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袜一区二区三区,欧美另类亚洲,精品一区二区影视,色综合天天综合网国产成人网

全部選擇
反選
反選將當前選中的變為不選,未選的全部變為選中。
華北
華東
華中
華南
東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確定
招標專區
項目專區
數據市場
營銷分析
增值服務
企業服務

關于印發《汕尾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的通知

所屬地區:廣東 - 汕尾 發布日期:2025-02-17
所屬地區:廣東 - 汕尾 招標業主:登錄查看 信息類型:其他公告
更新時間:2025/02/17 招標代理:登錄查看 截止時間:登錄查看
咨詢該項目請撥打:15055702333
關于印發《(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單位:(略)
(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略)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略)、本部門、本單位:(略)
附件:(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辦法及配套實施細則
(略)
2024年4月20日
(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實施辦法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管理,強化預算約束,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財政資金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投資條例》《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實施辦法》等法律和相關規定,結(略)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略)行政事業單位:(略)
基本建設是指以新增工程效益或者擴大生產能力為主要目的的新建、續建、改擴建、遷建、大型維修改造工程及相關工作。
第三條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實效,結合年度資金安排并立(略)財源建設實際,正確處理資金使用效益與資金供給的關系。
第四條基本建設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依法籌集和使用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建設資金,防范財務風險;
(二)合理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加強項目估算、概算、預算、結算審核,嚴格預算執行;
(三)加強項目核算管理,規范和控制建設成本;
(四)及時準確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全面反映基本建設財務狀況;
(五)加強對基本建設活動的財務控制和監督,實施績效評價。
第五(略)各級財政部門負責制定并指導實施同級單位:(略)
第六(略)各級項目主管部門(含一級預算單位:(略)
第七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略)
(二)按項目單獨核算,按照規定將核算情況納入單位:(略)
(三)按照規定編制項目資金預算,根據批準的項目概(預)算做好核算管理,及時掌握建設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做好核算資料檔案管理;
(四)按照規定向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報送基本建設財務報表和資料;
(五)及時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
(六)財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工作。
按照規定實行代理記賬和項目代建制的,代理記賬單位:(略)
第八條按規定實行項目代建制的,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做好以下工作:
(一)協助使用單位:(略)
(二)對參建單位:(略)
(三)編制代建項目竣工工程結算、竣工財務決算,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四)國家、省、市規定的代建項目其他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設資金籌集與使用管理
第九條建設資金是指為滿足項目建設需要籌集和使用的資金,按照來源分為財政資金和自籌資金。其中,財政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建設投資資金和其他專項建設資金,政府性基金預算安排的建設資金,以及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的基本建設項目資金。
第十條財政資金管理應當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嚴格按照批準的項目預算執行,不得擠占挪用。
全市各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項目主管部門加強項目財政資金的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財政資金的支付,按照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綜合考慮項目財政資金預算、建設進度等因素執行。
第十二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十三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具體項目的經營性和非經營性性質劃分,由項目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建設目的、運營模式和盈利能力等因素核定。
第十四條核定為經營性項目的,項目建設單位:(略)
在項目建設期間,項目資本的投資者除依法轉讓、依法終止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經營性項目的投資者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的,應當委托具有專業能力的資產評估機構依法評估作價。
第十五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經營性項目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按照國家有關企業財務規定處理。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屬于國家直接投資的,作為項目國家資本管理;屬于投資補助的,國家撥款時對權屬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項目投資者享有;屬于有償性資助的,作為項目負債管理。
經營性項目取得的財政貼息,項目建設期間收到的,沖減項目建設成本;項目竣工后收到的,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非經營性項目取得的財政資金,按照國家行政、事業單位:(略)
