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點
1、程序嚴格。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評標方法,選擇中標人及簽訂合同的全過程嚴格遵循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運作。
2、有序競爭。全過程有序競爭,優勝劣法,優化資源配置,以提升社會效益和經濟利益。
3、一次定標。次性機會,雙方不得 在實質性內容進行協商談判,討價還價。
4、性價比高。通過技術標準商務條款、售后服務等比較,得出性價比最佳的選擇。
二、意義
1、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提高招標項目的質量、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推動投資管理體制和各行業體制的改革。
2、 提高企業創新活力。促進投標企業轉變經營機制,積極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提高企業生產、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升企業的市場信譽和競爭能力。
3、規范市場競爭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市場交易的公平、滿意和可信度。促進社會和企業的法治、信用建設,促進政府轉變職能,提高行政效率,建立.健全現代市場經濟體系。
4、保護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效、合理地使用國有資金和其他公共資金,防止其浪費和流失,構建從源頭預防腐敗交易的社會監督機制。
|