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略)
(略)市區
詳細地址:
(略)
舉報內容
調查核實情況
處理和整改情況
問責
情況
備注
1
SD20LD0708MS01
(略)
(略)(略)段
(略)(略)段,晚上經常可以聞到空氣中的臭味,臭味來源不明。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略),主要涉氣工序為2蒸噸天然氣鍋爐,并已完成低氮改造,企
(略)無異味產生。該企業已取得環評登記表和排污許可登記表。
(略),主營業務為烘干酒糟,在裝卸原材料過程中容易出現氣味外溢的情況,現場檢查企業生產加工過程中光氧廢氣凈化設施正常運轉。該公司已取得環評批復、環保竣工驗收手續和排污許可證,查閱近三年企業委托檢測和生態環境局監督性監測報告,該企業廢氣均達標排放。
責任單位:
(略)
一、由
(略)辦事處負責,
(略)酒糟氣味外溢問題,
(略)規范生產行為,使用合格酒糟,定期清洗作業場地和維護光氧設備,在密閉空間裝卸貨物,確保吸氣除臭措施落實到位、廢氣達標排放。(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由
(略)辦事處負責,
(略)內規下企業進行重點管控,增加日常巡查頻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生態環保要求,保障治污設施正常運行和規范臺賬記錄,確保企業科學生產。(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由
(略)辦事處負責,充分發
(略)網格監管作用,做好群眾宣傳解釋,暢通群眾反映渠道,定期開展走訪調查,切實做到精準把控污染源,及時收集生態環保問題,及時上報整改。(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2
SD20LD0708MS02
(略)
(略)寶藏村村委會里面
反映“
(略)寶藏村村委會里面的廢品處理廠有污水排放,且噪聲和臭味擾民”問題。
經查,該問題屬實。
場地內部分回收物品堆放無序,存在露天堆放情況;少量塑料瓶中有殘留液體打包時外溢,未及時清理易造成發酵產生異味的風險;場地內無廢液收集措施,雨天存在殘留液體混雨水外排情況。未發現有清洗、破碎、熱熔等工序。工作專班通過走訪周邊及生產隊12戶農戶,有農戶反映該回收經營部偶爾在夜間組織車輛裝卸貨物打包作業,產生噪音影響居民休息。
2024年7月11日,
(略)對場地日間生產噪音進行檢測,結果顯示廠界環境噪聲符合排放標準。
責任單位:
(略)
一、立行立改。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責令該回收經營部立即停止回收,對場地內回收物品進行清理、清運,并將露天堆放物品規范堆放到雨棚內;全面清
(略)內外垃圾、污漬,保持場地內干凈整潔。(完成時限:2024年7月9日)
二、規范指導。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督導該回收經營部新建20立方米加蓋污水收集沉淀池,避免污水外流;
(略)簽訂污水處置協議,定期組織回收轉運處置。待整改完成并通過鎮政府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恢復經營。(完成時限:2024年7月30日)
三、加強監管。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督促業主履行環保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生產作業時間(7:00—19:00),杜絕夜間作業情況;定期開展督查檢查,督促該經營部常態化保持場地環境衛生整潔,每日沖洗場地及時收集污水轉運處置,避免發生噪音、污水、臭味擾民問題。(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3
SD20LD0708MS03
(略)
(略)李壩村6組
(略)李壩村6組糖廠將工業建渣堆放在耕地上,堆得很高,
(略),存在安全隱患,揚塵擾民。廠房在作業時存在噪音擾民。
群眾反映的“
(略)李壩村6組糖廠將工業建渣堆放在耕地上,堆得很高,
(略),存在安全隱患,揚塵擾民”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2024年5月,
(略)庫房,
(略)內開展排危工作,
(略)內一處高邊坡進行排危除險,
(略)易滑坡處砌筑堡坎,由此產生的棄土堆放于租用的3.88畝耕地上。
(略)排危和堆放棄土的過程中未進行揚塵污染防治,揚塵較大,存在揚塵擾民情況。6月7日,藕塘鎮人民政府對業主無手續建設、占用耕地等行為,發出整改通知書后,業主已停止作業。群眾反映的堆放在耕地上的“工業建渣”實
(略)排危過程中產生的棄土。堆放在耕地上的棄土呈三角錐形,高約10米、三邊長分別約70米、20米、60米,堆放量約1.1萬立方米。該棄土堆堵塞了原排水溝、
(略)。
責任單位:
(略)
一、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一是責成業主將耕地上的棄土全部移除,消除高位耕作安全隱患,并回填耕作土層,恢復原有耕地面積、復墾復耕。
(略)和排水溝,確保群眾出行順暢,保障行洪安全。
(略)辦齊規劃建設許可證等手續后,恢復相關建設活動,并嚴格落實施工濕法作業,完善噴淋設施,沖洗進出車輛,消除揚塵影響。(完成時限:2024年9月11日)
二、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一是責成業主在規劃建設許可證等手續齊備前不得作業;二是責成業主在恢復施工后,非必要不動用大型機械,減少噪音產生;三是責成業主嚴格施工作業時間,施工時間為早上8時—12時、下午14時—18時,其余時間不得作業,避免噪音擾民。(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廠房在作業時存在噪音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2024年5月至6月,
(略)(略)排危過程中動用挖機、裝載機等大型機械,機械作業時噪音較大,作業時間為07:30—18:00,存在噪音擾民問題。
4
SD20LD0708MS04
(略)
(略)
(略)(老板孟譚)在2024年1月至3月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倒在
(略)錦江河堤內,現已掩埋長草,污染河流和環境。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略)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江口街道辦事處對江口街道泥灣村2組開展了實地勘驗調查,
(略)廠房外東南側、錦江河堤西側的便道進行挖掘,共挖掘10處,查實該便道由建筑垃圾填鋪,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為磚塊、石塊、泥土和混凝土塊,便道長約300米、寬約5米、厚度約0.5米。經調查問詢相關人員,
(略)為了方便轉運錦江河堤建成后的剩余建材,在2024年1月利用融創工地的建筑垃圾鋪設了該便道。
責任單位:
(略)
一、2024年7月7日,
(略)涉嫌違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十五條進行了立案調查(眉彭綜執立字〔2024〕第08號),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
二、
(略)下達《責令停止(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眉彭綜執責停(改正)通字〔2024〕
(略)號),
(略)于2024年7月10日前對便道上違法鋪設的建筑垃圾進行清理,對
(略)域進行覆土回填,2024年7月8日已完成整改。
(略)進行規范處置,并建立清運臺賬。