第十六條項目收到的社會捐贈,有捐贈協議或者捐贈者有指定要求的,按照協議或者要求處理;無協議和要求的,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七條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項目銀行賬戶的監督管理,定時清查本單位:(略)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十八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項目建設單位:(略)
基建項目實行項目庫管理,編列預算的項目原則上應當從項目庫中產生。屬于部門預算單位:(略)
第十九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項目建設單位:(略)
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實行項目代建制的,市級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按第八條規定,協助使用單位:(略)
第二十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二十一(略)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財政資金預算審核和執行管理,嚴格預算約束。
財政資金預算安排應當以項目以前年度財政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項目預算評審意見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重要依據。項目財政資金未按預算要求執行的,按照有關規定調減或者收回。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按規定作為結余資金收回統籌。收回資金如需在以后年度繼續實施的,應作為新的預算項目,按照預算管理程序重新申請和安排。
第二十二條項目主管部門應當按照預算管理規定,督促和指導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四章項目估(概)算、預(結)算審核管理
第二十三條項目估算是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中的投資估算總額。
項目立項時,項目單位:(略)
財政部門對項目估算(除自然資源部門審核的征地成本、占用耕地、水田及土地劃撥等經費和成本)進行評審后,根據評審結果和自然資源部門審核結果出具資金安排意見。
第二十四條發展改革部門是政府投資綜合管理部門(投資主管部門),負責審批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
項目概算總投資在5000萬以上的政府投資工程項目,采用三級復核制,由發展改革部門委托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出具初步審核意見,并將初步審核意見反饋至財政部門,財政部門對項目進行復核后,將復核建議書反饋至發展改革部門。
第二十五條財政投資評審是財政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財政部門通過對項目預(概)算和竣工結(決)算進行評價與審查,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以及其他財政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核查及追蹤問效,是財政資金規范、安全、有效運行的基本保證。
第二十六條凡屬財政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的項目,必須接受財政部門評審。財政部門對評審意見的批復和處理決定,作為調整項目預算、掌握項目建設資金撥付進度、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等事項的依據之一。
財政投資評審的主要內容及業務辦理流程按照《(略)財政性資金投資建設項目評審資料送審要求指引》執行。
第五章建設成本管理
第二十七條建設成本是指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由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各項支出,包括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設備投資支出、待攤投資支出和其他投資支出。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設備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待攤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其他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支出,軟件研發和不能計入設備投資的軟件購置等支出。
第二十八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一)超過批準建設內容發生的支出;
(二)不符合合同協議的支出;
(三)非法收費和攤派;
(四)無發票或其他合法有效票據,或發票項目不全、無審批手續、無責任人員簽字的支出;
(五)因設計單位:(略)
(六)項目符合規定的驗收條件并通過驗收之日起3個月后發生的支出;
(七)其他不屬于本項目應當負擔的支出。
第二十九條財政資金用于項目前期工作經費部分,在項目批準建設后,列入項目建設成本。
沒有被批準或者批準后又被取消的項目,不得繼續安排財政資金,財政資金如有結余,全部繳回國庫。
第六章工程項目基建收入管理
第三十條基建收入是指在基本建設過程中形成的各項工程建設副產品變價收入、負荷試車和試運行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工程建設副產品變價收入包括礦山建設中的礦產品收入,油氣、油田鉆井建設中的原油氣收入,(略)影材收入,以及其他項目建設過程中產生或者伴生的副產品、試驗產品的變價收入。
負荷試車和試運行收入包括水利、電力建設移交生產前的供水、供電、供熱收入,原材料、機電輕紡、農林建設移交生產前的產品收入,交通臨時運營收入等。
其他收入包括項目總體建設尚未完成或者移交生產,但其中部分工程簡易投產而發生的經營性收入等。
符合驗收條件而未按照規定及時辦理竣工驗收的經營性項目所實現的收入,不得作為項目基建收入管理。
第三十一條項目所取得的基建收入扣除相關費用并依法納稅后,其凈收入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二條項目發生的各項索賠、違約金等收入,首先用于彌補工程損失,結余部分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工程價款結算管理
第三十三條工程價款結算是指依據基本建設工程發承包合同等進行工程預付款、進度款、竣工價款結算的活動。
第三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實行項目代建(略)級項目建成后,市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按規定辦理竣工價款結算。
第三十五條工程預付款的撥付,原則上預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額的10%,不高于合同金額的15%。
預付的工程款必須在合同中約定抵扣方式:(略)
第三十六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三十七條項目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部門加強工程價款結算的監督,重點審查工程招投標文件、工程量及各項費用的計取、合同協議、施工變更簽證、人工和材料價差、工程索賠等。
第八章工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管理
第三十八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是正確核定項目資產價值、反映竣工項目建設成果的文件,是辦理資產移交和產權登記的依據,包括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以及相關材料。
