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
(略)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1)96號)等文件精神,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制定了《
(略)202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F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略)農業農村局
(略)財政局
2022年4月29日
(略)2022年農業機械購置補貼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農機購置補貼相關政策,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農辦計財〔2021〕8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皖農機〔2021〕96號)、《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修訂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的通知》(皖農機函〔2022〕287號)及《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公布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機具納入農機購置補貼新產品試點初選名單的通知》和安徽省出臺《科技強農機械強農促進農民增收行動方案(2022—2025年)》要求,結
(略)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省委“三農”工作決策部署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8〕42號)、《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和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皖政〔2019〕27號)要求,進一步規范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以滿足農民對機械化生產的需要為目標,以穩定實施政策,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效益為主線,落實構建新發展格局要求,持續提升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精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導農民購置使用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推動農業機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質高效轉型升級,有效支撐糧食安全、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和農民增收,促進農業高質高效發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實支撐。
二、實施重點
一是將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所需機具全部列入補貼范圍,應補盡補;二是突出對深耕整地、播種、植保、烘干、“兩利用”、
(略)等農機具的補貼;三是推廣使用智能終端和應用智能作業模式,
(略)在農業生產中的推廣應用,確保農業生產數據安全;四是將育秧、糧食烘干、標準化豬舍、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等方面成套設施裝備納入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范圍;五是提升水稻插(拋)秧機、重型免耕播種機、玉米籽粒收獲機等糧食生產薄弱環節所需機具,以及智能、復式、高端產品的補貼額,逐步
(略)域內保有量明顯過多、技術相對落后的輪式拖拉機等機具品目的補貼額;六是推廣應用帶有人臉識別功能等技術的手機APP,加快補貼資金兌付,優化辦理流程,縮短機具核驗辦理時限。
對套取、騙取補貼資金的產銷企業實行處罰,從嚴整治違規行為。
三、補貼實施范圍及資金安排
(一)補貼范圍。全縣所有鄉鎮。
(二)資金安排。2022年中央財政下
(略)農機購置補貼專項資金936萬元。
農機購置補貼屬約束性任務,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其他任務支出??h財政保證補貼工作實施必要的組織管理經費。
四、補貼種類及補貼標準、產品資質
(一)補貼機具種類。我縣2022—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為21大類43個小類110個品目(見附件1)。凡納
(略)補貼目錄范圍內的所有機具全部實行敞開補貼,應補盡補。
繼續實施連棟溫室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和對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原植保無人飛機試點)進行購置補貼,具體操作辦法另行通知。在此之前,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購置補貼工作,實施依據《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中國民用航空安徽安全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皖農機計財〔2017〕180號)和《安徽省農業機械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關于繼續開展農機購置補貼引導植保無人飛機規范應用試點的通知》(皖農機計財〔2018〕46號)文件規定執行。補貼對象為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個人購買的暫不予補貼。
開展大豆玉米帶狀復合種植機具新產品購置補貼試點工作。
根據農業生產需要和資金供需實際,我縣從安徽省補貼范圍中選取補貼機具品目,推進補貼機具有進有出、優機優補,優先保障糧食、生豬等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以及支持農業綠色發展所需機具的補貼需要。
繼續農機報廢更新補貼工作,具體操作辦法仍按《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商務廳關于印發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機〔2020〕66號)和《
(略))文件規定執行。
結合農機購置補貼政策開
