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方承諾
本轉讓方擬轉讓持有標的資產,并委托交易機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轉讓的資產權屬清晰,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實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條件;
2.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轉讓過程中,遵守法律法規規定和產權
(略)場的相關規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標的基本信息
標的名稱:
(略)
掛牌日期掛牌截止日期
資產概述其他資產(提琴類(非木材))
其他說明
資產地圖位置
交易條件
掛牌開始日期
(略)
掛牌公告期10個工作日
是否自動延牌是
延牌規則如果公告期結束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照(10)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1)個周期
價款支付方式:
(略)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是(放棄或不涉及)
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1.本次交易不組織集中現場看樣,意向方須自行前往現場確認交易標的現狀并在公告期內及時足額交納保證金。意向方不得以沒有組織集中現場看樣為由向委托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主張任何抗辯或拒絕履行任何義務。公告期內自行看樣,在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6:00,如需前往現場看樣,請至少提前1天與委托方項目聯系人:
(略)
2.交易標的為閑置狀態,交易標的交接時具體數量以在核定堆放現場看樣時數量為準,委托方和產權交易機構不保證交易標的的性能和質量,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意向受讓方一旦參與報名手續,即表明已對交易標的進行了實物勘查,已知曉交易標的的歷史情況、認同交易標的現狀,并對自己的受讓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3.受讓方受讓交易標后,必須清除交易標的本身及內外包裝上包括但不限于的文字、圖案、外觀等各類標識轉讓方品牌或其他品牌的印記,方可進行二次銷售。
4.轉讓方承諾交易標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況。在受讓方付清交易價款之前,交易標的的所有權仍屬委托方所有,受讓方也不得以未付款的交易標的設定抵押。
5.轉讓方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向受讓方按交易價款開具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稅點為13%。
6.意向受讓方如被確認為受讓方,須按照轉讓方提供的《資產交易合同》版本簽署合同等文件。
7.因搬運場所受限,裝運交易標的時須整體搬運,不可現場切割。
8.本次交易標的設有受領裝運保證金,具體金額詳見標的基本信息-其他說明。
特別提示:轉讓方根據既有檔案材料、相關中介報告等對標的資產現狀進行盡可能謹慎、周全的描述,但這種描述和相關材料并不構成對意向受讓方的任何承諾和保證,只是對意向受讓方了解標的資產現狀的提示和簡介。意向受讓方參與交易視為已自行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詳盡的盡職調查,對標的資產的真實情況進行了充分細致的了解。產權交易機構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下載【重大事項及其他披露內容】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受讓須知
1.意向受讓方須在轉讓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辦理完畢受讓申請手續(含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交納誠意金或保證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讓申請材料時間為信息公告期內工作日9:00-17:00。
(略)提交《資產受讓申請書》及其附件材料的行為,是對交易條件和轉讓底價的認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讓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
(略)結算賬戶交納交易保證金人民幣(以到賬為準)。
2.1意向受讓方若違反資產交易相關法規政策或交易規則的,保證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自動轉為資產交易價款。意向受讓方未能成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或誠意金)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
(略)返還。
2.2本項目誠意金、保證金或交易價款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略)
2.
(略)結算賬戶(用于誠意金、保證金和交易價款的收付):
賬戶名稱:
(略)
(略):本項目為在線結算項目,
(略)-交納費用查看
開戶行:
(略)支行
3.意向受讓方在辦理意向登記手續并簽訂《盡職調查保密承諾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內查閱資產交易文件和對標的進行盡職調查。意向受讓方須根據本公告自主判斷投資價值,自主做出投資決策,自行承擔投資風險。
4.
(略)對意向受讓方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必要時可以要求意向受讓方提供補充資料。信息公告期內,只有一個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名參加交易的,
(略)的通知,按照掛牌價與該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訂《資產交易合同》;產生兩個或兩個以上合格意向受讓方的,
(略)絡競價方式:
(略)
5.
(略)出具交易憑證前,
(略)支付有關服務費用。本項目有關服務費用不接受現金、現金匯款、托收支票、銀行匯票等付款方式:
(略)
5.1受讓方應在付款憑證備注欄中注明“
(略)+資金用途”。
5.
(略)賬戶(用于收取服務費用):
賬戶名稱:
(略)
(略):
(略)(略)03
開戶行:興業銀行廣州分行營業部
6.
