地點:
(略)
云南
(略)
踏勘時間
公告期內工作日9點至17點(節假日除外)提前與聯系人:
(略)
踏勘聯系人:
(略)
穆經理:
(略)
聯系電話:
(略)
(略)
特別提示
1.現場踏勘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明材料進行現場登記(自然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并簽字捺手印);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均須加蓋公章)。
2.現場踏勘時請至少提前【3】個工作日與踏勘聯系人:
(略)
詳見公告(以公告內容為準)
(以公告內容為準)
(以公告內容為準)
(以公告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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