(略)域、分產業、分作物、分環節(以下簡稱“四分”)農業機械化工作,通過農機購置補貼資金推動“四分”農機化所需農機裝備產業轉型升級。
(二)機具補貼標準。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品目各檔次補貼標準按照《安徽省農業農村廳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執行,執行時間以《
(略)》調整為準。
在政策實施過程中發現具體產品或檔次的中央財政資金實際補貼比例超過50%的,市、縣應及時組織調查,對有違規情節的,按相關規定處理;對無違規情節的補貼申請,可按原規定兌付補貼資金。發現異常情形應組織調查并及時上報。
(三)補貼機具產品資質。補貼機具必須是補貼范圍內的產品(農機專項鑒定產品、農機新產品除外),同時還應具備以下資質之一:
1.獲得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包括尚在有效期內的農業機械推廣鑒定證書);
2.獲得農機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3.列入農機自愿性認證采信試點范圍,獲得農機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
補貼機具須在明顯位置固定標有生產企業、產品名稱:
(略)
五、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
(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以下簡稱“購機者”),其中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結
(略)補貼資金規模和農業生產實際等綜合情況,原則上每戶年度內可申請補貼機具臺數為3臺(套),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可申請補貼機具臺數為6臺(套);對同一人或同一地點:
(略)
六、農機產銷企業責任
自愿參與農機購置補貼的農機生產企業,要按照要求進行產品投檔,
(略)(以下簡稱“
(略)”)內完善補貼產品相關信息,并對其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承擔相應責任。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由農機生產企業自主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根據“誰確定、誰負責”的原則,農機生產企業應對其確定的補貼產品經銷企業的經銷行為承擔相應的責任。
農機生產和銷售企業要規范、誠信經營,積極
(略)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等部門做好機具核驗、抽查等工作,并對申請補貼產品的一致性負責。對于采用提供不實投檔信息、產品信息、銷售信息和虛購報補、重復報補、以小抵大等違規手段騙套補貼行為,或涉事產銷企業拒不配合調查、提供虛假調查材料等行為,縣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將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財政部制定的《農業機械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和省、市、縣有關規定處理。
農機生產和銷售企業產品補貼資格或經銷補貼產品資格被暫停、取消,以及農機生產企業自主注銷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或因違規農業機械試驗鑒定證書被相關部門撤銷等,所引起的糾紛和經濟損失由違規農機產銷企業自行承擔。
七、補貼操作程序
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按照“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后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方式:
(略)
(一)自主購機。購機者自主選擇購買機具,按市場化原則自行與農機產銷企業協商確定購機價格與支付方式:
(略)
(二)補貼申請。購機者(個人)應及時通過手機APP或攜帶所購機具、身份證、戶口本、購機發票、合格證和“一卡通”原件(復印件);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可攜帶所購機具、機構代碼證或營業執照副本、法人身份證、銀行開戶許可證等原件(復印件),
(略)農業農村局要求的其他材料,自
(略)農業農村局提出補貼資金申領事項,簽署告知承諾書(承諾購買行為、發票購機價格等信息真實有效)。實行牌證管理的機具,要先行辦理牌證照。嚴禁以任何方式:
(略)
(略)常年連續開放,推廣并逐步過渡到通過手機APP“皖事通”等信息化技術,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補貼機具核驗預約等服務,并可實現牌證管理機具的信息化核驗和免于現場實物核驗,方便購機者隨時在線提交補貼申請、應錄盡錄,加快實現購機者線下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h農機購置補貼資金申請數量達到當年可用資金(含結轉資金和調劑資金)總量110%的,應及時發布公告,停止受理補貼申請。
(三)審驗公示??h農業農村局按照農業農村部印發的《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等文件要求,對補貼相關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對補貼機具進行核驗,其中牌證管理機具憑牌證免于現場實物核驗。堅持“誰核查、誰簽字、誰負責”,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不受理、申請資料不齊全的不建檔。購機者應積極
(略)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等部門開展機具核查工作。對無法移動等原因不能帶機申請的,申請者可
(略)農業農村局組織人員上門核實。
縣農業農村局在收到購機者補貼申請后,應于2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對因資料不齊全等原因無法受理的,應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請;對符合條件可以受理的,應于13個工作日內(不含公示時間)完成相關核驗工作,并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實時公布補貼申請信息,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四)資金兌付??h農業農村局按照《安徽省農機購置補貼產品核驗流程(試行)》和《
