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至11月,
(略)2023年末資產負債情況進行審計,并出具了審計報告(舟審經報〔2024〕13號)。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意見,我公司認真梳理問題、分析原因,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現將審計整改結果公告如下:
一、審計結果文書的名稱:
(略)
《
(略)2023年末資產負債審計項目的審計報告》(舟審經報〔2024〕13號)
二、審計意見及建議
對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
(略)審計局提出了審計評價意見,
(略):一要立足主責主業,推動發展提質增效;二要踐行公平公開,助力改善營商環境;三要強化合規意識,優化重大經濟決策;四要規范財務核算,真實反映會計信息;五要補齊制度短板,有效提升內控效能。
三、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
截至目前,審計報告中11個立行立改問題已經基本完成整改;3個分階段整改問題已經針對目標任務,明確時間節點;3個持續整改問題已經明確方向并制定時間表。
(一)關于業務整合優化、資產資源提質增效工作不夠有力的問題。
1.關于落實出資人陸上客運改革整合任務不夠有力,
(略)持續虧損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主動
(略)交投集團,由集團組織對陸上客運改革整合工作涉及的具體事項進行了磋商。后續,公司將在集團主導下,積極按計劃推進該項工作,
(略)的減虧工作。整改工作將在2029年底前完成。
2.關于投資1家企業管理不力,虧損60余萬元,占投資本金45%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進一步完善了《
(略)“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和《
(略)管控制度》,并落實制度培訓,
(略)對外投資決策程序。后續,公司將進一步完善投資項目決策前的可研調查及論證,建立集體決策機制,確保投資決策的透明性和合規性;加強過程把控,落實投資金額變更的充分論證和審批管理,實時監控投資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優化被投資企業的企業治理結構;定期開展對被投資企業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整改工作將在2029年底前完成。
3.關于未建立廣告位資源管理制度,存在長期閑置、未有效開發現象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已制定出臺《
(略)廣告位資源經營管理辦法》,并將按制度規定,
(略)廣告位資源的規劃、開發、招租和后期管理。
(略)資產資源管理情況的內部審計,以進一步鞏固整改效果。整改工作將在2029年底前完成。
(二)關于未遵循公平公開原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不夠到位的問題。
1.關于1處房產公開拍租流標后未重新公開招標,出租價格未經評估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組織開展了制度培訓,進一步明晰資產處置程序及審批流程,提升業務人員對相關制度的理解。公司2024年以后的房產出租工作,均按年度資產處置計劃和制度規定執行,出租房產均經資產評估機構評估,并以評估價為基準進行招租。
(略)也將按制度進一步完善出租房產的動態管理和臺賬登記工作。
(略)紀委也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2.關于2處104平方店面合作經營商的確定未經公開競選的問題。
整改措施:2處店面中一處已在到期后,于2023年5月進行公開招租。另一處商鋪的合作經營協議將于2025年8月終止。終止后,公司將嚴格按照《
(略)資產處置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通過公開方式:
(略)
3.
(略)商務快艇物資采購供應商的確定未經公開競選,且其中1家供應商不符合招標條件。
整改措施:公司已組織各相關部門及下屬單位:
(略)
4.
(略)修船業務主要承接商的確定未經公開詢比價的問題。
整改措施:
(略)已制定實施《
(略)船舶修理管理規定》,從制度層面規范船舶修理的決策審批、供應商的公開選取、項目驗收和費用結算等程序。同時,
(略)總經理:
(略)
5.