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當數字準確、內容完整。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要求另行規定。
第三十九條項目年度資金使用情況應當按照要求編入部門決算或者國有資本經營決算。
第四十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實行項目代建制的項目竣工后,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及時按規定申請辦理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批手續。項目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略)
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以編報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項目全部竣工后應當編報竣工財務總決算。
第四十一條在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前,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四十二條在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四十(略)級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管理職責和程序要(略)財政局確定。各縣(市、區)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管理職責和程序要求由同級財政部門確定。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四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實行先審核、后批復的辦法。財政部門可以委托財政投資評審機構或者有專業能力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6個月內批復。
第四十五條項目一般不得預留尾工工程,確需預留尾工工程的,尾工工程投資不得超過批準的項目概(預)算總投資的5%。項目主管部門應當督促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四十六條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的項目,應當及時組織驗收,移交生產和使用。
第四十七條項目隸屬關系發生變化時,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財務關系劃轉,主要包括各項資金來源、已交付使用資產、在建工程、結余資金、各項債權及債務等的清理交接。
第九章資產交付管理
第四十八條資產交付是指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將形成的資產交付或者轉交生產使用單位:(略)
交付使用的資產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等。
第四十九條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應當及時辦理資產交付使用手續,并依據批復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進行賬務調整。
實行代建(略)級項目,自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完成資金清算之日起,代建項目管理機構應當在1個月內,按照批準的資產價值向使用單位:(略)
第五十條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疏浚、航道整治、飛播造林、退耕還林(草)、封山(沙)育林(草)、水土保持、城市綠化、(略)修復、護坡及清理等不能形成資產的支出,以及項目未被批準、項目取消和項目報廢前已發生的支出,作為待核銷基建支出處理;形成資產產權歸屬本單位:(略)
非經營性項目發生的農村沼氣工程、農村安全飲水工程、農村危房改造工程、游牧民定居工程、漁民上岸工程等涉及家庭或者個人的支出,形成資產產權歸屬家庭或者個人的,作為待核銷基建支出處理;形成資產產權歸屬本單位:(略)
第五十一條非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建設的專用設施,(略)、專用通訊設施、專用電力設施、地下管道等,產權歸屬本單位:(略)
非經營性項目移民安置補償中由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五十二條經營性項目發生的項目取消和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的支出,(略)集成(軟件)中包含的交付使用后運行維護等費用,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十三條經營性項目為項目配套建設的專用設施,(略)線、(略)、專用通訊設施、專用電力設施、地下管道、專用碼頭等,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十章結余資金管理
第五十四條結余資金是指項目竣工結余的建設資金,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資金。
第五十五條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轉入單位:(略)
非經營性項目結余資金,首先用于歸還項目貸款。如有結余,按照項目資金來源屬于財政資金的部分,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按照預算管理制度有關規定收回財政。
第五十六條項目終止、報廢或者未按照批準的建設內容建設形成的剩余建設資金中,按照項目實際資金來源比例確認的財政資金應當收回財政。
第十一章績效評價
第五十七條項目績效評價是指財政部門、項目主管部門根據設定的項目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和評價標準,對項目建設全過程中資金籌集、使用及核算的規范性、有效性,以及投入運營效果等進行評價的活動。
第五十八條項目績效評價應當堅持科學規范、公正公開、分級分類和績效相關的原則,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十九條項目績效評價應當重點對項目建設成本、工程造價、投資控制、達產能力與設計能力差異、償債能力、持續經營能力等實施績效評價,根據管理需要和項目特點選用社會效益指標、財務效益指標、工程質量指標、建設工期指標、資金來源指標、資金使用指標、實際投資回收期指標、實際單位:(略)
第六十條財政部門負責制定項目績效評價管理制度,對項目績效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根據年度評價工作總體安排適時選擇部分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依法公開績效評價結果。績效評價結果作為項目財政資金預算安排和資金撥付的重要依據。
第六十一條項目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制定本部門或者本行業項目績效評價具體實施辦法,建立具體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確定項目績效目標,具體組織實施本部門或者本行業績效評價工作,并向財政部門報送績效評價結果。
第十二章監督管理
第六十二條項目監督管理主要包括對項目資金籌集與使用、預算編制與執行、建設成本控制、工程價款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編報審核、資產交付等的監督管理。
