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7月16日8:30至2024年8月3日18:00,
(略)共接到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76件,現將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第12批3件,13批5件、14批2件群眾信訪舉報案件辦理情況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
(略)辦理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情況
(略)辦理
(略)黨委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群眾信訪舉報案件情況
轉辦件一
(略):〔2024〕來電—066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東邊排煙風機噪音擾民,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略)域:
(略)
污染類型: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7月31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經
(略)頂排煙風機開啟運行時,會產生噪音和震動。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群眾反映問題,
(略)綜合執法局于7月31日向新民族飯莊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新民族飯莊于8月1日前,對排煙風機加蓋吸音彩鋼板隔音房,并在隔音房內加裝四層隔音棉,消除噪音影響,出現破損及時修補,目前已完成整改。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二
(略):〔2024〕來電—067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烽火墩,5
(略)以西,
(略)以南,吳忠綠享家庭農場以北,馬某兵養殖場2021年購買45畝林地進行擴建養殖,糞污清理不及時,雨污未分流,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
(略)域:
(略)
污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7月31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現場核實,馬某兵養殖場所占土地為烽火墩村集體土地,2021年4月22日,經村委會同意,馬某林將40畝土地經營權轉讓給馬某兵。馬某兵將其中20畝用于果園建設,剩余面積種植玉米。因果樹生長不良,經濟效益低,修整后申請為養殖用地。扁擔溝鎮人民政府、農業農村局和自然資源局依法依規于2021年8月27日同意設施農用地備案,備案面積為20畝,并非45畝,手續合法合規,相關資料齊全,并不存在擴建行為。同時經現場核實,該養殖場內圈養的肉牛基本為六、七個月的小牛犢,糞便產量較小,牛舍內部環境干燥,通風條件良好,養殖戶清理及時,無牛糞堆積,且當地降雨量少。養殖場周邊方圓300米內僅有兩戶居民,經入戶走訪后,兩戶居民均反映聞不見牛糞氣味,對周邊居民正常生活不造成影響。
是否屬實: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下一步,扁擔溝鎮將持續開展城鄉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工作,加強日常巡查管護,著力營造干凈整潔的居住環境。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三
(略):〔2024〕來電—068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朱渠村四隊,一是王某某養雞、養豬場及西邊一家養雞場,每天晚上8點到9點排放廢水,惡臭難聞;二是東邊木材加工廠在生產過程中粉塵及設施噪音擾民。
(略)域:
(略)
污染類型:異味、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7月31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群眾反映問題發生地點:
(略)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一是2024年7月31日,高閘鎮向3家養殖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對堆積糞便進行清理,做到日產日清,同時對養殖圈舍進行消毒、蚊蠅滅殺和噴灑防臭劑,進一步消除臭味,減少對周圍居民的生活影響。目前,3家養殖戶均已整改完畢,并簽訂承諾書。二是2024年7月31日,高閘鎮
(略)紅晨木材加工廠、
(略)主要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要求其在恢復生產后,將生產時間調整為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9: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減少噪音對居民正常生活的影響。同時,要求加工廠在生產過程中做好粉塵收集,加
(略)灑水降塵頻次,減少粉塵對居民影響。目前,2家加工廠已簽訂企業生產承諾書。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四
(略):〔2024〕來電—070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高鐵站附近的東旺街至高棲街,
(略)東邊,
(略)疑似有人晾曬東西,散發酸臭味。
(略)域:
(略)
污染類型:異味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2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群眾反映的問題發生地點:
(略)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群眾反映問題,
(略)面晾曬枸杞殘渣,并對次干道一、
(略)面進行清洗,同時引導養殖戶將未晾干枸杞殘渣在遠離
(略)的晾曬場進行晾曬,截至8月3日下午已全部整改完成。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五
(略):〔2024〕來信—071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裕
(略)將綠化鏟除,約上百平米,物業將其用于停車場。由
(略)綠化面積的減少,影響了自身健康。
(略)域:
(略)
污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2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現場核查,群眾反映的問題發生地點:
(略)
是否屬實: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下一步,
(略)的監督監管,
(略)履行物業合同的監督,推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六
(略):〔2024〕來電—072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黃泥灣村生產隊宇聯石膏礦將鉆井后的泥漿及污泥填埋,廢水外排。
(略)域:
(略)
污染類型:環境污染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2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略),一是2024年7月7日,位于大水坑鎮新泉井行政村斷兔溝自然村的18-1油井管理員楊某,
