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椰
(略))食品加工項目進行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
(略)(椰
(略))食品加工項目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現將擬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在公示期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書面提出聽證申請。
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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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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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57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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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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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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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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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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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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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位
(略),占地面積為9947.55m2,擬保
(略)現有的一棟空置的磚混結構廠房(1#廠房),并對其進行裝修改造,而現有的一間鋼架結構倉庫、一間磚混結構倉庫以及一個污水處理站將進行拆除,同時擬
(略)新建一棟1層的廠房(2#廠房)以及新建一個污水處理站及其相關配套設施等,建成后乳制品的產能為5000t/a,椰子汁產能為7000t/a,椰漿產能為5900t/a。
主要環境影響結論:本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選址布局合理,項目擬采用各項環境保護措施具有經濟和技術可行性,可確保達標排放。本項目的建設有利于當地的經濟發展,有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產生的各種污染物經相應措施處理后能做到達標排放,產生的污染物對當地的環境影響不大。因此,本報告認為從環境保護的角度分析,建設項目環境影響是可行的。
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符合性:根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本項目不屬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的產業,并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由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24年本)》已明確說明:“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之外的,且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屬于允許類”,因此項目的建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同時根據《海南省產業準入禁止限制目錄(2025年版)》,項目不屬于海南省禁止類和限制類,則為允許類,因此項目符合海南省產業政策要求。
選址合理性:根據
(略)塔
(略)(一期)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可知,項目選址地塊屬于二類工業用地,同時位于塔
(略)規劃與功能布局圖中的中南工業片,
(略)用地,南側、西側和北側均為工業用地,與周邊環境相容。因此,本項目建設符合
(略)塔
(略)(一期)控制性詳細規劃(調整);根據《
(略)塔
(略)控制性詳細規劃環境影響報告書》,本項目屬于該規劃環評準入行業中鼓勵類中的食品制造,符合
(略)的準入要求,同時經分析,與該規劃環評中的結論和審查意見相關要求也相符;本項目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項目選址不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基本農田,項目為食品加工項目,屬于工業項目,項目與《
(略)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略)年)》相符。
清潔生產水平:/
排污達標和排污總量控制可行性0:
(略)老廠的鍋爐目前正在整改中,通過以新帶老后鍋爐廢氣排放量發生了變化。根據《海南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瓊府辦[2021]36號),結合項目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確定氮氧化物和VOCs(以非甲烷總烴計)為項目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
(略)鍋爐整改后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290t/a,本項目非甲烷總烴產生量為1.25kg/a。
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行性:/
環境質量與環境
(略):
(略)域大氣環境質量滿足《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
(略))中的二級標準及修改單;根據監測數據,噪聲敏感點塔
(略)、御景鴻世紀雅居監測值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略))2類標準;白沙溪見龍大道斷面點位十四五擬定目標為Ⅴ類,
(略)發布的監測數據表明,白沙溪見龍大道斷面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略))Ⅳ類標準。
環境風險控制:①危廢間嚴格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中的相關要求進行建設;②危廢間地面采取硬化、防滲措施,防滲措施需符合相關文件要求,同時四周設置導流溝,設置警示標識等;③危廢間嚴禁明火,配備相應的堵漏材料(砂袋、干粉滅火器等)。
公眾參與意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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