(略)辦事處加強日常巡查,依法制止涉建筑垃圾傾倒、堆放等行為,開展調查或進行違法線索移交。(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5
SD20LD0708MS05
(略)
(略)宋程村1組
一、
(略)宋程村1組華誠養豬場臭味擾民。
二、
(略)宋程村1組的養鴨廠(租用村民劉偉紅房屋)糞水和污水到處排放,臭味擾民。
群眾反映的“
(略)宋程村1組華誠養豬場臭味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該養豬場主要臭氣產生點位為干糞堆積池、豬舍出風口。干糞堆積池主要采用槽式堆肥發酵模式;豬舍為全密閉,通過風機換氣,出風口未對異味有效收集處置,且豬舍出風口處阻隔擋板損壞,導致臭氣隨風飄散影響周邊群眾生活;養豬場損壞圍欄處出風口正對一竹林,腐葉較多,產生堆積,滋生蚊蟲較多。養豬場在周邊種植綠植阻擋并噴灑生物除臭劑,減少異味擴散。
責任單位:
(略)
一、由
(略)農業農村局負責,
(略)東坡生態環境局配合,督促華誠養豬場在圈舍出風口處增加噴淋除臭設施。按照豬場動物防疫相關要求,設計人員進場須洗澡后在
(略)隔離3天才能進入
(略),同時還需對圈舍進行尺寸測量,故要求華誠養豬場于2024年7月20日前形成具體整改方案,并報
(略)農業農村局、
(略)東坡生態環境局審核后實施。(完成時限:2024年10月31日)
二、由
(略)農業農村局負責,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監測機構
(略)周圍無組織廢氣進行檢測,待檢測報告出具后,若結果超標,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完成時限:2024年7月31日)
三、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督促養豬場及時清掃腐葉、垃圾,定期檢查,做好場外環境衛生;及時清理豬舍,加強場內環境衛生管理,每日對場內進行不少于2次除臭和消毒消殺,做好相應臺賬記錄,確保真改、實改、改到位,最大限度減少臭味擾民。(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
(略)將圍墻上擋板破損一側的彩鋼擋板全部更換為304不銹鋼擋板。(完成時限:2024年7月20日)
五、由富牛鎮宋程村村委領頭,
(略)具體負責,向周圍農戶分發滅蠅滅蟲藥劑、蚊香等用品,協助群眾滅蠅殺蟲。(2024年7月10日已完成)
六、由
(略)人民政府加強后續監管,宋程村村委具體負責,就近選擇1—3名環保監督員,監督華誠養豬場日常糞污處理情況及臭氣排放情況,若發現問題,及時報相關部門解決。(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
(略)宋程村1組的養鴨廠(租用村民劉衛紅房屋)糞水和污水到處排放,臭味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該養鴨廠配套建有硬化干糞堆積池30平方米,2個糞污儲存池,共280余立方米,一個位于鴨舍旁,容積80立方米,現存糞污約40立方米;
(略)旁,容積200立方米。目前干糞堆積池已改為鴨舍,200立方米的儲存池已填埋為停車場。2024年初劉某另在果園新挖的200立方米儲存池,未按要求硬化防滲,由于該池糞污未及時還田利用,加之近期雨水較多,糞污溢流到下方土坑,存在臭氣擾民問題。
責任單位:
(略)
一、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責令業主立即用污水泵將滲漏到土坑的兩處糞污抽到鴨舍旁已硬化的容量為80立方米儲存池,并回填覆土,2024年7月12日已完成,已責令劉某7月底前完成復耕。
二、由于果園新挖的200立方米儲存池地塊屬于可復耕土地,不能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無法進行硬化處理,因此,由
(略)人民政府責令業主將未硬化儲存池內暫存糞污部分轉運到已硬化的容量為80立方米儲存池,剩余糞污轉運至異地儲存,就地還田利用。由富牛鎮畜牧獸醫站做好技術指導,富牛鎮宋程村村委做好監督管理與群眾解釋工作,利用糞污后及時翻拋處理,不得過度施用,避免2次污染,處理完糞污后將未硬化儲存池進行回填處理。(完成時限:2024年8月31日)
三、落實后續管理。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明確告知該場當前不得繼續養殖,若業主要繼續養殖,業主需完善配套糞污處理設施后,由
(略)農業農村局、
(略)東坡生態環境局、
(略)人民政府組成聯合工作組,對該場糞污處理設施進行聯合驗收,驗收通過后,方可繼續養殖,同時,由
(略)人民政府做好日常監管,指導業主按照要求規范養殖并做好養殖糞污收集、儲存和利用。若該場不繼續養殖,則在清理污染物、回填儲存池后保持現狀。(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6
SD20LD0708MS06
(略)
(略)新橋村7組
(略)新橋村7組有人將固廢和生活垃圾倒在棄土場里面。
經查,該問題屬實。
2024年1月,
(略)開展復耕,復耕工作中,因現場管理不到位,導致外來車輛私自進入棄土場偷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1月22日,
(略)人民政府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了該問題,
(略)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在1月25日前完成場地內建筑垃圾清運工作。
(略)為減少工作量,就地掩埋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7月11日,
(略)上述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責任單位:
(略)
一、行政處罰情況。
(略)涉嫌違規處置建筑垃圾一事,已立案調查(眉彭綜執立字(2024)第010號),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完成時限:2024年8月15日)
二、責成被投訴單位:
(略)
無
7
SD20LD0708MS10
(略)
(略)李家
(略)4組
(略)李家
(略)潔凈鑫豐廠作業時聲音很大,噪音擾民,并將油污和廢水直接排放到河道里,臭味擾民。
群眾反映的“
(略)李家
(略)潔凈鑫豐廠作業時聲音很大,噪音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該公司作業時間為中午12:30至下午5:00,使用華璟840洗碗機,餐具在清洗過程中確實會產生一定噪聲。
(略)已于7月4日停產,無法確定噪音強度。廠區周邊50米范圍內有住戶2戶,據現場走訪,
(略)作業時產生的噪聲并不影響其個人及家人生產生活。
責任單位:
(略)
一、由
(略)商務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
(略)噪聲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依法進行處理;
(略)建立健
(略)內部管理制度并嚴格執行,并按規定合理安排作業時間,不得在居民正常休息時段作業,切實減少噪聲對群眾的影響。(完成時限:2024年7月25日并長期堅持)
二、由
(略)經濟信息化和科學技術局、
(略)商務局、
(略)建設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
(略)(略)內設置專用餐廚垃圾收儲裝置,及時收集食物殘渣并密封儲存。同時,與專業的餐廚垃圾處置單位:
(略)
三、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于2024年7月8日按照相關要求重新選址,轉移設置2個居民用垃圾桶。同時,
(略)(略)線及流程,并按相關管理要求實行封閉式運輸。(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由