(略)挖掘機司機李某飛取得聯系,
(略)礦坑排渣臺內。群眾就該問題于7月8日向
(略)相關部門進行了舉報,市生態環境局鹽池分局、
(略)、青山鄉人民政府于7月8日趕赴現場,對18-1油井擅自傾倒鉆井泥漿的行為依法進行了立案調查,并責令其對傾倒的泥漿進行清理處置。18-1油井于7月8日至9日對傾倒的泥漿及受污染的土壤進行了清理,累計清理118.06噸,
(略)進行了處置,消除了環境污染隱患。
(略)生產廢水主要是水洗生產線產生的含泥廢水,8月2日現場核查時,企業處于停產檢修狀態,
(略),且不存在向廠外排放廢水的問題,但有部分導水溝被淤泥堵塞未及時清理,循環水收集效果不佳,
(略)地表溢流匯集。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
(略)生態環境局鹽池分局鹽池分局于2024年7月8日對18-1油井擅自傾倒泥漿的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略)已完成導水溝內淤泥清理,
(略)地表匯集的循環水收集至清水池內,
(略)進行全面檢修,確保高效運行。
是否辦結:正在辦理
轉辦件七
(略):〔2024〕來電/來信—073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靈白村2隊銀新村之間馬某強家的1000平米基本農田和銀新村3隊馬某東1萬平米農田填埋建筑垃圾,影響其農作物生長。
(略)域:
(略)
污染類型:固廢(建筑垃圾)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2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不屬實。
經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涉及兩個地塊,
(略)東側靈白村2隊,實際使用人為金某某,面積37.9畝。第二個地塊位于銀新村3隊,實際使用人為吳某某,面積55畝。群眾反映的第一個地塊,經核實為其他草地,因該地塊土地鹽漬化嚴重,無法耕種。2024年3月1日,金某某私自拉來渣土傾倒到該地塊中,金銀灘鎮在開展國土日常巡查工作過程中發現該問題,立即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金某某限期進行整改,2024年3月16日,金某某將該地塊渣土清除。2024年8月2日,
(略)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和金銀灘鎮負責人實地對該地塊進行核查,現狀已恢復土地原貌,未耕種。群眾反映的第二個地塊,經核實為坑塘水面。2023年8月,吳某某私自將渣土傾倒在該地塊內。金銀灘鎮在開展日常人居環境和國土巡查過程中發現了該問題,隨即向吳某某下發了整改通知書,并督促其整改,因吳某某無力承擔整改費用,金銀灘鎮于2023年10月16日將該地塊渣土進行了清除,并恢復土地原貌。2024年8月2日,
(略)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和金銀灘鎮負責人實地對該地塊進行核查,現狀已恢復土地原貌。經實地核查,兩個地塊周邊農作物長勢良好,未出現影響農作物生長的情況。
是否屬實:不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下一步,金銀灘鎮將加大土地日常動態巡查力度,
(略)格化田長制工作責任,同時加大土地管理政策的宣傳,引導群眾通過合理的方式:
(略)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八
(略):〔2024〕來電—074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略)后院的空調風機噪音擾民。
(略)域:
(略)
污染類型:噪音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2日,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略)專用空調機組的3臺空調外機為2017年設置,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且至今未進行清洗維護及保養工作,運行時產生噪聲和震動。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針對群眾反映問題,
(略)綜合執法局于8月2日向
(略)(略)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
(略)(略)于8月9日前對老化空調外掛機進行維護保養,
(略)產生噪音。
是否辦結:正在辦理
轉辦件九
(略):〔2024〕來電—075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紅
(略)紅崖村紅崖組約上百戶,近三年不給供水,干早缺水導致果園、菜園、路兩邊防護林都枯死。
(略)域:紅
(略)
污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3日,紅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經核查,一是紅崖村紅崖組共有水權確權面積3685畝,2022年全年用水指標88.9萬方,實際供水164.8萬方;2023年全年用水指標110.8萬方,實際供水165.7萬;2024年全年用水指標120.87萬方,截止目前已供水127.98萬方。紅
(略)嚴格按照
(略)、
(略)實行“四水四定”原則供水,分配水指標進行確權到戶,不存在近三年不供水問題。二是由于紅
(略)系
(略)區,紅崖村紅崖組土地沙石化、保墑能力差、加之水指標緊缺等因素,紅崖村紅崖組優先將灌溉用水用于保障農田糧食作物,庭院經濟的果樹等由農戶用自來水灌溉,因管理不善,加之近期高溫,個別農戶果樹有脫葉枯死現象。三是多年來各村防護林均由鄉鎮會同所在村進行管護,定期用罐車運水進行灌溉,定崗定責組織護林員定期修剪、涂紅刷白,紅崖村現有防護林保存率達到90%以上。
是否屬實:部分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一是由紅
(略)人民政府牽頭,紅
(略)水務局配合,加強水管員監管,嚴格按照確權面積,水指標供水;二是紅
(略)對干旱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準確掌
(略)內蓄水、需水情況,定期會商研判,落實抗旱供水保障措施,幫助受災群眾開展生產自救工作,減少旱情對農作物的影響。
是否辦結:已辦結
轉辦件十
(略):〔2024〕來電—076號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略),生產設施夜間噪音擾民。
(略)域:青
(略)
污染類型:其他
調查核實情況:2024年8月4日,青
(略)組織開展現場核查,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經核查,
(略)實為青
(略)冷庫有空氣壓縮機2組,共有空氣壓縮機10組,其中4組24小時運行,剩余交替使用。8月5日,
(略)在該合作社周邊進行噪聲監測,噪聲監測結果顯示該合作社東側廠界外1米處3個監測點位,監測值均為61分貝,均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表1工業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中二類環境
(略)標準11分貝。
是否屬實:屬實
處理和整改情況:一是大壩鎮人民政府責令青
(略)種科農業種植專業合作社在夜間由原來運行10組空氣壓縮機減少為運行2組空氣壓縮機。同時,將原來放置在冷庫東側的壓縮機移至西側,由原來距離
(略)22米拉遠至58米,有效降低噪音,計劃于8月15日前完成。二是大壩鎮人民政府責令該合作社加強冷庫管理,上述問題整改完畢后,再次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噪音進行監測,監測結果達標后方可繼續使用。
是否辦結:正在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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