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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儲備管理辦法

所屬地區:江蘇 發布日期:2024-07-16
所屬地區:江蘇 招標業主:登錄查看 信息類型:其他公告
更新時間:2024/07/16 招標代理:登錄查看 截止時間:登錄查看
咨詢該項目請撥打:1505570233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管理,切實保障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江蘇省防洪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江蘇省水利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以下簡稱“省級物資”),是指省財政安排資金,省水利廳負責購置、儲備、管理及調用,主要用于流域性河湖堤防及其穿堤建筑物、大中型涵閘泵站、水庫大壩等工程險情搶護,支持遭受重特大水旱災(略)開展抗洪搶險和抗旱減災,省級水旱災害防御指導、訓練、演練,參與救助受洪水、干旱威脅群眾等各類應急需要的物資。
第三條省級物資儲備管理堅持“定額儲備、專業管理、統一調配、保障急需”的原則。
第二章?儲備類型、品種與方式:(略)
第四條省級物資儲備應按照防汛抗旱統籌兼顧的原則,其品種和數量以水利部《防汛物資儲備定額編制規程》(SL(略))為指導,由省水利廳根據全省水旱災害防御的需要確定。
第五條省級物資分為防御材料、防御裝備和配套裝備三大類,品種以江蘇省水旱災害防御物資儲備分類名錄確定的物資品種為基礎,結合工作實際進行儲備。
(一)防御材料,主要包括:
1.袋類:草袋、編織袋、麻袋、土工布袋、膨脹袋、集成袋(噸袋)、充砂模袋等;
2.土工布類:編織布、土工布、土工膜、反濾濾墊、泄洪濾墊等;
3.樁類:樁木、鋼管樁、鋼板樁(改性塑料板樁)、鋼管等;
4.金屬絲及其制品類:鉛絲籠、(略)片、(略)兜、鋼筋籠等;
5.砂石類:塊石、砼預制塊、生態固化石(砌塊)、黃砂、碎石等;
6.擋水類:裝配式圍井、裝配式防洪子堤連鎖袋、橡膠子堤、裝配式擋水板(子堤)、注水式應急防洪箱等;
7.救生類: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繩、救援桿、拋投器、水上救援機器人(水上救援飛翼)等;
8.保障類:帳篷、雨具、折疊床、救生包等;
9.巡查輔助類:鍬、锨、鎬、警示旗、警示帶、巡檢保障包等。
(二)防御裝備,主要包括:
1.指揮通信類:應急指揮車、通訊保障車、指揮帳篷、應急通訊器材等;
2.觀察測量類:水域勘察車、水下探查機器人、無人測量船(掛測深儀、側掃聲吶)、無人機(配套航拍、測量設備)、堤壩管涌滲漏探測儀、全站儀、流速儀等;
3.動力及照明類:汽柴油發電機組(車)、充電方艙、電動機、便攜式燈、投光燈、泛光燈、燈塔、搶險照明車、系留照明無人機、電纜等;
4.水下搶險類:潛水設備、水下切割焊接設備等;
5.水上搶險類:植樁機、拋石機、砂石袋裝機、打樁船((略))等;
6.排水類:潛水泵、柴油機泵(含柴油發電機)、移動泵車、浮式履帶移動泵站等;
7.舟船類:橡皮舟、沖鋒舟、掛機艇、氣墊船等。
8.抽水類:潛水泵、深井泵等;
9.供水類:供排水設備、找水物探設備、打(洗)井設備、拉水車、凈水車、儲水罐(囊)、節水設備、輸水管道等。
(三)配套裝備,主要包括:
野外生活保障車、野外搶險炊事車等保障車輛以及牽引車、運輸車、自卸車、水陸兩棲車、叉車、吊車、挖土機、推土機、裝載機等工具車輛。
省級物資儲備要注重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和運用。根據防汛抗旱技術的發展,適時增加防汛抗旱新材料、新設備的儲備,提高省級物資品種的實用性和技術的先進性。
第六條省級物資屬專項儲備物資,必須“專物專用”。未經省水利廳批準,任何單位:(略)
第七條省級物資儲備采取直接儲備、委托儲備和協議儲備三種方式:(略)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八條省財政廳負責安排省級物資購置費、保管費和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
第九條??省水利廳負責省級物資的購置、儲備、管理及調用,具體職責如下:
(一)制定儲備管理制度,對儲備單位:(略)
(二)負責組織省級物資購置、入庫驗收工作;
(三)定期檢查省級物資的保管養護情況;
(四)監督儲備單位:(略)
(五)負責省級物資的調用、補充、歸還、核銷等工作;
(六)負責向省財政廳報送省級物資儲備情況。
第十條儲備單位:(略)
(一)參加省級物資的入庫驗收,負責物資清點、檢查和接收入庫工作;
(二)負責物資日常管理,按照物資不同的特性和儲備要求,分(略)存儲,加強管理,確保物資完好;
(三)嚴格執行調度指令,負責省級物資的緊急調運工作;
(四)直儲單位:(略)
(五)直儲單位:(略)
第四章儲備購置
第十一條省水利廳根據水旱災害防御需要,提出省級物資購置計劃,于下一年度組織實施購置。
第十二條為保證購置質量,省水利廳可委托第三方對物資購置工作進行全過程質量監督。按照購置合同要求和國家(或行業)強制質量標準,可委托具有檢驗(檢測)資質的專業機構,對所購置物資進行性能、質量等方面的檢驗檢測。
第十三條省級物資驗收按照《防汛儲備物資驗收標準》《抗旱儲備物資驗收標準》及省有關規定、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執行。
直儲單位:(略)