(略)農機購置補貼機具核驗工作要點(試行)》文件要求,對單臺補貼額度較高的重點機具,連續多年享受補貼的補貼對象以及享受補貼數量多、金額大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進行重點審核抽查。
縣農業農村局及時整理好補貼對象資金結算統計表(包括中央農機購置補貼、報廢更新補貼)和補貼資金發放清冊等,原則上每
(略)級財局報送1次??h財政局
(略)農業農村局提交的資金兌付申請與相關材料,經審核無誤后,于15個工作日內通過國庫集中支付方式:
(略)
補貼申領原則上當年有效,因當年財政補貼資金規模不夠、辦理手續時間緊張等無法享受補貼的,可在下一個年度優先兌付。
補貼政策全面實行跨年度連續實施,除發生違規行為或補貼資金超錄外,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購機者提交補貼申請,補貼機具資質、補貼標準和辦理程
(略)時的相關規定執行,不受政策調整影響。
購機者對其購置的補貼機具擁有所有權,自主使用,可依法處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h農業農村
(略)財政局建立
(略)政府領導下的聯合實施和監管機制,切實加強組織協調,密切溝通配合,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工作制度和內部控制規程,明確職責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要組織開展業務培訓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補貼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和風險防控能力。要加強績效管理,形成管理閉環,切實提升政策實施管理工作能力水平??h農業農村局、縣財政
(略)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深入
(略)農業農村局組織實施、審核和監管責
(略)財政局資金兌付、資金監管責任,重大事項須
(略)人民政府并
(略)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等集體研究決定。
(二)優化服務,便民高效。嚴格落實補貼申請限時辦理要求,加快補貼申請受理、資格審核、機具核驗、資金兌付等工作。清理、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精簡補貼申請材料。推廣應用手機APP“皖事通”申請補貼,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補貼機具核驗預約等便民服務。
(三)公開信息,接受監督。縣農業農村局因地制宜、綜合運用宣傳掛圖、報紙雜志、廣播電視、
(略)等方式:
(略)
在年度補貼工作結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將所有享受補貼的購機者信
(略)級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情況在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上公布。
(四)加強監管,嚴懲違規??h農業農村局、縣財政局要全面貫徹《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機購置補貼政策監管強化紀律約束的通知》(皖農機函〔2019〕450號)和《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規范(試行)的通知》(皖農機〔2018〕217號)文件要求,認真落實風險防控責任和異常情形主動報告制度,對發現政策落實中的異常情形,需經集體研究后上報。嚴格信用管理,加強對農機產銷企業承諾、踐諾執行情況的監管和失信違規行為的調查處理。
(略)等大數據信息優勢,提升違規行為排查和監控能力。
嚴格落實農機購置補貼產品違規經營行為處理有關規定,規范產銷企業違規問題的受理登記、調查核實、約談告知、處理通報、材料留存等工作流程,構筑高效、精準的查處機制,強化內部監督制約,上下聯動、協調配合、各司其職,推進對違規產銷企業的處理工作。加大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經營違規行為打擊力度,嚴懲失信違規農機產銷企業。重點加強對大中型機具的核驗和單人多臺套、短期內大批量等異常申請補貼情形的監管。加強購機者信息保護,配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竊取、倒賣、泄露補貼信息和電信詐騙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偽造、變造、篡改、冒用農機購置補貼產品的銘牌、合格證、鑒定證書等信息;銷售的補貼產品配置與檢驗報告主參數配置不符,包括降低配置,以小充大,以非補貼產品冒充補貼產品等;未主動報告發現的影響補貼政策實施的異常情況并采取防范補救措施;提供不實申請資料及票據;為購機者違規代辦補貼手續;采用虛報、空套、一機多補、重復補貼等非法手段,騙取財政補貼資金;在投檔時提供失實信息,或故意不提供完整信息,導致產品歸入較高檔次等異常情形;向購機者提供假冒的補貼產品;拒不接受或
(略)農業農村
(略)財政局作出的告誡、限期整改、退繳補貼資金等處理決定,未按規定時間全部退繳違規補貼資金等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對積極配合調查、主動報告問題、有效挽回或減輕損失的可從輕或減輕處理。對拒不配合調查、拒不執行相關處理決定、多次或重復發生違規行為的,應從重或加重處理。農機產銷企業或購機者退繳的補貼資金應繼續用于農機購置補貼。
附件:1.
(略)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種類范圍
附件1
安徽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機具
種類范圍(2022年修訂)
(21大類43個小類110個品目)
1.耕整地機械
1.1耕地機械
(略)犁
(略)旋耕機
(略)微型耕耘機
(略)耕整機
(略)深松機
(略)開溝機
(略)機耕(滾)船
1.2整地機械
(略)耙(限圓盤耙、驅動耙)
(略)埋茬起漿機
(略)起壟機
(略)筑埂機
(略)滅茬機(不含平茬機、宿根整理機)
(略)鋪膜機
1.3耕整地聯合作業機械(可含施肥功能)
(略)聯合整地機
(略)深松整地聯合作業機
2.種植施肥機械
2.1種子播前處理和育苗機械設備
(略)種子催芽機
(略)苗床用土粉碎機
(略)營養缽壓制機
(略)育秧(苗)播種設備
2.2播種機械(可含施肥功能)
(略)條播機
(略)穴播機
(略)單粒(精密)播種機
(略)根(塊)莖種子播種機
2.3耕整地播種作業機械(可含施肥功能)
(略)旋耕播種機
(略)鋪膜(帶)播種機
2.4栽植機械
(略)插秧機
(略)拋秧機
(略)移栽機
2.5施肥機械
(略)撒(拋)肥機
(略)側深施肥裝置
3.田間管理機械
3.1中耕機械
(略)中耕機
(略)田園管理機
3.2植保機械
(略)噴霧機
(略)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
3.3修剪防護管理機械
(略)修剪機
3.3.
