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2024年11月26日,
(略)組織召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驗收小組由建設單位:
(略)
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本次自行驗收為項目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固廢驗收。經討論,現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
(略)
(略)建設項目(一期)
(略)建設,位
(略))。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略)編制了《
(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24年10月9日經
(略)。
項目于2024年10月開工建設,2024年10月項目工程與配套的環境保護設施同期建成,并于2024年10月進行調試,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具備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條件,項目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一期項目投資40萬元,環保投資4萬元,占總投資的10%。
(四)驗收范圍
此次驗收范圍是項目的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污染防治設施竣工驗收。
二、工程變動情況
對照環評審批內容,項目情況均符合《
(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東環建〔2024〕4095號)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動。具體見表2-1。
表2-1項目主要生產設備一覽表
(略)
設備名稱:
(略)
(略)/規格尺寸
設備數量
工序
1
混料機
——
2臺
混料
2
擠出機
雙螺桿,功率7.5kw,螺桿直徑:30mm
2臺
擠出成型
3
吹風機
——
2臺
風冷
4
切粒機
——
2臺
切粒
5
模壓機
——
1臺
測試
6
空壓機
30P
1臺
輔助
7
冷卻塔
15t/h
1臺
輔助
三、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生活污水: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與《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略))表1中B等級標準限值的較嚴值
(略)(略)。
冷卻用水:項目對擠出工序的冷卻方式:
(略)
雨水:本項目落實雨污分流要求,廠區內分別鋪設雨水、
(略),兩者相互獨立,
(略)匯集后
(略)(略)。
(二)廢氣
混料工序廢氣:項目使用的EVA顆粒、色母為顆粒料,混料過程不會產生粉塵,只有滑石粉、氧化鋅為粉末狀原料,在混料過程中產生粉塵。直接于生產車間內無組織排放,通過采取加強車間機械通風措施后,廠界顆粒物濃度將低于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不會對周圍大氣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擠出成型工序廢氣:項目在擠出成型工序中EVA塑膠粒等受熱會揮發出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表征。項目擠出成型過程中除了有機廢氣外,相應的會伴有異味,以臭氣濃度計,該類異味覆蓋范圍僅限于生產設備至生產車間邊界,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略)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治理后由排氣筒DA001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異味以無組織形式在車間排放,該類異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本項目將擠出成型工序設置在密閉車間內,并在每臺設備上方設置抽風罩,廢氣經一套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由DA001排氣筒(20米)排放。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可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氣濃度在車間排放能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惡臭污染物廠界二級新擴改建標準的要求。
(三)噪聲
項目的主要噪聲源為普通加工機械的運行噪聲和通風設備噪聲,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隔音、降噪、減振等措施,邊界噪音不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3類標準。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塑料粒、
(略)回收處理;廢活性炭、廢空壓機油、廢空壓機油桶、廢水性脫模劑桶交有資質單位:
(略)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1、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水
生活污水: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與《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略))表1中B等級標準限值的較嚴值
(略):DQ-
(略))可知,項目生活污水pH值、色度、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動植物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排放均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略))B級標準兩者之間的較嚴值,即達標排放。
冷卻用水:項目產品擠出工序采用間接方式:
(略)
雨水:本項目落實雨污分流要求,廠區內分別鋪設雨水、
(略),兩者相互獨立,
(略)匯集后
(略)(略)。
(2)廢氣
擠出成型工序廢氣:項目在擠出成型工序中EVA塑膠粒受熱會揮發出有機廢氣,以非甲烷總烴表征。項目擠出成型過程中除了有機廢氣外,相應的會伴有異味,以臭氣濃度計,該類異味覆蓋范圍僅限于生產設備至生產車間邊界,對外環境影響較小。
(略)兩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治理后由排氣筒DA001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異味以無組織形式在車間排放,該類異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不大。本項目將擠出成型工序設置在密閉車間內,并在每臺設備上方設置抽風罩,廢氣經一套二級活性炭裝置處理后由DA001排氣筒(20米)排放。由監測報告(
(略):DQ-
(略))可知,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可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經二級活性炭處理后可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的要求。
廠界無組織廢氣:由監測報告(
(略):DQ-
(略))可知,廠界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項目混料工序無組織排放大氣污染物中顆粒物排放符合驗收執行標準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廠區內無組織廢氣:由監測報告(
(略):DQ-
(略))可知,廠區內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達到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略))表3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限值。
(3)噪聲
項目已實施基礎減振、墻體隔聲,由監測報告(
(略):DQ-
(略))可知,項目邊界晝間噪聲為61~64dB(A),邊界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3類標準要求。
(4)固廢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塑料粒、
(略)回收處理;廢活性炭、廢空壓機油、廢空壓機油桶、廢水性脫模劑桶交有資質單位:
(略)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1、本項目運營期間未發生環境污染事故,未收到周邊環保投訴。
2、根據監測報告(
(略):DQ-
(略)),項目生活污水pH值、色度、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動植物油類、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排放均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略))B級標準兩者之間的較嚴值;項目廢氣排放口(DA001)非甲烷總烴排放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廠界無組織廢氣臭氣濃度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新擴改建二級標準,顆粒物排放符合驗收執行標準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工藝廢氣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廠區內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達到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
(略))表3廠區內無組織排放限值;項目邊界晝間噪聲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略))3類標準要求;項目已建設一般工業固廢暫存間,
(略)對一般工業固廢定期回收處理;項目已建設危險廢物暫存間,企業已委托有資質單位:
(略)
六、驗收結論
本項目已按照《
(略)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批復(東環建〔2024〕4095號)要求建成各環境保護設施,且嚴格按照國家“三同時”政策及時做好有關工作,保證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本期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
(略)
綜上,
(略)建設項目(一期)在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治理設施均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要求,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合格。
七、后續建議
(一)建設單位:
(略)
(二)按國家、省、市關于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對主要污染物進行監測并公開環境信息,定期向附近居民通報情況。
(三)后續建設內容發生重大變動,應主動向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
(略)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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