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條件
(略),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該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
(略)絡反向競價采購。
二、項目基本情況1.采購人:
(略)
6.最高控制價:以競價開始時間前30
(略)公布價格為準。
7、質量要求:長≤600寬≤350高≤400或直徑400×350統料破碎料壓制成棱柱體、圓柱體壓塊。
技術要求:7.1廢鋼鐵應表面清潔干燥,不混入油污、泥沙、水泥、耐火材料、橡膠和爐渣等雜物,雜質含量要求見表1。
表1雜質含量
油脂類涂料類土沙木材
≤0.002%≤0.005%≤0.1%≤0.1%
7.2廢鋼鐵的單件最大重量不大于1200kg。
7.3對于單件表面有銹蝕的廢鋼,其每面附著的鐵銹厚度不大于單件厚度的10%。
7.4廢鋼鐵中不準有兩端封閉管狀物、封閉容器、易燃、易爆物、廢舊武器及有毒物品。
7.5廢鋼鐵不準含有放射性物質,嚴禁混有醫療廢物;外照射貫穿輻射劑量率不能高于0.46μSv/h。7.6廢鋼鐵中不得混有鐵合金。嚴禁混入銅、鋅、鉛、錫等有色金屬。
7.7廢鋼鐵中不得含有鍍鋅板等廢鋼。
7.8廢鋼中不得有廢鐵、地條鋼等。
7.9不允許有成套的機械設備、鑄鐵件、合金件及結構件。
7.10密閉件必須按要求對向或軸向切開,內部不準帶有水、油、易燃易爆等物質。
7.11廢鋼鐵的及其它技術要求應符合GB/T4223中的熔煉用廢鋼相應規定7.12卸車過程中發現貨物異常,比如夾雜、油污過大等情形。經生產、采購及廢鋼驗收科確認,視情況加扣1-5噸、退貨處理。
質量要求:含有火燒鐵的破碎料壓塊超500kg,拒收。厚度要求≥1mm,每車隨機取樣進行厚度測定。厚度小于基準要求1/2的直接扣除。
7.13破碎料壓塊中嚴禁混入易拉罐、濾清器、小油漆桶、彩鋼瓦、鍍鋅料等拒收的廢鋼加工原料,一經發現,按實際混入量的20倍扣雜。
7.14表面有油漆或含銹(自然銹蝕)的破碎料占5%-40%時,按0.2t-2t扣重;超過40%時按2t-10t扣重。7.15壓塊內部含水分油污的,發現一塊按實際重量5倍扣重,直至扣完為止;如水分較大有安全隱患,拒收。
7.16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已卸車重量(視為故意摻假):
(略)每車雜質總量(需篩分的為篩下物比例)≥5%的;
(略)故意在管狀、容器等形狀廢鋼件中加入水泥、石塊等雜物的(比例<3%);
(略)摻入地條鋼,≤1200kg的按實際數量扣除;>1200kg的視為故意摻雜,扣除本車重量;
(略)含有成層狀、堆狀等低級別料型、非鋼物質(土、沙、石塊等)的或含有鋼渣的,由該料型驗收人員初步判定后,再由其他驗收人員、紀檢監察室共同復核。復核確認后,認定為故意摻假。
(略)其他故意摻假的行為。
7.17破碎料壓塊中篩除雜質后混有(如鋼絲繩、鑄鐵管道、再生鐵、火燒鐵(爐條、爐篦、熱風爐管、垃圾焚燒件等,外觀要求:滿銹、紅黑色判定為火燒鐵)、渣鐵、渣鋼、生鐵篦子、鐵合金、有色金屬、礦粉、切割渣、鐵砂、油污、橡膠、琺瑯、銹土、水泥、泥沙、生活垃圾、碎料(要求統料以下的鐵釘、瓶蓋、細鐵絲、鐵皮等細碎料)等)雜質,每車雜質總量≤100kg,按雜質實際重量扣重;100kg<雜質總量≤300kg,按雜質實際重量2倍扣重;300kg<雜質總量≤500kg按雜質實際重量5倍扣重;雜質總量>500kg視為故意摻假,扣除本車已卸車重量。
7.18如遇潮濕或雨雪天氣,可視情況對水分進行扣雜,當車廂積水嚴重時,可暫緩卸車,待積水排盡后,再行卸車。
7.19密封件、爆炸物等危險品處罰準則。
(略)高度危險物品,如混有雷管、炸彈、炮彈、子彈等爆炸性武器彈藥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直接沒收并交由安全部處置。
(略)中度危險品(長度大于30cm或直徑大于10cm),未加工或加工不徹底(未按要求對向切開或軸向)的大中型密封件,如氧氣瓶、乙炔瓶、液壓缸、液化氣瓶、各種汽包、滅火器、千斤頂、減震器、大托輥、機械密封件、兩頭封閉的鋼管等,帶油、水、易燃液體的油桶、油槍,未拆卸的軸承座、開孔面積不足截面積1/2的大中型封閉容器等。按5噸/件扣重處罰。
(略)輕度危險品(長度小于等于30cm或直徑小于等于10cm),未加工或加工不徹底的小型密封件或其他密封件,如小氣包、滅蠅罐、打火機瓶、機油濾清器等;小型皮帶輥、托輥,汽車煙筒等,開孔面積不足截面積1/2的封閉容器。按2噸/件扣重處罰。