(略)
4.灌溉機械
4.1噴灌機械
(略)噴灌機
4.2微灌設備
(略)灌溉首部
5.收獲機械
5.1糧食作物收獲機械
(略)谷物聯合收割機
(略)玉米收獲機
(略)薯類收獲機
(略)脫粒機
5.3油料作物收獲機械
(略)花生收獲機
(略)油菜籽收獲機
5.4果菜茶煙草藥收獲機械
(略)葉類采收機
(略)果類收獲機
(略)瓜類采收機
(略)根(莖)類收獲機
5.5秸稈收集處理機械
(略)秸稈粉碎還田機
5.6收獲割臺
(略)玉米收獲專用割臺
6.設施種植機械
6.1食用菌生產設備
(略)菌料裝瓶(袋)機
7.田間監測及作業監控設備
7.1田間作業監控設備
(略)輔助駕駛(系統)設備
8.種植業廢棄物處理設備
8.1農田廢棄物收集設備
(略)殘膜回收機
8.2農作物廢棄物處理設備
(略)生物質氣化設備
(略)秸稈壓塊(粒、棒)機
9.飼料(草)收獲加工運輸設備
9.1飼料(草)收獲機械
(略)割草(壓扁)機
(略)摟草機
(略)打(壓)捆機
(略)草捆包膜機
(略)青(黃)飼料收獲機
(略)打捆包膜機
9.2飼料(草)加工機械
(略)鍘草機
(略)青貯切碎機—12—
(略)飼料(草)粉碎機
(略)顆粒飼料壓制機
(略)飼料混合機
(略)飼料膨化機
(略)全混合日糧制備機
9.3飼料(草)搬運機械
(略)飼草捆收集機
10.畜禽養殖機械
10.1畜禽養殖成套設備
(略)蜜蜂養殖設備
10.2畜禽繁育設備
(略)孵化機
10.3飼養設備
(略)喂(送)料機
11.畜禽產品采集儲運設備
11.1畜禽產品采集設備
(略)擠奶機
(略)生鮮乳速冷設備
(略)散裝乳冷藏罐
11.2畜禽產品儲運設備
(略)儲奶罐
12.畜禽養殖廢棄物及病死畜禽處理設備
12.1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備
(略)清糞機
(略)畜禽糞污固液分離機
(略)畜禽糞便發酵處理設備
(略)畜禽糞便干燥設備
(略)畜禽糞便翻堆設備
(略)沼液沼渣抽排設備
(略)其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設備
12.2病死畜禽儲運及處理設備
(略)病死畜禽處理設備
13.水產養殖機械
13.1水產養殖成套設備
(略)網箱養殖裝置
13.2水質調控設備
(略)增氧機
14.種子初加工機械
14.1種子初加工機械
(略)種子清選機
15.糧油糖初加工機械
15.1糧食初加工機械
(略)糧食清選機
(略)谷物(糧食)干燥機
(略)碾米機
(略)糧食色選機
(略)磨粉機
15.2油料初加工機械
(略)油菜籽干燥機
(略)油料果(籽)脫(剝)殼機
17.果菜茶初加工機械
17.1果蔬初加工機械
(略)果蔬分級機
(略)果蔬清洗機
(略)水果打蠟機
(略)果蔬干燥機
(略)脫蓬(脯)機
(略)干堅果脫殼機
(略)果蔬冷藏保鮮設備
18.農用動力機械
18.1拖拉機
(略)輪式拖拉機
(略)履帶式拖拉機
19.農用搬運機械
19.1農用運輸機械
(略)軌道運輸機
20.農用水泵
20.1農用水泵
(略)潛水電泵
(略)地面泵(機組)
21.設施環境控制設備
21.1設施環境控制設備
(略)拉幕(卷簾)設備
(略)加溫設備
(略)濕簾降溫設備
22.農田基本建設機械
22.1平地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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