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51%股權
(略)WXCQG25006
掛牌日期掛牌起始日期:2025年02月08日掛牌終止日期:2025年03月20日
(略)
(略)于2024年10月23日批準
(略)
(略)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略)(略)MA28NNYK6M
注冊資本(萬元)690
法定代表人姚文彪
住
(略)
經營范圍許可項目:建設工程設計;各類工程建設活動;房屋建
(略)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市政設施管理;建筑物清潔服務;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生態恢復及生態保護服務;水污染治理;環境監測專用儀器儀表銷售;水環境污染防治服務;園林綠化工程施工;環保咨詢服務;泵及真空設備銷售;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通用設備修理;金屬材料銷售;新型金屬功能材料銷售;建筑材料銷售;打撈服務;環境應急治理服務;生態
(略)管理服務(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職工人數1
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
(略)持有51%股權丁國琴持有49%股權
2023年主要財務指標(審計數據)資產總額(萬元)392.76
凈資產(萬元)211.16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459.62
利潤總額(萬元)-45.86
凈利潤(萬元)-45.86
2024年12月31日主要財務指標(報表數據)資產總額(萬元)370.25
凈資產(萬元)188.38
主營業務收入(萬元)0
利潤總額(萬元)-22.78
凈利潤(萬元)-22.78
資產評估情況評估機構無錫橋一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合伙)
(略)橋一評報字[2024]0062號
評估核準(備案)
(略)
評估基準日
(略)
標的企業評估值(萬元)項目賬面價值評估價值
資產總額(萬元)
(略)
負債總額(萬元)
(略)
凈資產(萬元)
(略)
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萬元)130.15
特別事項說明涉及國有劃撥土地處置方案無
涉及的職工安置方案無
涉及金融債務或其他重要債務處置方案無
管理層參與收購情況無
(略)其他股東是否放棄優先受讓權否
對外資收購有無限制或禁止規定無
(略)國有股性質變化無
評估基準日到掛牌起始日期間權益增加額——
其他重要事項1、根據評估報告披露,標的企業于評估基準日后存在1項未決事項(法律糾紛),詳見評估報告。
轉讓底價130.15萬元
交易條件1、(產)股權轉讓總價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后五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讓方須在掛牌期間內按要求遞交舉牌資料,
(略)遞交意向受讓保證金39萬元(以到賬時間為準),若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則該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且無違規、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的保證金在最終受讓方確定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原額返還。
3、為保護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意向受讓方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況時,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所交納保證金,先用于支付無錫產權交易所應收取的交易服務費,剩余部分劃付至轉讓方。保證金不足以補償或支付相關費用的,相關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①在轉讓方設定條件未發生變化的情況下,意向受讓方提出受讓申請后單方撤回受讓申請的;②被確定為最終受讓方后,未能在三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產權交易合同》的;③掛牌期滿后,產生2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未參加后續競價程序的;④在競價過程中以掛牌價格為起始價格,各意向受讓方均不應價的;⑤違反產權交易保證金規則規定的其他違規違約情形。
4、本次產權轉讓如導致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失去標的企業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
(略)、經營資質和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不得繼續以國家出資企業子企業名義開展經營活動。
受讓方資格條件1、意向受讓方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并承諾受讓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3、受讓方為自然人的,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備查文件1、轉讓企業國有產權行為批準文件。
2、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備案表。
3、無錫橋一資產評估事務所(有限合伙)出具的橋一評報字[2024]0062號《評估報告》。
4、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蘇分所出具的中興華審字(2024)JSFS0145號《審計報告》。
5、
(略)出具的蘇中會專審字[2024]0462號《審計報告》。
其他說明1、在掛牌期間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則不變更掛牌條件,延長掛牌期5個工作日。
2、若征集到兩個或兩個以上意向受讓方時,采取電子競價方式:
(略)
3、本公告僅為本次股權轉讓的簡要說明。意向受讓方在做出申請受讓本(產)股權的決定之前,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在提供身份證明、必要的資信證明并履行相應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可以在公告期間內至產交所查詢《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轉讓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4、交易服務費收費標準參照江蘇省發改委文件執行。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屬于中小微企業的,交易服務費可減按80%收取。
聯系方式:
(略)
聯系電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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