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自然資源局
關于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新立)采礦權
拍賣出讓公告
云自然資礦拍出〔2025〕03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財綜〔2023〕10號)、《云南省自然資源廳關于貫徹落實自然資源部深化礦產資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項的通知》(云自然資規〔2024〕2號)、《云南省財政廳云南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云南省稅務局關于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財規〔2023〕20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
(略)人民政府批準,
(略)對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新立)采礦權以拍賣方式:
(略)
一、
(略)的名稱:
(略)
(一)出讓人
名稱:
(略)
地址:
(略)
(二)
(略)
名稱:
(略)
(略)址:https://
(略).cn/homePage
二、出讓采礦權的簡要情況
(一)采礦權名稱:
(略)
(二)礦種:磚瓦用頁巖礦
(三)礦區范圍
本次擬出讓采礦權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位于
(略)城353°方向,平距約17km處,地處
(略)檢槽村委會境內,礦區地理極值坐標(國家2000大地坐標系):東經99°20′42.849″~99°20′50.571″北緯26°02′27.314″~26°02′36.360″。擬出
(略)面積:0.0464平方公里;開采標高:1990m~1850m。
擬出讓采礦
(略)范圍坐標表(國家大地2000坐標系)
(略)
X
Y
1
(略).19
(略).27
2
(略).67
(略).55
3
(略).36
(略).55
4
(略).29
(略).27
礦區面積:0.0464km2
開采標高:1990m~1850m
(四)出讓資源儲量
本次擬出讓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采礦
(略)內保有資源量為206.90萬噸,利用可采儲量196.56萬噸,采礦回采率95.00%。(詳見《云南省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詳查報告》、《<云南省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詳查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
(五)出讓年限:6.5年。
(六)礦山生產規模:30萬噸/年。
(七)開采方式:
(略)
(八)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按照《云南省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利用和組織實施。
三、競買人的資質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營利法人,需具備與勘查開采相匹配的資金實力、設備和技術人員。
(二)無因未履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義務被追責情況。
(三)無因違法勘查、開采等行為被吊銷采礦許可證(勘查許可證)未滿兩年的情況;
(略)異常名錄。
(四)競買申請人在“信用中國”、“
(略)”、“
(略)”中近兩年無列入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失信名單情形。
(五)只接受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四、公告時間、標的展示時間和地點:
(略)
(一)公告時間: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0日。
(二)標的展示時間: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0日。
(三)標的展示地點:
(略)
五、獲取:
(略)
(一)獲取:
(略)
(二)申請報名時間:2025年3月13日8:30分起至2025年4月10日17:00分截止。
(三)報名方式:
(略)
1.采礦權競買申請書。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明書、法人身份證。如委托辦理,還須法人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
3.競買人應提交礦山水、電、路的配套
(略)涉及到的有關山、林、水、土地、道路、地面附著物等使用問題的書面履行承諾。
4.競買人須提供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等相應責任和義務的書面承諾。
5.保證金繳納到賬憑證
6.競買人在“信用中國”、“
(略)”、“
(略)”中近兩年未被列入行政處罰、經營異常、失信名單情形的查詢結果截圖(限報名期間內的查詢結果)。
7.礦區現場勘踏聲明。(四)申領CA數字證書地點:
(略)
六、競買人資格確定
資格審查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0日17:00分。競買人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上傳報名資料及繳納競買保證金。報名資料審核通過且競買保證金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賬戶的競買人通過資格審查后才具有競買資格。
七、競買保證金的繳納和處置
(一)競買保證金人民幣34萬元(大寫:叁拾肆萬元整)。
(二)保證金到賬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0日17:00分。
(三)保證金繳納方式:
(略)
(四)公告的到賬時間截止后,保證金未轉入指定賬戶的,不具備競買資格,不能參與此次競價活動。
(五)競買保證金賬戶
戶名:
(略)
(略):
(略)(略)
開戶行:
(略)大理建東支行
(六)未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在競價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原賬戶退還(不計利息)。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按規定程序沖抵采礦權出讓收益。
