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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資,可能有很多人覺得離自己很遠。其實,它離我們真的很近。尤其在信息化時代,可能只是接聽了一個電話、參加了一場"免費健康講座",或是輕信了所謂的"高回報養老項目",你辛苦攢了一輩子的養老錢,就會被那些打著"關愛老人"旗號的騙子一點點騙光。
案例詳情
2014年底,被告人張某為籌集建設養老院的資金,在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先后與艾某等人簽訂合作協議,由后者組建營銷團隊,通過在老年人聚集的公共場所發放宣傳資料、組織到工地參觀、召開推介會、發布宣傳視頻等形式,向社會公開宣傳,并以提供“養老享老”服務和高息返利為誘餌,引誘老年人出資辦理會員卡,并承諾三年期滿后可以將會員卡內資金轉為住宿費用,期間按年化10-15%的利率返利。2014年11月至2019年8月,張某共向747名老年人吸收資金共計5900余萬元。案發后,相關單位采取多項措施,將集資款盡數追回。
案件處理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等人非法吸收公眾資金,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依法應予懲處。張某等人有自首、全額退贓等情節,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遂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被告人張某等人三年至二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所追回集資款全額發還集資參與人。
案件警示
養老產業、“銀發經濟”蓬勃發展,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金融防范意識較差的特點以及尋求養老保障的心理,以提供老年服務、建設養老公寓等為由,以老年人為侵害對象進行非法集資,社會危害嚴重。為守住老年人的“養老錢”,審理法院堅持打擊犯罪與追贓挽損并重,多次與公安、檢察機關會商,反復對被告人、辯護人釋法明理,講明退贓從寬的法律政策和法律后果,經多方不懈努力最終將涉案資金全部追回并發還集資參與人,挽回了損失,懲處了犯罪,真正實現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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