每批(件)物資都應配有明確標識牌,標明品名、編號(船號)、數量、質量和生產日期、入庫時間,做到實物、標簽、臺賬相符。并定期與財務賬進行核對(標識牌樣式參照表2)。
第十四條直儲單位:(略)
第五章儲備保管
第十五條省級物資直儲單位:(略)
第十六條省級物資儲備倉庫應當達到專業化、標準化要求,其倉儲面積、整體功能、配套設備設施等各方面能夠滿足物資儲備需求,并落實各項保管和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直儲單位:(略)
第十八條直儲單位:(略)
第十九條直儲單位:(略)
第二十條直儲單位:(略)
清查盤點中發現的毀損及需要報廢的物資,應查明原因,按照規定報批后處置。
第二十一條嚴格省級物資出入庫管理。出庫包括調撥和調用出庫,出庫應當依據調度指令辦理手續。入庫包括物資購置入庫、調用物資歸庫以及捐贈物資入庫,應當先驗收、后入庫。
省水利廳組織直儲單位:(略)
第二十二條直儲單位:(略)
第六章物資調用
第二十三條省水利廳負責省級物資調度使用。
第二十四條發生水旱災害后,(略)、縣(市、區)應當先動用本級儲備的物資;確因遭受嚴重水旱災害并符合第二條規定的,需要調用省級物資的,逐級向省水利廳或省防辦提出申請,經批準后調用。
第二十五條省級物資調用程序:
調用申請。(略)、縣(市、區)防指(防辦)或水行政主管部門逐級提出書面申請,省直有關部門(單位:(略)
調用批準。省水利廳統籌全省水旱災害防御要求,作出書面批準,下達調度指令。調度指令應當明確調用物資的用途、品名、數量、運往地點:(略)
物資調用。直儲單位:(略)
第二十六條調用省級物資所發生的調運費用(包括裝卸、運輸、(略)、運輸保險等),由儲備單位:(略)
第二十七條申請單位:(略)
第二十八條符合第二十七條規定可申請核銷,以及因儲備年限到期經檢測不符合要求或非人為破損而報廢的物資,應當及時申請辦理處置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自行核銷。
對因儲備年限到期經檢測不符合要求或非人為破損而報廢的省級物資,直儲單位:(略)
對申請報廢的物資,應當委托具有資產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如實向資產評估機構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并對所提供的情況和資料的客觀性、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在資產評估機構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后,由申請單位:(略)
省級物資報廢處置的殘值收入,全部上繳省級財政。
第二十九條省水利廳應當定期組織對省級物資情況進行盤點、對賬。出現物資盤盈盤虧的,按照財務、會計和資產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條省水利廳批準調撥的省級物資,直儲單位:(略)
第七章經費管理
?第三十一條省級物資經費分為物資購置費和保管費。
購置費是指按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儲備體系和儲備計劃逐年安排的物資購置經費,以及對經批準報廢、核銷或調撥的物資進行補充、更新所需的經費。
保管費包括倉儲費(僅限委儲單位:(略)
第三十二條省級物資經費在省級水利發展資金中安排解決。省級物資經費應當專款專用,嚴禁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條省級物資經費預算申請,省水利廳根據省級物資儲備體系確定儲備規模、當年儲備物資調撥使用、報廢消耗及新技術新裝備物資需求等情況,研究提出下一年度省級物資儲備購置計劃,報省財政廳按程序安排并下達。
發生重特大水旱災害需要應急追加物資儲備的,由省水利廳會同省財政廳制定緊急購置計劃,省財政廳按照程序報批。
第三十四條因管理不善或人為因素毀損的省級物資補充、更新經費,由相應直儲單位:(略)
第三十五條省級物資年度保管費按照物資價值的百分之八計算(防汛塊石按2元/噸,砼預制塊、生態固化石等塊石替代品按3.2元/立方米計算)。省水利廳在不超過上述標準的情況下可統籌考慮儲備單位:(略)
第三十六條直儲單位:(略)
第八章?責任追究
第三十七條儲備單位:(略)
(一)拒不執行省級儲備物資入庫、出庫指令和有關管理規定的;
(二)未經批準,擅自動用省級儲備物資或者變更儲存地點:(略)
(三)虛報、瞞報省級儲備物資數量的;
(四)因管理不善造成省級物資缺失、質量明顯下降的;
(五)拒絕、阻撓、干涉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六)其他違反相關管理制度和法規造成物資損失的。
第三十八條省級物資儲備管理工作自覺接受審計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任何單位:(略)
第三十九條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在省級物資儲備管理和監督活動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省水利廳會同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2024年4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江蘇省省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辦法》(蘇財規〔2012〕18號)同時廢止。
表1