(略)人民政府負責,
(略)作業運營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針對食物殘渣收集轉運情況開展巡查檢查,確保規范處理。(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將油污和廢水直接排放到河道里”問題不屬實。
經查,
(略)西方約5米處有一條球溪河一級支流,名為深溝河,長2公里。經現場核查,該公
(略)大部分范圍均有屋頂覆蓋,廠區內實現雨污分流,
(略)域每日產生廢水約4m3,統一收集進入沉淀池,
(略)簡易過濾食物殘渣后,
(略)(略),由文林工
(略)B區污水處理廠統一處理達標排放;員工生活廢水進入化糞池后還田綜合利用。
(略)廠區外居民用垃圾桶內,
(略)轉運后集中處理。
(略)廠區周邊河道存在排污痕跡、食物殘渣傾倒痕跡以及其他排污管道(暗管),且周邊河道內也未發現油污漂浮物及餐廚垃圾。
群眾反映的“臭氣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該公
(略)河河道旁設置有居民用垃圾桶2個,公司將收集的食物殘渣直接投放
(略)外居民用垃圾桶內,未做密閉處理,轉運前存在臭氣。
8
SD20LD0708MS11
(略)
(略)(略)
每天晚上7點—9點,
(略)(略)及
(略)(略)有很多人使用音響蹦迪,分貝過大,噪音擾民。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7點—9點,
(略)(略)及
(略)(略)有很多人使用音響蹦迪,分貝過大,噪音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
(略)(略)及
(略)萬景峰匯外面東坡竹園
(略)域,僅有蘇堤公園存在場地供群眾使用音響蹦迪的可能。我局聯合街道辦及
(略)綜合執法局,于7月8日晚對濱江大道蘇堤公園蹦迪活動點進行巡查。因下雨,原蘇堤公園蹦迪人員轉移到岷江二橋橋下活動,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相關人員進行了宣傳勸導,要求降低音響音量,避免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
(略)
一、加強宣傳勸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
(略)綜合執法局、大石橋街道辦
(略)公安,對濱江大道大音量跳舞蹦迪進行有效規勸,宣傳《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
(略)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督促相關人員按照噪音管控相關要求,控制廣場舞音量在55分貝以內,避免噪音擾民。(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限定跳舞時段。
(略)(略)段巡查管理。限定跳舞時段為:平日8:30至11:00、15:00至17:00、18:30至20:30,節假日和周末不得早于9:00開始,不得晚于22:30結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強化管理力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略)域列為長效管理重點,加強執法力量,增強夜間巡查頻次,持續強化管理力度。(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7點—9點,東坡竹園內有很多人使用音響蹦迪,分貝過大,噪音擾民”問題不屬實。
根據東坡竹園的相關規定,明確禁止任何可能產生噪音并影響他人的活動。經對日常值守的安保人員進行核查,未發現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在東坡竹園內使用音響設備進行蹦迪或類似噪音活動的情況。
9
SD20LD0708MS12
(略)
(略)
(1)
(略)百花村的河道內挖沙,強行占用村民土地堆沙。(2)
(略)政府在思蒙河南城大橋左右挖沙石,挖到了漫水橋。(3)
(略)村濕地公園旁約50畝良田被政府征用,向下挖了近20米的沙石挪走,再用建渣填埋,在面上覆蓋了一米厚的泥巴。(4)
(略)斑布紙廠在4月份偷排堿水到河里,導致河里魚大量死亡,破壞生態環境。
群眾反映的“(1)
(略)百花村的河道內挖沙,強行占用村民土地堆沙。(2)
(略)政府在思蒙河南城大橋左右挖沙石,挖到了漫水橋”問題部分屬實。
經調查核實,
(略)思蒙河河道整治工程系
(略)縣審批同意實施,辦理了環保手續。
(略)政府會議議定將該項目工程棄料有償
(略)屬國有企業,砂石價款已足額
(略)財政。項目堆料場土地由華信砂石廠自2020年10月始租至2028年3月,由施工單位:
(略)
責任單位:
(略)
一、
(略)水利局牽頭,
(略)、
(略)配合,進一步落實涉砂環保監管,杜絕超范圍、超深度開采,確保砂石堆料臨時用地合法合規。加強《
(略)非法采砂有獎舉報管理辦法》宣傳力度,有力有序合法推
(略)涉砂項目實施,對項目砂石出場、環保、回填做好全流程監管,確保無破壞生態環境行為發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由四川青神經濟
(略)管委會負責加強日常監管,會同環保部門不定期對企業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在線監測指標開展監督性巡查,督促企業強化日常維護,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環保設施運行臺賬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確保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各項在線監測指標(總磷、總氮、COD、氨氮)濃度及總量達標。(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3)
(略)村濕地公園旁約50畝良田被政府征用,向下挖了近20米的沙石挪走,再用建渣填埋,在面上覆蓋了一米厚的泥巴”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
(略)竹里院子三期(二標段)
(略)在施工過程中,采
(略)開挖、分區回填方式:
(略)
群眾反映的“(4)
(略)斑布紙廠在4月份偷排堿水到河里,導致河里魚大量死亡,破壞生態環境”問題不屬實。
經查,環龍新材料
(略)原生產工藝采用氯漂白制漿(產生廢堿液),氯漂裝置位于思蒙河邊,已于2013年廢棄并拆除。原污水處理廠位于思蒙河邊,已于2021年11月份停用,思蒙河邊排口已封堵,現場未發現污水排放痕跡。環龍新材料新廠即斑布健康竹產業園采用非漂白本色竹漿制漿工藝,生產過程中竹片洗滌、蒸煮、漿板和原紙工段產生廢水。其中,蒸煮竹片需要堿液(NaOH),蒸煮過竹片的堿液采用密閉負壓蒸發提濃,提濃后進入堿爐燃燒,
(略)處理后循環利用,不外排,
(略)。各工段廢水全部進入污水預處理設施,經“格柵+混凝+沉淀”環節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
(略))三級標準后排入
(略)工業
(略)污水處理廠。污水預處理設施處理能力為2萬噸/天,實際每天處理量約1.3萬噸/天,滿足實際需求。經走
(略)周邊居民詢問,今年以來,未發現有污水排入思蒙河致河里魚大量死亡情況。2024年7月11日,經再次走訪調
(略)周邊居民,反映均未發現河里的魚有死亡情況。
10
SD20LD0708MS13
(略)
(略)交叉口處
每天晚上7點到9點,
(略)交叉口處都有很多人在跳廣場舞,聲音很大,噪音擾民。
經查,該問題屬實。
該區域位于
(略)交叉口南湖公園小廣場,東側臨江天樾一期,西側臨東坡湖邊,北側臨碧輝園山水園林B區,臨街住戶100余戶,距離住戶最近距離80余米。