第六十三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目主管部門等的財務監督管理。
第六十四條財政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項目的監督管理,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相結合,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的方式:(略)
第六十五條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基本建設財政資金形成的資產的管理,按照規定對項目資產開展登記、評估、處置、統計、報告等資產管理基礎工作。
第六十六條對于違反本辦法的基本建設財務行為,依照《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第十三章附則
第六十七條接受國家經常性資助的社會力量舉辦的公益服務性組織和社會團體的基本建設財務行為,以及非國有企業使用財政資金的基本建設財務行為,參照本辦法執行。
使用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基本建設財務行為執行本辦法。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六十八條項目建設內容僅為設備購置的,不執行本辦法;項目建設內容以設備購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購置為主并附有部分建筑安裝工程的,可以簡化執行本辦法。
經營性項目的項目資本中,財政資金所占比例未超過50%的,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六十九條項目主管部門(略)(市、區)財政部門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本行業、(略)的項目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略)財政局備案。
第七十條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本辦法施行(略)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有關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按照本辦法執行。2024年5月1日前已立項、待建、在建的基本建設項目均按本辦法相關規定執行。
(略)),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建筑安裝工程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三條設備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需要安裝設備是指必須將其整體或幾個部位裝配起來,安裝在基礎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設備。不需要安裝設備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設備。
第四條待攤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一)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及項目其他前期費用;
(二)土地征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及其他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權而發生的費用;
(三)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及按規定繳納的其他稅費;
(四)項目建設管理費、代建管理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招標投標費、社會中介機構審查費及其他管理性質的費用;
(五)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各類借款利息、債券利息、貸款評估費、國外借款手續費及承諾費、匯兌損益、債券發行費用及其他債務利息支出或融資費用;
(六)工程檢測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及其他檢驗檢測類費用;
(七)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報廢工程凈損失及其他損失;
(八)系統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費用支出;
(九)其他待攤投資性質支出。
項目在建期間的建設資金存款利息收入沖減債務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超過利息支出的部分,沖減待攤投資總支出。
第五條項目建設管理費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略)
實行代建制項目,在項目立項批準后,政府設立(或授權)、政府招標產生的代建單位:(略)
建設地點:(略)
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津貼標準比照當地財政部門制定的差旅費標準執行;一般不得發生業務招待費,確需列支的,項目業務招待費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不得超過項目建設管理費的5%。
第七條使用財政資金的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的項目建設管理費,比照第六條規定執行。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經營性項目的項目資本中,財政資金所占比例未超過50%的項目建設管理費可不執行第六條規定。
第八條政府設立(或授權)、政府招標產生的代建制項目,代建管理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根據代建內容和要求,按照不高于本規定項目建設管理費標準核定,計入項目建設成本。
實行代建制管理的項目,一般不得同時列支代建管理費和項目建設管理費,確需同時發生的,兩項費用之和不得高于本規定的項目建設管理費限額。
建設地點:(略)
代建管理費核定和支付應當與工程進度、建設質量結合,與代建內容、代建績效掛鉤,實行獎優罰劣。同時滿足按時完成項目代建任務、工程質量優良、項目投資控制在批準概算總投資范圍3個條件的,可以支付代建單位:(略)
第九條項目單項工程報廢凈損失計入待攤投資支出。
單項工程報廢應當經有關部門或專業機構鑒定。非經營性項目以及使用財政資金所占比例超過項目資本50%的經營性項目,發生的單項工程報廢經鑒定后,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部門審核批準。
因設計單位:(略)
第十條其他投資支出是指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十一條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項目建設管理費總額控制數費率表
附件
項目建設管理費總額控制數費率表
單位:(略)
工程總概算
費率(%)
算例
工程總概算
項目建設管理費
1000以下
2
1000
1000*2%=20
(略)
1.5
5000
20+((略))*1.5%=80
(略)
1.2
10000
80+((略))*1.2%=140
(略)
1
50000
140+((略))*1%=540
(略)
0.8
100000
540+((略))*0.8%=940
100000以上
0.4
200000
940+((略)0)*0.4%=1340
注:特定行業項目建設管理費取費標準從其行業定額標準執行。
