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劃概要
規劃名稱:
(略)
規劃范圍:
(略)工業
(略)(略)域主要為沙田湖
(略)和鎮南
(略)。沙田湖
(略),南至原315國道,西至社陽溪,
(略)。鎮南
(略),
(略),西至沙田湖大道,
(略)。總占地面積約為246.25公頃。
規劃定位:
(略)物流制造園——轉型升級產業用地,配合湖鎮城鎮建設,向倉儲物流、加工制造、定制生產、電子商務等產業發展的核心支柱。
規劃結構:
(略)規劃形成“一核兩心一環三軸
(略)”的規劃布置結構。“一核兩心”為城鎮公共服務核心,城市客廳服務店、舍利塔文化服務店。其中城鎮公共服務核心(湖鎮鎮政府)位于城鎮中部,集城鎮行政辦公、城市綜合體等功能。“一環”為環繞城鎮的濱水活力綠環。沿社陽溪、烏輪溪、
(略)的防護景觀帶構成
(略)生態景觀綠環。“三軸”
(略)的城鎮公共服務軸、
(略)-
(略)和原S315省道的城鎮空間發展軸。“
(略)”為沙田湖產業及綠色制
(略)、中部城鎮綜
(略)、東部老城及文
(略)、南部居
(略)、鎮南工
(略)。
二、規劃可能產生的主要環境影響
1、規劃實施大氣環境影響分析
根據分析,工業
(略)工業用地以一二類用地工業為主,重點發展食品制造業、紡織業、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等產業,正常情況下廢氣污染物排放量較小,只要按照建設項目環保管理要求實施,不會造成明顯的不利影響。因此,本
(略)環境影響可以接受。
2、規劃實施水環境影響分析
(1)地表水:根據分析,
(略)塊排水實現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區塊內企業廢水經處理達到納管標準后納入
(略)沙田湖
(略)塊污水處理廠和
(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因此只要切實落
(略)塊內企業的廢水集中收集工作,同時
(略)內企業的地面硬化防滲,特別是對固廢堆場和
(略)的地面防滲工作,對地下水環境影響較小。而在
(略)塊的開發建設施工階段,只要做好建筑、施工垃圾臨時堆場等地面硬化防滲工作,同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則對地下水環境影響亦較小。
(2)地下水:
(略)塊內企業在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減緩措施的基礎上,加強污染物源頭控制,做好事故風險防范工作,做好廠內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滲工作,特別是污水處理設施各單元、固廢堆場的地面防滲工作,按照本報告提出的地下水監控計劃做好
(略)的地下水水質監測工作,可有效控
(略)內廢水污染物的下滲現象,則區內企業污染物不
(略)域地下水環境造成明顯影響,對
(略)地下水環境造成的影響程度較小。
3、規劃實施聲環境影響分析
對于今后
(略)新引進的企業,應通過各設備噪聲治理,結合車間、廠房特點優
(略)的平面局部等技術和管理手段進行噪聲控制,使廠界噪聲達到規定標準。尤其是
(略)與
(略)距離較近的,對工業企業噪聲防治必須提出更高的要求,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應考慮在企業與
(略)之間的緩沖帶及綠化隔離帶等優先建設。在此基礎上,規劃實施后基本可保證噪聲排放達到相應
(略)的標準要求。
4、規劃實施固廢影響分析
規劃實施后生活垃圾、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均沒有超過相應的處理處置能力范圍,可得到妥善的處理處置,只要加強中間過程的環境管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大的影響。
5、規劃實施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略)內部分企業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不少裝置和設施處在高溫或高壓條件下運行,
(略)量大種類多,具有較大的潛在危險性。根據泄漏風險事故預測結果,有毒有害物質的毒性終點濃度-1、毒性終點濃度-2影響范圍內均不涉及敏感點。但由于本次
(略)域敏感點較多,化學品儲罐火災二次污染物事故風險可能會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和身體健康造成重大影響。因此本報告要求一旦發生化學品儲罐火災事故,應第一時間啟動風險事故應急預案,采取應急措施,通知下風向居民撤離,將事故污染對保護對象造成的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規劃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本次規劃環評提出的主要環境影響減緩對策和措施見表1。
表1資源保護與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匯總表
類別
規劃期限
具體內容
資源保護對策措施
土地資源
2023年~2035年
(1)嚴格執行滾動發展、集約開發的原則,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效率。招商引資必需明確單位:
(略)
(2)與《
(略)區控制性詳細規劃
(略)設計》(2021~2035)充分銜接,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土地資源要素保障的引導、統籌和控制作用,控制開發進度。
(3)逐步推行多重綜合激勵措施,提高土地空間配置效率和產出效率。在嚴格執行《浙江省工業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規定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大工業用地投資強度,加大用地容積率,控制綠化率,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4)調整產業結構,降低過于依賴土地資源的產業比重,提高以高科技為主要支柱的后工業產業的比重。
水資源
(1)持續深入開展“五水共治”,建議
(略)積極發展節水型工業,禁止高耗水、難處理的水污染項
(略),嚴格按照規劃定位執行。同時,區內企業生產和生活中都應積極推行節水技術,推廣節水設備。
(2)根據產業發展的不同階段,建立水耗指標、能耗指標并重剛性約束,建議水耗指標應設定在清潔生產一級水平或國際先進水平。
(3)建議
(略)企業,特別是耗水量相對較大的企業積極開展中水回用,已實施中水回用的企業進一步提高中水回用率,處理后的中水可用于