(略)建成以來,常年晚上19:00-21:00有三批健身舞隊,健身操、廣場舞、交誼舞各一批,共計80余人
(略)域健身娛樂,由于有時音響設備音量較大,存在噪音擾民情況。7月10
(略)建設局組織人員
(略)域進行噪音檢測,檢測結果顯示最高噪音值57.4分貝,超過《聲環境質量標準(GB
(略))》表1規定,2類聲環境
(略)晝間限值60分貝,夜間限值50分貝。
責任單位:
(略)
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在被
(略)域設置溫馨提示牌,明確
(略)民跳舞時間調整為19:00-20:30。(完成時限:2024年7月11日)
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與廣場舞等健身娛樂活動組織者逐一簽訂控制噪音污染承諾書,明確責任與義務。(完成時限:2024年7月15日)
三、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
(略)政府等相關部門配合每年定期
(略)域開展聯合集中治理,并采取安排人員值班值守、加強巡查頻次、及時響應投訴等方式:
(略)
無
11
SD20LD0708MS14
(略)
(略)春熙廣場
(略)春熙廣場多家燒烤店,存在深夜經營,噪音大,占道擺攤,油煙擾民、地面油污嚴重(特別是3棟外)。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經營到深夜,噪音大,占道擺攤、地面油污嚴重”的問題屬實。
經查,被投訴燒烤商家,共有8家,白天不營業,均晚上營業,營業時間為18:00—03:00;通過現場觀察與噪音監測,發現部分商家在經營過程中未能有效落實禁噪措施,噪音超過55分貝,違
(略)噪音管控相關規定,春熙廣場部分夜宵燒烤店,將桌椅外擺超出商業體經營,存在占道經營現象;3棟外的4家店鋪,油污特別嚴重,其余燒烤店鋪外油污較輕。
責任單位:
(略)
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大石橋派出所、
(略)談。并組織商家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以此明確商家應承擔的責任。(完成時限:2024年7月6日)
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桐花
(略)、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針對春熙廣場相關餐飲店存在的占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將外擺占道經營的物品規范至春熙廣場商業綜合體范圍內,同時對商戶及顧客進行進一步的規勸,以減少噪音擾民情況的發生。并且不定時利用噪音檢測儀對經營時段音量進行監測,有效減少噪音對周邊居民干擾。督導春熙廣場8家燒烤店鋪于9
(略)面清理工作,并加強宣導,增強商戶自律意識。(完成時限:2024年7月9日并長期堅持)
三、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將春熙廣場設定為夜間重點
(略)域,增派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頻次,進一步規范占道經營行為,最大限度減少油煙、噪音擾民現象及油污問題。(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油煙擾民”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各燒烤商家明火灶臺均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按時清洗,執法人員通過油煙檢測設備現場檢測,并未超標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各燒烤商家煙道已接入物業公共煙道,但存在部分味道外溢的情況。
12
SD20LD0708MS15
(略)
(略)萬景峰
(略)
(略)高壓線鐵塔,
(略)住戶很近,存在安全隱患。且2022年該高壓線鐵塔的環評驗收報告中沒有提及萬景峰
(略)。
群眾反映的“萬景峰
(略)高壓線鐵塔”問題屬實。
經查,投訴中提及的3座高壓線鐵塔,2座位于東坡竹園內,1座位于濱江大道岷江側的綠化帶內(跨江塔)。3座鐵塔均利用已投運60年的110千伏華大線進行原拆原建,線路由單回變為同塔雙回。該項目在“十二五”
(略)城區規劃。
(略)于2014年啟動該項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
(略))。
責任單位:
(略)
由
(略)經信和科技局、
(略)辦事處、
(略)負責做好群眾解釋溝通,及時消除群眾疑慮。(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存在安全隱患”問題不屬實。
經查,
(略)2024年7月6日現場測距,上述3座高壓鐵塔對應邊導線垂直投影處與萬景峰
(略)高壓鐵塔建設時利用已投運60年的110千伏華大線進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桿調整為鋼結構塔桿,
(略)運行的安全性。
責任單位:
(略)
(略)(略)(略)安全平穩運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群眾反映的“2022年環評驗收報告中未提及萬景峰
(略)”問題不屬實。
經查,由于項目尚未投運,故暫未開展環評驗收及公示工作。
責任單位:
(略)
眉山東坡圣壽110千伏輸變電工程試運行結束后,
(略)計劃在年內完成本項目尤其是涉及群眾重點關
(略)域(含萬景峰
(略))進行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并公示。(完成時限:2024年12月31日)
13
SD20LD0708MS16
(略)
(略)玫瑰園10區8棟6單元502
(略)房屋主臥前5米左右位置修建了綠葉垃圾池,實際上綠葉垃圾池也在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垃圾經常漫出,一個月才清理一次,臭味嚴重擾民。
經查,該問題屬實。
(略)玫瑰
(略)8棟6單元處綠化垃圾池存在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合堆放情況,且未及時清運。
責任單位:
(略)
一、立行立改。
(略)及時完成綠化垃圾池拆除工作。(完成時限:2024年7月11日)
二、健全制度。
(略)健全垃圾清運管理制度,
(略)及時清運綠化垃圾,在綠化修建工作期間實現日產日清,保
(略)干凈衛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14
SD20LD0708MS17
(略)
(略)春熙廣場
(略)春熙廣場多家燒烤店,存在深夜經營,噪音大,占道擺攤,油煙擾民、地面油污嚴重(特別是3棟外)。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經營到深夜,噪音大,占道擺攤、地面油污嚴重”的問題屬實。
經查,被投訴燒烤商家,共有8家,白天不營業,均晚上營業,營業時間為18:00—03:00;通過現場觀察與噪音監測,發現部分商家在經營過程中未能有效落實禁噪措施,噪音超過55分貝,違
(略)噪音管控相關規定,春熙廣場部分夜宵燒烤店,將桌椅外擺超出商業體經營,存在占道經營現象;3棟外的4家店鋪,油污特別嚴重,其余燒烤店鋪外油污較輕。
責任單位:
(略)
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大石橋派出所、
(略)談。并組織商家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以此明確商家應承擔的責任。(完成時限:2024年7月6日)
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桐花