(略)),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基本建設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試行合格后,應當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中小型項目不得超過2個月,大型項目不得超過6個月。
第三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未經審核前,項目建設單位:(略)
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四條實行代理記賬、會計集中核算和項目代建制的,代理記賬單位:(略)
第五條編制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前,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六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依據主要包括: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及概算調整文件;招標文件及招標投標書,施工、代建、勘察設計、監理及設備采購等合同;政府采購文件、采購合同;歷年下達的項目年度財政資金投資計劃、預算;工程結算資料;有關的會計及財務管理資料;其他有關資料。建設項目單位:(略)
第七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的內容主要包括: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附表1)、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結)算審核情況及相關資料。
第八條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概況;
(二)會計賬務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券債務的清償情況;
(三)項目建設資金計劃及到位情況,財政資金支出預算、投資計劃及到位情況;
(四)項目建設資金使用、項目結余資金分配情況;
(五)項目概(預)算執行情況及分析,竣工實際完成投資與概算差異及原因分析;
(六)尾工工程情況;
(七)歷次檢查、稽察意見及整改落實情況;
(八)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
(九)項目管理經驗、主要問題和建議;
(十)預備費動用情況;
(十一)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政府采購情況、合同履行情況;
(十二)征地拆遷補償情況、移民安置情況;
(十三)需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項目竣工決(結)算經有關部門或單位:(略)
第十條相關資料主要包括:
(一)項目立項、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及概算、概算調整批復文件的復印件;
(二)項目歷年投資計劃及財政資金預算下達文件的復印件;
(三)檢查意見或文件的復印件,根據檢查意見進行整改的情況;
(四)建設項目所有入賬財務憑證、總賬、明細賬、工程項目盤點移交清單及財產盤點移交清單等相關資料;
(五)其他與項目決算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建設周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大型項目,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可單獨報批,單項工程結余資金在整個項目竣工財務決算中一并處理。
第十二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實行先審核、后批復的辦法。財政部門可以委托財政投資評審機構或者有專業能力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經營性項目的項目資本中,財政資金所占比例未超過50%的,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可以不報財政部門審核批復。項目建設單位:(略)
第十三條財政部門對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實行先審核、后批復的辦法。財政部門可以委托財政投資評審機構或者有專業能力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應當在6個月內批復。
第十四條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批復環節中審減的概算內投資,按投資來源比例歸還投資者。外貸項目關賬后,無法歸還外方的審減資金可用于本項目的還本付息付費。
第十五條項目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尾工工程建設資金監督管理,督促建設單位:(略)
第十六條項目建設內容以設備購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購置為主且附有部分建筑安裝工程的,可以簡化項目竣工財務決算編報內容、報表格式和批復手續;設備購置、房屋及其他建筑物購置,不用單獨編報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第十七條財政部門審核批復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時,應當重點審查以下內容:
(一)待攤費用支出及其分攤是否合理、正確;
(二)項目是否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內容實施,有無超標準、超規模、超概(預)算建設現象;
(三)項目資金是否全部到位,核算是否規范,資金使用是否合理,有無擠占、挪用現象;
(四)項目形成資產是否全面反映,計價是否準確,資產接受單位:(略)
(五)項目在建設過程中歷次檢查所提的重大問題是否已經整改落實;
(六)待核銷基建支出和轉出投資有無依據,是否合理;
(七)竣工財務決算報表所填列的數據是否完整,表間勾稽關系是否清晰、正確;
(八)尾工工程及預留費用是否控制在概算確定的范圍內,預留的金額和比例是否合理;
(九)項目建設是否履行基本建設程序,是否符合國家有關建設管理制度要求等;
(十)決算的內容和格式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十一)決算資料報送是否完整、決算數據間是否存在錯誤;
(十二)相關主管部門或者第三方專業機構是否出具審核意見。
第十八條項目竣工后應當及時辦理資金清算和資產交付手續,并依據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批復意見辦理產權登記和有關資產入賬或調賬。
第十九條項目建設單位:(略)
資產直接交付使用單位:(略)
資產在交付使用單位:(略)
第二十條本辦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
1.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xlsx
2.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核表.xlsx
熱點推薦 熱門招標 熱門關注
主站蜘蛛池模板: 宁蒗| 方正县| 甘南县| 牙克石市| 曲水县| 嘉峪关市| 苍溪县| 阳泉市| 和硕县| 万源市| 新蔡县| 宣化县| 济阳县| 宕昌县| 原阳县| 宜兰市| 当雄县| 黄龙县| 黑河市| 清丰县| 卓尼县| 宜兰市| 长子县| 平陆县| 沈阳市| 乌审旗| 乡宁县| 肇源县| 托克托县| 西藏| 桦甸市| 双柏县| 乐昌市| 武宣县| 石城县| 唐山市| 察雅县| 铜鼓县| 宁强县| 娱乐| 武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