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治理工程(HBZS-202410SL-
(略))招標公告
(略):HBZS-202410SL-
(略)
1.招標條件
(略)(略)治理工程已由
(略)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
(略)應急管理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出資比例為政府投資:100.0%招標人:
(略)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
(略)
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施工圖紙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及施工準備階段、施工階段、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的所有內容,具體以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為準標段劃分:一個標段計劃工期:120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
(略)合同估算價:278.35萬元
2.3其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標段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投標人須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承接過一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相關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
(略)
4.招標文件的獲取:
(略)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若為聯合體投標,指聯合體所有成員),
(略)(以下簡稱“
(略)”,下同)(網址:
(略))進行注冊登記,并下載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具體操作參見“
(略)”—辦事指南—交易主體注冊登記指南)。4.2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24:00時止(北京時間、下同),
(略)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登錄“
(略)”,在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下載招標文件(具體操作參見“
(略)”—辦事指南—招標(資審)文件下載指南)。未按規定從“
(略)”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
(略)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2日09時00分5.2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
(略)使用手機版CA(標證通)或辦理CA數字證書登錄“
(略)”,選擇所投標段將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上傳。投標人完成投標文件上傳后,“
(略)”即時向投標人發出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以電子簽收憑證載明的傳輸完成時間為準。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
(略)
6.投標相關事宜
詳見招標文件。
7.評標辦法
本標段招標評標辦法采用綜合評估法,定標方式:
(略)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標段
(略)(網址:
(略))(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
(略)
9.聯系方式:
(略)
招標人:
(略)
(略)應急管理局
代理機構: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MB0R84624R
郵編:
442200
郵編:
442200
聯系人:
(略)
劉凱
聯系人:
(略)
張玉娥
電話:
(略)
電話:
(略)
傳真:
傳真: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略)址:
(略)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略):
(略):
2024年10月30日
附錄:附錄一: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
(略)(略)治理工程(項目名稱:
(略)
項目
要求
備注
資質條件
具備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資質名稱:
(略)
財務要求
1.投標人近3年平均利潤大于0元。
2.投標人用于投標項目(標段)的流動資金不應少于0萬元。
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財務審計報告
業績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以投標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承接過1項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200萬的礦山生態修復工程相關業績,業績證明材料須提供中標公示、中標通知書、合同協議書。
信譽要求
1.沒有被依法暫停或取消投標資格;
2.沒有被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3.沒有進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產,或其他喪失履約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
5.在“
(略)”(
(略).cn)沒有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6.在“信用中國”網站(
(略).cn)或“
(略)”(
(略).cn/shixin/)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7.在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
(略)
8.不存在法律法規或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
(略)(19)目規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項目
經理:
(略)
資格
(略)政或水利或礦山專業二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
(略)
其他
要求
政府采購特別資格要求:
?采購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采購項目整體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采購。
□采購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的形式參加投標,且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以上,其中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組成聯合體的中小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前述比例由招標人:
(略)
□采購項目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的形式參加投標,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業承擔的部分達到項目合同總金額的%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承擔的比例不低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業與分包企業之間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前述比例由招標人:
(略)
□采購項目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不接受/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
不允許/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
備注:1.“類似項目”是指與招標項目在建設規模、結構形式、使用功能、復雜難易程度相同或相近的項目。招標人:
(略)
2.“投標人用于投標項目(標段)的流動資金”:一般而言,在有正常的預付款和工程款支付的情況下,承包人仍需要投入合同總價/T的10-15%左右的流動資金用于項目周轉性生產。招標人:
(略)
3.政府采購工程是指國家機關、事業單位:
(略)
本招標文件所稱中、小、微企業,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依據《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確定的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
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中(包括整體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整體預留專門面向小微企業、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部分預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招標人:
(略)
未預留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對小微企業,對接受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者允許大中型企業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項目,對于聯合協議或者分包意向協議約定小微企業的合同份額占到項目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對小微企業、對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的聯合體或者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業分包的大中型企業,在評標時享受價格扣除或增加價格分的優惠政策。組成聯合體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業與聯合體內其他企業、分包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享受評標優惠。
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
具體的政策依據詳見《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
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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