(略)、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針對春熙廣場相關餐飲店存在的占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將外擺占道經營的物品規范至春熙廣場商業綜合體范圍內,同時對商戶及顧客進行進一步的規勸,以減少噪音擾民情況的發生。并且不定時利用噪音檢測儀對經營時段音量進行監測,有效減少噪音對周邊居民干擾。督導春熙廣場8家燒烤店鋪于9
(略)面清理工作,并加強宣導,增強商戶自律意識。(完成時限:2024年7月9日并長期堅持)
三、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將春熙廣場設定為夜間重點
(略)域,增派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頻次,進一步規范占道經營行為,最大限度減少油煙、噪音擾民現象及油污問題。(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油煙擾民”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各燒烤商家明火灶臺均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按時清洗,執法人員通過油煙檢測設備現場檢測,并未超標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各燒烤商家煙道已接入物業公共煙道,但存在部分味道外溢的情況。
15
SD20LD0708MS18
(略)
(略)春熙廣場
(略)春熙廣場多家燒烤店油煙和噪音擾民。
群眾反映的“油煙擾民”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各燒烤商家明火灶臺均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按時清洗,執法人員通過油煙檢測設備現場檢測,并未超標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各燒烤商家煙道已接入物業公共煙道,但存在部分味道外溢的情況。
責任單位:
(略)
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大石橋派出所、
(略)談。并組織商家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以此明確商家應承擔的責任。(完成時限:2024年7月6日)
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桐花
(略)、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針對春熙廣場相關餐飲店存在的占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將外擺占道經營的物品規范至春熙廣場商業綜合體范圍內,同時對商戶及顧客進行進一步的規勸,以減少噪音擾民情況的發生。并且不定時利用噪音檢測儀對經營時段音量進行監測,有效減少噪音對周邊居民干擾。督導春熙廣場8家燒烤店鋪于9
(略)面清理工作,并加強宣導,增強商戶自律意識。(完成時限:2024年7月9日并長期堅持)
三、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將春熙廣場設定為夜間重點
(略)域,增派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頻次,進一步規范占道經營行為,最大限度減少油煙、噪音擾民現象及油污問題。(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噪音擾民”的問題屬實。
經查,被投訴燒烤商家,共有8家,白天不營業,均晚上營業,營業時間為18:00—03:00;通過現場觀察與噪音監測,發現部分商家在經營過程中未能有效落實禁噪措施,噪音超過55分貝,違
(略)噪音管控相關規定。
16
SD20LD0708MS19
(略)
(略)(略)
每天晚上7點—9點,
(略)(略)及
(略)(略)有很多人使用音響蹦迪,分貝過大,噪音擾民。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7點—9點,
(略)(略)及
(略)(略)有很多人使用音響蹦迪,分貝過大,噪音擾民”問題屬實。
經查,
(略)(略)及
(略)萬景峰匯外面東坡竹園
(略)域,僅有蘇堤公園存在場地供群眾使用音響蹦迪的可能。我局聯合街道辦及
(略)綜合執法局,于2024年7月8日晚對濱江大道蘇堤公園蹦迪活動點進行巡查。因下雨,原蘇堤公園蹦迪人員轉移到岷江二橋橋下活動,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相關人員進行了宣傳勸導,要求降低音響音量,避免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
(略)
一、加強宣傳勸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合
(略)綜合執法局、大石橋街道辦
(略)公安,對濱江大道大音量跳舞蹦迪進行有效規勸,宣傳《四川省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條例》《
(略)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督促相關人員按照噪音管控相關要求,控制廣場舞音量在55分貝以內,避免噪音擾民。(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限定跳舞時段。
(略)(略)段巡查管理。限定跳舞時段為:平日8:30至11:00、15:00至17:00、18:30至20:30,節假日和周末不得早于9:00開始,不得晚于22:30結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強化管理力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略)域列為長效管理重點,加強執法力量,增強夜間巡查頻次,持續強化管理力度。(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7點—9點,東坡竹園內有很多人使用音響蹦迪,分貝過大,噪音擾民”問題不屬實。
根據東坡竹園的相關規定,明確禁止任何可能產生噪音并影響他人的活動。經對日常值守的安保人員進行核查,未發現有任何個人或團體在東坡竹園內使用音響設備進行蹦迪或類似噪音活動的情況。
17
SD20LD0708MS20
(略)
(略)東坡湖沿邊一帶
一、
(略)東坡湖沿邊一帶每天晚上6-10點會有很多跳廣場舞的,音響和話筒噪聲嚴重擾民。
二、
(略)小區外的步道壩子上,全天都有人用喇叭唱歌,噪聲擾民
群眾反映的“
(略)東坡湖沿邊一帶每天晚上6-10點會有很多跳廣場舞的,音響和話筒噪聲嚴重擾民”問題屬實。
我市于2024年7月9日晚,針對
(略)民反映的噪音擾民問題,組織執法力量前往東坡湖一線進行現場排查,經噪音檢測儀檢測
(略)(略)域廣場舞、唱歌音量超過55分貝,已違
(略)噪音防控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立即對現場相關人員進行了宣傳勸導,避免噪音擾民。
責任單位:
(略)
一、立行立改。我市已于2024年7月9
(略)式排查,針對
(略)違規跳舞人員進行宣傳勸導,并告知其相關規定,進一步減少噪音擾民。
二、加強管理。我市聯合街道
(略)公安,加大
(略)巡查力度,督促相關人員依照噪音管控相關要求,控制廣場舞音量在55分貝以內,并限定跳舞時段為:平日8:30至11:00、15:00至17:00、18:30至20:30,節假日和周末不得早于9:00開始,不晚于21:00結束。同時積極接受并配合我局做好日常管理。(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長效監管。為鞏固成效,我局增派執法人員,加強夜間巡查頻次,將