(略)內的綠化、環境用水和一般工業用水。
大氣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2023年~2035年
(1)優化規劃布局,對臨近
(略)的工業企業提出更為嚴格的大氣污染防治和管控要求,在
(略)和這些企業之間設置綠化隔離帶,隨著
(略)的綜合整治逐步實施搬遷。
(2)加強源頭控制與末端治理。嚴格把關企業準入,禁止引入化工、印染、制革、電鍍等高污染項目。廢氣排放量較大的企業入駐時應進行嚴格論證;
(略)應加強監管,確保各企業大氣污染物達標排放。
(3)嚴格控制工藝廢氣。噴漆等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根據廢氣特點采用活性炭吸附、吸附-冷凝回收、催化燃燒等方法處理達標排放。有機廢氣的收集和處理應符合《浙江省“十四五”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關于印發浙江省空氣質量改善“十四五”規劃的通知》等要求。
(4)加強重點企業大氣污染源監管和治理力度。
地表水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2023年~2035年
(1)禁止新建和擴建防治染整、電鍍、造紙等重污染高風險的三類工業項目。
(2)提高企業水重復利用率,積極開發中水回用技術,減少造紙及其他企業污水排放量。
(3)做好第一類污染物車間預處理及企業污水處理措施,重點企業設置在線監控,必須做到達標納管。
(4)盡快做好
(略)(略)整修、新建,實現污水100%納管。
(5)做好
(略)居民宣傳工作,增強居民法治觀念和環保意識。
地下水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203年~2035年
嚴格按照地下水環評導則開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并按照《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
(略))》要求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
涉及危化品、重金屬類產品或原輔料的生產、儲運,以及“三廢”處理的建設項目應進行地下水污
(略)防治,即根據污染可能性和影響程度劃分為一般污染
(略)和重點污染
(略)。
(略)域地址:
(略)
建設儲罐需保證有堅實基礎,以防范沉降;罐區地面應全部鋪設混凝土水泥地面,并注意防滲;輸送管道應注意選材及防腐,管道外防腐層采用污染少,強度高的防腐層,并滿足相應技術指標要求,防止發生泄漏現象。
危廢暫存設施應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
污水處理站各構筑物應采取嚴格的防滲措施。
根據開發建設進程和引進項目情況,科學設置地下水監控井,定期監測地下水水質,以及時發現地下水污染并查明原因,采取必要措施。
聲環境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2023年~2035年
(1)做好高噪聲企業監管工作,落實噪聲衛生防護距離。
(2)高噪聲設備必須采取隔聲降噪措施,減少噪聲污染。
(3)
(略)合理布局,統一規劃,減少對周邊居民影響;現有已對居民生活產生不利影響的企業,在今后開發過程中逐步調整、搬遷。
(4)加強
(略)內車輛管理,經過
(略)的車輛嚴禁鳴笛。
(5)公路干線沿線兩側
(略)可采取加聲屏障及隔聲窗等降噪措施以達到相應標準或滿足使用功能要求。
固體廢物處置影響減緩對策措施
2023年~2035年
(1)分類管理、定點堆放,積極推行廢物減量化,提高廢物綜合利用率。
(2)危險廢物必須進行申報登記,委托有資質的單位:
(略)
(3)
(略)進行填埋處置。
生態環境
2023年~2035年
1.景觀建設建議:建立以喬木為主,喬、灌、花、草、藤植物群落合理配置
(略)園林景觀。適地適樹合理配置樹種,合理組合植物群落。沿
(略)網沿線設置綠化帶,與各地塊內的綠地相聯接形成綠色廊道,同時與
(略)內的綠地聯合形成景觀帶;
2.內部綠化建議:在工
(略)特殊位置,比如企業邊界、
(略)邊界等,種植具有環境污染物指示種類的植物。控制化肥和農藥使用、推廣生物肥料適用技術;
3.規劃綠地建議:公共綠地種選擇抗病性強、含水分較多樹種為主,并能吸收各種有害氣體。防護綠地主要為工業企業隔離綠地、
(略)防護綠地、高壓線廊道控制帶寬度等,生產隔離防護綠地寬度控制為20~50m、
(略)沿線防護綠地應不低于20m~30m、沿高壓廊道控制50m寬防護綠化帶。
環境風險防范對策措施
2023年~2035年
(略)域環境風險管理。
落實環境風險防范對策。
(略)域應急能力建設。
完善應急管理保障支持。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本次規劃在進一步優化規劃布局、強化生態空間、總量和環境準入、建立健全環境管理體系、完善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體系建設、嚴格執行資源保護和環境影響緩解對策措施、落實現有問題解決方案后,該規劃的實施不會
(略)域環境質量,從環境保護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評價補充信息的方式:
(略)
公眾認為必要時可在本信息公示后10個工作日內通過電話、信函、傳真等方式:
(略)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歡迎有關單位:
(略)
1.您對本規劃目標、定位、規模的建議;
2.您對規劃中入園企業環境影響的看法和最擔心的環境問題;
3.您對規劃中入園企業環保措施的主張及意見;
4.您對規劃方案對可持續發展影響和規劃方案的優化調整建議;
5.您對規劃的其他意見和建議。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
(略)
本次公示以張貼公告方式:
(略)
七、聯系方式:
(略)
(1)規劃組織單位:
(略)
單位:
(略)
地址:
(略)
電話:
(略)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單位:
(略)
地址:
(略)
電話:
(略)
(3)當地環保主管部門
單位:
(略)
地址:
(略)
電話:
(略)
三、公示時間
公示時間: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8日
征求公眾意見時間:2024年6月24日-2024年7月8日(節假日、雙休日除外)
(略)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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