八、出讓方式:
(略)
(一)出讓方式:
(略)
(二)拍賣時間:2025年4月11日15:00分。
(三)拍賣地點:
(略)
(四)
(略)河口磚瓦用頁巖礦采礦權拍賣起始價為:人民幣114.84萬元(大寫:壹佰壹拾肆萬捌仟肆佰元整)。
(五)加價幅度為2萬元或2萬元的整數倍。
九、競價規則及競得人的確定標準和方法
(一)競價規則
1.以增價方式:
(略)
2.報價應當謹慎,一經提交確認后,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3.競價期限內無人報價或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二)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本次采礦權出讓為有底價拍賣,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最終出價最高且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的競買人為競得人。
十、《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
拍賣成交后,競得人應在拍賣結束當日簽訂《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
十一、成交結果公示
成交結果將于《采礦權出讓成交確認書》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略)站公示10個工作日。
十二、出讓合同簽訂
成交結果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應在公示期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與
(略)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十三、價款支付
競得人應按《采礦權出讓合同》上的規定時間繳清采礦權出讓收益。
十四、注意事項
(一)有意競買者可以自行
(略)現場踏勘,出讓方不統一安排現場踏勘。競買人申請一經受理后,即視為競買人對采礦權出
(略)的技術資料和參與競買的有關文件全部查閱并認可。
(二)競得人須依法履行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環境保護、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繳納稅費等法定義務,接受相關部門監督檢查。在開發利用礦產資源的過程中,按照當地發展規劃構建和
(略)、建設綠色礦山的要求,集約、節約利用礦產資源,保
(略)地質,主動預防因采礦帶來的地質災害等隱患。
(三)競得人競得采礦權后必須完成辦理采礦權登記發證所需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土地復墾等方面的技術資料編制工作,并向
(略)自然資源局申請采礦權登記,取得《采礦許可證》。同時,自行解決礦山水、電、路的配套和涉及到的鄉村或村民的有關山、林、水、土地的補償等問題,并承擔相關費用。
(四)本次出讓的采礦權成交價僅為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括資源稅、采礦權使用費等稅費及其他費用。競得人簽訂出讓合同后須按相關部門規定另行辦理相關手續,涉及費用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五)本次出讓采礦權涉及前期費用為人民幣66.44萬元,由競得人在采礦權出讓結果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付清。
(六)結合國家綠色礦山建設的要求,競得人按照綠色礦山標準推進新建礦山設計和建設,并承擔相應的費用和責任。
(七)本次出讓采礦權為新立采礦權,競得人在繳清采礦權出讓收益后,按規定備齊相關申請登記報件資料辦理新立采礦權登記手續。
十五、風險提示
(一)采礦權出讓的技術資料與實際情況可能有一定出入,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競買人應認真了解相關情況、閱讀相關資料,充分評估投資風險,一旦競得并成為采礦權人,不得以礦產資源勘查報告中的資源儲量、開采條件、發生不可抗力等為由向自然資源等部門提出退款、索賠、延長開采期限等要求。
(二)競得人必須自行依法申請辦理礦山的用地、用水、用電、水土保持、公路、環保、林地使用、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手續,出讓人對辦理上述手續不作任何承諾,若上述手續未能完成導致采礦許可證不能辦理或正常開采的,出讓人、拍賣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存在的風險。
(三)競得人必須組織土地復墾方案、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方案的編制工作,并提交相關部門審查,審查合格后方能作為申請采礦權登記的要件。若上述工作方案未能通過審查,導致采礦許可證不能辦理的,出讓人、拍賣人均不承擔責任,競買人應充分考慮存在的風險。
(四)因國家產業政策變化帶來的風險由競得人承擔。
(五)若競得人競得標的后反悔,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不予退還。
十六、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競得人違約,競得結果無效,出讓方有權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以及不能按規定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前期相關費用等;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未按規定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七、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略)
對本次采礦權拍賣出讓有異議的,請于2025年4月10日17:00分前以書面形式送達
(略)自然資源局。
十八、其他公告事項
(略)站、
(略)、
(略)(略)站發布。
十九、聯系方式:
(略)
出讓人:
(略)自然資源局
地址:
(略)
電話:
(略)
拍賣人:
(略)
地址:
(略)
電話:
(略)(略)
(略)自然資源局
(略)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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