(略)列為長效管理重點,持續強化管理力度。(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
(略)小區外的步道壩子上,全天都有人用喇叭唱歌,噪聲擾民”問題部分屬實。
2024年7月9日,現場對天盛長
(略)小區外的步道壩子進行了重點巡查,該區域未見使用喇叭唱歌的情況。經了解,該區域在白天或者傍晚有時會有人使用喇叭唱歌,時間一般集中在上午9:00-10:00、晚上7:00-9:00。
18
SD20LD0708MS21
(略)
(略)水岸花
(略)外
(略)經常經營到半夜,聲音很大,噪音擾民。
經查,該問題屬實。
(略)噪音擾民主要源于靠近水岸花
(略)(略)進行噪音檢測,最高值為55.7分貝,不符合相關要求。
責任單位:
(略)
一
(略)在營業時段內,務必保持緊鄰
(略)的兩個包間和大廳緊閉窗戶,加強顧客勸導,以有效隔離噪音;2.緊鄰
(略)的兩個包間及大廳夜間營業時間控制在凌晨00:00以前。(完成時限:2024年7月12日并長期堅持)
(略)建設局加大宣傳教育,提升經營者環保意識,增加巡查頻次,及時發現問題,加強與群眾溝通,了解需求關切,積極處理投訴,確保問題有效解決。(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19
SD20LD0708MS22
天
(略)
天
(略)青龍大道
(略)作業產生的危廢垃圾當普通垃圾處理,作業時產生酸水亂排放。
群眾反映的“
(略)作業產生的危廢垃圾當普通垃圾處理”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目前企業所產生廢機油HW08(
(略))、表面廢水處理污泥HW017(
(略))2種危廢。廢機油從2023年10月調試生產至今產生,共計1.457噸,表面廢水處理污泥從2024年4月開始產生,共計3.432噸,2種危廢合計共4.889噸,全部存放在危廢間。
(略)簽訂危廢處置合同,因危廢產生量較小,現暫存于危廢暫存間。
(略)進行處理,目前產生的一般固廢為酸洗廢泥,共計6.194噸。現場檢查發現,一般固廢存放于危廢暫存間,部分危廢標識標牌不規范。
責任單位:
(略)
一、
(略)完善危廢間的標識標牌,將危廢、一般固廢分
(略)儲存。(完成時限:2024年7月12日)
二、青龍推進辦和生態環境分局加強巡查,
(略)做好危廢管理。按照危廢處置合同,
(略)處置。(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作業時產生酸水亂排放”問題不屬實。
經查,群眾反映的酸水為酸性廢水,產生于鋼管表面處理工序。
(略)廠區雨污分流徹底,無亂排痕跡。該公司設置1個廢水處理設施,酸性廢水經堿中和、固液分離,再經過氣浮隔油機去除水里面的油,達到納管標準后,
(略),未發現異常排污行為。
責任單位:
(略)
一、青龍推進辦加強日常巡查,做好日常監管。(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青龍推進辦、
(略)嚴格落實環評要求,酸洗廢水進入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正常運行污水處理設施。(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
(略)在雨污水排口安裝視頻監控,以技防提升監管能力。(完成時限:2024年7月12日)
20
SD20LD0708MS23
天
(略)
天
(略)天府萬科城內
天
(略)天府萬科城內的樾山爛尾,很多建渣和建筑物沒有清理,影響
(略)環境。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2024年7月9日,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項目已建成約10余棟層高約4層的建筑。經查,該項目距最近
(略)萬科城譽園住戶直線距離約100米,施工現場內部存在部分建材堆碼不整齊、少量建渣未清運的情況。
責任單位:
(略)
一、
(略)(建設方)負責,制定整改方案,盡快完成施工現場建材的規范堆放和建渣的清運、處置工作。(完成時限:2024年7月15日)
二、由
(略)建設局負責,在項目復工后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建筑工程施工揚塵防治標準》對項目進行常態化監管,確保該項目揚塵防治工作長效達標,建渣處置規范。(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21
SD20LD0708MS24
(略)
(略)金地花園A區
(略)金地花園A區物業破壞綠化環境,隨意砍樹。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略)金地花園A區有兩棵樹木被砍伐。
(略)在業主委員會委托下先后對兩棵樹木進行砍伐。2023年8月,3棟2單元外樹木因自來水爆裂影響搶修作業被砍伐,水管修復后其位置不適宜補種;2024年3月,16棟2單元外樹木因樹木枯死被砍伐并在旁邊補種樹木(金桂)一棵。
責任單位:
(略)
一、
(略)依法依規開
(略)綠化管理,不得隨意砍伐樹木(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
(略)加
(略)綠化方面宣傳解釋,避免引起群眾誤解(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
(略)健全金地花
(略)綠化管理長效機制,強化日常巡查(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22
SD20LD0708MS25
(略)
(略)平
(略)3組
(略)平
(略)3組的金象污水處理廠離自家很近,空氣中存在異味,將污水排放到河道,造成污染。
群眾反映的“
(略)平
(略)3組的金象污水處理廠離自家很近,空氣中存在異味”問題屬實。
經查,該污水處理廠各裝置均正常運行,但是因氣壓氣候不利等因素,無組織廢氣擴散條件差,附近居民偶爾會聞到異味。
責任單位:
(略)
一、
(略)對平
(略)3組周邊開展臭氣監測,監測結果顯示周邊臭氣濃度未超出《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的表1新改擴建二級標準。(完成時限:2024年7月10日)
二、責成眉山
(略)加強污水處理廠監管工作,確保各單元廢水、廢氣處理設施穩定運行,污水、廢氣達標排放。(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責成眉山
(略)常態化開
(略)土壤、地下水、環境空氣監測,及時掌
(略)環境質量情況。(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
(略)平
(略)3組的金象污水處理廠將污水排放到河道,造成污染”問題不屬實。
經查,眉山
(略)(略)收集后經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就近排入醴泉河。現場察看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周邊環境均未發現異常臭味,進一步核查2023年以來醴泉河水質監督性監測報告,醴泉河水質基本穩定為地表水Ⅲ類,均達標。
23
SD20LD0708MS26
(略)
(略)
(略)上很多住戶往棚子上扔垃圾,滋生蚊蟲和老鼠,影響環境。
經查,該問題屬實。
(略)下3樓業主的遮雨棚,
(略)層垃圾掉落,因物業清理不及時,導致棚上存在少量垃圾未處理,夏天高溫下可能滋生蚊蟲。
責任單位:
(略)
一、由
(略)辦事處督促萬景清樾華
(略)物業對雨棚垃圾進行清理打掃,進行相應的滅蚊滅鼠消殺工作。(完成時限:2024年7月9日)
二、由大石橋街道辦事處負責
(略)(略)網格群內宣傳禁止高空拋物和亂扔垃圾。(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24
SD20LD0708MS27
(略)
(略)高照村7組