7.20有毒有害及放射性超標物資。廢鋼鐵混入醫療廢物;廢酸、廢堿及含氟、氰、酚等化工廢物;蓄電池、電子垃圾及放射性超標物資等雜物,根據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7.21殘余元素富集物資。廢鋼鐵中含有殘余元素pb、Zn、Sn、Cu、As等富集物資,根據實際情況,做出處理意見。
7.22發現壓塊中明顯包有土、石塊等非鋼物質(成層狀、堆狀等不均勻的)重量≥3%且﹤5%認定為作弊行為,扣除整車重量。未經質檢驗收卸貨或未過磅,認定為作弊行為,扣除整車重量。
7.23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認定為惡意摻假:壓塊內有薄鐵皮、彩鋼瓦、編織袋等包裹的非鋼物質;其他
封閉容器內裝有非鋼物質的;土、石塊等非鋼物質≥5%的(成層狀、堆狀等不均勻的)。對惡意摻假行為,本次合同已送貨部分全部扣除,剩余合同量終止,并做拉黑處理。
7.24因使用供方供貨的破碎料壓塊導致發生噴濺、放炮等安全事故,每出現一次扣罰供方人民幣10萬元。
7.25進廠未過磅或未經質檢驗收卸貨,認定為作弊行為,扣除整車重量。
7.26所有進廠車輛拉人過磅或者廠內過磅后放水等行為,經查實的,
(略)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罰款
(略)直接上繳財務,并將違規情況通報供應商。如該供應商接到通報后仍有后續車輛此類違規情形的,對該車輛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
(略)財務。
對進廠原材輔料,經質檢人員驗收不合格退貨處理后,被認定為重復進廠行為,經查實為初次的,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
(略)財務,并將違規情況通報供應商。第二次入廠的,
(略)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
(略)財務,
(略)原輔料加扣10%貨款。第三次及以上的,
(略)物料貨款全部扣罰。
對同一車輛重復過磅行為,經查實的,
(略)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
(略)財務,
(略)原輔料加扣20%貨款,并將違規情況通報供應商。同一供應商再次出現進場重復過磅行為,經查實的,
(略)拉黑并登記司機及車輛信息,
(略)財務,
(略)物料貨款全部扣罰。公司內部人員玩乎職守或打掩護配合重復過磅行為的,
(略)造成財產損失程度,扣除不低于6個月工資,給公司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并解除涉事員工勞動合同。
對違規司機未按本辦法繳納罰款前,車輛不得出廠,凡公司登記的違規司機,進廠再次被確認違規的,限制該司機進廠,
(略)財務。
對以上車輛違規行為發現人且為第一舉報人,車輛違規行為經查實的,每次給予第一舉報人
(略)現金獎勵。
8.付款方式:
(略)
9.供貨期:合同簽訂經雙方蓋章(簽字)生效后,第一批貨物按買方現場用量接電話通知3日內到貨,全部貨物5日內送齊,(
(略)上排隊視為已到貨,不進行超期扣罰)。若有退貨情況,換貨時超出供貨期的,次日車輛進場排隊,不進行超期扣罰,若次日未進行車輛排隊的按超期處理。根據煉鋼生產需要,賣方應按照買方生產計劃或通知均勻連續送貨。貨物送至買方料場。
10.交貨地點:
(略)
11.報價包含至交貨地點:
(略)
13.運輸車輛要求為新能源車輛。
三、供應商報價要求
1.報價為一票到廠價(含13%增值稅發票)。
2.各供應商報量不得低于招標數量30%,低于者將無法參與報量報價。
四、資審方式:
(略)
五、競價參與及競價文件領取1.競價文件領取方式:
(略)
2.競價文件領取時間:2024年7月16日14:40至2024年7月19日10:00(北京時間)
六、競價時間和地點:
(略)
七、
(略)(
(略))、
(略)(
(略))上發布。
八、聯系方式:
(略)
名稱:
(略)
2、監督電話:
(略)、郵箱:
(略)
3、技術支持聯系電話: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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