(略)提交書面受讓申請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組織。
(略)審查,
(略)出具的《資格審核認定結果通知書》的意向受讓方。本公告所稱掛牌起始、截止日期即為本項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轉讓方按交易標的披露的現狀質量、型號規格、附屬設施功能配置缺失狀況和安裝現狀(以看樣時交易標的安裝位置現狀、數量、瑕疵狀況和附屬設施分離缺失現狀為準)及特別約定事項進行交易;受讓方須按交易標的披露的現狀質量、型號規格、附屬設施功能配置缺失狀況和安裝現狀及特別約定事項予以受讓。
8.交易標的裝運和交易的一切費用及使用風險全部由受讓方承擔,受讓方在裝運交易標的過程中,如需對交易標的進行動火切割作業,必須充分做好防火和防爆等安全工作;受讓方不得違反《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其他國家法律法規。如因受讓方工作人員的違法行為造成人身及財產損失,一切與轉讓方無關,由受讓方承擔一切責任,轉讓方有權依法追究受讓方的法律和賠償責任。
9.轉讓方確認受讓方付清全部成交價款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易標的移交手續。自交易標的交接之日起受讓方可行使與交易標的相關的一切義務、責任,同時享有相應的權利。交易標的必須自交接之日起10個工作日搬離轉讓方場地(受讓方負責從指定地點:
(略)
10.在受讓方付清交易標的交易價款前,交易標的的所有權仍屬轉讓方所有,交易雙方不得辦理交易標的的交接手續,受讓方也不得以交易標的設定抵押。
11.受讓方付清交易標的全部交易價款后,交易雙方對交易標的進行交接,交接當天為交易標的交接日,交易雙方應簽署交易標的移交接收確認書。自交接日起,交易標的的相關費用、權利及義務由受讓方承擔。
12.受讓方負責在轉讓方現場搬運本次交易的資產,并承擔搬運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搬運現場恢復的費用。受讓方搬運本次交易資產時不得損壞轉讓方的其他資產、設施、房屋建筑物等,不得影響轉讓方的其他正常生產經營,否則,受讓方須賠償由此給轉讓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交易標的受領、搬運及處置的一切費用全部由受讓方承擔。
13.受讓方搬運作業現場須接受轉讓方監督,受讓方受領、搬運交易標的時,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交易標的以外的任何物件進行搬運,否則視為受讓方偷竊。所有搬運人員、交易標的、搬運工器具、車輛的進、出和停放均應服從轉讓方合理的指令,嚴格遵守轉讓方的相關規章制度。
14.受讓方負責將交易標的轉讓方場地裝車,
(略)運輸出廠。
15.安全責任劃分:在轉讓方將交易標的交受讓方裝車之前所產生的環境污染及安全問題,由轉讓方負責;在轉讓方將交易標的交受讓方裝車及裝車之后所產生的運輸、環境污染及其他安全問題,由受讓方負責。
受讓方應履行的義務:
(1)受讓方須按照交易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義務。
2.受讓方應在《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且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交易價款。
3.意向受讓方一旦提交資產受讓申請,視為接受轉讓方已擬定的資產交易合同等文本,成為受讓方后無條件與轉讓方簽署包含前述《資產交易合同》在內的文件。
處置方案
組織交易方式:
(略)
處置方案每個標的單獨征集意向受讓方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略)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是
受讓方資格條件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否
(略)上報名不允許
保證金交納規則
收取方案本次標的處置保證金收取方式:
(略)
交納時間交易機構受讓登記后交納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掛牌截止日17:00前(以銀行到帳時間為準)
交納方式:
(略)
(略)1本項目為在線結算項目,
(略)-交納費用查看
保證內容本項目保證金的保證事項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
(略)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
(略)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
處置方法1.本項目保證金的處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讓須知內容和《
(略)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保證金操作細則》《
(略)企業國有資產交易資金結算操作細則》執行。2.若意向受讓方未被確認為受讓方的,在交易活動結束之日或受讓方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
(略)按規定將保證金無息返還相關主體;若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的,保證金按照相關約定轉為交易價款。3.項目設置誠意金的,按如下處置方式:
(略)
轉讓方基本情況
(略)
轉讓方基本情況注冊地(住所)
(略)
法定代表人梅達注冊資本(萬元)10,000.000000
經濟類型A05003企業類型A19003
社會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略)621527Y經營規模微型
內部決策情況董事會決議
產權轉讓行為批準情況國資監管機構
(略)國資委監管
監管機構屬地
(略)0
(略)
(略)批準文件類型其他復函
批準日期
(略)批準文件名稱:
(略)
經辦人聯系方式:
(略)
交易機構聯系人:
(略)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略)
交易機構聯系傳真
交易機構聯系郵箱:
(略)
(略)(
(略))--
(略)北塔7樓
(略)址
(略).cn/;https://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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