(略)高照村7組的垃圾處理廠、養豬場、淘沙場,污染了地下水和村組河道,并且空氣中彌漫著臭味。
群眾反映的“垃圾處理廠污染地下水和村組河道問題”不屬實。
經查,該垃圾處理廠離周邊最近村組河道約2公里,廠區場地全部硬化,產生的垃圾滲濾液、車間地面沖洗廢水、生活廢水等由管道收集后進
(略)滲濾液處理站,經處理后循環利用,未發現廢水外排現象。該垃圾處理廠周圍未發現排污口,僅有一處雨水排放口和一條排雨水溝渠,該排放口排放的雨水每月由第三方進行水質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該垃圾處理廠每季度按要求對地下水進行檢測,自運營以來,檢測報告均顯示,地下水各項指標均在標準范圍內(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調查未發現污染地下水和村組河道現象。
責任單位:
(略)
一、切實落實垃圾發電廠降臭舉措。由
(略)建設局、
(略)仁壽生態環境局負責,
(略)垃圾處理廠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
(略)臭氣易泄漏點進行封堵,
(略)噴灑除臭劑頻率及爐膛負壓方式:
(略)
二、全力抓好養豬場整改。由
(略)農業農村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責成
(略)九五種養殖專業合作社在圈舍出風口處增加噴淋除臭設施;同時加強監管,督促企業負責人及時做好糞污清理,每日對場內外進行不少于2次除臭和消毒消殺,做好相應臺賬記錄,最大限度減少臭味擾民(完成時限:2024年10月31日)。依法處置。由
(略)農業農村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
(略)對養殖場周圍無組織廢氣進行檢測,待出具檢測報告后,由
(略)農業農村局、
(略)仁壽生態環境局負責,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完成時限:2024年7月31日)。常態監督。由
(略)農業農村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落實專人對
(略)九五種養殖專業合作社整改情況開展常態化巡查檢查,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不反彈。(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落實淘沙場除臭措施。由四川仁壽經濟
(略)管委會、
(略)仁壽生態環境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
(略)加強除臭處理,在安全生產條件下,采取密閉作業、在車間進車處增加噴淋除臭設施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少臭氣(完成時限:2024年7月31日)。長效監督管理。由四川仁壽經濟
(略)管委會、
(略)仁壽生態環境局、
(略)人民政府負責,
(略)巡查檢查力度,確保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問題處理不反彈。(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垃圾處理廠空氣中彌漫臭氣問題”屬實。
經查,環評要求防護距離為300米,距該垃圾處理廠最近的住戶直線距離為307米,據現場調查,該垃圾處理廠落實環保要求,
(略)(略)周邊空氣質量開展檢測,檢測結果符合相關標準。但在周邊氣象條件不利情況下,可能會存在間歇性臭氣,對周邊群眾會產生一定影響。
群眾反映“養豬場污染地下水和村組河道”問題不屬實。
經查,
(略)九五種養殖專業合作社離周邊最近村組河道約2公里。該養殖場相關手續齊全,環保設施設備齊全,包括糞污收集池、沼氣池、沼液池等糞污處理設施,均實施硬化并做了防水,現場未發現滲漏現象。該養殖場內實行雨污分流,糞污進行干濕分離處理,其中沼液經過充分發酵、還田利用,現場未發現污水和廢水直排口或管道,及其他污水、廢水外排情況。其糞污消納地490畝根據種養循環要求能匹配現有養殖規模。群眾反映“空氣中彌漫著臭氣”問題屬實。經查,
(略)九五種養殖專業合作社不定期對糞污溝、收集池、圈舍使用除臭劑進行除臭處理,圈舍出風口朝向背離群眾住所,但現場能聞到輕微糞污臭味,在氣象條件不佳時可能對周邊群眾造成臭氣影響。
群眾反映“淘沙場污染地下水和村組河道”問題不屬實。
經查,
(略)廠區場地全部硬化,污水收集設施齊全,除沖洗設備、地面產生廢水外,生產環節無生產廢水產生,沖洗廢水通過車間內溝渠統一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進入自有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循環利用;廠區內設有雨水收集溝渠和雨水收集池,用于收
(略)內雨水循環利用,基本實現雨污分流。實地查看,
(略)廠區周圍僅有1條排雨水溝渠,
(略)外排雨水溝渠,未發
(略)周圍有污水直排口和管道,無外排現象。
(略)相距50米,處于同一地下水系,
(略)地下水監測報告顯示,地下水質各項指標在標準范圍內,不存在地下水被污染情況。
群眾反映“空氣中彌漫著臭味”問題屬實。根據《
(略)仁壽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爐渣綜合利用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文件精神,
(略)除臭作要求,
(略)在爐渣搬運期間會采取噴淋除臭措施。經現場調查,
(略)周圍能聞到臭氣,在氣象條件不佳時可能對周邊群眾造成臭氣影響。
25
SD20LD0708MS28
(略)
(略)安捷汽車
(略)安捷汽車平時占道經營,把人行橫道上弄得全是油污,影響通行和環境。
經查,該問題部分屬實。
(略)外人行道有少量垃圾、但無油污;發現占用人行道擦車、堆放洗車用具的情況,存在堵塞人行道,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
責任單位:
(略)
一、2024年7月9日中午,
(略)執法人員約談法定代表人,
(略)立即整改,要求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嚴禁占道擦車和占道堆放洗車用具,確保門前環境整潔衛生。(完成時限:2024年7月12日)
二、2024年7月11日上午,
(略)整改落實情況進行復查,商家完成對破損人行道修復,無占道經營和影響通行情況。(完成時限:2024年7月12日)
三、加強街面巡查管理力度,持續
(略)容秩序專項整治,規范占道經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26
SD20LD0708MS29
(略)
(略)萬景峰
(略)
(略)高壓線鐵塔,
(略)住戶很近,有輻射,存在安全隱患。
群眾反映的“萬景峰
(略)高壓線鐵塔”問題屬實。
經查,投訴中提及的3座高壓線鐵塔,2座位于東坡竹園內,1座位于濱江大道岷江側的綠化帶內(跨江塔)。3座鐵塔均利用已投運60年的110千伏華大線進行原拆原建,線路由單回變為同塔雙回。該項目在“十二五”
(略)城區規劃。
(略)于2014年啟動該項目前期工作,2020年3月取得
(略))。
責任單位:
(略)
由
(略)經信和科技局、
(略)辦事處、
(略)負責做好群眾解釋溝通,及時消除群眾疑慮。(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高壓線鐵塔有輻射”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該項目目前暫未投運,無法監測輻射數據。但根據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以及類似110
(略)電磁場監測數據,110
(略)的電場強度及磁感應強度均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
