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上棠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委托,對集體資
(略)上棠村耕地進行公開掛牌招租,具體情況如下:
一、招租標的概況:
(略)上棠村耕地公開掛牌招租,耕地面積共約350畝。(耕地四至界限以出租方現場確認為準,具體情況以實際查看為準,本次招租不以面積為計租標準,實際面積不論增加或減少均不影響成交價格。)
首年租金起掛價為
(略),競價保證金
(略),履約保證金
(略),保證金不計息。
二、其他事項揭示:
1.承租人資格條件:承租人(受讓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經營范圍:僅限用于糧食類農作物種植的合法經營(不準用于種植多年生長的作物,種植的農作物應符合耕地性質要求)。
3.租賃年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租期內租金不遞增
4.租金支付方式:
(略)
5.出租標的情況:現種有部分農作物。
6.成交原則:采用線上(網絡)競價,首年租金出價最高者取得經營權。
7.承租人不得在
(略)域內進行違法活動。
8.承租人不得擅自對耕地進行硬化處理、搭建建筑、占用耕地進行綠色通道綠化隔離帶建設或一切有人為造成風險的行為。
9.承租人不得用于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法律規定的除外)。
10.承租人不得在耕地內挖塘養魚進行畜禽養殖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11.租賃期內,
(略)、渠道、擋墻等設施設備的日常維護、維修、保養責任由承租人負責并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12.租賃期間因承租人生產經營、使用產生的一切相關稅、費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擔,依法及時向有關部門繳納。
13.承租人繳納的款項出租方僅提供
(略)農業農村局監制的
(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據,若承租人需稅務專用發票,因開票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所得稅、房產稅、耕地使用稅等)全部由承租人據實承擔。
14.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的,已繳納的租金及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不得參與下一輪招租活動。
15.本次招租耕地上現種有部分農作物,出租方承諾在農作物處理完畢后將耕地完整且無糾紛地移交給承租人。標的交付當日簽訂租賃合同,租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
16.其他事項按租賃合同履行。(租賃合同樣本附后)
三、標的展示時間地點:
(略)
四、競價報名及保證金繳納:
(略)(
(略))
(略)注冊,并辦理競價報名手續,
(略)時填寫登記的銀行賬戶繳納至指定賬戶(賬戶信息以短信方式:
(略)
五、報名及掛牌截止時間:自即日起到2024年7月29日17時止,
(略)舉行電子競價(
(略))。
公告詳情請見:
(略)
咨詢電話:
(略)程女士
(略)地址:
(略)
附件:
(略)上棠村耕地公開掛牌招租競價規則.doc
后溪鎮上棠村股份經濟合作社
(略)
(
(略))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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