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入庫驗收單
購置(儲備)單位:(略)
供貨單位:(略)
管理單位:(略)
儲備地點:(略)
物資入庫驗收時間:年月日
物資名稱:(略)
規格尺寸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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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人民幣萬元(¥元)
驗收情況:
直觀檢驗:
質量檢驗:(附件)
問題及處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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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貨單位:(略)
供貨單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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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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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略)
管理單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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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蓋章)
?
購置(儲備)單位:(略)
購置(儲備)單位:(略)
?
?
(蓋章)
注:本驗收入庫單一式叁份。
表2
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標識牌
物資品名
?
碼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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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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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規格
?
儲位數量
(單位:(略)
?
物資縮略圖
?
包裝容量
(單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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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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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庫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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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介紹二維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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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儲存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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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庫負責人/聯系電話:(略)
?
物資保管員/聯系電話:(略)
?
垛位信息條形碼
?
表3
省級水旱災害防御物資調用發貨(交接)單
(略)
?發貨單位:(略)
物資名稱:(略)
(略)
計量單位:(略)
數量
入庫時間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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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單位:(略)
?
駕駛員
及電話
?
(略)
?
收貨(接收)單位:(略)
接收人:
聯系電話:(略)
接收時間:年月日
發貨單位:(略)
第一聯:存根聯
第二聯:收貨(接收)單位:(略)
第三聯:回執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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