(略))中4.1規定的限值(電場強度4000V/m、磁感應強度100uT)
責任單位:
(略)
為消除公眾疑慮,
(略)將在試運行后,賡即邀請權威機構對項目所涉及的敏感點位開展電磁環境監測,并將監測報告及時公示。(完成時限:2024年8月30日)
群眾反映的“存在安全隱患”問題不屬實。
經查,
(略)2024年7月6日現場測距,上述3座高壓鐵塔對應邊導線垂直投影處與萬景峰
(略)高壓鐵塔建設時利用已投運60年的110千伏華大線進行原拆原建,水泥塔桿調整為鋼結構塔桿,
(略)運行的安全性。
責任單位:
(略)
(略)(略)(略)安全平穩運營。(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7
SD20LD0708MS30
(略)
(略)、
(略)三蘇大道社保局
(略)和
(略)的萬華化學(四川)
(略),化學污染嚴重,在晚上進行非法排污。政府經常在
(略)三蘇大道社保局的空氣質量監測點附近進行灑水,干擾空氣質量檢測結果。
群眾反映的“
(略)和
(略)的萬華化學(四川)
(略),化學污染嚴重,在晚上進行非法排污”問題部分屬實。
金象賽瑞、萬華化學廢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達納管標準后
(略)(略),
(略)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廢氣經治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該兩家企業廢氣、廢水排口共安裝了15套在線監測設備,并與部、省、
(略),24小時實時監控。據現場查閱2024年1月至今的廢水、廢氣在線監測歷史數據,未出現日均值超標的情況,經調閱企業自行監測報告,未發現超標排放的情況。
(略)生態環境局、眉山
(略)等部門不定期“日間和夜間”開展巡查,未發現非法排污行為。
據現場了解金象賽瑞在生產過程中如遇設備故障、供電故障、密封泄漏等情況,偶會產生無組織廢氣排放的情況,故障排除后均正常運行;萬華化學異常工況下,廢氣經火炬排放,偶有少量無組織廢氣逸散的情況。
責任單位:
(略)
一、眉山
(略)管委會責成金象賽瑞、萬華化學強化日常管理,加強對廢水、廢氣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定期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監測,確保達標排放。(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生態環境職能主管部門、眉山
(略)管委會加強對金象賽瑞、萬華化學的監督管理,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發現企業違法行為,逗硬處罰。(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金象賽瑞、
(略)不定期組織“環保開放日”,邀請熱心環保事
(略)談、參觀環保設施設備等方式:
(略)
無
群眾反映的“政府經常在
(略)三蘇大道社保局的空氣質量檢測點附近進行灑水,干擾空氣質量檢測結果”問題不屬實。
(略)按照職責要求,對其所負責
(略)三蘇大道、
(略)、
(略)開展保潔、灑水、降塵日常工作,確保
(略)道路干凈整潔,
(略)揚塵。
責任單位:
(略)
一、責成
(略)東坡生態環境局牽頭,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自動監測站運行管理與基礎保障工作規范和要求,建議因地制宜建立并完善預防人為干預干擾采樣條件的工作機制,堅決防范、從嚴懲處人為干擾問題,確保站點安全穩定運行和監測數據真實、準確。(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責成
(略)建設局牽頭,
(略)清潔作業人員的操作規范培訓,禁止只針對大氣自動站周圍環境實施灑水降塵作業。(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8
SD20LD0708MS31
(略)
(略)春熙廣場
(略)春熙廣場多家燒烤店,存在深夜經營,噪音大,占道擺攤,油煙擾民、地面油污嚴重(特別是3棟外)。
群眾反映的“每天晚上經營到深夜,噪音大,占道擺攤”的問題屬實。
經查,被投訴燒烤商家,共有8家,白天不營業,均晚上營業,營業時間為18:00—03:00;通過現場觀察與噪音監測,發現部分商家在經營過程中未能有效落實禁噪措施,噪音超過55分貝,違
(略)噪音管控相關規定,春熙廣場部分夜宵燒烤店,將桌椅外擺超出商業體經營,存在占道經營現象;3棟外的4家店鋪,油污特別嚴重,其余燒烤店鋪外油污較輕。
責任單位:
(略)
一、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大石橋派出所、
(略)談。并組織商家簽訂文明經營承諾書,以此明確商家應承擔的責任。(完成時限:2024年7月6日)
二、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聯合大石橋街道辦、桐花
(略)、派出所民警等多方力量,針對春熙廣場相關餐飲店存在的占道經營、噪音擾民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將外擺占道經營的物品規范至春熙廣場商業綜合體范圍內,同時對商戶及顧客進行進一步的規勸,以減少噪音擾民情況的發生。并且不定時利用噪音檢測儀對經營時段音量進行監測,有效減少噪音對周邊居民干擾。督導春熙廣場8家燒烤店鋪于9
(略)面清理工作,并加強宣導,增強商戶自律意識。(完成時限:2024年7月9日并長期堅持)
三、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將春熙廣場設定為夜間重點
(略)域,增派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頻次,進一步規范占道經營行為,最大限度減少油煙、噪音擾民現象及油污問題。(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群眾反映的“油煙擾民”問題部分屬實。
經查,各燒烤商家明火灶臺均已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按時清洗,執法人員通過油煙檢測設備現場檢測,并未超標排放,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各燒烤商家煙道已接入物業公共煙道,但存在部分味道外溢的情況。
29
SD20LD0708MS32
(略)
(略)
(略)城市米湯飯、油煙擾民。
經查,該問題屬實。
對米湯飯餐飲店油煙凈化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油煙凈化器由于近期設備出現故障,已無法正常工作,執法人員立即責令業主對油煙凈化設備進行維修。
責任單位:
(略)
一、立行立改。
(略)督促餐飲業主盡快對油煙凈化器進行維修,該業主已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完成油煙凈化器故障配件的更換,確保凈化設施正常排放。
(略)執法人員于7月11日中午進行了油煙檢測,檢測值為:0.03mg/m3,符合排放標準。
二、長效監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定期開展餐飲油煙檢查,督
(略)米湯飯中餐館每月定期清洗和維護油煙凈化設備,確保油煙達標排放。(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無
關注微信公眾號 免費查看免費推送
|
上文為隱藏信息僅對會員開放,請您登錄會員賬號后查看, 如果您還不是會員,請點擊免費注冊會員
【咨詢客服】 |
朱婷婷 |
 |
【聯系電話】 |
13581708390 |
【客服微信】 |
135817083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