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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增值稅相關文件
二、思維導圖
序號 | 減免稅大類 | 小類 | 減免項目名稱 | 文件依據 |
1?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轉讓舊房作為經濟適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住房租賃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8〕24號 |
2? | 改善民生 | 住房 | 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土地增值稅減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8號 |
3?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轉讓舊房作為保障性住房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棚戶區改造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101號 |
4? | 改善民生 | 住房 | 轉讓舊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公共租賃住房稅收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61號 |
5? | 轉制升級 | 企業發展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改制上市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53號 |
6? | 轉制升級 | 企業重組改制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郵政速遞物流業務重組改制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116號 |
7? | 轉制升級 | 其他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中信集團公司重組改制過程中土地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3〕3號 |
8? | 轉制升級 | 其他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轉讓CDMA網及其用戶資產企業合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增值稅營業稅印花稅和土地增值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1〕13號 |
9? | 支持金融資本市場 | 資本市場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信達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1〕10號 |
10? | 支持金融資本市場 | 資本市場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東方資產管理公司處置港澳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有關資產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212號 |
11? | 支持金融資本市場 | 資本市場 | 對企業改制、資產整合過程中涉及的土地增值稅予以免征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3〕56號 |
12? | 支持文化教育體育 | 體育 | 對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賽后再銷售物品和出讓資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60號 |
13? | 支持文化教育體育 | 體育 | 對執委會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第七屆世界軍人運動會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119號? |
14? | 支持文化教育體育 | 體育 | 對杭州2022年亞運會和亞殘運會及其測試賽組委會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杭州2022年亞運會和亞殘運會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18號 |
15? | 支持文化教育體育 | 體育 | 對2020年晉江第18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的執行委員會、組委會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第18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等三項國際綜合運動會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19號 |
16? | 支持文化教育體育 | 體育 | 對2020年三亞第6屆亞洲沙灘運動會的執行委員會、組委會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第18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等三項國際綜合運動會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19號 |
17? | 支持文化教育體育 | 體育 | 對2021年成都第31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的執行委員會、組委會賽后出讓資產取得的收入,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第18屆世界中學生運動會等三項國際綜合運動會稅收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19號 |
18? | 支持其他各項事業 | 其他 | 被撤銷金融機構清償債務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被撤銷金融機構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3〕141號 |
19? | 支持其他各項事業 | 其他 | 普通標準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土地增值稅減免 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需要而搬遷,納稅人自行轉讓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若干問題的通知》 財稅〔2006〕21號 |
20? | 支持其他各項事業 | 其他 | 合作建房自用的土地增值稅減免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 財稅字〔1995〕48號 |
21? | 支持其他各項事業 | 其他 | 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土地增值稅減免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38號 |
22? | 支持其他各項事業 | 其他 | 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免征土地增值稅 |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 財稅字〔1995〕48號 |
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簡并稅費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附件2《財產和行為稅稅源明細表》中“土地增值稅稅源明細表”的“填表說明”明確:“五、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清算后尾盤銷售適用……(二)表中項目……6.第7欄“單位成本費用”。單位成本費用=清算申報時或清算審核確定的扣除項目金額÷清算的總已售面積。公式中的“扣除項目金額”不包括清算時扣除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國稅發〔2006〕187號文件授權各省稅務機關可依據該通知的規定并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清算管理辦法。 以安徽為例,根據《安徽省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土地增值稅清算時未轉讓的房地產,清算后銷售或有償轉讓的(以下簡稱清算后轉讓的),納稅人應按月匯總進行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申報時,扣除項目金額按清算時的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不含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乘以清算后轉讓的面積再加上清算后轉讓時繳納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計算。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不含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房地產開發項目總扣除項目金額(不含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總建筑面積案例:安徽甲房地產開發公司開發A項目的總建筑面積為45000㎡,截止2017年11月底銷售面積為40500㎡,取得不含增值稅收入40500萬元;已售部分對應的扣除項目金額合計29013.75萬元(不含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且已經主管稅務局清算審定);尚余4500㎡房屋未銷售。2018年2月底,公司將剩余4500㎡房屋打包銷售,收取不含增值稅收入4320萬元。轉讓時繳納的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為28萬元。計算甲公司清算后銷售業務應納土地增值稅。解:根據國稅發〔2006〕187號第八條、《安徽省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結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填表說明,甲公司尾盤銷售,單位建筑面積成本費用=清算申報時或清算審核確定的扣除項目金額÷清算的總已售面積1.單位成本費用=29013.75÷40500=0.72(萬元)2.打包銷售的4500㎡房屋的土地增值稅:(1)扣除項目金額=0.72×4500+28=3268(萬元)(2)增值額=4320-3268=1052(萬元)(3)增值率=1052÷3268×100%=32.19%?(4)應納土地增值稅=1052×30%=315.6(萬元)?甲公司應按月匯總進行土地增值稅尾盤銷售的納稅申報,逾期需要加收滯納金。?免責聲明:?來源:小穎言稅?內容僅供學習參考,具體執行以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主管稅務機關的要求為準;版權歸作者所有、如覺侵權,敬請通知本公眾號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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