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臨杭大道屠家門跨線橋工程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
一、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
(略)
項目性質:改建
建設單位:
(略)
建設地點:
(略)
項目建設內容和規模:本項目位于
(略)、石門鎮,擬在臨杭大道K2+857.775處,新建臨杭大道屠家門跨線橋及匝道,與臨杭大道銜接。
(略)段長約1.4公里,匝道長約3公里。新建匝道設計速度均采用40km/h,
(略)基寬度9.0m的單向單車道匝道,路基寬度16.5m的雙向雙車道匝道。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評價范圍內共涉
(略)共計約8處現狀噪聲敏感點;工程沿線水體主要為黑板橋港等Ⅲ類水體;工程范圍內無自然
(略)、風景
(略)、生態保護紅線等生態
(略)。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地表水環境
本工程施工期對水環境的污染主要來自于橋梁、地面施工等產生的生產廢水以及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過隔油沉淀等處理后回用;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清運處理,對水環境影響不大。
(略)面、橋面徑流,路面雨水經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體,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
2、大氣環境
施工期以揚塵及瀝青煙氣污染為主,
(略)施工揚塵及車輛行駛二次揚塵、堆場揚塵等,對施工場地、堆場等近距離的敏感點,施工揚塵將產生一定影響。
(略)面施工階段的瀝青攤鋪過程,對環境空氣質量將產生一定影響。
(略)行駛車輛排放的尾氣。車輛排放的汽車尾氣NOx、CO,隨著我國執行單車排放標準的不斷提高,單車尾氣的排放量將會不斷降低,運輸車種構成比例將更為優化,高能耗、高排污的車種比例逐步減少,汽車尾氣排放將大大降低,公路對沿線空氣質量帶來的影響逐步減小。
3、聲環境
施工期噪聲主要來源于施工機械和施工車輛,
(略)施工、建橋打樁以及施工車輛運輸等。施工期噪聲源具有間歇性、高強度、無規則等特點,根據影響分析,施工期對沿線敏感點聲環境質量影響較大,隨著施工期結束,施工噪聲影響也隨之消失,但在施工期必須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加以控制,減輕其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運營期根據預測結果,本項目沿線各敏感點均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標現象,需采取隔聲降噪措施以降低對敏感點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施工期固廢主要為施工人員生活垃圾、工程棄渣、廢機油和含油抹布、隔油池廢油。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點分類收集,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工程棄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關規定及要求進行妥善處理;廢機油、含油抹布及隔油池廢油交由有資質單位:
(略)
(略)維修維護產生的廢物應妥善處理處置,進行綜合利用。在做好固體廢物的處理處置工作后,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
5、生態環境
(略)基、橋墩及臨時場地的建設,將引起土地利用方式:
(略)
6、環境風險影響分析
本項目沿線兩側主要分布農村住宅等,
(略)危險品運輸車輛發生事故可能會產生風險,可能會對周邊
(略)域產生影響。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地表水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過隔油沉淀等處理后回用;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清運處理,對水環境影響不大。
運營期實現雨污分流,
(略)面養護。
2、大氣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嚴格做好施工場地灑水降塵、進出車輛沖洗、拌合站除塵等工作,合理設置物料堆場、拌合站等施工場地位置,盡可能遠離沿線敏感點;瀝青鋪澆應避開風向正對附近
(略)等環境空氣敏感點的時段。
運營期嚴格執行《浙江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
(略)養護工作,
(略)面清掃、灑水工作,
(略)沿線進行綠化,
(略)面揚塵。加強隧道內排風。
3、聲環境保護措施
加強施工管理、采用低噪聲施工機械和低噪聲施工工藝、合理安排施工時間,
(略)域做好臨時隔聲圍護,如確需夜間連續作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相關手續,并公告居民。
本工程在設計階段合理布置工程線位,同時采取隔聲窗等不同措施減輕項目對聲環境敏感點的影響。
4、固體廢物防護措施
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垃圾箱定點分類收集,委托環衛部門統一清運;工程棄渣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相關規定及要求進行妥善處理;廢機油、含油抹布及隔油池廢油交由有資質單位:
(略)
(略)面維修產生的廢物應妥善處理處置,進行綜合利用。
5、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項目建設過程中盡可能少占用農田、及時進行土地復耕復綠、合理安排工期,采取建設圍欄等水土保持設施,沿線加強綠化建設等措施。
6、風險防范措施
(略)運輸車輛的管理,編制應急預案。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項目的建設
(略)(略)總體規劃、《
(略)綜合交通運輸“十四五”發展規劃》等相關規劃。本項目的建設有
(略)域的交通協調發展,工程建成運
(略)域地表水、大氣、聲、生態、固廢等環境要素將產生一定的影響,建設單位:
(略)
六、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
(略)
公眾如需查閱相關信息,可聯系建設單位:
(略)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本項目環評公眾參與將征求項目評價范圍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代表等對本項目的意見和建議,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內容包括公眾關心的主要環境問題、項目建設對周邊環境可能產生的影響以及對本項目的環境保護工作的其他意見或建議等。
八、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通過發送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
(略)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公眾提出意見的時間自2023年11月5日~2023年11月20日。
十、聯系方式:
(略)
(1)建設單位: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2)環評單位:
(略)
地址:
(略)
聯系人:
(略)
(3)審批部門:
(略)分局
聯系地址:
(略)
聯系電話:
(略)
附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意見表.docx
(略)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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