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審批環評字〔2024〕17號
(略):
(略)提交的《
(略)馬地村養豬場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以下稱為《報告書》)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擬建項目(項目代碼:
(略)-
(略))為新建項目,位于
(略)馬地村,建設項目地理坐標為東經111°0′59.919″,北緯23°16′48.274″。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新建5棟豬舍,配套建設豬舍的附屬設施、沼氣池、污水處理設施池、糞房等。項目建成后,年存欄生豬25000頭,年出欄生豬50000頭。項目總投資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72萬元,占實際總投資5.44%。
二、項目已
(略)發展和改革局備案。建設單位:
(略)
三、項目設計、建設、營運管理要結合《報告書》的要求重點做好如下環境保護工作。
(一)按《報告書》落實各項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場界無組織監控點的氨、硫化氫須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略))表1中的二級新擴改建標準,臭氣濃度須滿足《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596-2001)中臭氣濃度排放標準限值。
(二)按《報告書》落實各項廢水綜合利用或暫存措施。
(略)落實各項防滲措施,加強對設施運行的維護管理。
(三)通過合理的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四)落實固體廢物防治措施。
按《報告書》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危險廢物必須按《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略))及《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的要求臨時貯存并及時送有資質的危險廢物處置單位:
(略)
(五)落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六)按照原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企業事業單位:
(略)
(七)落實《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機制方案》(環發(2015)162號),公開項目環境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并主動做好項目建設和運營期與周邊公眾的溝通協調,及時解決公眾提出的環境問題,采納公眾的合理意見,滿足公眾合理的環境訴求。
四、項目生產時,建設單位:
(略)
五、建設單位:
(略)
六、建設單位:
(略)
七、本批復自下達之日起超過5年,方決定該項目開工建設的,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重新審核。項目的性質、環境保護對策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須重新報批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
(略)行政審批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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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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