(略)救生設備運輸服務供應商的確定未經公開競選的問題。
整改措施:
(略)于2024年12月,對采購工作相關人員進行了采購制度以及工作流程的培訓,
(略)管理人員對公開招標和公平競爭的認識以及業務操作的能力。
(略)還加強了對運輸服務供應商的資質以及履約情況的動態管理,對現有供應商表現進行了年度評估,并與原供應商簽訂了1-2月短期采購合同,既規避了履約風險,也確保供應商資源優質可靠。在此基礎上,
(略)根據制度規定,通過邀請招標方式:
(略)
6.關于1艘船舶改造項目通過拆分規避公開招標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于2025年1月組織開展了招投標相關知識培訓,培訓內容涵蓋了招投標法律法規、流程管理以及風險防控等方面,旨在提升相關人員在招投標過程中的專業能力和合規意識。同時,從2025年開始,公司通過建立招投標項目信息的定期報送機制,
(略)招投標項目的動態監管,督促落實項目應招必招。公司紀委也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三)關于重大經濟活動決策管理不到位,績效不佳的問題。
1.關于經有關部門批準前議定并簽約1項對外投資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于2025年2月制定出臺了《
(略)“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制度進一步明確重大決策事項的范圍、決策形式、決策監督等內容。公司還組織開展了對《
(略)市屬重點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
(略)投資管理制度》等投資管理制度的學習培訓,進一步強化業務人員合規意識,明晰和規范國有資產投資管理中的關鍵工作操作要求,確保程序規范化。后續,公司將嚴格按照制度要求,
(略)重大經濟活動決策管理,切實做好投資
(略)場調研和可研論證,確保決策依據科學充分,有效防范投資經營風險。
2.關于1處店面加盟
(略)場調研不充分,經營不及預期的問題。
整改措施:經公司黨委會決策討論,將該門店位置遷移,對經營場地和服務人員進行綜合利用,壓縮了管理成本。原門店
(略)域,
(略)公開招租,現已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公司也將持續強化產品開
(略)場營銷宣傳,豐富產品結構,推出各類營銷活動,品牌知名度和門店效益有了提升。
(四)關于賬務處理不夠規范,會計信息反映不真實的問題。
1.
(略)收支管理不到位,核算不規范的問題。
整改措施:
(略)于2024年建立完善了船舶救生設備檢修生產臺賬。財務部門通過對業務臺賬與財務收支情況的核查,按權責發生制原則對2023年和2024年未及時入賬的部分設備檢修收入和運輸費用進行了確認。
(略)的整改情況進行核實。后續,
(略)的會計核算,并加強審核監督,做到核算準確、依據充分。
2.關于工資總額管理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措施:2024年初,
(略)投資設立,經市國資委批復后,向普朱管委會申請調增了工資預算總額。根據普朱管委會最后的核定數,
(略)實際情況,進行通盤分配核定,
(略)工資總額預算執行情況的及時掌控。2024年,公司工資總額實際執行數未超核定的預算數。后續,公司將嚴格按普朱管委會核定的工資預算總額,加強工資預算執行管控。
(五)關于內部控制不夠有力,存在經濟、廉政風險的問題
1.
(略)船舶管理制度不完善,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措施:
(略)于2025年3月修訂完善了《
(略)船舶修理管理規定》和《船舶備件、物料管理制度》,并根據制度要求制定了年度船舶修理計劃。
(略)計劃在2025年年底完成船舶預、結算管理、更換廢舊配件的臺賬登記、船舶修理資料歸檔以及對隨船物資登記造冊等整改工作。
2.關于采購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計劃于2025年6月前,修訂完善《
(略)非工程類貨物和服務采購制度》,并組織制度培訓;于2025年年底前,持續完善對食堂物資采購和日常管理的監督,有效防范廉政風險;
(略)2025年內審實施計劃。
3.關于績效考核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到位的問題。
整改措施:公司計劃于2025年9月底完成對下屬單位:
(略)
4.
(略)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環節的問題。
整改措施:
(略)本級及下屬單位:
(略)
(略)也于2024年末重新梳理了工程建設供方目錄,對入庫的合格供方進行年度綜合評審,以確保供方履約能力和工程質量;并按照工程檔案管理要求,對2024年以來實施的工程項目資料進行了收集和歸檔,明確招標資料、工程合同、驗收報告、結算資料等關鍵文件必須歸檔,確保工程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
(略)存在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了批評教育。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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